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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项目批复信息选登

2015-04-18

投资北京 2015年11期
关键词:朝阳区用地工程项目

市发改委项目批复信息选登

1、朝阳区双桥京桥1号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同意北京市双桥农工商公司开发建设朝阳区双桥京桥1号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建设地点:朝阳区黑庄户,东至现状小区边界、西至规划双经东路、南至规划定福庄南区一号路、北至规划双纬北路。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43650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32415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11235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149305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公共租赁住房及公建。

2、朝阳区东坝驹东经济适用房C、D地块项目

同意华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朝阳区东坝驹东经济适用房C、D地块项目。

建设地点:朝阳区东坝,东至东苇路、西至康各庄路、南至东坝南一街及焦庄路、北至东坝南二街。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128415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393973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千人指标配套设施。

3、老君堂220千伏站改造工程项目

同意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实施老君堂220千伏变电站改造工程。

4、大兴区污泥处置工程项目

同意批复大兴区组织实施大兴区污泥处置工程。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污泥处置规模200吨/日,主要建设污泥接收与输送系统、污泥烘干造粒系统等。

5、房山区琉璃河C街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同意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房山区分中心继续实施房山区琉璃河C街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由565896平方米调整为521349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312675平方米,道路用地100651平方米,公共绿地104506平方米,交通设施用地3517平方米。

二、我委《关于房山区琉璃河C街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2013]2305号)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10月29日。

三、其它相关事宜仍按京发改[2013]2305号文件执行。

6、海淀北部燃气热电冷联供项目

同意海淀区建设海淀北部燃气热电冷联供项目外部10KV电源工程。

7、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项目

同意对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项目给予补助资金支持。

8、玉河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同意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实施玉河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9、西铁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同意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实施西铁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10、北京城建胜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小区配电室外电源管线工程项目

经研究,同意北京城建胜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北京城建胜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小区配电室外电源管线工程。

11、大灰厂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项目

同意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实施大灰厂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

12、轨道交通14号线电力隧道穿越(城区段)工程项目

同意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实施轨道交通14号线电力隧道穿越(城区段)工程。

13、通州老城区供热资源整合竹木厂锅炉房工程项目

同意我委《关于通州老城区供热资源整合竹木厂锅炉房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2011]1752号)有效期延长到2016年9月26日。其他事项仍按京发改【2011】1752号文件执行。

14、昌平郝庄集中供热工程项目

同意我委《关于昌平区郝庄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2010]1813号)有效期延长到2016年10月12日。其他事项仍按京发改【2010】1813号文件执行。

15、密云县溪翁庄镇供热管网系统工程项目

同意我委《关于密云县溪翁庄镇供热管网系统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2013]121号)有效期延长到2017年9月30日。其他事项仍按京发改【2013】121号文件执行。

16、大兴新城芦东路(金星路-南六环)道路工程 项目

同意大兴区组织实施大兴新城芦东路道路工程。道路北起金星路,南至南六环,全长约7.9公里。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红线宽60-80米。随路建设埝坛引水渠跨河桥1座,下穿黄良铁路、京山铁路箱涵2处。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绿化、照明、交通等工程。

17、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产品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同意调整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产品升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内容。

18、密云县清水湾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

同意北京市密云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继续建设密云县清水湾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我委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密云县清水湾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3]2312号)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10月16日。其它相关事宜仍按京发改[2013]2312号文件执行。

19、学院路北端土地一级开发回迁安置房项目

同意北京中关村国际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学院路北端土地一级开发回迁安置房项目。

建设地点:海淀区东升乡八家村,东至双学规划三路、西至双清路、南至双学规划二路、北至学院路北端一级开发项目内的B、C地块。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23491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93407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公共服务设施。

20、朝阳区茶家坟房改带危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同意北京天福恒置业有限公司继续办理朝阳区茶家坟房改带危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前期手续。

21、北京大戏楼项目

同意北京海湾绿洲国际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结合绿化隔离地区的实施,继续建设北京大戏楼项目。

建设地点:朝阳区平房乡,东至京城梨园、西至东五环路、南至幺家店路、北至丰水梨北路。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211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2110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绿色产业用房。该项目建成后不得对外销售或转为其他用途。

22、门头沟区永定镇岢罗坨、秋坡、石佛村C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同意隆泰实业(北京)有限公司实施门头沟区永定镇岢罗坨、秋坡、石佛村C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建设地点:门头沟区永定镇石佛村,东至石佛村村界、西至旧108国道(京昆路)、南至与丰台交界处石佛村村界、北至旧108国道。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424425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262405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41482平方米,代征其他用地112508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规模为266649平方米,建设内容为F3其他类多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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