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细化建筑设计规范 避免出现“怪建筑”
2015-04-16张璐
北京拟细化建筑设计规范 避免出现“怪建筑”
北京市历史文化建筑将摸清家底,分类制定保护方案。对习总书记提出的“不要搞奇奇怪怪的建筑”,北京回应:将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对建筑整体风貌提出要求,对建筑体量、尺度、风格、色彩、形式、材料等基本方面进行必要的规定。另外,北京将制定旧城人口、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旧城建设“负面清单”。在城乡空间中,本市将保持并强化历史上形成的整体景观格局。
“求怪的建筑,是盲目自大,还是要回到健康心态。”陈刚提到“怪建筑”时说。他表示,要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契机,增加城市设计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建筑设计的规范要求,提高建筑设计水平。通过城市设计确定建筑整体风貌要求,对建筑体量、尺度、风格、色彩、形式、材料等基本方面进行必要的规定。今后要注重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为城市风貌和人居环境创造和谐宜居的场所。明确城市设计分区管理的原则,使北京既保持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风貌,又体现国际城市的当代精神和地域特色。
如何避免出现“怪建筑”?陈刚表示,要用制度约束低俗粗糙的设计作品出现,完善方案审查制度。
北京市还将创新名城保护和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在城市规划和设计管理中增加专业力量,推广“协同规划”机制,让责任规划师和责任建筑师协助管理城市规划,明确长期跟踪服务、参谋决策和协助治理的责任。在继承城市历史文化和探索建筑创作中,完善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机制,检查阳光规划,接受舆论监督。探索建立建设项目后评估制度,对重要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后评估。
北京市目前正在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进行修编,市规划委主任黄艳表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被列为总规修改六大重点专题之一。市发改委牵头研究确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战略地位,明确旧城功能定位,制定旧城人口、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旧城建设“负面清单”。市住建委牵头研究制定平房区保护和有机更新工作计划,从旧城平房区房屋产权市场化改革、公房管理运营体系改革、创新融资方式等方面分别制订实施方案。市文物局牵头进一步研究文物保护、修缮和利用的方式,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的防灾减灾研究;东、西城区政府牵头研究提升旧城整体环境品质。在布局上,北京市将保持并强化历史上形成的整体景观格局。
(来源:《北京晨报》2014-12-03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