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创新实践导向下财税专业税法与会计类课程的优化整合
2015-04-27李琳
李琳
摘 要:我国会计制度与财政税收制度不断改革对财税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以提升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导向,确立财税专业税法与会计类课程总体教学目标与具体教学目标,优化整合高校财税专业现有税法与会计类课程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手段,旨在提升财税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竞争力。
关键词:创新实践导向;财税专业;课程;优化整合
一、创新实践导向下财税专业税法与会计类课程设置的基本目标
(一)总体教学目标的优化。会计知识已成为财税专业学生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从事相关工作的基础工具,在设置总体教学目标时应充分体现会计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重要性,将总体目标设置为: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备财政、税务、会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税收政策、税收与会计实务操作,能够在税务、经济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税务代理、税收筹划、企业财务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性人才。
(二)具体教学目标的优化。(1)会计学课程教学目标的优化:各高校财税专业会计学课程的设置方式存在一定差异,但普遍课时量较少,任课老师的授课重点往往在于具体事项的处理,对基本财务理论以及财务报表的讲述不够深入,。结合专业特点以及后续课程的要求,在制定《会计学》的教学目标时,应加强对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讲述,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以基本理论为纲提升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2)税法课程教学目标的优化:本课程的前导课程为《会计学》,通过讲授税收法律知识及中国税收体系,使得学生熟悉税收政策,增强学生税收实务的应用能力。(3)税务会计课程教学目标的优化。本课程的前导课程为《会计学》和《税法》,由于财税专业学生《税法》课时量较多而《会计学》课时量相对较少,因此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应侧重于会计知识的讲述,以本课程作为会计类课程的有效补充,引导学生比较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异同点,使学生通过学习熟练掌握各类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4)税务稽查课程教学目标的优化:本课程的前导课程为《会计学》、《税法》与《税务会计》。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掌握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基本方法。
二、税法与会计类课程教学计划的优化整合
第一,适当增加《会计学》课程的学时。以本学院为例,学生需要在48学时内学习会计的基本原理、簿记系统的构成、基本操作程序以及《企业会计准则》中一般会计事项的具体核算方法和操作方法,课时量难以满足教学要求。建议将《会计学》分为《会计学原理》和《中级财务会计》两门课程,在《会计学原理》中介绍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复式计账、账户设置、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账簿登记、试算平衡、调整与转回;财产清查、会计报表简介、财务会计核算程序与组织等,《中级财务会计》介绍企业一般会计事项的具体核算方法以及财务报表。第二,在课程开设学期的安排上应做出优化,将《会计学》作为学科基础课安排在大一下学期开设,之后按照《税法》、《税务会计》、《税务稽查》的顺序,依次安排在不同的学期,保证各门课程知识体系的连贯性。一方面学生能够及时复习前导知识,又可以为后续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出现教师授课时过多介绍与本课程相关但学生尚未学习的知识,后续课程又重复讲授的情况,提高教学效率。
三、税法与会计类课程教学内容的优化整合
(1)会计学教学内容应更具针对性。首先应重视对于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讲解,加强学生依据基本理论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讲解到具体事项时也应引导学生分析具体方法的理论根源;其次,会计学教材对于涉税事项往往做出了简化处理,但是对于财税专业学生而言,涉税事项是学习的重点,因此可以引导学生自行查找税法相关规定,思考若不做出简化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这样既能提升学生学习会计知识的兴趣,也能引导学生预习后续的税法课程;最后,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稽查要点和稽查方法是税务稽查课程的重要内容,因此应加强对会计报表的讲授,使学生能够理解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和各个项目的经济含义。(2)将会计学知识融合于税法教学中,加深学生对税法的理解,提升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3)税务会计教学侧重于增值税会计和所得税会计,避免与税法和会计学内容重复。现有的税务会计教材主要介绍各税种的税法规定和涉税事项会计核算,有些教材中还介绍纳税申报和调账方法,结合财税专业学生的专业特点和知识体系,应以涉税事项的会计核算为教学重点,主要教学内容包括:增值税会计、消费税会计、出口退税会计、所得税会计及其他税种会计,其中又以综合性最强的增值税会计和所得税会计为教学重点。(4)税务稽查主要讲述税务稽查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技巧,以及主要税种的稽查要点和方法。
四、税法与会计类课程教学方法的优化整合
税法与会计类课程均为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在理论学习之后必须通过必要的方式提升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达到学以致用,更好地满足社会对于财税专业人才的需求,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其一,在税务稽查课程后安排税务实训课程,加深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认识,将学生所学的税法和会计知识转化为实践操作能力。(1)形成基于工作全过程的综合化实训内容,会计与税务在实务工作中是不可分割的,因此在课程设计中,应以提升学生综合实践能力为目标,将税法与会计类课程的各项基本概念、基本方法有机融合于实训内容中,具体包括会计处理、纳税申报和税务稽查。在经济业务的设置上,鉴于学生在学习完《会计学》课程后一般并未进行财务会计模拟实习,税务实训课不应将经济业务局限于涉税事项,而应包括所有经济事项,从而使学生对企业经济活动有更为完整的认识;(2)模仿企业真实场景设立工作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选用企业实际经济业务作为实训案例,在实训进行中使用真实的凭证和报表,使学生在实训中能够体会到实际岗位中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处理方法。(3)建立完整的业务体系,使学生通过实地操作熟悉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纳税申报的全过程,最后再由其他小组同学进行税务稽查,通过实际操作将各门课程的理论知识较好地结合起来。其二,加大对实践性教学的投入,完善税法与会计类课程实践教学设备,建立多元化的实践教学平台,将实践教学融入到整个教学过程中,包括专业实践平台、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平台、学生素质拓展平台等,强调在真实情境中训练技能,不断增进和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现有财税专业学生的实习基地主要是在国家税务机关,实习内容也侧重于从国家角度对企业进行纳税检查,这仅仅是财税工作的其中一个方向,因此还应深入到企业,结合企业经济活动的实践,深化学生对会计工作和纳税申报工作的实地认识。
参考文献:
[1] 王敏,《职业发展导向财税专业课程设计之探讨——借鉴台湾逢甲大学财税系课程革新经验》,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2] 熊春红,《非会计专业会计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以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为例》,2012年第3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