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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伤医案件的思考

2015-04-16

江苏卫生事业管理 2015年6期
关键词:医患暴力医务人员

李 玫

暴力伤医案件的思考

李 玫①

该文从国家层面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医院应树立危机意识、加强风险管理、医师培训,提高医生社会地位、严格依法惩治施暴者等方面提出对策,防范暴力伤医的发生,保护医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医疗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伤医案件 危机 风险防范

在近年来医患纠纷频繁升级的背景下,医患冲突里,当“水果刀”刺向“柳叶刀”时,伤的是当事医生的身体,冷的是数百万医生的心。当医生最基本的安全得不到保障时,保护性医疗措施就在所难免;医生的职业光环不再,最终伤害的是每一个可能成为病人的普通人的健康利益。

1 伤医事件

1.1 暴力伤医情节恶劣 近两年来,哈医大二院5名医生4死1伤,北京同仁医院、广东长安医院两名医生1死1伤,暴力伤医越演越烈。令所有人,尤其是医生忧虑惶恐,谁都不知道自己何时会“与狼共舞”,成为“被杀的羔羊”,无声无息倒在救死扶伤的工作岗位上。

1.2 伤医事件频发 据中国医院协会调查显示[1]:医院场所暴力伤医事件逐年递增,每年每所医院发生的平均数从2008年的20.6次,上升到2013年的27.3次。发生医院的比例从2008年的47.7%上升到2013年的63.7%。每年发生6次以上的比例,从2008年的4.5%上升到8.3%。

1.3 医生被游行 2014年3月5日,全国人大开幕式当天,广东潮州市中心医院的一位医生被患者家属纠结的100多人押在医院内游行。一记者因女友输液被反复穿刺,发表微博表示要砍断医生的手。读了数十年书的医生,“兢兢业业看病来,平平安安回家去”成为一种奢望。

1.4 医生自杀 2015年3月31日,四川省人民医院周晓斌医生因医疗纠纷自杀身亡。他的同事都表示惋惜和愤怒,因为这是由一场医闹引发的。他收治了1位肝内多发胆管结石的患者,入院前已多次手术,在病人被多家医院拒绝的情况下,周医生出于好心为她进行手术,但患者认为没有达到预期,就赖上了医院,经常与周医生及医护人员争吵,周医生不堪长期受困,选择了自杀,体现出为医者深深的无奈。

2 伤医事件的深层次影响

2.1 六成医生感叹“医生难当” 从医者不堪重负,越来越感受不到从事医务工作的自豪感和认同感。一项全国性调查结果显示,有超过66%的医师对执业环境不满意,越来越多的医生感叹“医生难当”,因为当前的医生已经不单纯面对病人治病救人,还要兼顾医院的利益、患者的利益、自身的利益,面对医疗保险部门和医药公司,他们需要应付的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对于医院场所暴力,医生认为社会偏见是因素之一[2]。中国医师协会第四次医师执业情况调研数据显示,48.5%的被调查医师对当前的执业环境不满意,82.64%的被调查医师认为当前医患关系紧张主要是由于体制造成的。

2.2 保护性医疗措施难以避免 过高的社会和舆论压力挫伤了医师开拓创新的积极性,选择保护性医疗。某位著名专家在中国南方心血管病学术会议上说“今天,我们医生已不会为患者看病,他们的脑子里为了减少纠纷,可查可不查的一定要查,可救可不救的一定别救”,话音刚落,台下掌声一片。安徽某三甲医院一位副主任医师说“以前对病人只要有1%可能,就要做100%的努力;现在就算是有50%的希望,也有可能会倾向于放弃或保守治疗,或者建议患者转院[3]。为怕纠纷,有一个病人的心肺复苏居然做了6个小时,因为怕被家属指责,做了几个小时无用功,背离了医学常识的抢救操作,浪费了医疗资源,更凸显出医生的无奈。结果可能是,只要有风险,原来该做的手术不做了,创新的疗法不用了,医生为求最简单的自保,一律改用传统的、安全的疗法。长此以往,医学将无法发展,伤害的最终还是患者的健康利益。

2.3 医生职业由热变冷 自古以来,“不为良相,便为良医”,医生是受人尊重和敬仰的职业。在西方国家,医学生接受的是精英教育。从医者不仅是学霸的代名词,更是社会地位的象征,是人人羡慕的职业。而当前在我国,这一职业正由热变冷。一位辞职的医生说“辞职是因为受了物质匮乏和安全缺失的双重折磨,在公司里,不需要值夜班,不需要写SCI论文,也没有医患纠纷,自己会觉得社会地位降低了,但心态能调整过来”。医学生选择从医者渐少[4]。医学生不愿从医,已经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象,我国每年培养60万医学生只有10万人穿上白大褂,高强度的工作和低性价比的回报,使得高中毕业生中很多人也不愿意选择从医,医学人才流失的背后是医生职业的艰辛。医生子女中子承父业者更少,医学世家的光环抵不过现实的残酷。很少有医生愿意自己的孩子从医[5]。中国医师协会曾做过4次调查,在2002年的首次调查中,不愿意子女报考医学院校的占53.96%;2004年第二次调查,不愿意的占63%;2009年第三次调查,占62.74%;2011年第四次调查,不愿意的占78.01%,究其原因,很多人不愿意自己的子女吃苦受累担风险。

3 对策

3.1 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机制 根据调查,伤医事件中,小学初中文化的施暴者占50%,家庭贫困如无业、下岗、农民、打工族占到60%,家庭多有不幸者如父母离异、离婚、童年生活坎坷等占到了50%,诸多因素叠加,使这一本应获得更多社会同情的群体成了伤医事件的主力。而看病难、看病贵,往往是伤医事件的导火索。广东省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曾广辉指出,医生并不是导致“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源,真正的原因是国家投入不足以及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完全建立。很多医患纠纷源于病人花了钱对疗效却不满意。如果看病都变成免费,相信很多伤医事件都不会发生。可以肯定的是,通过国家政策层面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费用,提升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减少个人承担比例,可有力减少医患矛盾的发生。

3.2 医院强化危机意识 一是要主动认知医院暴力。通常,管理者总认为是偶发的、少发的,忽视了其必然性。存在侥幸心理,总认为不会发生在自己医院和自己医生的身上。其实,各家医院的安全隐患大致相同,医院收病人没有选择权,也没有时间和能力去识别病患及家属的素质。医院暴力有其偶然性,也有必然性。二是要树立舆论危机公关意识。社会公众及传媒方面如何认知、看待、评价医患关系往往具有导向性作用。医院被打砸,医生被打骂,除非性质极其恶劣,医院有“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思想,很少会寻求舆论支持。反而会被利用,而造成事态恶化。如湖南湘潭产妇死亡事件被媒体不实报道,造成恶劣影响,医院应在第一时间澄清事实,以正视听。三是要建立预案。伤医暴力一发而不可制止,多与医院和医务人员应对不力有关。医院应成立“医院暴力处理小组”,制定防范医院暴力的预案、流程。从医院员工的工作场所设计,到事件发生后,如何避免伤害其他医务人员,如何预警及通知保卫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如何制服施暴者,如何救治伤者,如何疏散人群,后续事件的处理等,使整个流程有章可循。

3.3 医院加强风险管理 一是注重环境的设计。医院暴力多集中在临床部门,尤以晚夜班、急诊室为甚。在楼层布局设计、家具设计上要充分考虑能保护医护人员的安全;设立员工紧急避险房间,治疗区有备用出口。二是加强保卫人力。医院保卫队伍是处理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医院要建立一支能够应付各种突发情况的保卫力量,加强对高危部门的巡视,积极开展技术防范的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各种保卫器材的使用,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三是加强技术防护。医院要配置自我防范措施,高危场所安置报警按钮,医院大门装备金属探测器,以免有人持凶器伤人;重要地点装备24小时监控系统。四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保护。发生冲突后,尽量由医院职能部门或第三方出面商谈,不让医生直接面对病患,必要时当事医生可安排休假,以免矛盾激化。

3.4 注重对医务人员的培训 应对医务人员加强两方面能的培训。一是医患沟通技能的培训。伤医暴力往往由医患纠纷演变而来,很多时候都是医患沟通失败的结果,有效的沟通可以减少纠纷发生的几率。如明确告知医学的局限性,客观说明医疗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不对疾病预后大包大揽,注意语言的方式方法,尊重患方的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设身处地地为患者考虑,对人始终友善礼貌等等。对待情绪急燥、内向的病人,更要注意方式方法,尽量不和患方发生正面冲突。二是开展应对危机的培训。医院虽有治安保卫人员值勤,但通常事发时不可能刚好在现场,要想减少暴力伤害的程度,医务人员要学会自保。在单独值班时如何保护自己,如何预防和应对暴力袭击,如何及时呼救报警,如何摆脱纠缠,如何组织病人的疏散等等。虽然不可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经过培训,并经常进行模拟演练,一旦发生暴力事件,能提高医院人员的应对能力,尽可能将自身伤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3.5 提高医生的社会地位 要通过政策、机制、制度的建设,在全社会倡导“尊重知识、尊重医生、尊重人才”的氛围,增加医生的职业荣誉感。在我国,医护人员薪酬偏低是不争的事实,超过八成的医护人员认为付出与薪酬不符。2007年,福布斯公布美国最高薪酬职业榜,前9位全部来自医疗行业,唯一挤进十强的是商业公司总裁,排第十位。在发达国家,人力支出占医院总支出60%以上,而我国则不足30%。我国卫生行业人员收入水平高于社会平均工资18%左右,而在发达国家,医生薪酬为社会平均工资3~5倍。因此须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的收入,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稳定队伍,以促进医学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6 医闹入刑 法律既要保护患者的就医权,也要保护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人身权。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6月24日再次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其中,针对当前社会上“医闹”事件频发等问题,草案拟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医闹”入刑,为今后解决医疗纠纷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法律依据。虽然之前的刑法条文中,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也有相关的处罚,但将“医闹”二字明确写入法律条文彰显法治刚性,必将产生巨大的威慑力,让“医闹”特别是那些“职业医闹”,不敢轻举妄动。

1 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调查[R].北京:中国医院协会,2013.

2 王岚.多方合力和谐医患关系[J].福建质量管理,2011,(12):53.

3 王仲.对“医患失去信任”的深层次隐忧[J].中国卫生,2015,(1):96-97.

4 白剑峰.明天谁来当医生[N].人民日报,2012-11-22(A).

5 高阳,孟莛,朱建春,等.失去一名医生,我们失去了什么[J].中国卫生人才,2012,(6):16-18.

·本文编校 程福珍·

2015-05-27;

2015-08-18)

①江苏省肿瘤医院 南京市 21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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