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查处保健酒、配制酒违法添加行为食药监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015-04-16吴妍
福建轻纺 2015年8期
严厉查处保健酒、配制酒违法添加行为食药监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8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严厉查处保健酒、配制酒违法添加行为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严厉打击保健酒、配制酒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落实《总局关于51家保健酒、配制酒企业69种产品违法添加行为的通告(2015年第45号)》所提各项措施。
根据《通知》,国家食药监总局将高度重视,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对于保健酒、配制酒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企业自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各地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酒、配制酒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严格处置工作。执法检查要实现保健酒、配制酒生产经营企业全覆盖,重点检查生产企业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的行为,经营单位销售违法产品的行为。企业要切实督促保健酒、配制酒生产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严格执行产品标签标识各项规定。(吴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