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又独享1项自贸区创新举措
2015-04-17
平潭:又独享1项自贸区创新举措
2015年07月17日,记者从平潭自贸试验区办公室获悉,福建省政府新闻办、福建省自贸办近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第三批4项全国首创创新举措以及3项率先开放措施。4项全国首创创新举措,平潭、福州片区同时率先实施1项;3项率先开放措施,平潭全都占有,其中更有1项为平潭独有措施。
在这4项全国首创措施中,其中“改革和简化产地证签证管理”这项措施为福建检验检疫局牵头,率先在平潭、福州片区实施。该措施具体指的是,检验检疫部门对原产地业务实施凭企业声明直接签证、属地备案多点通签模式,允许生产企业代办原产地证书。
另外3项率先开放措施,一是吸引台湾专业人才在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机构任职;二是允许台湾建筑师持台湾相关机构颁发的证书,经批准 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业务;三是允许取得大陆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台湾专业人士作为合伙人,按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建筑工程 设计事务所并提供相应服务。其中第一条“吸引台湾专业人才在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机构任职”为平潭独有措施。
此前,福建自贸试验区公布两批全国首创共26项,平潭自贸试验区共占有22项,11项为平潭独享。此次第三批全国首创和开放措施的推出,再次为平潭自贸试验区措施增加含金量,进一步服务平潭自贸试验区的建设与发展。
首批检验检疫创新措施亮相
继平潭自贸试验区揭牌以来,涉及检验检疫方面的措施逐步落地开花,收效喜人。昨日,记者从平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经研 究,决定在福建局辖区内(即我省除厦门以外的地区)全面复制推广首批有关检验检疫创新措施。首批检验检疫创新措施共有13项,自福建自贸试验区揭牌后,在 平潭、福州片区先行实施,有1项为平潭片区独享。
其中,7项措施在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内复制推广,这7项措施分别是全球维修产业检验检疫监管、出入境生物材料制品风险管理、中转货物产地 来源证管理、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改革和简化产地证签证管理、跨境电商便捷监管以及台湾输入食品、农产品等产品快速检验检疫模式。
此外,还有4项措施在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包括进口货物预检验、分线监督管理、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管理以及台湾输大陆商品快速验放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一项“对平潭片区与台湾之间进出口商品原则上不实施检验,检验检疫机构加强事后监管”措施,仅在平潭片区实施,仍旧为平潭独享政策。
福建自贸区第二批12项措施 平潭已实施7项
昨日,记者从平潭自贸试验区办公室获悉,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二批12项改革创新成果分批、分期在省内其它区域推广。其中,9项在全省复制推广,两项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内推广,1项在全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12项措施种,平潭片区已经实施7项。
9项在全省复制推广的措施中,简化CEPA、ECFA货物进口原产地证书提交需求、放宽优惠贸易安排项下海运集装箱货物直接运输判定标准、市场 竞争秩序监测体系、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创新跨境电子商务高效便捷监管模式5项措施均已在平潭自贸试验区实施。剩余的4项措施,包括推行税控发票网上申领系 统、口岸通关“一关通”模式、取消出口货物纸质进场章以及建设两岸青年创客创新创业基地此前在厦门自贸试验区实施,接下来将陆续推广至全省。
此外,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内推广的2项措施中,“试点海运快件进出境业务”早已在平潭自贸试验区落地;另一项“出入境船舶检疫全程无纸化”此前在厦门率先落地,今年年底前将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福州片区复制推广。
而最后一项在全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措施是“融资租赁海关监管制度”,在福建自贸试验区揭牌后,已经在平潭、福州、厦门三个片区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