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本命禁忌
2015-04-29
人们在自己的本命年,日常行为要谨慎小心,应当尽量避开危险或不吉利的事情,以防遭遇灾祸。这种习俗是古代本命禁忌的遗存。中国古代的本命禁忌,表现形式要比现代“本命年”复杂得多,受重视程度也更高。
“本命”的概念
中国古代的“本命”概念与今天不完全相同。今天所说的“本命”,通常是指某人的生肖属相或生年地支。古代的“本命”则有广义、狭义两种概念。广义概念与今天大致相当,狭义概念则兼指某人的生年干支。例如宋人徐子平《珞琭子三命消息赋注》卷上云:“以四柱论之,本命、生月、生日、生时,四柱也。”《珞琭子三命消息赋》是一部讲八字算命法的书,所谓“八字”,就是某人出生的年、月、日、时,转换为四个干支,一共八个字。这四个干支合称“四柱”。徐子平的注文,以“本命”代指生年,结合八字算命理论来看,这个“本命”显然不是仅指生年的地支,而是兼指干支。
无论“本命”是指生年地支(或属相)还是生年干支,它作为一个概念都只能在干支纪年习惯产生后才能形成。一般认为,中国古代早在商朝即以干支纪日,但以干支纪年则始于东汉。就现有史料来看,“本命”概念在东汉末年已经出现。它起初主要在广义上使用,后来渐渐用于狭义。与“本命”相关的禁忌,因而也可以分为广义、狭义两种。
广义本命禁忌
广义本命禁忌,也就是针对生年地支(属相)的禁忌,出现较早,持续时间也较长,现代的本命年禁忌就属于这个范围。但古代的广义本命禁忌并不止“本命年”一种类型。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一、五行禁忌
按照古人的说法,十二地支与五行中的木、火、金、水四行具有直接对应关系,上述四行又分别代表东、南、西、北四方,因此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对自己生年地支所对应的“四行”及其相应方位特别留意,谨防冲犯。
这方面较早的事例见于西晋末年。著名士族、后来成为东晋重臣的王导,此时正在建邺(东晋改称建康,今南京)做官,久病不愈。术士戴洋分析认为:王导的本命在申(276年),申在五行中属金,方位为西。而建邺城西面的石头城设有冶炼场,造成“金火相烁”,火能克金,又恰好位于王导的西方,病情就是这样产生的。王导接受戴洋的建议,迁居到建邺城东南的东府(一说将冶炼场移到建邺城南的冶城),避免使“金火相烁”现象出现在与自己本命相对应的西方,就逐渐痊愈了。
二、方位禁忌
这里所说的“方位”,与上文提到通过五行间接对应的方位不完全相同,是指古代用六壬式等方法占卜时所标识的与十二地支直接对应的方位。它不仅涉及东西南北等正方位,而且牵涉到东偏南、南偏东等偏方位。
此类事例可举出唐代宗、德宗父子在位时的两起事件。代宗出生于丙寅年(726年),寅在六壬式占中方位为东偏北。贵妃独孤氏去世后,代宗下令在长安城东的章敬寺北面修建陵寝,右补阙姚南仲上疏谏诤,提出几条反对理由。其中第一条就说:章敬寺北面位于长安城的东方偏北,“当帝城寅山之地,陛下本命之所在,其可穿凿兴动而建陵墓乎”?结果他的意见得到了采纳,工程停止。后来代宗去世,德宗为他发丧,又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德宗出生于壬午年(742年),午在六壬式占中方位为正南。当代宗的灵车走出皇城南门承天门时,并没有沿道路中间向正南方直行,而是“稍指午、未间”,即基本向南而略微偏西。有关官员对德宗解释说:“陛下本命在午,不敢冲也。”因为是办丧事,让灵车走向德宗本命对应的方位当然是不吉利的。德宗听后大哭说:“安有枉灵驾而谋身利乎?”仍令“改辕直午而行”。德宗出于对亡父的孝心,不惜触犯自己的本命方位禁忌,此举颇受后人赞誉。
三、属相禁忌
十二地支与十二生肖属相有对应关系,因此广义本命禁忌也会表现在本人属相的相关动物身上。
五代时的前蜀皇帝王建。何光远《鉴戒录》卷六“怪鸟应”条记载:王建晚年病重,适逢地方进贡白鹰和白兔。大臣们商议说:“圣上本命是兔,鹰兔至甚相刑,贡二禽,非以为瑞。退鹰留兔,帝疾必痊。”王建没有同意,结果当年就病死了。王建生于丁卯年(847年),生肖属兔。鹰能捕兔,所以地方进贡白鹰,被认为对王建不吉利。
四、年份禁忌
广义本命禁忌表现在年份上,就是现代所谓“本命年”。但实际上,“本命年”概念在古代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过程。在相当长时间内,其含义与现代不同,不属于广义本命禁忌,而属于狭义本命禁忌。
狭义本命禁忌
狭义本命禁忌是针对生年干支的禁忌,它的出现要比广义本命禁忌晚一些。大致有下面几种类型:
一、五行禁忌
广义本命禁忌应用在五行上,只考虑地支,而不考虑天干。但在中国古代,五行除与十天干、十二地支分别对应外,也还存在另外一种与六十干支的对应关系,其特点是先将六十干支分属宫、商、角、徵、羽五音,继而分别对应土、金、木、火、水五行,被称为“纳音五行”。这方面较早的表述,见于东晋葛洪《抱朴子》。葛洪在用“纳音五行”理论对六十干支进行分类的同时,也阐述了相应的五行禁忌,称:“若本命属土,不宜服青色药;属金,不宜服赤色药;属木,不宜服白色药;属水,不宜服黄色药;属火,不宜服黑色药。以五行之义: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故也。”此处所说的“本命”,指的不仅是地支,而是干支,这已经属于狭义的本命禁忌。
后代狭义本命禁忌在五行上的表现,可举唐人尚献甫为例。尚献甫通晓天文,被武则天授以浑仪监之职(由太史令更名),“数顾问灾异事,皆符验”。长安二年,献甫上奏说:“臣本命纳音在金。今荧惑犯五诸侯太史之位,荧,火也,能克金,是臣将死之征。”武则天因而将他调任水衡都尉,说:“水能生金,今又去太史之位,卿无忧矣!”但调职并未能避祸,尚献甫还是在这一年秋天去世了。尚献甫的出生年份和去世年龄不详。“纳音在金”的干支共有十二项,暂时无法判定哪一项是他的“本命”。
二、日期禁忌——本命日
中国古代很早就出现了“择日”之术,即预测时日宜忌,以趋吉避凶。在择日术中,很多日期具有神秘含义,被认为与人事吉凶密切相关。总的来说,本命日在择日术中属于避忌范围,在这一天应当避免卷入不吉利的事情。
三、月份禁忌——本命月
古代的月份也可以用干支表示。与生年干支相同的月份,就称为本命月。本命月资料不多,主要见于宋代,应当是从本命日概念中推衍出来的。周必大《文忠集》卷一一四载《万寿观纯福殿开启太上皇帝丁亥正本命月道场青词》、《万寿观纯福殿开启太上皇帝丁亥正本命长生月道场青词》,就是为宋高宗(太上皇)本命月撰写的祈祷文。高宗出生于丁亥年(1107年)。凡遇天干乙、庚之年的十月,即为丁亥月,也就是高宗的本命月。周必大的两篇青词分别用于孝宗乾道六年(庚寅)十月和淳熙二年(乙未)十月,其月份干支均为丁亥。本命月的禁忌内容,史无详载。
四、年份禁忌——本命年
在古代大多数场合,“本命年”专指与生年干支相同的年份,亦即某人的“花甲”之年(虚岁六十一岁),而并非泛指与生年地支(属相)相同的年份。例如白居易诗《七年元日对酒五首》之四:“今朝吴与洛,相忆一欣然。梦得君知否?俱过本命年。”自注:“余与苏州刘郎中(按指刘禹锡,字梦得)同壬子岁,今年六十二。”陈师道《后山集》卷十七《代醮青词》:“天运有叙,六十余而一周;人心所归,五千言之大典。惟此庚辰之岁,是为本命之年。”与本命日一年大约遇到六次、本命月五年遇到一次相比,本命年六十年才遇到一次,一生只会有一个本命年。加上古人年寿相对较短,因此史料中提到本命年时,似乎禁忌色彩不很明显,而庆祝的意义较为突出。(《东方早报》201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