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校企共同体的工作室制高职服装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2015-04-17章瓯雁
章瓯雁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达利女装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基于校企共同体的工作室制高职服装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章瓯雁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达利女装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针对我国高职院校开展工作室制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实施基于校企共同体的工作室制教学;同时分析校企共同体平台上建立的工作室所具有的优势,论述基于校企共同体的工作室制教学能实现知识与技能的融合,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树立学生的自信心,增强师生间的沟通效率,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服装专业;校企共同体;工作室制;教学模式;人才培养
我校(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创建校企合作新型组织形式——校企共同体,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找准提高人才培养适用性的突破口,建立的基于校企共同体的工作室成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有效载体。
一、 高职服装专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1. 教学项目难以真实化
为了让学生获得综合职业能力,高职院校普遍采用引入企业真实项目融于课程教学的方式。但真实项目的内容及完成时间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无法与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相匹配。若采用模拟项目来解决这一问题,又缺失了真实的“企业感”,使得项目课程教学对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作用大打折扣。
2. 实践教学效果不佳
大多数高职院校服装专业的培养计划中,实践性环节主要有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和顶岗实习。认识实习仅让学生获得表面感官认识;生产实习一般以单项技能训练为主,全面综合的技能训练不够;顶岗实习以学生个体为主,教师难以及时跟踪监督和指导,往往实践教学的效果不佳。
3. 传统工作室形同虚设
工作室制教学模式是以工作室为载体,融课程教学、技能训练、生产实践为一体,将教学与生产紧密结合,由教师带领学生在承接和完成生产技术项目的过程中完成综合专业技术的训练[1]。因此,各高职院校纷纷成立工作室,工作室制教学成为高职院校的教学热点。
然而,多数高职院校在开展工作室制教学时,由于工作室的项目来源不稳定、对工作室的人才培养功能发挥不足、对工作室制教学各个环节实施细节探索不够、工作室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不健全、学生和工作室的部分教师对项目的业务不够熟悉等原因,导致出现项目承接不畅、学生难以真正参与到项目中等问题,使得工作室形同虚设,人才培养、团队合作等功能成为一句空话。尽管有些工作室的负责人对上述问题有所考虑,但由于来自不同企业的真实项目差异大,各家企业对产品的定位、风格、要求不相同,学校工作室想高质量地完成企业的产品开发项目非常困难。
二、 基于校企共同体的工作室制建设流程
1. 构建校企共同体
校企共同体是指高职院校与区域主导行业的主流企业以合作共赢为基础,以协议形式缔约建立的相互开放、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利益实体,明确“企业主体、学校主导”关系,找到了校企价值取向同归和合作利益结合点,是校企深层次合作的新型组织形式,具有共建规划、共构组织、共同建设、共抓管理、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等“六共”特征[2]。达利女装学院是我校与杭州服装行业的主流企业达利(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建立的7个校企共同体之一,企业与学院共同组建了两个管理机构:达利女装学院理事会和达利女装学院领导机构,并由达利企业的总裁担任女装学院院长。经过6年的探索与实践,有效解决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性不高,专业定位模糊不清、“同质化”严重,教学内容和条件滞后、跟不上产业发展要求等高职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关键问题。
2. 成立工作室
服装立体造型工作室是我校达利女装学院在校企共同体平台上建立的5个专业核心技能训练工作室之一。校企共同体平台有力地支撑了服装立体造型工作室的运行,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室制教学、培养创新型高技能人才提供了有利条件。
服装立体造型工作室和达利(中国)有限公司的服装产品研发部对接,常年稳定地承担部分产品的开发任务。根据产品研发部提供的每季品牌企划和产品开发的主题,工作室教师带领学生进行系列款式设计,并按照要求完成纸样绘制和样衣制作。
工作室采用学生自愿报名,专业教师和企业导师根据学生的以往成绩、特长和面试情况择优录取。每学期初招收一次学生,实行小班化教学管理,由工作室指导教师制订单独的人才培养方案,因材施教。
工作室设有设计区、制版区和样衣制作区,实行企业化管理。根据学生完成任务的效率、质量,以及学生的职业素养、学生设计的产品被企业采纳的数量,工作室指导教师以学生的工作过程评价,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三、 基于校企共同体的工作室制人才培养机制
在校企共同体的基础上建立的服装立体造型工作室,有连续不断的实际生产项目(服装新品)的研发任务驱动,有企业专家的共同参与,有校企双方的经费投入,这些都使工作室制教学成为可能。
1. 在持续不断的新品研发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工作室承接以校企共同体合作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产品开发业务,在专业教师的带领和指导下,学生有延续不断的真实项目进行综合实践,促使学生和教师对企业产品的开发,形成由以企业专家为主、学校师生为辅的状态,慢慢变为由企业专家最后把关、教师为辅而学生设计开发为主的状态。在基于校企共同体的工作室教学模式中,学生通过参与真实项目的研发,创新能力逐步得到锻炼和提高,实现“训与研合一”。经过磨合和融入,工作室的指导教师已被企业聘为主设计师,工作室的学生成为设计师助理,企业慢慢把产品研发部转移到学校工作室,已成为企业的产品研发中心,实现校企深度融合。
2. 根据教学要求对项目进行分解,由学生自主完成
在工作室运行过程中,由于来自于企业的真实项目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和创新性,要求完美完成,这与课堂作业很不同。因此,面对真实项目,学生往往有所畏惧,感觉无从下手。如果工作室的大多数项目只由个别能力较强的成员完成,会使工作室制教学流于形式。基于校企共同体的工作室制教学有所不同,由于合作企业稳定,教师通过与合作企业多年的不断融合,对企业文化和企业产品要求相对了解。基于校企共同体的工作室接到项目后,首先召开由企业专家和学校专业教师一起参加的项目承接会,由企业专家阐述该项目的质量要求、完成期限等相关事项,然后由工作室负责人指定一名教师负责该项目,对项目进行整体教学设计,并充分考虑教学的组织形式。又由该教师确定若干名教师和学生组成项目组,在负责教师的带领下,项目组成员一起参与项目的分析,并将项目分解成若干个切块项目,尽量分解得具体和细致,再根据每名学生的特长及在工作室学习时间的长短,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各切块项目。学生在分头完成项目的过程中,教师要及时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分阶段由学生进行项目进展汇报和总结,查找问题,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学生在汇报和总结的过程中相互学习,有利于学生了解和掌握整个项目的实施情况,提高其综合职业能力。
3. 在真实项目的完成过程中增强团队协作能力
由于项目来自于企业,需要综合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工作室成员之间必须扬长避短、通力协作才能完成。在完成项目的过程中,成员之间的团结协作能力得到了极大的锻炼和提高。比如工程方向的学生向设计方向的学生请教服装款式设计、电脑效果图绘制、色彩搭配等技能;设计方向的学生向工程方向的学生请教面料性能、制版、工艺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而在服装整体策划方面有特长的学生也与大家分享项目的策划、制作流程和各环节之间的把控等问题。学生之间的沟通合作增多,专业知识和技能融合的实效性在工作室项目的完成过程中得到充分展现。
4. 在优秀成果的展示平台上树立自信心
基于校企共同体的工作室,其工作环境装饰和文化建设充分体现了共同体企业的文化和氛围,以及被企业采纳的优秀作品的展出,都对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在工作室的橱窗内展示的作品随着项目的一个个完成而定期更换。学生在浓郁的工作氛围和布满自己作品、成果的环境中学习、工作,内心充满了成就感和自豪感,极大地激发了学习、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在完成真实项目的过程中,促进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树立了自信心和对本专业的认同感。
5. 在师生之间及时、深入的沟通中促进学生成才
在工作室中教师和学生共同组成研发组,专业教师以共同体企业的研发、生产项目作为指导载体,让学生在完成真实项目的实践中实现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学生在参与项目的过程中快速培养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了解了企业对一线人才需求的特点,增强了社会服务能力。
在工作室教学中,师生关系也由传统课堂教学的“一对多”转变为“多对多”。工作室团队的专业教师、企业设计师、企业管理人员、具有某方面特长的学生等取代了传统课堂教学的学校专职教师,师生之间的沟通快速、及时,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大幅提高,大大促进了学生成才。
四、 结语
经过几年的努力与实践,我们初步构建了基于校企共同体的服装立体造型工作室制教学模式,在工作室构建、功能定位、管理与运行等方面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与实践,在创新型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几年来,研发中心10名学生在全国高职学生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8名学生毕业后直接进入了达利(中国)有限公司工作,其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都被企业抢先预定。这些成绩更加坚定了我们继续开展工作室制教学模式实践的信心。
[1] 温振华.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模式改革的探索:论工作室制教学模式[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11):17-19.
[2] 叶鉴铭.校企共赢 我们在路上:校企共同体实践研究[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24-27.
[3] 丁金昌.高职院校“三能”师资队伍建设的思考与实践[J].中国高教研究,2012(7):90-92.
浙江省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jg2013284)
章瓯雁(1973—),女,浙江温州人,教授,研究方向为服装设计、立体裁剪。E-mail:3827671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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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3860(2015)05-037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