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道大哥了不起啊!
2015-04-17十里菱歌
十里菱歌
简介:虽然一见面她就扒光了他的衣服,但她真的是好人家的闺女啊……都说了,她很矜持她不约,他把她绑回来做什么?哼,黑道大哥了不起啊?
一、给我一张床
晚上九点半,我脱下白大褂挂回墙上,准点下班。
我工作的医院建在黄浦江边上,一走出大门口,凛冽的江风便簌簌地迎面吹来,我拢紧身上的黑白格子及膝外套,压了压头上那顶红帽子的边缘——这套行头是我堂姐白翠翠在英国读书时寄给我的,抗风又防寒,我穿着它,走在这民国二十三年的街头上,仿佛还有一点点时尚。
也许是太过时尚了,我察觉到,身后有几个男人一直鬼鬼祟祟地跟着我。
我过马路,他们也跟着过马路。我走到咖啡店买咖啡,他们就在咖啡店外向小报童买报纸。待我买好咖啡走出去,他们便再度像牛皮糖一样跟上来。
我加快脚步,走到一座骑楼下。骑楼的一楼都是商铺,里面卖的尽是琳琅满目的洋货。我在不经意间,透过橱窗镜子的倒映,看见除了身后跟着我的几个男人外,街面上还另有一辆轿车与我的脚步保持平行。我在骑楼下快步走着,它在骑楼外缓缓行驶,亦步亦趋地跟着我。
我忍无可忍,捏紧了手中的咖啡杯,回头对身后的几个男人大声吼道:“你们烦不烦!你们要是再这样跟着我,我就叫人了!”
几个长得人高马大的男人,居然齐齐被我这声“河东狮吼”吓白了脸。
“别!你千万别!”他们惊恐地连连摆手。
“你看着我们的眼睛,我们是有苦衷的!”其中一个男人迫不及待地解释,指了指骑楼外的那辆轿车,“嫂子,老大想见你。”
“嫂子?谁是你们的嫂子?”我挑高眉毛,冷哼一声,“老大又是谁?不好意思,我不认识。”
说完,我转身继续往前走。
身后那几条汉子立刻屁颠屁颠地跟上来:“嫂子,你不要和老大怄气吗,我们没把你骗上车……呃,请上车,我们会被老大胖揍的。”说着,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束玫瑰,“今天是你的生日,老大特地为你订了一束表达浓烈爱意的红玫瑰,你看喜不喜欢?我都要被老大的深情感动得哭了。”
我推开挡在面前的花束,说:“那你哭吧,大声地哭。我讨厌玫瑰,谢谢。”
我刚将玫瑰推开,马上又有人将一个装首饰的锦盒呈到眼前。锦盒里静静地躺着一条做工精细的项链。
“嫂子,你不喜欢花没关系,老大还帮你挑了一条项链呢。你都没看见老大亲自为你挑礼物的样子啊,简直是铁汉柔情,那什么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啊……”
我照例将锦盒推开:“那他慢慢嗅,我不打扰了,还有,麻烦你转告他一声,除了戒指,别的礼物我不收。”
我拉高衣领,握着咖啡杯,抬步往前走去。
我神情凛然地走出骑楼,这时,街边那辆轿车里面的人似乎再也坐不稳了,加快车速,猛地一个拐弯横到我面前,车门正对着我。我被挡住了路,不温不火地朝车窗内白了一眼,脚步转了个方向,想都不想就要走开。
车内的人大概也早已猜到我不会乖乖上车,我刚迈出一步,车门忽然从里面打开。紧接着我的手腕就被人扣住,那力道不给人反应的时间,握住我的手腕一扯,将我硬生生地拖上了轿车。
“老大威武!”车外传来一阵欢呼声。
车门掩上,轿车内的光线暗了下来,街边昏黄的路灯照进车里,营造出一个静谧且暧昧的氛围。因方才那一扯,我手上的咖啡洒了一地,整只手都黏糊糊的,而我,此时正被人压在车内的座椅上。
我一脸冷静地抬起手,在近在咫尺的胸膛上擦干了手上的咖啡。
“靠!你这女人把我当成抹布了?”耳边响起一道怒骂声。
“是的,所以,抹布,可以请你放开我了吗?”我云淡风轻地抬起眼。
眼前,一个男人紧紧地抓着我,黑亮的眼睛,挺直的鼻梁,他的腮边不知是多少天没清理了,青色的胡楂让他整个人看起来邋遢且不修边幅。
他叫沈宵,地下黑帮海川堂的现任老大。
“唔,你这样看着我,是不是代表你对我的爱又浓烈一些了?”发怒不到一秒钟,他就扬扬得意地笑了,居高临下地打量我,“果然,别人说‘小别胜新婚是真的,一个月不见,秀秀,你看我的眼神又更加如狼似虎了。”
如果论不要脸,我觉得沈宵也是可以凭借自己卓越的实力当上老大的。
我弯起嘴角,皮笑肉不笑地应道:“哪里,我只是觉得奇怪,一个月不见,你竟然还好好地活着。前几天看报纸,火焰帮被蔺家帮干掉了,你们海川堂不可能只隔岸观火啊?”
“我没有隔岸观火,我亲自操着西瓜刀去抢了几块原本属于火焰帮的地盘……”
我深吸一口气,咬牙道:“我才不管你是去抢地盘还是去堵枪口!”我用力推开他,“你现在就给我滚开!”
他如磐石一般黏在我身上,去怎么推也推不动。待我渐渐散了力道,他笑了一声:“我知道你只是在担心我。”他坐直身子,与我四目相对,温柔的神情夹杂了一丝了然于心的痞气,“我一个月没来找你,你是不是害怕我早已横尸街头?”
我整个人猛地剧烈一抖,想起自己这些天每天都捧着报纸,心惊胆战地仔细阅读每一则新闻,眼底忽然不受控制地涌上一股酸涩。
我再次咬牙道:“你、滚、开!听见没有?”
他假装没有听到我的话,满足地喟叹一声,轻轻地将脑袋埋进我的肩窝,说:“每次厮杀回来,都觉得自己还能再听见你骂我,这感觉真好。”他抬起头,目光深沉,“秀秀,生日快乐。”
我抿了抿嘴,眼底的涩意又开始翻涌。
他安静地看了我一会儿,忽然不怀好意地勾唇一笑:“你不要花,也不要项链,但好歹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不表示一下怎么行……”他真诚地说着,薄唇微勾,手掌悄无声息地潜到了我的大衣底下。
箭在弦上,我就算再无知,也知道他所说的是指什么。
“沈宵,你要是敢在车里对我做些有的没的,你信不信我削死你?”
“也就是说,不在车上就行了?”他两眼放光,迫不及待地发动车子,“这个简单,我马上就去找张床!”
二、专业逼婚一百年
两个小时后——
我租的公寓。
堂姐专门从英国给我寄回来的、最时尚的衣服,此时一文不值地被人扔在地上。我一个人睡的单人床,沈宵高大的身躯挤上来便显得异常狭小。窗户没有关紧,月色下,北风卷着道路两旁的梧桐叶飘上了窗台,绣着碎花的窗帘如同海浪一般随风起落,寒风丝丝透了进来,微微吹散了皮肤上的滚烫热气。
寒风一吹,我迷迷糊糊的意识瞬间转醒,我从沈宵的身上爬起来,坐在床垫上,伸出一根手指戳他:“你消失了一个多月,欠我的答案也是时候给我了吧?”
“什么答案?”他睁开眼睛,很快又懒懒地合上,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
“哟,还给我装失忆?”我鄙视地轻嗤一声,“我再问你一次,你到底娶不娶我?”
他依旧闭着眼,说:“不娶。”
我顿时无语了。
从未想过我白秀秀也会有主动向人逼婚的一天,太丢脸了。更丢脸的是,这一逼婚逼了四年,逼了无数次,居然还不能将他逼得就范,作为新时代的女性,颜面扫地了。
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他一定会这样回答。我不觉心痛,静默了一会儿,我双手抱胸,冷眼看着他:“沈宵,你懂不懂江湖规矩?你去夜总会找小姐都要给钱的啊,你把我当成什么了?每次从床上起来就拍拍屁股走掉,一毛钱都不用给?”
“谁说我不给?我明明给你买了花和项链,是你自己不要……”
纵然心中清楚他是故意这样说,故意想惹我发作,我还是忍不住心中的恼怒,气得颤抖着双手,拎起枕头,往他脸上招呼:“我灭了你啊,这次我一定要灭了你这个的浑蛋……”
“好了好了。”他的声音被闷在枕头底下,听起来更加低沉,而且含了一丝纵容的笑意,“秀秀,你明知道我不会娶你。”
我冷哼一声,更加用力地将枕头压在他脸上。
他握住我的手臂,顺带将枕头移开,直勾勾地盯着我的眼睛,说:“你是救人的医生,我是混黑道的粗人;你饱读诗书,外语都会好几种,而我连汉字都认不全;你这一生安稳无忧,而我天天在刀口上讨生活,说不定哪天仇家在暗处放一枪,我就没了……”他牵起我的手放到颊边,胡楂有些刺手,“秀秀,我配不上你。”
我抿紧唇瓣,半天才从牙关里挤出一句:“你知道我不在意这些。”
“但是我在意啊,这些还是其次,主要是你跟在我身边,不安全。”他收起一贯大大咧咧的口吻,神色难得地认真。
“很好,我总算明白你的意思。”我目光幽幽地看着他,“你是想让我一直这样没名没分地跟着你,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就只是你的地下情人?”
“有句话是怎么说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顿了一下,目光深邃地看着我,有些欲言又止,“我是真的身不由己,我本来打算这辈子都不娶老婆的,要不是你当初一脸兴奋地扑过来,又扒了我的衣服,对我一通乱摸……”
三、大哥,我真的不约!
最初遇到沈宵的时候,我还只是一个实习医生。
那一年我以院系第一的成绩完成学业,风光无限,年少轻狂,简直觉得这世上没有自己治不好的病。正所谓“磨刀霍霍向猪羊”,我每天都摩拳擦掌,意欲大展身手,所以,当我看见受伤的沈宵时,那种直击心头的喜悦,仿佛是饿狼遇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头猎物。
那一年沈宵还不是海川堂的老大,他只是一个在底层打拼的小喽啰。那一夜,听说海川堂和别的帮派来了一次火拼,海川堂的老大身中数刀,被送进手术室,由院长亲自主刀。
不得不说,当老大还是有很多好处的。老大被送进了手术室,而身为小喽啰的沈宵只能窝在医院走廊尽头的长椅上,背后一道被西瓜刀砍出来的血口子深刻又狰狞,触目又惊心。
我一看见那道口子,立马两眼发光,热血沸腾。
我奔过去,抬手按住沈宵的肩头:“猎物……哦呸,这位先生,你不要怕,我马上帮你处理伤口。”
手术室暂时全被占用。沈宵的伤口血淋淋的,怕是不能等,好在我医术高明,不就缝个针嘛,我只看心情,不挑地方的。
我用剪刀将沈宵背后的衣料剪开,动作纯熟,行云流水。负伤的沈宵有些虚弱,看见我这么简单粗暴的手法,也忍不住开口提醒道:“哎,妹子,你温柔一点啊……”
“我会很温柔的,大哥,你就放心地将自己交给我吧!”我很有担待地拍胸脯保证。
给他缝合伤口时,我看到他的背后隐约有一个文身,只不过刀伤太过吓人,他的背部也全都是血,我看不清文的是个什么图案。
缝针完毕,我望着他背上那整齐漂亮的针脚,发自内心地认为自己的医术又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我擦去额头上的薄汗,笑眯眯地告诉他:“好了。”
他也真是一条硬汉,整个缝针过程,他居然连痛哼一声都不曾有过。
他抬眸看了我一眼。我刚才只顾着专心致志地缝针,没有细看他的长相,直到现在我才发现,这个男人长着一张好看的脸,英俊刚毅,意外地合我的眼。
也许是失血过多,他的声音很轻很沉:“女人,你叫什么名字?”
“白秀秀。”
我若无其事地回答,双手插在白袍的口袋里,眉开眼笑地转身走开。走了两步,忽然想起一件事,我蓦地回头,对他嫣然一笑:“我不约哦。”
从那以后,我以为自己和沈宵不会再有任何交集,不料仅仅过了五天,我就再次见到了他。
咳咳,我是被他派人用大麻袋套住,掳回去的。
只是过了短短几天,沈宵就已经从一个小喽啰一跃成为海川堂的龙头老大。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十分不解,这是为什么呢?我想了又想,最终想通了,这一定是因为咱们院长的医术不过关。
原先的海川堂老大,在经由院长大人的手术后,光荣牺牲了。
而沈宵,是由我白秀秀亲自操刀,缝针没两天就恢复得生龙活虎。海川堂的老大去世之后,海川堂群龙无首,沈宵凭借着自己一股不怕死的狠劲,抢回了几块地盘,从而被一致推举为海川堂的新一任老大。
我被他的手下掳了回来,他们将我双手反绑。我跌坐在海川堂的议事大厅内,他坐在主位上死死地瞪着我,表情变幻莫测。
有句话叫作伸手不打笑脸人。眼见气氛这么凝重,我赶紧挤出一抹微笑:“嗨,沈老大,我不是说了我不约吗?你死相哦,居然让人强掳我回来……”
“白秀秀。”他突然开口唤了我一声,脸上的表情还是冷冷的,“你看着我。”
他从主位上朝我走来,走到我面前两三步的地方,抬起手,开始松自己上衫的扣子。
我愣了一下,急忙娇羞地推辞道:“哎哟,我说了不约就是不约。你好端端的脱衣服是什么意思,不带这样倒贴的……”
他脱下了上衫,转身背对着我,沉声命令道:“睁大你的狗眼好好看看,这是什么?”他的嗓音里带着一丝愠怒。
我睁大双眸,将目光投向他的背部。替他缝针那天,我就已经知道他的背部盘踞着一个文身,那时看不清是什么,今日一看……
“沈老大,你这个千足蜈蚣文得不错哦。”我佩服地赞叹,“你找哪位师傅文的?说出来,好让小女子膜拜膜拜。”
他慢条斯理地走到我身前,半蹲下去,伸手捏住我的下巴。这一刻,他脸上的神情好像没那么阴狠,他勾起嘴角,轻柔地说道:“替我文身的这个师傅,姓白,闺名唤作秀秀。”
“这么巧?上海还有人和我同名?”我干巴巴地笑着,暗暗腹诽:天啦,不会吧?
他的脸快要贴着我的鼻尖,他将嗓音放得更轻:“你也觉得它像蜈蚣?我今儿个就告诉你,我背后原本文着的是一条青龙。”他越来越用力地捏住我的下巴,似乎快要控制不住,“多亏了你白秀秀的缝线。”
呃,这摆明就是嫌我毁了他的文身,所以算账来了,我赶紧为自己开脱:“我那都是为了救你的命啊,你现在怎能怪我?那一夜,你没有拒绝我……”
“我这人很讲究礼尚往来的,你送我什么,我还你什么。”他一伸手,身旁的小弟立刻走上前,在他的右掌上搁上了一柄西瓜刀。
我眼角瞥见那亮晃晃的刀尖,猛地打了一个哆嗦。
我的身体被五花大绑着,我往前一个使劲,将脑袋栽进他怀里,摇来摇去蹭着哀求道:“不要啊,沈老大,我是个女人,皮肤不能留疤的。你要是在我背上划条蜈蚣出来,我会嫁不出去的啊……”
他不为所动,冷冷道:“你嫁不出去,那我呢?我以后要是在女人面前脱衣服,被人看见我背后文着一条蜈蚣……哼,老子还用得着混?”
“那,你可以不脱啊……”
“你想让老子活活憋死吗?”
我想了一下,为了活命,只得将脖子一伸,脸蛋一横,视死如归道:“那,如果你真的忍不住要脱的话,大不了,来我这里脱……你看我其实长得也不差吧?”
四、花枝招展,玉树临风
我在上海名流圈里也是有一些追求者的,用来配沈宵,实在是亏本生意。
这一亏本,就足足亏本了四年。
沈宵他也是个大爷,我说他需要脱衣服的时候就来找我,他当真就只在需要脱衣服的时候才来找我。每次我们见面,他吃干抹净就拍拍屁股走人,十天半个月不出现一次,简直不是人。
我是这么无私奉献的女人吗?不是,我一定要逼他给我一个名分。
关于名分这个事,我那受过西方文化熏陶的堂姐白翠翠曾经告诉我:“秀秀小妹啊,男人是逼不得的,你一逼他就跑了。你想要他不跑,最好的办法就是打断他的狗腿。”
“翠翠姐,咱暂时不说别的,我先问你一句,堂姐夫的那一双大长腿还好吗?”
白翠翠鄙视地看着我:“你堂姐夫又不会跑,我一将他的眼镜藏起来,他连家门口都出不去……不过,我看你这副小身板,估计打断狗腿这种粗活也不适合你干。没办法,你只能放大招了。”
“什么大招?”
白翠翠清了清嗓子:“你去和别的男人好呗,借这个办法来激起那什么海川堂老大的妒忌心、占有欲,说不定他自己就会反过来抢你了。”
鉴于白翠翠成功搞定了堂姐夫的经验,我姑且信她一回。
几日后,当余敬亭邀我一起去夜上海看表演的时候,我欣然赴约。
余敬亭是院长的儿子,我最初到医院上班的头几天,他每天都托人送一束花到我的办公室,俨然一副纨绔子弟追女生的风流姿态。他约了我这么多次,这是我第一次答应他,我觉得,他应该很高兴。
“秀秀,我真的很高兴,夜上海新来了一个登台小姐,艺名唤作月季,长得可水灵了,只可惜不识相,我给她送了不少礼物,她还是不答应我的追求,说什么有心上人了……哼,还真以为我余少身边没女人?幸好秀秀你比她漂亮。你今晚好好打扮,替少爷我挫挫她的锐气。”余敬亭如是说。
听见他打算这么利用我,我就放心了。
我本来也是在利用他。我收买了海川堂的小弟,得知沈宵这几晚都在夜上海宴请政府高层,翠翠姐说要激起沈宵的嫉妒,那我一定要让沈宵亲眼看见我跟别人在一起才行。
我一脸肃穆地跟余敬亭承诺:“我一定会打扮得花枝招展,同时,请你务必也要打扮得玉树临风!”
五、鬼混还敢那么帅
当天晚上,我和余敬亭,一个花枝招展,一个玉树临风,来到了夜上海。
我不曾来过这种风月场所,今日一见,才发现这家夜总会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金碧辉煌。这里装着水晶吊灯的天花板下,错落有致地摆着一张张圆桌,桌旁围坐着的寻欢客们有说有笑,他们举杯邀酒,处处都是纸迷金醉的气息。
我还没找到沈宵的身影,只见余敬亭的目光打从踏进这家夜上海起,就一直牢牢地黏在舞台上。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舞台上站着一名容貌姣好的女子,她穿着银色珠片缝制的及地长裙,手里拎着一把羽毛扇,一边对着麦克风唱歌,一边配合歌声做出简单的舞蹈动作。
余敬亭苦大仇深地说:“秀秀,那就是伤我至深至痛的月季。”
“节哀。”
我安慰地拍拍他的肩膀,继续东张西望。
一曲唱罢,舞台上的那名月季小姐笑容甜美地说道:“今夜,月季要特别感谢一个人,感谢他这些天都来捧月季的场。”她将视线投向某一个角落,“谢谢你,宵哥哥。”众人配合地鼓掌,她微笑着后退,“接下来,让我们把舞台交给牡丹……”
这时灯光打到一名从幕后走出来的歌女身上,众人的目光顿时被吸引过去。
我眼尖地注意到,阴影里,月季下了舞台侧旁的楼梯,往大厅角落里的一张圆桌走去。余敬亭也看见了,急忙拨了一下刘海,伸手搂住我的腰,道:“秀秀,我们要过去向她示威,你快把胸脯挺高一点!”
“没问题!”
我深吸一口气,憋在胸口,昂首挺胸地跟着余敬亭一起往前走。
然而,当我逐渐走近月季时,我的这一口气差点将自己呛住。月季她……她居然和沈宵在一起!
我果然没有猜错,她谢的那句“宵哥哥”,就是沈宵。
沈宵坐在圆桌旁,月季站在他身侧,她微微弯着腰,一只手搭在他肩上,红唇凑到他的耳边,似乎正在和他说些什么。沈宵手中端着一杯酒,脸上没有什么表情,那一张桌子坐着的都是海川堂的兄弟,看见沈宵有福消受美人恩,纷纷打趣道:“老大,月季小姐要是在你衣服上留下了香水味,你回去小心被嫂子用手术刀削了你。”
沈宵的脸上这才有了一点笑意,隐约还有些无奈:“我用得着怕那个女人?”顿了一下,他补充道,“大不了,把衣服换了再去找她。”
兄弟们顿时笑得更大声了。
“秀秀,你准备好了吗?”余敬亭偏头问我,猛地倒吸了一口凉气,“呃,你的脸怎么黑成这样?”我不作声,他不明所以地看了我一会儿,沉吟道,“这样很好,有气势,我们就这样杀过去。”
余敬亭搂紧我的腰,噌噌噌地冲向沈宵那一桌。
感受到笼罩而来的阴影,月季、沈宵,还有众兄弟不约而同地抬起头。月季看了看余敬亭,又看了看我,一脸不解,而沈宵……
沈宵,你有点出息!口上说着不怕我,看见我的这一刻,眼睛却惊讶地睁大,紧接着猛地伸手推开挨着他的月季,仿佛那不是婀娜多姿的月季,而是一棵扎人的仙人掌。
众兄弟看向沈宵的眼神明明白白写着“老大,你死定了”,而将目光投向我的瞬间,立刻换成了“嫂子!不关我们的事,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沈宵立刻站起来,想上前牵我的手:“秀秀,你听我解释……”
他的手伸到半路就被余敬亭拍掉了:“喂喂喂,这位先生,你说话就说话,别对我女朋友动手动脚的啊……”余敬亭护住我,有模有样地发出警告。
“女朋友?”沈宵本是疑惑,当看见余敬亭的手搂在我腰间的刹那,目光蓦地一寒。
余敬亭根本不理会沈宵,转而对月季叫嚣道:“月季小姐,本少还得感谢你当初拒绝我,不然,我怎么能交到一个比你漂亮的女朋友?”他的目光再度移到沈宵身上,上下扫视着,问月季,“你一直说的心上人就是他?唔,长得不错,就是脸色难看了点,祝你们幸福。”
沈宵今日一身西装革履,平时显得有些邋遢的胡楂也刮干净了,深沉的眸子,高挺的鼻子,何止长得不错,他坐在这灯光璀璨的夜总会大厅里,不像混黑道的海川堂老大,倒像一个海外归来的实业家。
哼,出来花天酒地还打扮得这么帅,不能忍。
怒上心头,我反而笑得更甜。我主动挽住余敬亭的手,柔声问道:“亲爱的,和你的朋友打完招呼了?我们走吧。”
“好好好,我们走。”临走之前,余敬亭再次对月季补了一刀,他斯文地微笑道,“我女朋友的家世教养都很好,待不惯这些种场合,我要送她回去了,失陪。”
月季的面色一阵青一阵白,委屈地看向沈宵:“宵哥哥……”
“宵你妹妹。”我小声嘀咕。
眼不见为净,我不等余敬亭,径自转身先走。
我刚走出几步,背后忽然有人大步跟上来,是沈宵。他与我擦肩而过的一刹那,抬手握住我的手臂,扯着我目不斜视地往前走。
余敬亭追上来,拦到沈宵面前:“这位先生,我警告过你,不要对我女朋友动手动脚的!”
沈宵不说话,他的一干手下见状,迅速跟过来,将余敬亭围住,一个比一个笑得可恨:“咱们老大牵着的这个漂亮姐姐呢,我们唤她嫂子唤了四年,你说,她是谁的女朋友?”说着,接二连三,唰唰唰地掏出西瓜刀。
余敬亭脸色一僵,脚底抹油地退到一旁,伸出食指胆怯地指了指沈宵:“他的,他的,都是他的……”
六、一刀在手,天下我有
翠翠姐简直是当代女诸葛,她出的计谋太管用了,我从未见过沈宵这么紧张我。
沈宵扯着我从夜上海的后门走出来,外面的青石小巷曲曲折折,在深浓的夜色里逐渐隐去。他的手劲略有些粗暴,出了门,他用力将我甩到后巷的墙上,随即高大的身躯欺近我。
我的背脊紧紧地贴着墙壁,深巷里,隐隐约约还能听到夜总会传出来的婉转歌声。他制造出来的一方狭小天地中,我捂住自己的手臂,慢条斯理地揉着被他握疼的地方,抬起眼,似笑非笑地问他:“我说,这位宵哥哥,你拉错人了吧?你的相好好像是刚才那位月季妹妹?”
本想以轻松风凉的口吻说出这句话,然而话到嘴边,心底却先是一窒。
他眸色幽暗地盯着我,眼底藏了一抹阴鸷:“那个男人是谁?”
“你管他是谁?你能出来寻欢作乐,我就不能出来招蜂引蝶了?”我笑了笑,脸色有些发白,“我还奇怪你为什么一直死活不肯娶我呢?今天我总算明白了,沈宵,除了我,你究竟还有多少个女人?”
“我再问你一次,那个男人是谁?”
我沉默半晌,奇怪地瞅着他:“你这么生气做什么?你不要我,我不能去找别人?”见他的领带打得不好,我抬起手,心不在焉地为他整理起领带,“你放心,我读的书多,以后不会再纠缠你的。你看,我的行情其实也是不错的……”
领带尚未整理好,他扣住我的手腕,将我狠狠地往墙上一摁:“你信不信我杀了他?”
我仔细端详着他的神色,我们相识四年,我不曾见过他这么失控的模样。
我默默地在心中决定:回去后我一定要请翠翠姐吃饭!家里的亲戚都说翠翠姐头脑不好,在我看来,秀秀姐的头脑哪里不好,她简直就是一个天才!
看看沈宵这突如其来的嫉妒心,看看沈宵这阻挡不住的占有欲……
我笑了笑:“就算没有余少,只要你一天不娶我,我都会有新的男人。”我静静地直视他,“你娶还是不娶?”
“不娶。”他斩钉截铁地说。
“不娶的话,就请放开我,谢谢。”我依旧被他摁在墙上,我扭动了一下手腕,示意他松手。他下巴紧绷,双眸幽亮地瞪着我,非但没有松开手,反而添了几分箍制的力道,我一怔,随即了然一笑,“沈宵啊沈宵,你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嘛。”
“你这个女人!”
他气得闭上眼睛,下一刻,毫无预警地低头堵住我的嘴。
他本就不是什么温文尔雅的男人,一覆上来,便是狂风骤雨。我觉得又好气又好笑,闪躲地扭着头:“喂——”
我不停地扭来扭去,余光突然扫见幽远的巷子深处悄无声息地走出一道人影,我原以为是路人,然而目光一扫,赫然发现那个人手上正握着一支手枪,由远及近地朝我和沈宵走来。
这一看就是黑道寻仇的节奏!
我推攘沈宵的胸膛:“沈宵!”
沈宵也察觉到不对劲,直起身,同时迅捷地将我拉到他的身后。
持枪的那个男人已经走到离我们四五步远的地方,他盯着沈宵,眼神毒辣:“沈宵,你还有心情在这里玩女人?蔺子衿已经毁了我的火焰帮,他下一个目标就是你……”
沈宵笑了一下:“蔺子衿毁了火焰帮,是因为你杀了他的老大,又绑走了他的老婆,而我和蔺家帮一向关系不错。”
我前几天曾在报纸上看到过这个男人,他是火焰帮的当家罗焰。报纸上登着火焰帮被蔺家帮搞垮后,罗焰下落不明,没想到今夜我会在这里见到他。瞧他这一身狼狈,显然是棒打落水狗,被黑道上的追杀逼得走投无路了。
他急切道:“沈宵,你帮我好吗?只要你帮我将蔺子衿弄死,我把我的地盘分你一半,怎么样?”
“你那一半的地盘,本来就已经被我吞了。”沈宵不为所动,“你现在已经一无所有。”
罗焰一怔,脸色涨得通红:“我杀了你!”他猛地举起手枪,颤颤巍巍地指着沈宵。
见罗焰亮出了真枪实弹,我禁不住有些心慌,伸手去摸沈宵身上的口袋。沈宵道:“别摸了,我的枪和西瓜刀都没带出来。”
我哭丧着脸,躲在沈宵身后扯住他的衣袖:“那现在怎么办?”
沈宵没好气地低头瞟了我一眼:“你也会怕?我看你一天到晚吵着要嫁给我,我还以为你不怕死。我早就告诉过你,你跟着我,不安全。”他顿了一下,“所以我才不娶你。”
我哆嗦着挤出一个笑来:“沈宵啊,现在情况如此危急,说不定我们很快就玩完了,我只有最后一个遗愿,再问你一次啊,你娶不娶我?”
他定定地看着我许久,半晌,薄唇一勾:“娶。”
我等这个字等了足足四年。我喜极而泣,拉着沈宵的手臂,泪流满面道:“麻烦借过一下,我果然还是不想死……”我从他身后走到他身侧。
他拉住我,想把我拉回去:“你做什么?”
我摸自己的大腿:“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当年在医学院的时候,有个名号叫作小白飞刀……”手心底下摸到了一个刀柄,我有随身带一些简单医用器具的习惯,今日穿着贴身的旗袍,我的手术刀不知道要放在哪里,便用皮革包着,绑在大腿上,“我已经很久没有露一手了,今天就给你开开眼界……”
罗焰不知我们在玩哪一出,心慌之下,就要开枪。
抢在他扣动扳机之前,我“嗖”地将手术刀飞掷出去!
我小白飞刀不是浪得虚名,一刀堪堪钉入罗焰的前胸,我拿捏好了分寸,并不打算取他性命,但一定会是哭爹喊娘的疼痛。
罗焰“啊”地惨叫一声,手枪从他手中掉落。他往后跌倒在地,看着插在胸前的手术刀,立刻就想拔出来。
我道:“我建议你不要拔哦,拔了血会狂喷而出,很恐怖的,请问你见过喷泉吗?”
昔日的江湖老大被我这么一吓,他看着自己的胸口,居然两眼一白,昏了过去。
沈宵看了看倒地的罗焰,不敢置信地瞪着我:“你这女人真是……”
我拍拍手掌,走到他面前,抬起手臂圈住他的脖子:“崇拜我吗?”我喜滋滋地笑,“不用崇拜我,江湖规矩,我救了你一命,你以身相许就行了,你答应要娶我的。”
沈宵沉默许久。
“我要是反悔了呢?”
“反悔?你敢反悔?”我脸色一沉,“也没什么,我的刀法你也见识过了,下次你从我床上下去的时候,说不定身上会少一些零件罢了。”
“再给你一次机会,娶不娶?”
“娶。”
七、余少的番外
余少觉得自己真是流年不利,出来逛个街,居然也能撞到前几晚在夜上海恐吓自己的那群小混混。
小混混一改那晚的凶神恶煞,有人捧着鲜花,有人端着戒指盒,屁颠屁颠地跟在一名女子身后,七嘴八舌地劝道:“嫂子,你就信老大一次嘛,老大和月季真的没什么。老大英俊潇洒,哪能没女人投怀送抱,但是老大说了,只爱你一个,你别动不动就拔戒指吗……”
余少眼尖地发现,那女子好像是他的旧爱白秀秀来着。
白秀秀走着走着,不知从哪里突然跑出来一个男人,一把将白秀秀捞进怀里。啊,就是那个什么老大嘛。
余少认出了那个男人,那个男人也看见了他。白秀秀不知安的是什么心,这时竟然朝他挥手:“余少!来得正好,今晚约不约?”
约什么约!会出人命的啊!
余少急忙向那个男人解释:“这位大哥,我只是路过的,我十分、非常、极度清楚明白,秀秀是你的女朋友……”
不知自己说错了什么,小混混们又开始亮西瓜刀。
那个男人打横抱起白秀秀,不顾她的挣扎,将她塞进街边的轿车里,接着自己也跟着坐进去。关上车门之前,那个男人送他一句:“秀秀不是我的女朋友,秀秀是我老婆。”
轿车驰骋而去,只剩一群小混混一个笑得比一个阴险,围住他:“刚才,好像我们嫂子问了你一句什么话?”
余少抬头望天,欲哭无泪。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