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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发展龙岩林下经济的思考

2015-04-17袁永亮

福建林业 2015年4期
关键词:十三五林业经济

文/袁永亮

“十三五”发展龙岩林下经济的思考

文/袁永亮

“十三五”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提出“两个一百年”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目标,关键在农村,重点在农民,发展林下经济事关民生林业与生态林业工作大局,事关“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龙岩建设,“十三五”期间,发展龙岩林下经济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

一、现状与特点

龙岩是全国重点集体林区、福建省三大林区之一。全市林业用地面积2363.7万亩,占土地面积的83%,有林地面积2178.8万亩,森林覆盖率76.23%。全市活立木蓄积量13393.5万立方米,毛竹3.45亿株。现有生态公益林711.9万亩,占林地面积的30.1%;商品林1652.8万亩,占林地面积的69.9%。龙岩是全国少有的高森林覆盖率的地区,是我国南方丘陵红壤水土治理的一面旗帜,全国的毛竹主产区,全国著名的盆栽花卉主产区;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发源地。

优越的自然环境、良好的社会经济条件、丰富的林业资源为龙岩林下经济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并取得了初步成效。2014年,龙岩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831.28万亩,实现产值101.63亿元。其中林下种植经营面积22.12万亩,产值9.34亿元;林下养殖经营面积91.53万亩,产值10.29亿元;林下产品采集加工经营面积660.57万亩,产值52.29亿元;森林景观利用经营面积57.06万亩,产值29.71亿元。

龙岩林下经济发展呈现出“三推动三突出三转变”的特点。“三推动”:一是舆论推动。充分发挥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等本市主流媒体作用,加大林下经济意义、政策与典型事例宣传,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发展林下经济已经成为广大林农“不离乡可就业”、“不砍树可致富”、“资源增长林农增收”的强烈共识。二是政策推动。紧紧抓住国家、省出台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的良好机遇,促成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后林下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提出2015-2017年,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以奖代补资金500万元支持林下经济发展。武平、上杭、长汀三个县也分别出台相关政策,推动林下经济发展。三是典型推动。以全市7个县(市、区)均被省林业厅、省财政厅列为省林下经济示范项目县为契机,抓好项目落实与实施工作;武平县作为全国20家、全省唯一的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县。市林业局培育12个项目作为市级示范基地,给予适当资金补助。也培育了20个项目作为县级示范项目,由县林业局授牌,并在政策和资金上进行扶持。通过典型带动,切实起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作用。“三突出”:一是突出技术培训。市政府出台“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市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2014-2020年,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由市林业局组织一期林下经济培训班,培训新型职业农民50人。武平县结合县域特点,举办了林下种植金线莲、林下养殖棘胸蛙、林下养蜂6期培训班,培训农民近500人。新罗区、武平县和长汀县分别组织部分林业专业合作社、林农群众参观学习各地发展林下经济的先进经验。二是突出品牌打造。树立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的林下经济产品品牌。林下种植方面,永定巴戟天、连城冠豸山铁皮石斛、武平金线莲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称号;林下养殖方面,长汀河田鸡荣获“2013年中国最具成长力商标”,是福建省唯一入选的地理标志商标;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方面,新洲(武平)林化有限公司2011年在新加坡成功上市,2013年被国家林业局评为“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该公司主导产品“帆船”牌松香被评为“福建省著名商标”;长汀劲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省丰农食品有限公司是“福建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初步形成“永定巴戟天、武平金线莲、长汀百合、连城铁皮石斛、漳平金花茶”的林下种植区域特色。三是突出业绩考核:将林下经济工作列入市对县的绩效考核内容,引起各级党政对林下经济工作重视,提高责任意识。“三转变”:一是模式单一向多样化转变。初步形成林药、林菌、林蜂、林禽(林畜)、林驯、林旅、林蛙、林花、林茶、林粮和林下产品采集加工等11种模式。二是规模偏小、产值偏低向初具规模、初见成效转变。龙岩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831.28万亩,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30%以上;实现产值101.63亿元;比上年同期超一倍以上。三是参与人数少、组织化程度低向参与人数多、组织化程度高转变。参与林农户数达成88702户,合作社(协会)达成582个。

二、思路与目标

根据龙岩市7个县(市、区)自然条件和市场需求等情况,结合2014年12月国家林业局《全国集体林地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年)》区域布局,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方向和模式,确定林下经济发展的重点和目标,促进林下经济朝着健康、稳定、高效和可持续方向发展。

(一)科学规划,明确目标。坚持“林下种植为主、林下产品采集加工为辅,林下养殖和森林景观利用为补充”的原则,科学编制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大力实施“林下经济6112工程”,即到2020年,着力抓好花卉苗木、香精香料、森林药材、森林蔬菜、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森林旅游六大林下经济产业,全市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到1000万亩以上,建立示范基地100个,实现综合产值200亿元以上。全市形成铁皮石斛15000亩,巴戟天、喜树、蓝莓、金花茶各10000亩,金线莲、野山薯、竹荪、灵芝各5000亩,林下鸡1000万羽、棘胸蛙200万只、羊5万只、梅花鹿1万头、蜂20万箱的规模。发挥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区在林下经济发展工作中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林下种植方面,重点发展金线莲、铁皮石斛、巴戟天、金花茶、喜树、竹荪、灵芝、草珊瑚、黄花菜、姜黄、百合、黄精、黄桅子、野山薯等林下药材。到2020年,新罗区野山薯、竹荪种植面积分别达5000亩;永定县巴戟天种植面积达1万亩以上;上杭县喜树种植面积达1万亩以上;武平县金线莲、铁皮石斛种植面积分别达5000亩以上;长汀县竹荪、灵芝、百合种植面积分别达5000亩以上;连城种植铁皮石斛、蓝莓面积分别达1万亩以上;漳平市种植金花茶面积达1万亩以上。林下养殖方面,重点发展林下养殖贵妃鸡、养蜂、养山羊和养殖特色珍稀野生动物等。各地均可大力发展养蜂业,新罗区重点发展养羊,永定重点发展野鸡养殖,上杭重点发展贵妃鸡和棘胸蛙养殖,武平重点发展象洞鸡和蛇养殖,长汀重点发展果子狸、豪猪养殖,连城重点发展梅花鹿养殖,漳平重点发展山羊和棘胸蛙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方面,重点发展松脂、藤芒、菌类(菇类)、笋类加工和香精香料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方面,重点发展“森林人家”、生态休闲农庄等。

(三)抓好示范,创新模式。到2020年,全市建立林下经济合作组织1000个以上,每个县不少于150个。每个县(市、区)建立示范户50户以上,全市建立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0个。争取建设省级以上示范基地20个,力争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县(或龙头企业)全市全覆盖。推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积极主动地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社,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家庭林场+农户”或“龙头企业(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运作模式,推进林下经济规模经营。

(四)培育龙头,打造品牌。到2020年,全市培育上杭笋加工、喜树碱提取、武平金线莲加工、连城铁皮石斛加工和漳平金花茶加工等20家省级以上林下经济龙头企业,打造20个省级以上林下经济名牌产品或注册商标。大力培育林下经济产品加工业,重点扶持林下药材类、竹笋类、香精香料和野生动物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加强对相关企业与农户创牌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使其充分认识品牌建设对于拓展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作用,增强品牌经营意识;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独立注册商标,或与其他合作社联合、依托龙头合作社注册商标,创新服务品种,促进规模化经营;引导经营企业和农户建立现代商标管理制度,加强商标注册、宣传和保护工作。支持林下经济企业、合作组织申报注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

三、措施与保障

(一)组织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发展林下经济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合力推进。林业部门要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参与编制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大力支持林下经济项目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科技、林业、农业等部门要加强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推广应用及政策、信息、市场等方面的服务;水利、交通运输、电力等部门要积极支持林下经济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银行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业务经营特点,加大信贷扶持力度;保险机构要根据林下经济发展的需要,研究探索为发展林下经济项目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新途径;新闻单位要加强政策和典型宣传、充分发动农民广泛参与,营造林下经济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政策保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发展林业产业的相关政策,包括林地使用政策、收益分配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资金扶持政策等,切实解决林下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政策问题。建立有助于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框架体系,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的政策导向。一是发挥林下经济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二是国家林业局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示范基地建设作为探索森林经营技术、管理和政策的试验田,在资金投入、资源管理、科学研究、国际合作、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确保示范基地建设成效。三是认真落实省政府优惠政策,做到“六优先”:临时用地优先审批,林权依法流转优先办证,运输绿色食品优先通行,开展“农家游”项目优先扶持,实用技术优先指导,生态公益林管护、碳汇造林等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和林业基本建设投资、技术转让、技术改造等项目优先安排,国家各项扶持政策优先享受,促进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四是落实省政府关于扶持花卉发展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林花”模式。

(三)技术保障。整合技术、资金、资源、市场,建立以企业、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林下经济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应用激励机制。积极搭建企业、农民与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推进科技协作。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林下经济发展机制,加强林下经济新品种应用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强化人才培养,实施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开展林下经济新型职业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解决农民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不断提高农民技术骨干和示范户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设立咨询站,开通咨询电话,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专家到现场查看,现场诊断,对症下药,实实在在地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四)资金保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发展林下经济的各项资金扶持政策,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在用途不变、拨付渠道不变的前提下,重点支持林下种植、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逐步引入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2013-2015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各地发展林下经济。2015-2017年,市级财政每年安500万元支持发展林下经济,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重点扶持花卉苗木、香精香料、森林药材、森林蔬菜、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森林旅游六大林下经济产业和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对获得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市级以上示范社、发展前景好规模大的家庭林场(协会)给予适当资金扶持,促进林下经济优势产品集中开发,推进规模化生产,培育发展优势主导产品带和重点生产区域。县乡财政资金要适当配套。积极协调争取金融信贷优惠政策,融汇金融贷款或贴息贷款,用于林下经济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广泛征集社会资金,吸引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等经济组织投资兴办林下经济实体,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五)其它保障。一是搞好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完善的市场物流和信息网络化体系,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指导各地组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为林下种养业户提供市场信息、种养技术、产品营销等一系列服务,逐步形成与全市林下高效种植养殖业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相适应的完善的配套服务平台体系。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林下经济相关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将其纳入各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优先安排,结合新农村建设有关要求,加快道路、水利、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农民发展林下经济基础设施薄弱的难题。三是完善林下经济发展社会化服务。加快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构建各类服务增台,增强服务功能,维护公平竞争,形成有利于广大农民提升竞争力和社会化服务支撑网络。充分发挥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人参合作林场等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其它林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发展林下经济中的作用。

(作者单位:龙岩市林业局)

责任编辑/陈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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