“吃肉喝汤”不是为官应有之义
2015-04-29
新传奇 2015年35期
四川南充原副市长邹平以受贿罪被判刑。蓬安官场至今有一段邹平的传说:他当蓬安县长时,县委书记批评某些领导过年过节就背着包在县委到处转。这话针对邹平,没想到邹平随即顶了回去:“书记,你吃肉我们还是要喝口汤撒。”
有人说邹平恬不知耻,的确如此。2003年至2013年期间,邹平受贿119次,总计2420余万元。这岂是在“喝汤”?
领导干部若只想着“吃肉喝汤”,势必会带坏一地的政治生态。邹平在任蓬安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商人只要给他送钱,土地就可以白送;下属要升迁,金钱就可开道。为了贿选全省优秀县委书记,以及成为市厅级领导职务的后备人选,邹平甚至指挥23个部门的27人帮他送钱,挪用公款向230人行贿达150多万元。由此可见一斑。
眼看著别人“吃肉”不制止,自己想着要“喝汤”,明知他人玩火不去劝阻,自己也要火中取栗。但“吃肉喝汤”不是为官应有之义,玩火者也必自焚。最终,邹平也只能是在牢狱里喝汤了。
为官发财,应当两道。党员干部要对标先进、常照镜子,切实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把权力关进“笼子”,争当“四有干部”、争做人民好公仆,这才是为官的应有之义。
(人民网2015.8.28 武田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