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地理志》“淯井监”补正
2015-04-18骆忠军
骆忠军
《宋史·地理志》“淯井监”补正
骆忠军
《宋史》卷八九《地理志五》长宁军条(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2219页):“长宁军,本羁縻州。熙宁八年,夷人得个祥献长宁、晏、奉、高、薛、巩、淯、思峨等十州,因置淯井监隶泸州。”此条关于淯井监的建置时间有误。郭黎安编著《宋史地理志汇释》(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08页)没有指出这一错误。李昌宪《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宋西夏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38页)发现这一错误,但未加辨析。现对淯井监的建置时间作以下补正。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大中祥符二年八月癸未,“近界巡检并赴淯井监胁诱”(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626页),大中祥符三年正月乙亥“减泸州淯井监盐课三之一”(第1652页)。由此可推测,淯井监在真宗大中祥符年间已经存在。成书于雍熙末至端拱年间的《太平寰宇记》中有淯州而没有淯井监的记载(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1744页)。据此可以推断,淯井监的建置时间基本可以确定在端拱(988~989年)到大中祥符(1008~1016年)之间。这一推断也与《方舆胜览》所言“国朝初置淯井监”(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1138页)相吻合。
《元丰九域志》卷七:“熙宁八年,夷人献纳长宁等十州土地,隶淯井。”(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28页)《舆地广记》卷三一:“熙宁八年,夷人献纳十州地以属焉。”(四川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924页)《方舆胜览》卷六五:“神宗朝夷人献纳十州以属焉。”(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1138页)据此可以看出,熙宁八年是长宁等十州归隶淯井监的时间,而不是设立淯井监的时间。
《宋史》之所以有此纰漏,原因为:泸州下属两监,一为淯井监,一为南井监(《元丰九域志》卷七,第328页)。南井监的设置时间刚好为熙宁八年。乾隆《大清一统志》卷三一一:“南井监,在江安县东,北宋熙宁八年置,元初废。”(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481册,第371页)《宋史》可能将长宁等十州归属淯井监的时间与南井监的设置时间混同。
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