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石漠化动态变化分析
2015-04-17萧增新马陶红高石美
萧增新,陈 权,马陶红,高石美
(1.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林业局,云南 陆良655600;2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小百户镇林业站,云南 陆良655608)
1 项目概况
石漠化是“石质荒漠化”的简称,在喀斯特脆弱生态环境下,由于人类不合理的社会经济活动而造成人地矛盾突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土地生产能力衰退或丧失,地表呈现类似荒漠景观的岩石逐渐裸露的演变过程。从成因来说,导致石漠化的主要因素是人为活动。
为查清岩溶地区石漠化状况,为科学防治提供基础数据,在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下,陆良县成立了石漠化监测小组,对所在地各乡镇进行了监测。在第一次监测中采用了1∶50000影像图进行图斑勾绘及编号,第二次监测在其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并通过电脑扫描进行面积求算,确保石漠化监测数据及结果的准确无误。通过两次监测结果的对比分析,已基本掌握了陆良县石漠化的动态变化情况。
2 监测区概况
2.1 地理特征
陆良县位于云南省东部,隶属曲靖市,其东面与罗平县、师宗县相邻,南面与泸西县相连,西面连接宜良县、石林县,北面则与麒麟区、马龙县接壤,属喀斯特地貌,境内石漠化严重。
2.2 气候特征
陆良县属北亚热带高原季风气候类型,冬干夏湿气候区。气候特点是终年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春暖干旱,秋凉湿润,降水集中,干湿分明。年平均气温14.8℃,极端最低温-13.2℃,极端最高温33.9℃,年平均降水量941.9mm,降水特点为雨季降水集中且强度大,旱季降水不足。
2.3 社会经济
陆良县辖8镇2乡1个华侨管理区,全县国民生产总值120.5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48.16亿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9.95%。工农业现价总值167.5亿元,其中:农林牧渔服务业现价总产值82.96亿元,在农林牧渔服务业现价总产值中,农业32.42亿元,占39.08%;林业产值2.54亿元,占3.06%;牧业46.01亿元,占55.46%;渔业0.96亿元,占1.16%;农林牧鱼服务业0.96亿元,占1.16%。
2.4 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据资料显示,陆良县林业用地1344855.0亩,占全县总面积2984385.0亩的45.06%。现有耕地面积414063.8亩,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13.87%,全县粮食总产量26.09万t,人均产粮413.08kg。
3 陆良县岩溶土地石漠化动态变化
3.1 岩溶土地状况
陆良县国土总面积198959hm2,岩溶地区土地总面积143707.3hm2,其中:石漠化土地总面积64736.9hm2(石漠化土地47708hm2,占石漠化总面积的73.69%;潜在石漠化土地17028.9hm2,占石漠化总面积的26.31%),占岩溶面积的45.04%,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32.54%;非石漠化土地78970.4hm2,占岩溶面积的54.96%,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39.69%。
3.2 石漠化土地状况
在石漠化土地中:轻度石漠化17627.7hm2,中度石漠化21497.5hm2,重度石漠化7223.4hm2,极重度石漠化1359.4hm2。针对石漠化与潜在石漠化的发生发展趋势情况,石漠化演变类型分为明显改善,轻微改善,稳定,退化加剧和退化严重加剧5个类型。石漠化演变的土地面积11874.5hm2,其中:明显改善2102.1hm2,轻微改善656.6hm2,稳定 5173.1hm2,退化加剧656.3hm2,退化严重加剧3286.4hm2,可概括为顺向演变类 2758.7hm2,稳定类 5173.1hm2和逆向演变类9115.8hm2。在石漠化土地中,分地类统计为:林地11011.6hm2(其中:有林地11011.6hm2,疏 林 地4360.2hm2,灌木林地 12222.6hm2,未成林造林地2213.6hm2,无立木林地 2134.3hm2,宜 林 地1021.2hm2),耕地14633.4hm2(全部为旱地),未利用地107.7hm2。
3.3 潜在石漠化状况
潜在石漠化面积17028.9hm2。在潜在石漠化土地中,分地类统计为:林地16805.8hm2(全部为有林地),耕地223.1hm2(全部为梯土化旱地);根据植被综合盖度统计为:10%以下223.1hm2,50%~59%4471.7hm2,60% ~69%6725hm2,70% ~79%4311.7hm2,80% ~89%1283.1hm2,90%以上14.3hm2。;按治理措施统计为:林草措施10492.1hm2,农业技术措施85.1hm2,工程措施360hm2;按权属分为:国有 219.3hm2,集体13953.8hm2,个人2855.8hm2。
3.4 石漠化危害情况
石漠化危害,已经严重制约到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陆良县一些地方还存在缺水现象,土地石漠化与水土流失伴生,导致耕地被侵蚀,土壤肥力降低,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同时造成水源枯竭,灌溉面积减少,人畜饮水困难,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尽人意。土地石漠化面积的扩大,还引起水库淤积,防洪能力下降,导致当地水旱灾害频繁,使区域内生态环境和生存条件恶化,直接威胁到石漠化地区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3.5 石漠化治理现状
陆良县依托防护林工程,以保护和改善珠江流域生态环境为目的,以治理石漠化,控制水土流失和涵养水源为重点,以恢复和扩大森林植被为核心,采取了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对日益严重的石漠化现象进行了一定的治理。几年来,虽然在岩溶区的石漠化地区完成人工造林4120hm2,但由于这些地区土壤较少或土层极薄,所栽下的苗木大多数生长缓慢。经本次调查,相当多的地块是难于成林恢复植被的,可有望成林的面积1997hm2,其中封山育林1703hm2,人工造林155hm2,工程措施治理85hm2,小流域治理54hm2。这些工程的实施,使全县森林植被情况有所好转,固土工作成效明显,全县森林生态效益不断得到发挥,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石漠化的扩展势头。
4 陆良县岩溶土地石漠化动态变化分析
4.1 石漠化动态变化结果分析
陆良县第二次石漠化监测成果与第一次相比,轻度石漠化面积增加了7406.3hm2,中度石漠化面积增加了6185.1hm2,重度石漠化面积增加了4205.2hm2,极重度石漠化面积增加了390.2hm2,潜在石漠化面积减少了7218.6hm2,非石漠化面积增加了7213.6hm2。按演变类型分为:顺向演变类 20229.4hm2,稳 定 类102196.8hm2和逆向演变类21281.1hm2,见表1。
表1 陆良县石漠化演变类型统计 hm2
4.2 石漠化动态变化规律及特点分析
石漠化地区生态环境脆弱,生物承载力较低,气候变化对该地区的影响要比其他地区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原有植被自我修复能力较弱,人工干预恢复较难,需要的过程较长。陆良县石漠化顺向演变和逆向演变基本持平,逆向演变主要集中在高寒山区,该地区自然条件较差,年平均气温较其他地区低2℃,干旱对该地区影响较严重。
4.3 石漠化动态变化具体原因分析
4.3.1 自然因素
陆良县自然因素导致石漠化动态变化的面积有2588.7hm2。由于部分岩溶地区难于利用和治理,加之植被稀少甚至寸草不生无人问津,这些地区夏天受到自然雨水的冲蚀,冬天由于气候干燥、风大,仅有的微量土尘也随风而去,少数植被稀少的地区,植被根系的固土能力也难于抗拒集中降雨的冲蚀力。因为陆良县的气候特点是降雨集中,所以水土流失非常严重,水土流失面积达776.09km2,平均侵蚀模数2500t/年·km2,年均水土流失量194万t,通过日积月累,这些地区的基岩裸露度一年大于一年,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其自然形成的皆为较重或重度石漠化。
4.3.2 人为因素
陆良县人为因素导致石漠化动态变化的面积有3349.1hm2。主要原因是:第一,近3年的自然灾害导致新造林难于成活、森林火灾频发、原有植被大部分枯死等;第二,由于部分私营业主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过渡追求经济利益,私自进行采石、采矿、采煤,严重破坏森林资源,使得部分林地流失,导致陆良县的石漠化现象呈扩展之势。
4.3.3 前期误判
陆良县前期误判导致石漠化动态变化的面积有19591.6hm2。导致前期误判的主要原因是对母岩分布了解不清。
4.3.4 技术因素
技术因素导致石漠化动态变化的面积有112241.2hm2。主要原因是第一次使用的影像图分辨率较低,影响了技术人员的判读,调查标准的不同造成两期数据的差异。
4.4 典型区域石漠化状况分析
陆良县石漠化与潜在石漠化土地主要分布在龙海山带、竹子山带、南盘江两岸和地形陡峭及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该流域山体岩石裸露,植被稀少,土壤脊薄,降雨少,陡坡垦殖,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发生频繁。陆良县喀斯特地区多为贫困落后的山区、半山区,交通不便,经济不发达,群众的温饱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由于这些地区喀斯特石灰岩面积比例大,人口多,土地少,可用耕地更少,土地对人口的承载能力已经处于超负荷状态。而为了解决人地矛盾,又大量开垦林地,引起更多的水土流失,植被进一步遭受破坏,使脆弱的生态环境更趋恶化,土地生产力不断下降,农民赖于生存的基本生产条件丧失。
5 石漠化治理的建议与策略
5.1 治理建议
石漠化地区是生态环境脆弱区,水土资源缺乏是造成生态脆弱的主导因素,自然条件包括水文、地质、地貌等是造成生态脆弱的基础,而人类活动则加剧了生态脆弱程度,让环境退化更为严重。
要实现石漠化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使当地的生产、生活方式都要有所改进,改变当地人的价值观,提高科学文化水平,更多地依靠生态持续性来取得经济持续性,把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引导到以追求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的有机统一为目标。
5.1.1 加强领导,合理投入资金
水土保持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在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的今天,水土保持既需要政府的推动,更需要依靠市场机制加快发展,增强水土保持的活力与后劲。在不久的将来,待国家正式启动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后,县委、县政府要高度重视石漠化防治工作,结合全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有力度、可操作性强的石漠化整治方面的专门政策和相应规章,使石漠化整治有切实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指导,持续稳定地开展全县石漠化综合治理。
5.1.2 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
长期实践证明,水土流失治理必须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工程、生物、农业耕作等综合措施进行治理。从本地实际出发,在全面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把整治石漠化与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生态环境的保护等工作结合起来,实行统一规划。充分考虑资源保护与综合治理之间的关系,以利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注重资源保护的长效性和资源的再生性,创建协调和谐的发展环境。
5.1.3 以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为重点
实践表明,治理水土流失成败的关键取决于治理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凡是在治理过程中,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使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取得实惠的地方,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就高,治理的成果就能巩固,生态建设的目标就能实现。反之,则会失败。
5.1.4 采取人工治理应结合生态的自我修复
要在充分认识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科学调整农、林、牧用地比例,妥善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建设,工程、生物和农业技术三大措施并举,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治理与开发有机结合,实现水土流失区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双赢”,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路。同时,认真做好石漠化治理的科学研究和适用成果技术的推广运用工作。
5.2 治理策略
5.2.1 科学规划土地利用
加强对岩溶地区土地利用的科学规划管理,特别是采石场的科学管理,制止乱采乱挖。石灰岩是天然的建筑材料,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它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如开放开采,势必造成对生态系统的更大破坏。为此,要搞好规划,加强管理,实行有序开采。
5.2.2 因地制宜,科学治理
不同地质生态背景的岩溶区,岩溶系统与人类活动的相互作用极不相同,对各国、各地石漠化治理的经验,应在实验的基础上,科学地吸收,而不应盲从。
5.2.3 加大投入,拓宽投资渠道
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待国家投入资金治理石漠化到一定程度之后,要使石漠化治理由主要依靠政府投入为主,几十年后转变为社会投入机制,逐步朝着国家投入为辅,社会投入为主,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资。同时,也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给予资金和政策扶持,努力为石漠化治理提供资金保障。
5.2.4 严格项目管理,精心组织实施
严格项目管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资金与效益、速度与质量的统一。石漠化治理工程一旦启动后,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对项目建设所有工作要实行向社会公开,接受民主监督管理。工程、物资管理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实行招投标,建立项目法人制度。认真执行行业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项目经费实行资金跟着项目走,由石漠化规划管理办公室成立项目管理部,实行经费报账制。由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的实施技术、监督、检查、指导、验收工作;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严格奖惩。同时,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有效地推动全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展开。
5.2.5 山地坡改梯、拓宽农村能源渠道
以解决石漠化地区水源问题为核心,以坡耕地的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充分发挥自然生态自我修复能力,配套技术措施、管护措施,有效促进植被恢复。同时加大沼气建设的投入力度,解决能源短缺问题,因地制宜地发展生态农业和庭院经济,增加群众收入,该模式适合在坡度较大的中、轻度石漠化地区采用。
5.2.6 进行植被恢复
利用自然力通过天然更新恢复植被,是植被恢复的有效途径之一。现存石漠化山地的次生植被,在停止人为干扰后,会朝着顺向演替方向发展。对石漠化山地次生植被进行封山育林,在借助自然力恢复植被的同时,采取相应人工促进措施,可以加快植被恢复的进程。
[1]窦红英.论陆良县石漠化治理[J].环境科学导刊,2011(5).
[2]周礼华.浅谈石漠化的防御与治理[J].农民致富之友,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