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质量: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7.8%
2015-04-17
福建质量管理 2015年9期
水环境质量: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7.8%
上半年,福建省12条主要河流135个国、省控水质监测断面整体水质为优,水质保持稳定。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7.8%,较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93.1%,49个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6.6%。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12条河流中,木兰溪、萩芦溪、交溪、霍童溪、敖江、晋江、汀江、漳江和东溪9条河流的水域功能达标率均为100%,闽江、九龙江和龙江分别为99.4%、88.3%和91.7%。与上年同期水域功能达标率相比,九龙江和汀江分别提高1.6和3.7个百分点,龙江下降8.3个百分点,其余9条河流持平。
萩芦溪、交溪、霍童溪、敖江、晋江、漳江和东溪7条河流Ⅰ类~Ⅲ类水质比例均为100%,闽江、九龙江、木兰溪、龙江和汀江分别为97.1%、83.3%、83.3%、41.7%和88.9%。与上年同期Ⅰ类~Ⅲ类水质比例相比,闽江下降0.6个百分点,其余11条河流持平。
数据显示,各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有所提升。上半年,福建省全省23个城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43个县城共计116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7%,较上年同期提高14.8个百分点。
9个设区市的31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较上年同期提高20.9个百分点。9个设区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厦门、漳州和龙岩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提高58.1、2.6和11.7个百分点,其余6个设区市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