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钢门窗》通过专家审查
2015-04-17
2015年1月20日,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主编的国家标准《钢门窗》送审稿审查会在北京召开。国标《钢门窗》的任务来源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2]92号),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会同有关单位修订,审查会前经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函审投票,超出四分之三委员通过。
审查会由标准归口单位——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王洪涛主任主持,标准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展磊处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审查会由科研、设计、生产、质检等单位的9名专家组成审查委员会,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顾泰昌高工任审查主任。
标准编制组全体编制人员参加会议。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木门窗委员会潘冠军主任代表编制组做了讲话,谭宪顺副主任作为标准主要执笔人介绍了标准编制情况和主要技术内容。
与会代表在听取了编制组关于标准编制工作的介绍后,对标准的内容进行了逐条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全面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1.该标准送审文件齐全,标准的编制符合GB/T l.1-2009的规定;
2.编制组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做了大量调研工作,参考了国外相关标准,广泛征求了行业意见,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隔热型材、耐火完整性、抗爆炸冲击波、遮阳、抗静扭曲、防沙尘和抗风携碎物冲击性能的相关规定,为钢门窗行业的技术进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该标准中所提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合理,与相关标准协调,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4.本标准的编制为我国钢门窗生产、检验和使用提供了技术依据,达到国际水平。
审查委员会一致通过了该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希望编制组尽快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形成报批稿,按有关程序上报。
本标准其他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沈阳奥文门窗有限公司、西宁海鸥彩板型材门窗有限公司、大同市明星门窗科技工业园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大学、重庆华厦门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意倍达彩钢制品有限公司、北京格雷泰科建筑技术有限公司、大连金诺格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艾府杰(上海)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瑞士严实股份公司上海代表处、上海三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湘潭市荣翔门窗制品有限公司、江苏金秋竹集团有限公司、富新集团有限公司、群升集团有限公司、王力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星月门业有限公司、北京日上工贸有限公司、浙江群喜门业有限公司、镇江市建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浙江金凯德实业有限公司、四川今龙头实业有限公司、四川大前兴利门业有限公司、四川亨博门业有限公司、浙江金和美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大力工贸有限公司。
国家标准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其执法部门为各级质量监督局,意味着今后不仅在建工行业内,而是在各相关领域内都将按国家标准监督执法,相应的检测、认证将被更多领域所认可。
(钢木门窗委员会)
[文章标识码] D
[文章编号] 1671-3362 (2015) 03-003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