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诉百度云擅播影视剧侵权
2015-04-20
中国证券期货 2015年4期
乐视称,其对《金陵十三钗》等影视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而百度云等终端,在向用户提供存储空间时,利用其“分享”功能,供网络用户下载和在线播放,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应赔偿其相关经济损失4万元。
百度称,网友可操作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进入百度云,将原本存于自己的硬盘上的内容保存在百度网盘,自己管理、分享下载,《金陵十三钗》是网友个人行为,百度不会对其进行任何修改编辑,也没有推荐涉案影视作品,故没有侵权。
双方均表示接受调解。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