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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林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2015-04-16陈则生

福建林业 2015年1期
关键词:林改省政府林地

文/陈则生

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林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文/陈则生

2014年,福建省林业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部署,紧紧抓住党中央、国务院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围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目标,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全面回顾,充分肯定2014年工作成效

深化林改取得新突破。2014年初在武平召开的深化林改现场会,部署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继续为全国林改探路子、出经验、做示范。全省森林综合保险参保面积超过1.1亿亩,参保率超过90%;18个市、县已成立或筹备成立林权收储中心,新增林权证抵押贷款27.5亿元,比增31.5%,累计129.7亿元;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社335个,累计2280家。同时,顺利完成了厅属(办)企业及经营性资产和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的脱钩改革工作,完善了全省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具体方案。

造林任务超额完成。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14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山上抓提升,山下抓延伸”的思路,持续推进造林绿化美化。全省共完成造林绿化总面积163.9万亩,占总任务130万亩的126%。特别是按照省政府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宜业环境的部署,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完成造林68.8万亩,占任务的105.8%。

森林科学经营持续推进。持续推进森林抚育和封山育林,全省完成森林抚育983万亩、封山育林1044万亩(其中新封面积203.6万亩),并在全国率先完成了180多万亩国家储备林划定工作,在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通过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生态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永安、顺昌、永泰等地完成了近1万亩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调整商品林采伐管理政策,将“三线林”择伐补助标准由每亩100元提高到300元。

产业发展促农增收明显。全省共新扩建现代林业重点项目174个,建立示范基地18.3万亩,均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特别是争取省财政追加安排2000万元 (总数达7000万元)林下经济专项扶持资金,扶持新增示范基地49.8万亩,有效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全省新增境内外上市涉林企业3家,累计22家;新增“中国驰名商标”8件,累计31件;现有国家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共176家。全省利用外资5.5亿美元,新增林业台资项目22个。预计2014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3920亿元,比增8.6%,可实现省政府下达2014年林业增加值增长5.5%的目标。

森林灾害防控富有成效。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130起,受害森林面积1.72万亩,发生率1.46次/十万公顷,受害率0.13‰,各项指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346.8万亩,防治323.4万亩,防治率达93.2%,成灾率控制在0.97‰,无公害防治率达98.5%,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指标,顺利通过了国家松材线虫病防治目标责任制考核。

资源保护进一步加强。新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各1个,省级森林城市(县城)6个。《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已提请省人大审议,《福建省湿地保护规划》也即将出台。全省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4万起,侦破涉林刑事案件1379起,调处林地林木权属争议327起,有效维护了林区和谐稳定。强化林地保护与管理,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争取国家林业局同意漳州及永安、尤溪、晋江、德化等县(市)开展林地占补平衡试点,争取国家林地备用定额4.78万亩,全省审核占用征收林地14.4万亩(包括试点单位),有力保障了项目建设依法使用林地。

林业发展,支撑保障得到提升。第四期种苗科技攻关、省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实施省级以上林业科研项目50多项,13个项目入围省科学技术奖;实施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33个,新增示范基地2.7万亩。2014年全省安排省级以上林业资金40.4亿元,比增7.2%,其中省级25.3亿元、比增18.8%。深入开展“马上就办”示范点创建,省级林业行政审批项目由13项精简为11项,进一步夯实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在创建第十二届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总评考核中获得小组第一名。

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责任感

中央和省委对福建林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在赋予福建林业很多优惠政策的同时,也明确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国务院12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贯彻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1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5.95%以上,到2020年要继续保持全国首位。要实现这一目标难度很大、压力很大。

深化林业改革的任务十分繁重。福建是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一面旗帜,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都寄予厚望。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全省深化林改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要继续先试先行,为全国林改探路子、出经验、作示范,任务十分繁重。

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将是福建省项目建设的密集期,“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省情决定了项目建设必然要占用征收大量的林地。既要服务发展大局,做好项目建设林地要素保障,又要保护好生态环境,确保森林覆盖率不降低、确保蓄积量有新提高、确保林地保有量目标的实现,林业部门的压力很大。

依法治林的要求越来越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样一个关系我国长远发展的战略全局,来谋划、部署和推进法治工作。目前,福建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已初步建立,但很多林业立法工作还在推进过程中,任务还十分繁重。全省林业行政、刑事案件还呈高发态势,对森林、湿地资源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林业现代化水平还有待提高。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四个现代化的“短板”。从总体看福建林业现代化水平还不高,与农业现代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统筹兼顾,全力抓好2015年各项林业工作

2015年全省林业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全省林业系统继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福建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围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目标,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切实做到 “三保两推进”(即:保发展、保覆盖率、保民生、推进依法治林、推进深化林改),努力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作出新的贡献。围绕上述工作思路,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保发展。主动作为,服务好全省发展大局,做好要素保障工作。重点要强化用林用地服务保障,认真开展林地占补平衡试点,积极探索林地保护管理新模式,科学安排林地定额指标,优先保障重点、民生、基础设施项目。要继续落实局省合作框架协议,争取国家加大对福建林业的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抓好“四风”问题整改,弘扬优良传统,构建优秀队伍,以优良作风落实好各项任务。

保覆盖率。真抓实干,确保全省森林覆盖率65.95%以上目标的实现。重点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营造林工作。2015年完成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总面积550万亩,其中:植树造林150万亩、封山育林200万亩、森林抚育200万亩。一手抓资源保护。要启动优化公益林布局工作,逐步将重点区位内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提高护林防火水平。要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实施重点生态区位林业有害生物防御工程,努力遏制林业有害生物暴发成灾。要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林地、湿地保护制度,强化自然保护区、湿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

保民生。狠抓落实,确保兴林富民政策取得实效。重点要继续抓好林下经济、现代农业(竹业、油茶、花卉)项目实施,加大设施林业投入,进一步挖掘发展潜力。同时,继续扶持一批林业龙头企业、重点林业专业园区和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转变发展方式,深化闽台林业合作交流,实施科技创新驱动,促进转型升级,扶持林业产业做大做强,努力为全省农民增收作出更大贡献。

推进依法治林。完善林业治理体系建设,用严格的制度保护好生态环境。重点要加快推进《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林业相关法律制修订,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完善林业执法体系,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推进深化林改。解放思想,持续推进深化林改攻坚克难。重点要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争取在联户证细分和林权收储机构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促进林权流转和融资贷款;要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优化公益林布局;要争取建立生态林补偿标准稳步增长机制。同时,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和全国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推进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在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和发展深层次矛盾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国有林场经营权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摘自陈则生厅长在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略有删节)

责任编辑/叶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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