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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推进统筹城乡林业发展的成效及对策思路

2015-04-16李金宝

福建林业 2015年1期
关键词:林权林场林木

文/ 李金宝

德化县推进统筹城乡林业发展的成效及对策思路

文/ 李金宝

德化县位于福建省中部、泉州市北部,县域面积2232平方公里,人口31.87万。全县森林生态资源丰富,拥有林业用地面积268.4万亩,有林地面积256.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7.7%,林木蓄积量1847万m3,森林资源总量位居福建沿海六地(市)县份第1位。全县拥有国家生态县、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牛山国家森林公园、石牛山国家地质公园、岱仙湖国家水利风景区、石牛山国家4A级旅游景区等“国”字号生态品牌,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第29位、全省前列,被誉为“福建最佳人居地”。

自2013年德化县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县以来,按照“资源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总体要求,从资源流转、产业发展、政策扶持三方面入手,做到“八化同步,统筹推进”,着力构建新型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和利用体系,促进农民增收、集体增财、林业增效,努力把德化建设成为全省统筹城乡发展的先行样板。全县统筹城乡发展呈现改革创新举措多、区域代表性强主要经验与做法、示范作用明显等特点。

一、统筹城乡林业发展的成效

(一)推进资源管理林场化。目前,全县已建立各类林业合作经济组织1573个,经营面积141.8万亩,分别占全县商品林面积的85%,林业用地面积的52%。从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分,已经工商注册涉林专业合作社329个,各类公司林场27个,家庭联户承包经营联户体1198个,合伙合作经济组织11个,其它经济组织8个。

(二)推进流转政策倾斜化。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转变林业经营模式,做大做强林业产业,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我县林业发展主要扶持措施。一是指标扶持。优先安排40%以上的皆伐指标用于新流转林木的采伐利用。二是资金扶持。县财政至2015年每年统筹资金300万元作为加快转变林业经营模式扶持基金。三是税收扶持。对林场流转经营的森林资源享有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方面的税收减免。四是购房扶持政策。对村组将商品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三权)有偿转让到县办公司林场的,给予进城农民工限价房购买指标的扶持政策。限价房户型每套50-90 m2为主,近期(2013年-2015年)以120亩,中远期(2016年以后)以150亩林地,流转30年分配1套50-90 m2左右的购买指标为参照,以每10套以上为换购基数。

(三)推进流转试点示范化。一是推进森林资源流转。县竹木投资公司、南埕林果场、石龙溪采育场、大张溪林场分别在水口湖坂、南埕连山、上涌东山桂林等村、大铭琼英开展森林资源流转试点,试点面积约2.4万亩。其中,县竹木投资公司林地林木有偿转让试点5578亩,南埕林果场林地林木有偿转让8571亩,石龙溪采育场林地林木有偿转让6301亩,大张溪林场林地林木委托经营3284亩,以上4个流转试点都已依法签订流转协议。近期,在谈拟新流转森林资源面积3.7万亩。二是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以林权置换进城农民工限价房购买指标”(简称“林权两换”)流转试点。县竹木投资公司、南埕林果场、石龙溪采育场分别在水口镇湖坂村、南埕镇连山村、上涌镇东山桂林等村镇,开展“林权两换”改革试点,试点面积约2万亩,村组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三权)流转到县办公司林场,流转年限30-50年,经测算,3个试点共可置换进城农民工限价房购买指标170套。三是开展县外森林资源向县内流转试点。龙门滩镇龙门张山专业合作社针对永春县湖洋镇六八林场在龙门滩镇大溪村行政界内插花山多、山情复杂、管理不便等特点,因情施策,开展了县外森林资源流转到县内试点,依法与永春县湖洋镇六八林场签订了流转协议,流转面积1056亩。

(四)推进流转权益保障化。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探索以林权换收益、以收益换进城农民工限价房购买指标等形式,采取实物、动态实物折价、货币、按股分红等收益分配方式,保证林农获得稳定的现金收益和社会保障。对成熟林从采伐指标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加快采伐利用;对中幼林通过资源评估后进行流转;对二代林实行县办林场为主资金投入,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成,确保各方权益。

(五)推进流转模式多样化。通过探索实践,重点总结和推广林地林木合作经营、林地林木委托经营、林地租赁经营、林地林木有偿转让等4种流转经营模式,经过林场的经营管理和运作,形成规模效应、集约效益、资源集聚。目前,全县经营规模1000亩以上的股份林场、个私林场、专业合作社等达193家,500亩以上的394家,规模经营面积占商品林的85%。

(六)推进资源经营龙头化。目前,全县已创建市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16家,市级以上规范化建设示范社8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3家。成立了县林业经营服务总公司筹建处,统一协调和整合全县林业国有资产。以县林业经营服务总公司为龙头,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推进森林资源流转,大力培育林业品牌,提升发展水平和效益。

(七)推进资源利用生态化。一是大力培育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全县培育林下经济示范基地3800亩,培育省、市示范基地24个,争取省、市林下经济补助资金310万元。二是做大做强棘胸蛙产业。全县已建立林下棘胸蛙驯养繁殖基地2处,养殖25万只,销售棘胸蛙10万只。三是大力发展非木质利用产业。全县完成低产油茶林改造、培育丰产油茶林3.7万亩,培育丰产竹林基地6万亩。四是积极发展森林旅游与休闲服务产业。岱仙、石牛山庄等5家获评省级森林人家,规划建设唐寨山森林公园绿道和名贵茶花园。

(八)推进服务发展高效化。一是积极开展全省林业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制定了《德化县林业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合试验示范区申报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建设全省首家县级农村产权综合性交易服务中心。自去年5月试运营以来,完成林权登记初审55宗地1.6万亩,经审核初始登记发证6宗地1301亩,办理林权抵押登记2起,抵押金额70万元;收集整理发布林地林木、林竹产品、花卉苗木、林下种养、林竹采伐销售等交易供求信息118个,林业招商项目115个。

二、统筹城乡林业发展的对策与思路

随着“大城关”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人口空心化”愈演愈烈,城乡“二元”矛盾更加凸显,这给德化林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特别是中央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出台实施。下一个时期,德化县林业做强城关统筹城乡的对策思路,可归纳为“围绕一个中心、把握三个方向、配套八项措施”。

(一)围绕一个中心。我县要以申报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综合试验示范区、开展全省统筹城关发展试点县、全省林业分类经营改革试点县为契机,围绕林场化建设一个中心,坚持走林业林场化道路,着力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森林资源流转,大力发展生态林业,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资源增量、林农增收,林业增效。

(二)把握三个方向。一是资源产业化。按照“资源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总体要求,坚持走“新森林经济”发展之路,加快推进资源产业化。二是经营规模化。通过规模化经营,将农村劳动力、山林、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进行合理调配,实现林业生产要素资源的合理配置。三是管理专业化。力争至2016年,全县新流转森林资源15万亩以上,以林业公司、林场为主体的林场化经营管理达到较大规模和较高水平,林业产业效益初显,成为带动全县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三)配套八项措施。一是优化公益林布局。按照调重、调优、调高的原则,在尊重林权所有者的前提下,科学制定布局优化调整方案,开展试点,逐步将重点区位内的商品林调整为公益林,将重点区位外零星分散的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二是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加快建立以乡镇、保护区为基本单位,区域相对独立的森林资源专业化管护模式,实行“镇(乡镇政府)聘、站(林业站)管、村(村委会)监督”,实施专业化管护、网格化管理。三是开展国家林地保护改革试点。建立新增林地储备库,认真做好补充林地的调查、核实、确认、方案编制、评审上报、林权发证、资源建档等工作,采取措施多途径补充林地数量,满足项目建设的用林用地需求。四是加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全县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力争建成在全省具有示范作用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五是加快推进森林资源流转。大力推广有偿转让、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租赁经营等流转模式,重点在县属国有林场稳步推进“林权两换”改革试点,持续扩大林场经营规模。六是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扩大县林业经营服务总公司(筹建处)经营规模,重点发展绿化苗木、林下经济等新兴产业。加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规范化建设,大力扶持发展国家级、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提升合作组织运作水平。七是实施森林科学经营。修订和完善县级森林经营规划,确定林业发展和森林经营战略目标。编制县属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确定经营目标和措施,逐步推进科学、合理、有序地经营森林。八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至2017年,全县林下种植达1万亩,林下养殖达1.2万亩,建成全省最大棘胸蛙驯养繁殖基地,林下经济产值达15亿元,使林下经济成为林农增收的主要渠道之一,努力实现“少砍树,也致富”。

(作者单位:德化县林业局)

责任编辑/林秀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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