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未来欧亚联盟国家的经济合作定位
2015-04-27唐朱昌
摘要:欧亚经济联盟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启动。虽然欧亚联盟的前景还需观察,但构建欧亚联盟是相关国家的合理选择。欧亚联盟在中国周边诞生,无疑会对中国产生许多潜在的影响。由于任何区域一体化组织必须在对内开放的同时寻求与外部世界的多元合作,因此所谓的“欧亚联盟排除中国参与”事实上只是一个伪命题。中国必须理性看待欧亚联盟建设对中国及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关系的影响,前瞻性地思考与欧亚联盟的合作,明确合作战略,确立合作重点,确保多层次合作关系并行不悖的发展。
关键词:中国;欧亚联盟;合作战略;合作重点;多层次合作关系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0257-5833(2014)05-0019-08
作者简介:唐朱昌,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200433)
2011年10月3日,普京重拾了纳扎尔巴耶夫在1994年3月提出的在独联体国家范围内建立“欧亚国家联盟”的设想,在《消息报》撰文,倡议在俄、白、哈三国关税同盟基础上组建“欧亚联盟”。随后,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和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相继于10月17日和25日在《消息报》上发文,积极回应普京倡议。2013年5月29日,三国元首正式确认,欧亚经济联盟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启动,并就联盟成立后三国间商品、服务、资本和劳动力自由流动、市场开放等问题达成了一致。
一、构建欧亚联盟是相关国家的合理选择
世界经济中任何一个区域一体化组织的形成和成效的显现都是渐进的,因为它不仅需要共同价值观与归属感、共同经济需要和充分合作意愿,而且还涉及立法、司法、运行、协调、利益分配、企业与政府有效互动等综合内容。俄、哈、白能否在欧亚联盟建设中发挥平等的轴心作用,并不断吸收更多的成员国,形成经济-政治-外交协同的超国家组织,真正实现富有成效的经济联合和共同调节,还有待于观察。但构建欧亚联盟是相关国家的理性选择。这是因为:
1.欧亚联盟是相关国家应对外部合作与竞争、提升国际地位、强化竞争力的战略依托
相关国家构建欧亚联盟基于四大外部背景:一是全球金融危机后,传统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之间以及两类国家内部之间的经济竞争愈演愈烈。二是新兴的区域合作形式层出不穷,尤其是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TIP(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协议)和PSA(多边服务业协议)最引人瞩目。目前,参与TPP谈判的国家和地区已经增至12个,覆盖全球GDP的50%。PSA谈判已在21个WTO成员中启动,内容覆盖金融、快递、传播、电信、电子商务、运输、观光、物联网、移动通信、互联网等服务业,大有重构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甚至部分取代WTO之势。三是独联体地区多年来始终“独而不联”,难以形成真正统一的经济空间,在世界经济区域化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四是相关国家迫切需要通过欧亚联盟的“纽带效应”,恢复被撕裂的传统经济关系,强化地区经济一体化力度。
2.欧亚联盟一旦成功,可为相关国家带来四大红利
首先,有利于相关国家以资源禀赋优势为基础,重构分工协调体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欧亚联盟及其成员国的综合经济竞争力。其次,有利于整合目前独联体国家框架下多层次的经济合作组织,通过“长效”制度安排,解决困扰独联体国家的“逆一体化”问题,形成横跨欧亚大陆的统一经济空间。再次,有利于相关国家通过构建符合市场发展和本国经济升级内在要求的统一规则,打破各国既得利益集团对不合理利益的固化,实现开放促转型之目的。最后,有利于相关国家形成“不存在任何的苏联‘复辟或‘灵魂转世”,同时“打造牢固的社会政治上层建筑”的软实力。
可见,欧亚联盟是相关国家针对全球化而采取的地区一体化措施,是这些国家追求共同利益的选择,是相关国家既定的发展方针。对此,中国不仅必须充分理解、乐见其成,而且应认真关注欧亚联盟建设对中国和上海合作组织的影响,与之探索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合作之路。
二、理性看待欧亚联盟建设对中国及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关系的影响
围绕欧亚联盟对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的潜在影响,目前中外学者大体形成了四种观点:
第一,“互利说”。认为欧亚联盟的形成,可使中国拥有一个更可靠、强大的地缘政治和经济盟友,有利于中国利用其良好的地缘战略位置,畅通无阻地进入对方市场甚至欧盟市场。所以稳定和繁荣的“欧亚联盟”是中国成功夺取世界领导地位的重要因素。同时,目前世界数百家大型企业已在中国创办科技中心,中国也因此积累了发展创新经济的经验和资本,所以也有利于欧亚联盟成员国借鉴中国经验,吸引来自中国的投资。
第二,“抗衡说”。认为由于俄罗斯同中国在上合组织内部和中亚地区的竞争日益激烈,俄罗斯未来将更积极利用欧亚联盟来抗衡中国。甚至认为,没有中国向独联体地区的经济扩张,就不会有普京的欧亚联盟。提高欧亚联盟的地位和影响,降低上合组织的作用和影响是俄罗斯未来的基本政策倾向。欧亚联盟有利于改变中国需要上合组织而俄罗斯不需要上合组织,又不能退出上合组织的“俄罗斯困局”。
第三,“冲击说”。认为欧亚联盟是相关国家集政治、经济、文化、安全于一体的综合性国家联盟,是它们致力于成为“世界强大一极”的战略选择,因此可能对中国与相关国家关系产生一定影响,对上合组织产生冲击。
第四,“中俄共赢说”。认为中俄接近是美国战略挤压的结果,是双方为自身生存所作的战略选择。中俄通过欧亚联盟实现更紧密的合作,不仅不会有高昂的代价,反而会使中俄节约大量合作成本,促进各自国家的安全与发展,强化中俄的外部力量。
如何看待这些言论呢?笔者认为:
第一,“抗衡说”以“战略对手”假设为分析基础,把欧亚联盟置于中国和上合组织的对立面,把它看作为防范中国直接或间接通过上合组织扩大地区影响、使相关国家利益受损的工具。endprint
这显然是在把中国、欧亚联盟和上合组织同时妖魔化。中国和未来欧亚联盟成员国是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这决定了中国和欧亚联盟将不会成为战略对手。其次,欧亚联盟的基本宗旨不是为了针对中国和上合组织,相关国家也根本用不着专门通过建立欧亚联盟来应对中国及其在上合组织中的作用。
诚然,合作与竞争往往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欧亚联盟作为一个“新的超国家联合体”,其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形式、种类和一体化的紧密程度会超过目前的上合组织,因此有可能出现资源配置差异或利益诉求不同等因素引发的“竞争效应”或“冲击效应”;但欧亚联盟也不会演变为对抗中国和“替代”上合组织的专门机构。即使欧亚联盟真正建成“新的超国家联合体”,而中国未来也不能成为欧亚联盟成员国或合作伙伴国;欧亚联盟也很难通过传统的、“苏联式的”、“高度统一”的政策抗衡中国。未来的欧亚联盟成员国不是原苏联的加盟共和国,而是独立的主权国家,有权决定与谁合作和如何合作。其次,无论是欧亚联盟整体还是其成员国,都需要发展与中国的各种合作,绝不会以联盟整体利益和成员国的多元化利益为代价抗衡中国。最后,欧亚联盟和上合组织的性质、功能和成员国结构不尽相同,无论是两个组织内部还是外部,对这两个组织的需求偏好也不同。这不仅为两个组织的共存和合作提供了基本前提,也弥补了两个组织的某些结构性缺陷。因此,无论俄罗斯还是其他上合组织成员国都不会不关注两个组织的相互作用,不会不倚重上合组织的战略平台。只要中国、上合组织和欧亚联盟及其成员国坚持WTO的原则,坚持开放与合作,就会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存格局,并通过良性竞争,给上合组织和欧亚联盟成员国带来一个更大的市场空间与更多的高效合作。欧亚联盟不会也难以完全替代上合组织,上合组织也不会因欧亚联盟而轰然倒台或名存实亡。
第二,那种认为欧亚联盟的建立一定会有利于中国畅通无阻地进入对方市场乃至欧盟市场的观点也未免过于天真。
首先,欧亚联盟作为一个有形的、契约性的一体化组织,与其它一体化组织一样,无疑也带有“双重性”特征。一方面,它会形成资源整合效应和制度安排效应,在给成员国带来各种优惠和便利的同时,给非成员国创造出一个大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它也会通过成员国共同遵守的制度性安排,给非成员国带来制度壁垒效应,通过关税、非关税等各种保护措施体现排他性。所以,欧亚联盟的建立虽然能为中国商品、资本、劳动力的进入提供更具规模和规范的市场,但同时也会有很强的保护区域内成员国产业和贸易的动机,会提高中国商品、资本、劳动力进入的门槛。
其次,虽然区域一体化集团的建立未必一定能够带来“贸易创造效应”,但欧亚联盟通过减让关税、取消贸易数量限制、削减非关税壁垒、强化分工和合作形成统一市场,会促进集团内部贸易和投资的增长,从而有可能挤压中国的贸易、投资空间。以往可以通过双边契约直接进入对方国家的商品和投资,在欧亚联盟建立后往往会受制于联盟制度而难以进入对象国。
最后,目前欧亚联盟成员国的结构还未定型,但以俄、白、哈为核心,以欧亚经济共同体成员国为基本力量的雏形已趋清晰。俄罗斯虽然不是推进欧亚联盟建设的唯一轴心,但由于历史、地缘、经济等原因,其在推进欧亚联盟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是无人能及的。迄今还游离于欧亚联盟成员体系之外的中国,仅凭目前在俄罗斯与中亚地区以及上合组织中的影响力,轻而易举地分得欧亚联盟建设的蛋糕,畅通无阻地把商品和投资打入对方市场只能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第三,那种认为欧亚联盟建设只有利于“中俄共赢”的观点,事实上把欧亚联盟建设简单地看作为中俄之间的“大国游戏”。
首先,欧亚联盟建设是相关国家应对外部合作与竞争压力、提升国际地位、强化竞争力的战略依托,而不是美国战略挤压、中俄接近的产物。其次,欧亚联盟是相关主权国家为获取规模经济效应所作出的选择。这决定了欧亚联盟的生存必须以“平等”和“多赢”为基础,否则欧亚联盟只能是名存实亡。而“中俄共赢说”背离欧亚联盟建设的基本利益格局,把欧亚联盟区域经济一体化看作是中俄两个大国角逐地区利益的工具,显然是一种权力结构决定国际经济秩序和利益分配的传统观点。其实,一两个大国主宰区域一体化的时代已经过去。尽管俄罗斯在欧亚联盟中的作用别国难以替代,但它也不可能套用苏联和经互会模式获取特殊利益。至于中国,虽然以后有可能在与欧亚联盟的合作中获取部分利益,但目前在欧亚联盟建设中还没有话语权,还不具备获取“中俄共赢”的条件。
三、强化合作的对策思考
欧亚联盟发展前景虽然尚不明朗,但“亚欧地区已经成为整个世界的重要发展引擎”,对我国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我们不仅要关注欧亚联盟的发展前景,更要面对欧亚联盟对中国的潜在影响,未雨绸缪,前瞻性地思考与欧亚联盟的合作。这至少可以涉及三个问题:
1.明确合作战略
欧亚联盟无疑会显示出“内外有别”的政策特征,给中国造成制度壁垒效应。如何化解欧亚联盟的“排他性”?是针锋相对、以牙还牙,还是积极合作、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后者是最好的出路。为此我们应该:
(1)更新观念
区域性一体化组织虽然有“排他性”,但这种“排他性”是有边界的,即不能从根本上妨碍其实行对内和对外开放。如果一个区域一体化组织不实行“两个开放”,区域一体化组织本身也将不复存在。这是欧盟成功发展的基本经验,也是欧亚联盟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其实,欧亚联盟的开放性定位已得到核心筹备国首脑的公开承诺。普京承诺,欧亚联盟“不是恢复苏联,而是要建立新的超国家联合体”,“这是一个开放的项目,首先欢迎独联体国家加入,也欢迎其他伙伴加入”。纳扎尔巴耶夫也承诺,欧亚经济联盟不是封闭性组织,只要接受三国就设立欧亚经济联盟所通过文件的国家均可加入欧亚经济联盟。
区域经济一体化利益可体现在“中心”和“外围”两个层面上。“中心利益”主要集中在一体化组织成员国内部。“外围利益”主要表现一体化组织对非成员国的“外溢利益”或“派生利益”。也就是说,即使中国不能直接成为欧亚联盟成员国,只要利用好欧亚联盟的对外开放性,也能在与其的合作中获取“外围利益”。况且欧亚联盟也不可能拒绝与中国的经济合作,拱手让出中国市场。所以所谓的“欧亚联盟排除中国参与”事实上只是一个伪命题。endprint
(2)摒弃“自我边缘化”思维,以积极融入的姿态,构建合作促发展的“命运共同体”
目前欧亚联盟排除中国参与而实行自我边缘化,其结果只能既失去中心利益,又失去外围利益。为此中国必须摒弃“自我边缘化”思维,以主动融入的姿态,积极开展与欧亚联盟的合作。中国应该向越南、土耳其等国家那样,公开表达参与欧亚联盟合作的意愿,即使是以“N+1”、观察员国或对话伙伴国形式进入欧亚联盟,也比游离于欧亚联盟之外当旁观者和评论者更容易维护自身利益。当务之急是中国要充分利用欧亚联盟需要面向世界、面向中国,中国也需要面向欧亚联盟的契机,与欧亚联盟共同构建合作促发展的“命运共同体”关系,为推进新一轮全球贸易体系重构,提升区域经济一体化力度,支持欧亚联盟建设贡献自己独特的力量。
2.确立合作重点
中国与“欧亚联盟”国家的“命运共同体”战略必须实现包容互鉴、错位合作、平等互利、共谋发展。虽然双方可合作的方向很多,但从资源禀赋和发展需求看,金融合作无疑是构成“命运共同体”战略的基石。因为金融合作集中体现了双方经贸资源配置的价值,是共同需要的不二选择。可以优先在以下四个层次推进合作:
(1)构建能源金融合作平台
中国是能源消费大国,欧亚联盟是能源供给大户。中国资金充裕,欧亚联盟成员国则需要投资。这种供需紧密型的合作有利于双方立足于稳定的市场,打破国际能源“定价霸权”,确保双方互利共赢。为此,双方应着眼于静态利益和动态利益的均衡,通过共同注资、股权合作、专项共同基金、长期信贷、风险投资等形式,实现稳定的大宗能源交易,不断获得规模经济收益。
(2)拓展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合作
欧亚联盟横跨欧亚大陆,有辽阔的地缘空间优势,但大部分成员国缺少便捷的出海口。而且受制于投资不足,许多国家基础设施落后,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利用中国资金充裕的优势,积极推动新丝路建设,强化铁路、公路、航空、电信、电网、能源管道的互联互通的投资合作,不仅可以为欧亚联盟成员国打开对外合作的新通道;而且也大大有利于中国降低与欧亚大国合作的交易成本,扩大中国经济的对外辐射能力。
(3)创新贸易结算合作
为有效推进双方的贸易合作,必须探索高效率和低风险的贸易结算方式。为此建议:第一,加强货币互换,减少双边贸易的美元结算比重;第二,不断探索适合实际需要的新业务,扩大商业银行代理行和账户行的覆盖面,扩大商业票据、信用证业务的范围,等等;第三,探索风险防范业务,特别是拓展信用担保体系,通过与国际保理商的合作,开展国际保理业务;即当一方以商业信用出口货物时,出口商在交货后把应收账款和装运单据转让给保理商,日后一旦发生商业违约风险,则由保理商承担第一付款责任,大大减少了贸易风险。
(4)加强金融执法合作,联合打击跨境金融犯罪
中国与一些欧亚联盟成员国是三股势力(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直接受害者。三股势力之所以能长期兴风作浪,除霸权国家在反恐问题上的双重标准外,重要的原因是它们能获取和转移使用各类活动资金。恐怖资金既来自于贩毒、诈骗、绑架、抢劫、洗钱等犯罪所得,也来自于支持者自愿捐赠、慈善组织捐款。而恐怖资金的转移渠道既借助于正规的金融和国际贸易渠道,也借助于地下银行和跨境现金运送等非常规渠道。所以强化金融领域的国际执法合作,打击和截断恐怖资金筹集、转移和扩散渠道,让其丧失存在的经济基础,是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最重要举措。中国与欧亚联盟成员国应该不断深化政府、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EAG)、地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构建经济金融犯罪预防与打击的联网联动机制,提高联合打击跨境金融犯罪活动的效率。
3.确保多层次合作并行不悖
为提升与欧亚联盟的合作水平,中国不仅要考虑到欧亚联盟的整体需要,还需要根据其成员国的不同需要,处理好与其他三个层次的合作关系。
第一层:中国与上合组织的合作
欧亚联盟与上合组织不同的性质、功能和成员国结构,为两个组织的共存合作提供了基础。为强化两个机构之间的协调,确保上合组织已有协议的执行,中国作为上合组织中最大的经济体,应首先为深化上合组织的合作作贡献。中国应立足于上合组织成员国总理第12次会议达成的基本共识,把“经济+安全”的合作思路调整为“安全+经济+人文”,以更具包容性的发展胸怀,打造更安全、便利、互惠和可持续的发展环境,把维护成员国地区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同时,由于以交通和基础设施为重点的合作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给交通沿线国家带来过境费收入和新的投资就业机会,因而更能获得上合组织成员国的认同和支持。为此中国应强化对上合组织开发银行、新丝路经济带、铁路、公路、航空、信息、能源网络互联互通建设的投资力度,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和相关的欧亚联盟成员国深化合作创造条件。为了消除上合组织部分成员国对中国作用的疑虑,中国必须充分尊重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多样文明,强化科技、文化、教育、卫生领域的多层次交流,夯实全方位合作的民意,展现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第二层:中国与俄罗斯的双边合作
欧亚联盟不是苏联,但由于俄罗斯在欧亚联盟中有别国难以替代的作用,意愿参与欧亚联盟的成员国也会把与俄罗斯的合作放在对外合作的最重要地位;所以深化与俄罗斯在欧亚联盟中的双边合作,会对中国推进与欧亚联盟的整体合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目前,中俄两国经贸合作的总体水平远高于任何一个意愿参与欧亚联盟成员国的水平,因此中俄双边合作既要与欧亚联盟的合作重点保持一致,又要有差异,以便在不断提升全方位合作的同时,创造溢出效应和联动发展效应,通过中俄合力引领欧亚联盟的合作。为此应特别关注:
(1)推进制度改革的合作
一是顺应中俄的共同意愿,共同推进现行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并致力于从双边共识上升至多边共识,共同研究和探索长远的战略目标、分阶段实施的路线图、过渡性安排等合作机制,使在欧亚地区建立“超主权储备货币”的努力得到实质性的推进。二是规范竞争与合作制度。中俄应以WTO规则为基础,通过不断完善和提升已有的合作制度,共建“错位竞争、需求对称、相互依存、互利共赢、稳定发展”①的制度平台,以开放、公平、透明为宗旨,不断提高开放水平,打破各种不必要的人为藩篱,为双方资本与商品的自由进出创造条件。endprint
(2)推进贸易方式创新
涉及电子商务、物流运输和各种新型支付结算方式的贸易方式创新是国际贸易领域里的一场革命,蕴藏着无限商机,对提升中俄两国贸易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每天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从中国发送至俄罗斯的商品达400万美元,商品涉及服装、鞋类、纺织品和日用百货商品。中国网络销售在俄罗斯的人气声望快速提升。早在2010年12月,莫斯科银行间外汇交易所就已启动卢布与人民币的直接兑换交易。2011年6月两国中央银行又签署用本币进行双边结算的新协定。但两国在推进贸易方式创新合作中也存在不少制约因素。例如,俄方的制度因素、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条件、物流水平、支付手段相对落后等;而中方企业诚信交易、信用管控和消费维权机制缺失等。为此,两国应着眼于硬件与软件层面推进贸易方式的创新合作。硬件层面包括通过共建、相互投资、单方投资、技术输出、信息交换等手段,提升金融、保险、商检、海关、税务、运输等领域的基础设施条件;软件层面包括相关领域的商务政策协调、法规体系建设、信用服务体系建设、执法合作、纠纷调解等,使两国贸易方式创新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3)提升科技创新合作
从2011年起,俄罗斯致力于通过各项措施改善投资环境,其中包括打造“俄罗斯硅谷”、取消对长期直接投资项目征收资本利得税、开展新一轮的企业私有化、减少4/5国家控股企业、放宽对投资者的限制,等等。中俄应共同利用好俄罗斯人世和西伯利亚与远东大开发的机会,不断延续近年两国投资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关注清洁能源、核能源、环境、生物技术、矿产资源、信息网络、运输、生物医药、农业水利、物联网等领域的前沿技术合作,通过共同打造一批中俄高新技术合资企业,形成相互依存的高科技投资与开发体系。此外中国是俄罗斯军工技术出口的第二大市场,两国的军工合作也呈现了量变向质变转化的良好势头,深化两国的军工技术合作也能成为推进两国科技创新合作的催化剂。
(4)强化软经济合作
虽然中俄合作是俄罗斯的必然选择,但俄罗斯对中国崛起的担心也是客观存在的。为了消除俄罗斯的担心,两国的合作不能仅靠硬经济支撑,还需要软经济来夯实,需要不断强化教育、文化、卫生、知识产权、体育、娱乐、旅游等领域的合作。由于软经济合作并非单靠政府一己之力所能完成,需要社会和民间长期积累,需要充分利用不同层次的交流合作平台,控制和调节双边利益碰撞。中俄必须在新型的大国关系格局中更多地理解对方,支持对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永做“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中国在欧亚联盟合作平台上的自身利益也能得到实现。
第三层:中国与中亚五国和白俄罗斯等国家的双边合作
任何区域一体化组织对其成员国内外部贸易和合作都有一定的约束效应,但随着要素流动性增强,成员国的要素不可能成为区域一体化组织独有的“专利”,也可以被区域外国家所利用。同时,成员国经济的发展除了依靠区域内要素外,也需要在遵循一体化组织规则的同时借助区域外要素,寻求更多的区域外合作。而区域外国家的要素一旦通过双边合作进入区域内,很容易打开区域一体化的壁垒。这也是为什么当今一方面区域一体化组织迅速发展,另一方面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定越来越多的重要原因。中国也必须两个轮子齐步走,一方面遵循与欧亚联盟合作的基本规则,明确合作战略和重点;另一方面针对欧亚联盟可能引发的贸易保护政策,根据自己的战略利益,运用欧亚联盟的“灰色区域”条款,通过签订双边(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和自贸区建设等途径,拓展传统与新兴的双边经贸关系。
除吉尔吉斯斯坦外,中国目前是中亚其他四国的最大贸易伙伴。中国对中亚五国的出口主要有高档商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大众消费品,进口商品主要是能源、矿产品和初加工产品。投资主要为承揽铁路、公路、电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扩展与中亚五国的全方位合作,中国还可以在工业、农业和环境保护三大领域拓展与它们的双边合作。工业方面,要着重为中亚五国打造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工业品和日常消费品自主制造体系。农业方面,中亚五国的可耕地面积是中国的2倍之多,除水资源外,其他农业生产要素充沛。目前,五国的农产品已成为除油气矿藏出口之外的第二大外汇来源。若中国在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深化与五国的合作,培植完整的大农业产业链,不仅有利于五国形成稳定的外汇来源,也有利于释放中国的投资潜力,缓解中国农产品供给压力。环境保护方面,中国是蒙特利尔议定书和京都议定书的签订国之一,应通过与中亚国家的合作,设立环境保护基金、清洁生产机制以及绿色证书等机制,在消除可持续污染、沙漠治理、太阳能利用等方面展现中国的大国责任。必须指出,由于目前中亚五国和俄罗斯还均无暇顾及这三个领域;所以这方面的合作不仅可以得到这些国家的普遍欢迎,打消它们对与中国合作的疑虑,而且也可以防范未来五国资源出口风险冲击中国与这些国家的正常贸易。
中国目前是白俄罗斯的第五大贸易伙伴,主要从白俄罗斯进口钾肥、重型机械和化工产品,出口机电产品、通信产品和纺织品。虽然近几年两国的双边贸易和投资均大幅增长,2012年双边贸易额比中白建交时(1992年)增长了70多倍,中国企业在对方的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涉及电站、高速公路、铁路改造、智能交通管理等领域;但两国的贸易规模仍然比较小,2012年中国与白俄罗斯的贸易额只有30亿美元。两国签订的许多合作协议,如2010年签署的本币结算合作协议、2011年签署的中国-白俄罗斯工业园合作建设协议,因经济危机、落实不到位等原因而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因此中国与白俄罗斯的合作要着眼于近期与远期目标的结合。近期目标在于认真落实中国的在建项目(如明斯克2号和5号电站、水泥生产线、汽车生产等项目),扎实推进中国一白俄罗斯工业园的合作建设协议,争取在两国双边合作中发挥引领效应。远期目标至少可以包括:利用白俄罗斯机器制造、电子、光学技术化工等领域的优势和科研能力,深化双边科研合作;利用白俄罗斯国有企业私有化和鼓励外资收购白俄罗斯企业股份的机遇,强化中资进入白俄罗斯的力度,使其在未来的欧亚联盟中发挥“关税工厂”作用。
结论
一、欧亚联盟的发展前景还需要观察,但构建欧亚联盟是相关国家的理性选择。对此中国必须尊重、理解,并理性看待欧亚联盟对中国和上合组织的潜在影响。
二、欧亚联盟必须实行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政策,必然寻求多元的外部合作;所以欧亚联盟不会从根本上排斥与中国的合作。当然由于利益差异,中国与欧亚联盟的未来合作还存在不少变数,合作中的冲突与摩擦也难以避免;但中国必须与欧亚联盟共建命运共同体意识,明确合作战略,在强化合作中寻求自身利益,切忌“自我边缘化”。
三、强化与欧亚联盟合作不仅要确保重点,而且也必须处理好多层次合作关系,与相关国家实行有差异的合作,保证多种合作关系并行不悖、相互促进。
四、强化与欧亚联盟合作,不仅需要硬经济支撑,还需要软经济来夯实合作基础。中国与欧亚联盟的合作必须拒绝传统的大国思维,严格执行不干涉相关国家内政,不谋求地区事务主导权,不经营势力范围的“三不”政策,尊重相关国家的利益差异,以负责任大国的胸怀充分考虑它们的利益诉求,以互利项目为抓手,以公开透明为条件,以合作促发展,与时俱进地推进与欧亚联盟的合作。
(责任编辑:顾奕君 潇湘子)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