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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省林业工业经济运行分析

2015-04-16伍清亮邓荣俤

福建林业 2015年1期
关键词:林产品增幅木材

文/伍清亮 邓荣俤

2014年福建省林业工业经济运行分析

文/伍清亮 邓荣俤

2014年,福建省林产工业继续实施“以二促一带三”战略,因地制宜,培育龙头,克服经济下行的压力,保持了林业工业经济平稳发展。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产销保持增长,但增速下滑。全省规模以上企业(以下数据均为规模以上企业)林业工业产值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但增速明显下滑。全年累计完成工业产值3466.65亿元,同比增长11.3%,增幅同比下降6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1%;累计完成销售收入3340.71亿元,同比增长11%,增幅同比下降6.1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4%;产销率96.37%,同比下降0.22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19%。全年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可比)936.79亿元,比上年增长9.6%,占全省规模工业增加值的7.47%。

(二)林产品出口保持增长。全省林业工业主要产品累计完成出口交货值265.56亿元,同比增长9.7%,增幅同比下降5.4个百分点,环比上升0.5%。12月份当月出口交货值完成25.84亿元,同比增长13%,增幅同比提高8个百分点。省商务厅通报2014年全省林产品出口额大幅高于工业品、农产品和水产品出口增幅,增幅位居全省各行业前列。累计完成木材进口426万立方米,其中:漳州港266万立方米,秀屿港160万立方米(从莆田口岸进口60万立方米)。

(三)木材生产略有减少。2014年,木材生产(商品原木)累计完成565.54万立方米,比上年减少7.69万立方米,比降1.4%(四季度完成木材生产247.38万立方米,占全年生产量的43.7%)。今年以来,南平、三明、龙岩等山区加强生态建设,调减采伐量和提高杉木最低采伐年龄等一定程度影响了木材生产,而沿海的漳州、莆田、福州等桉树进入主伐期和逐步放宽皆伐面积的限制,木材生产增加。

(四)主要林产品产量有增有减。人造板产量保持小幅增长,累计完成1416.21万立方米,同比增长5.22%,增幅同比下降1.59个百分点,环比上升0.38%;其中胶合板完成784.56万立方米,同比增长3.95%;纤维板完成246.77万立方米,同比增长7.9%;刨花板完成209.68万立方米,同比下降3.72%;人造板二次加工装饰板完成198.7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54%。木制家具累计完成3363.44万件,同比增长6.02%。纸浆累计完成31.79万吨,同比下降3.47%;机制纸及纸板累计完成653.91万吨,同比增长5.88%;木地板累计完成910.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49%。

(五)林产品价格总体下滑,个别产品波动较大。四季度,除杉木小径材外,其他木材价格都有一定幅度的下降,杉原木(14cm以上)价格约为1217元/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跌20元左右,但杉原木小径材(4-12cm)比去年同期上涨7.59%,约为1233元/立方米;松木价格约为779元/立方米,比上季度下跌约50-60元左右,比去年同期下跌100元左右(主要是7月份以来,为预防松材线虫病扩散,规定疫区松木必须由产地有资质的木材加工厂就近进行无害化处理,增加处理成本,造成松木价格下跌,8月份851元,9月份831元,10月份743元,11月份739元,12月份782元);杂木价格约为790元/立方米,比上季度上涨20-40元,与去年同期持平;毛竹价格约为700元/吨,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主要林产品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中纤板每立方米约下跌100元/立方米(1800-2090元/立方米),刨花板每立方米约下跌40-70元/立方米(1300-1500元/立方米),木质活性炭约下跌770元/吨(10000-10800 元/吨),松香价格约下跌 2500 元/吨(一直维持在14000-15100元/吨之间的低位拉锯)。主要原因:一是买方市场需求不足,导致木材、中纤板等价格下滑;二是杉木小径材为原料的涂装板、户外滑梯板等产品出口量和价格明显增长,导致杉木小径材价格上涨;三是市场需求促进价格结构变化。

(六)企业盈利能力继续增强。1-12月全省规模以上林业企业共2340家,比上年增加30家,增长1.3%,比三季度增加6家 (主要是部分受金融市场造成资金链断裂影响的企业在省、市政策帮扶下开始正常生产);累计实现利润203.69亿元,同比增长0.71%,增幅同比下降11.59个百分点;累计实现税金总额112.81亿元,同比减少3.4%,增幅同比下降31.8个百分点。亏损企业累计亏损10.09亿元,同比增加10.76%,增幅同比下降45.54个百分点。

二、运行特点分析

(一)各项指标保持低速增长,但增速出现新低。2014年,林业工业经济总体仍保持两位数增长(十年来的新低),超过同期GDP和其他大多数行业增长速度,但增速四季度较三季度有小幅回落,下降0.1%,特别是10月、11月增速分别为6.3%、4.1%,均创新低,12月增速有较大幅度回升,达11.4%,拉平三季度增幅;主要原因我们认为:一是受全国经济大环境和福建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市场需求不景气,企业经营较困难;二是房地产市场仍低迷直接影响林产品需求,供过于求,发展态势不及往年。三是福建林业企业个头都较小,适应市场转变能力弱。四是企业贷款难、融资贵的问题仍无法解决,利息基本要上浮30-70%且附带要求多。

(二)出口继续保持较高增速。2014年,林产品出口增幅仍保持较高幅度,主要得益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经济复苏态势稳定对林产品需求增加,同时,积极开拓东南亚等新兴市场,并及时组织木门、木屋、家具、杉木小径材原料的涂装板、户外滑梯板等适销对路产品出口;另外,省里出台的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一系列措施以及充分发挥福建沿海港口作用,大力发展 “两头在外”企业,这些都一定程度拉动了林产品出口。但是,新兴经济体减速压力较大、国际资本波动显著、基数较高以及国际贸易壁垒越来越多因素也影响出口增速。

(三)企业保持一定利润增长。2014年以来,国家和省里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减税等帮助企业、支持企业创新等政策措施,1-12月企业实现税金增幅同比下降31.8个百分点,企业税负明显降低;经过市场资源配置和磨合,林业企业重新“洗牌”,一些经受住市场考验的林业企业得以发展和壮大,同时,企业更加注重内部管理,降低成本经营;通过国外木材等资源进口以及国内广西、江西等桉木、杨木和江、浙、沪等木材加工剩余物的购进弥补,福建加工企业原料保障基本平稳,且价格相对较低。以上因素使全省林业企业保持了一定利润增长,但是人工成本不断上升也冲抵了部分利润。

(四)更加注重品牌建设和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品牌建设越来越被企业所重视,2014年,新增“中国驰名商标”8个 (累计达31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个(累计8个)、福建省著名商标59个(累计104个)。龙头企业并购重组做大做强意愿也越来越明显,如福建金森作价8.5亿元收购福建连城兰花80%的股权,实现业务周期互补,熨平经济业绩波动风险;从事松节油深加工的青松化工发挥松节油生产樟脑的品牌和市场占有率高的优势,2014年产值增长40%以上,利润增幅65%-95%,出口大幅增长;仙游县积极打造区域品牌,申报“全国红木古典家具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获准。

(五)互联网经济思维逐渐增强。以电子商务等为代表的互联网应用继续向林业行业渗透,发展电商,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包括利用社会化媒体成为营销新利器等已成为行业共识,企业运营逐步向“平台化、社会化、移动化、电商化、国际化”五化发展趋势,用互联网思维重新架构企业运营。如清流春舞枝2014年电商销售2.3亿元,上缴税金1800万元。邵武味家竹业从以电商销售为主转为“电商+生产基地”。

三、2015年措施意见

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林业工业产值目标实现3600亿元,增幅10%以上,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保障工作:

(一)抓政策落实。进一步落实近期中央和省里出台的一系列帮助企业、支持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创新等政策措施,特别是省里刚刚出台的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七条措施和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十条措施,抓好惠企政策项目管理工作,按照“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要求,将政策着力点调整到转型创新上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让政策及时、准确传递到基层一线和企业,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知晓政策、用足政策,同时,加强政策执行督查,确保各类补助和奖励资金按时、足额下达。

(二)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针对性的扶持电子商务、展示展销等林业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参与介入林业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加快林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提高林业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三)抓传统产业提升。引导企业往精深加工特别是竹材精深加工和化学利用方向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依托港口优势,做好进口材“文章”,做大木材进口,弥补原料不足;开展新一轮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扶持工作。

(四)抓非木质利用加工突破。引导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加工推动林下经济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产品附加值。重点突破技术难点、成本偏高、市场销售等问题,促进产业化发展。

(五)抓服务提升。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营造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一要承办或协办好6·18、9·8、林博会、森博会等由省林业厅承办的会展任务。二要积极协调海关、检疫、税务、经贸、财政、发改等部门对林业产业的支持,主动将林业产业发展融入到国民经济发展大局中,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三要继续创新深化政企、银企、科企、校企、市企和农企等六个对接活动,为企业搭建交流与合作平台。尤其要指导企业利用各种金融产品,积极应对融资困难。四要突出“服务”功能,积极稳妥地引导成立各种形式的林产业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加强行业协会管理,通过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省林品行业协会、省活性炭行业协会、省木材检验技术协会等省级行业协会在产业服务、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五要抓住2015年省财政预算安排较大量资金支持林业产业发展机会,重点扶持竹深加工、生物质利用加工、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六)抓品牌建设和产品质量。引导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和驰(著)名商标,不断提高企业的商标意识、品牌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利用协会平台,抓好品牌评选推荐工作,积极引导龙头企业申报福建省名牌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加大区域品牌和行业品牌的打造和推介力度。支持林业产业特色鲜明且集中度较高的地区申报区域特色品牌,积极利用展会、招商会等平台,加大区域品牌和名牌产品的推介。加强林产品质量监测,依托省林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定期对林产品质量抽检,提升福建省林产品质量。支持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开展森林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

(作者单位:福建省林业厅产业处)

责任编辑/陈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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