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微博实名举报高官
2015-04-17
■媒体人微博实名举报高官
2013年8月8日,刘铁男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刘铁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其亲属收受巨额钱物;违规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收受礼金礼品;道德败坏。新华社8月18日发布消息称,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刘铁男涉嫌受贿犯罪,依法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2014年12月10日,刘铁男受贿案宣判,刘铁男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铁男的落马,与 《财经》原副主编罗昌平微博实名举报有关。2012年12月6日起,罗昌平连发三篇微博,实名举报刘铁男涉嫌伪造学历、与商人结成官商同盟骗取巨额贷款的内幕等问题。
继 “罗昌平举报刘铁男”之后,2013年7月17日凌晨,新华社 《经济参考报》记者王文志在其微博上实名举报副部级官员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等高管在收购山西金业资产的百亿并购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数十亿元国资流失,宋林等已构成渎职,并有巨额贪腐之嫌。
7月17日下午,华润集团发布声明称,所谓举报中存在诸多揣测、臆断乃至恶意诽谤之辞。华润称对诋毁、诽谤公司声誉的言行,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及追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7月18日下午3点左右,王文志实名举报微博消失。7月19日,王文志表示,并非自己删除微博, “我也想搞清楚是谁删的,我还会再发实名举报微博的。我手头还有其他证据,等我觉得各方面的反馈成熟时,会再向公众公布。”
2013年7月29日上午, 《新快报》记者刘虎发微博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称其任重庆市委常委、万州区委书记期间在处理国企改制事宜上涉嫌渎职。有律师分析,刘虎目前公布的证据暂难得出渎职结论,需纪委调查。7月29日下午,国家工商总局称获悉此事,但未作回应。刘虎后来删除相关微博,但称保证举报的真实性。
2013年8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的微博发布消息,称刘虎因涉嫌制作传播谣言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评 点】
媒体人微博实名举报官员、特别是高官,成功者有、不成功者也有。若举报成功,涉事官员承担党纪国法处罚,若举报不成功,媒体人多会有牢狱之灾。巨大的风险之后,人们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为何媒体人要选择这样一条途径去履行新闻监督职责?
【观 点】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与以往的实名举报方式不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名举报更多地借助媒体尤其是新媒体的力量,直接向社会公开举报的内容。这样的现象之所以增多,是因为中央展现出反腐的坚定决心,并严肃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大大提振了公众对于反腐的信心。
●清华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张建伟:网络举报是以自媒体形式在网上公布举报信息,其意不仅在举报,而且在诉诸舆论,有的甚至是为了网络炒作。如果网上举报信息准确,对于反腐有其积极作用。但基于网络特点,网上举报也存在明显弊端,如果信息错误或不准确,危害甚大。
●王新友 (新闻评论员):无论是罗昌平还是王文志,之所以选择公开实名举报,也是寻求借助舆论力量来降低风险,以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希望这些层出不穷的网络反腐给我们以警示,不断畅通反腐路径,推进制度反腐,大力改善舆论监督环境,切实落实举报人的宪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