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常态 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2015-04-18贾玉梅
贾玉梅
适应新常态 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贾玉梅
习近平总书记站在谋求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实现人民福祉的战略高度,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国有林区应主动适应新常态,更好发挥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基础,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基本保障
森林对于人类生存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林业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承担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历史重任。
林业生态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我国现有林地46.5亿亩,约占国土总面积的32.3%,森林面积和蓄积分别位居世界第5位和第6位。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林业生态修复和自然修复非常重要,在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16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中,林业参与的类型最多、力度最大、面积最广,覆盖我国所有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涉及陆地面积64%,是陆地自然生态系统的最大建设者。
林业生态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我国森林年涵养水源5807.1亿立方米,相当于近15个三峡水库容量;总碳储量84.3亿吨,相当于我国当年工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80%以上;年固碳总量4亿吨,相当于14.7亿吨二氧化碳,可抵销2亿多人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固土81.9亿吨,相当于我国11条主要河流2011年土壤侵蚀总量的11倍;年保肥4.3亿吨,相当于我国2013年农业总施肥量的7.5倍,林业已成为人类生存发展的根基所在。
林业持续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保证。我国森林生态系统每年提供生态服务价值12.7万亿元,是林业产业总产值的2.4倍,占2014年GDP的19.9%,每年为每位国民提供了价值9400元的生态服务。在生态服务价值中,生物多样性占34.2%、涵养水源占25.1%、保育土壤占15.8%、净化大气占9.3%、固碳释氧占8.5%、森林游憩占6.7%、森林防护占0.4%,林业在改善生态环境、防灾减灾、提升人居生活质量方面产生了显著效益。
二、发挥林业牵动作用,更好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大局
全面发挥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就必须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给森林以必要的人文关怀和时间空间,促进森林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做好加法,不断增加森林蓄积,增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主体地位。一是把握森林培育环节,健全森林经营制度体系,加大森林抚育、补植补造、低质低效林改造和封山育林力度,增加生态产品。对大江大河源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区位重要的集体公益林,由政府出资赎买、租赁或用国有林置换,交由国有林业单位经营管理,切实提高森林质量。二是把握人工造林环节,借鉴德国、奥地利等欧洲国家培育近自然林业经验,对人工林使用乡土树种,模仿天然森林群落进行培育改造,尽快恢复森林生态功能。三是把握森林城市建设环节,大幅增加城镇森林和绿地面积,建设稳定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让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到造林绿化成果。
管好减法,切实减少森林消耗,夯实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物质根基。一是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原则,降低经济活动强度,守住森林、湿地、沙区植被和物种4条生态保护红线,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二是建立并严格执行谁破坏、谁付费、谁修复制度,大幅提高征占用林地、湿地成本,形成不敢破坏、不能破坏、破坏不起的机制。三是强化国家的生态意志,借鉴美国黄石公园建设管理经验,探索建立国家公园,将内蒙古和黑龙江大兴安岭这样的重点国有林区,整体划建为国家公园,完善国家所有权管理体制和投资机制,解决区划体制造成的资源管理权责分割等问题,形成整体的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群落。
谋好乘法,发挥改革的倍增效应,健全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管理体制。一是推进国有林区政事企分开,实现政府、企业和社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重点解决定位不清、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包袱过重等问题,形成“有利于生态建设,有利于经济转型,有利于民生改善,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国有林区新体制。二是对国有林场,明确管育资源、保护生态功能地位,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资源管育,建立国家、省、市三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监管机制。三是对集体林区,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林农增收关系,继续深化林权抵押贷款、资产评估、森林保险、交易市场等配套改革,重点延伸林业产业链,不断激发林农积极性,坚持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同步发展,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用好除法,破除制约因素,推进林业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一是破除指令性林业生产组织方式,对资源管护、中幼林抚育、补植补造等生产任务,探索面向社会购买服务模式,吸引全社会力量发展林业。二是破除独木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依托森林这一规模最大的循环经济体,运用市场手段,加快发展休闲旅游、绿色食品、绿色矿山等优势产业,着力培育生物医药、健康养生等新兴产业,形成有利于生态安全、绿色增长的产业结构,真正把林区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三是破除“守着金山要饭吃”发展模式,借鉴国际经验,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推进碳排放权交易下的林业碳汇交易,将无形效益物化为有形收益,推进森林生态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设。
三、重点强化顶层设计,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支撑体系
充分发挥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牵动作用,关键是加快林业制度体系建设,对涉林重大政策进行顶层设计,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制化。
强化法制保障。针对依法治林意识不强、涉林法律法规不健全且落后于林业发展的实际,推动林业立法由注重保护管理单一自然资源向注重保护管理整个自然生态系统转变,形成覆盖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涉林案件惩处力度,对破坏森林资源以及不顾林业资源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从严追责,坚决不能“越雷池一步”。科学调整设计林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将森林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走向法制化轨道。
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与生态补偿制度,推进中国核证减排CCER项目交易和强制控排等措施,健全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作用。建立森林资源变现制度,培育发展林业信托机构和林权交易市场,推动森林资源转化为可流通的债券、基金和股票,实现森林资源资产化。建立并严格执行林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增强各级林业干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强化组织保障。结合目前正在推进的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围绕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建立健全从中央到地方系统的林业建设与监管体制。重点明确国家监管职责,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对重点国有林区行使所有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由省级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管理负总责,履行森林管育、森林防火、林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形成从上到下覆盖林区的管理体制。
强化政策保障。国有林区作为国家生态安全重要保障区,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国家应直接管理,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并在财政专项、金融债务豁免、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民生改善等方面重点扶持。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支持力度。集体林区作为国家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稳定巩固林农林地承包经营权,落实好生态补偿、造林补贴、抚育补贴、森林保险等政策。大江大河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应探索建立国家公园,由国家直接管理,经费由中央财政全额拨付。对现行天保工程、退耕还林等政策,在保持延续性的同时,根据工资增加和物价增长动态调整补助标准,构建起支撑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政策体系。
(作者系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书记)
责任编辑/赵嘉宾zhaojiabin@fendouzazh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