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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论《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自然概念及其现实意义

2015-04-16王磊,肖安宝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自然界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882(2015) 05-0008-04

① [收稿日期]2015-08-03

[基金项目]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的资源哲学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14XZX0009)

[作者简介]王磊(1989—),男,山东泗水人,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肖安宝(1970—),男,江苏东海人,哲学博士,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生态文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资源哲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演进。

可以说,“对‘自然之谜’的探索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研究,从古至今一直是哲学研究的主题。” [1]譬如在中国哲学视阈下,道家老庄就提出了“师法自然”的哲学命题,但实际上,更多哲学家还是习惯把此境域的“自然”理解为“天”,并发出了“天人合一”的价值呐喊。在西方哲学视阈中,特别是随着近代实验科学的兴起与发展,“自然被看作是无生命的。自然在这样一种对置性中表现为物质物体的运动关系。” [2]446由此,人与自然的关系极大异化,人类从事自然科学的探索只是为了通过揭示“自然之谜”来确证人的主体性力量。而自然就仅仅被视作人类认识和征服利用的异己对象。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不仅全面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人生中的第一个天才发现——历史唯物主义,而且这部伟大巨著也同时张扬着他对于自然概念的思考转向。马克思集中批判并超越发展了青年黑格尔派的客观唯心主义自然观和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自然观,并立足实践的维度,论证了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形成了唯物辩证的自然概念,进而实现了自然观发展史上的革命性变革。这种变革,一方面对于澄明被遮蔽的唯物辩证的自然观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另一方面在当下人与自然关系持续恶化的时代境遇下,对建构和谐统一的人与自然关系,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也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一、《形态》中马克思自然概念的出场路径:对非实践性自然观进行批判与超越

在《形态》中,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建基于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抽象的旧唯物主义自然观和以青年黑格尔派为代表的客观唯心主义自然观的深刻批判之上。在费尔巴哈以前,一些以青年黑格尔派为代表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均把自然视作精神的产物,并指出“精神创造自然,或者说,自然是精神的自主和自存(self—existing)活动的产品” [3]8。与此唯心主义自然观截然相反,费尔巴哈认为那是一种完全颠倒性的自然概念,于是,他厘定了合乎应然逻辑的自然观。他不仅指出自然是不能被创造的,而且认为人类源于自然,是自然界的内在组成部分。由此,费尔巴哈重塑起了唯物主义自然观的绝对性权威。但纵然如此,费尔巴哈的自然观也不可避免的存在“实践空场”的致命缺陷。他只是把自然看成是先于人类社会历史而存在的天然自然,而忽视了人类本身就处于自然之中,并且此自然不过亦是人类劳动实践的产物。正如他在深入析辨人类与动物的区别时提及,虽然自我意识为人类所独有是人类与动物的区别,但是,人类的自我意识也只是自然界发展的附属产物,人类对自然界的非理性的改造实践会使二者之间产生激烈的矛盾。“如果人仅立足于实践的立场并由此出发来观察世界,而使实践的立场成为理论的立场时,那他就跟自然不睦” [4]131。如此以来,人类与自然就严重倾倒为一种依附关系,即人被自然所统摄。当然不可否认,费尔巴哈的个别言辞似乎也在表征他对实践的思考与肯定,就如他曾指出:“理论所不能解决的那些疑难,实践会给你解决” [5]248,但是事实上,他并为真正理解实践的实质内涵,因为他根本就没有以具体行动去付诸实践,而只是坐而论道式地偏重于纯理论的感性直观的空谈。

与此同时,马克思还对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客观唯心主义自然观进了积极扬弃。在黑格尔论域中,他把自然抽象地理解为一种思想观念。正如他所佐言:“自然界对抽象思维来说是外在的,是抽象思维的自我丧失;而抽象思维也是外在地把自然界作为抽象的思想来理解,然而是作为外化的抽象思维来理解。” [6]202马克思深刻地批判了这种异化观点,并认为自然为人类的实践活动提供了物质资料和劳动工具。所以,自然的优先存在是人类社会生活的物质根基与前提条件。除此之外,马克思还对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者的人本主义自然观展开了彻底批判。在马克思的视域之下,由于费尔巴哈没能真正理解实践概念,所以他就必然会错误地看待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也就不可能真正把握人类与自然的现实统一性,而只能是把人的本质看作是直观的“感性对象”,而非“感性活动”。那么如此,由于他完全脱离开人类的劳动实践去思考自然,就不可避免地会陷入感性主观性和形而上学的认知泥潭。在马恩看来,费尔巴哈之所以始终在人类与环境无限循环论证的怪圈中打转,根源就在于他忽视了“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 [6]528。事实也的确如此,人的本质与人的需要均撇不开劳动实践。或换言之,人的本质必然要在劳动实践中得到确证和彰显,而人的需要同样也须在劳动实践中产生和满足。亦即劳动实践是人与社会得以存续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人与自然现实统一的内在动力和源泉。

综上所言,在《形态》中,无论是青年黑格尔派的客观唯心主义者,还是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人本主义的旧唯物主义者,他们所宣扬的自然观均是非实践性的自然观。马克思正是在着力批判此种非实践性的自然观的基础之上,寻绎到了自然概念变革的逻辑进路,进而实现了自然观发展史上的实践转向。

二、《形态》中马克思自然概念的双重逻辑蕴涵:“自然分化”与“实践媒介”的厘思透现

众所周知,《形态》是马克思唯物史观形成的标志性著作,此中承载着丰富生态意蕴的自然概念无疑会是马克思这种天才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立足于两个层面阐扬了此处的自然概念:自然分化为“天然自然”与“人化自然”;实践是实现人与自然辩证统一的现实媒介。首先,所谓“天然自然”,既包括人类历史产生之前的自然,也包括人类社会劳动实践涉足之外的自然;所谓“人化自然”,无疑是指人类历史产生之后的自然,具体是指与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密切关联的自然,抑或言之,是作为人类社会劳动实践的客观感性对象的自然。其次,马克思还以实践为现实媒介实现了人与自然的辩证性统一。

(一)自然分化的两个维度:天然自然和人化自然

1.天然自然:优先于人类存在的自然

纵览《形态》,可以清晰地发现,马克思赋予了天然自然以优先权,即充分肯定了天然自然较之于人类社会优先存在的客观事实。正如他所指出:“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 [6]530另外,马克思还猛烈批判了费尔巴哈忽视劳动实践对于人类社会、自然界以及人类自身的巨大作用:“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它哪怕只中断一年,费尔巴哈就会看到,不仅在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自己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身的存在也会很快就没有了。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会保持着” [6]529。由此可知,马克思自始至终都在高度肯定天然自然之于人类劳动实践的优先存在性。其实,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层面观之,是因为人类是自然界长期演化和不断发展的产物。从正常的演进逻辑看,一个人首先会是自然属性的自然人,其次才会是拥有社会属性的社会人。在马克思看来,人类历史如若存在,“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 [7]11。此处言及的关系“不仅决定着人们最初的、自然形成的肉体组织,特别是他们之间的种族差别,而且直到如今还决定着肉体组织的整个进一步发展或不发展。” [7]11立足人的肉体组织来看,人显然是自然的,二者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自然始终都会是人的肉体组织生长发育的基本场域。总之,马克思始终坚持自然界相对于人类社会劳动实践活动的优先地位,这是唯物史观的理论前提,也是马克思自然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2.人化自然:与人类社会劳动实践紧密关联的自然

由前文所述可知,马克思的自然观强调天然自然较于人化自然的地位优先性,同时也暗蕴着天然自然在人类社会劳动实践基础上向人化自然转化的进路迹象。即自然界受到人类社会劳动实践活动的直接影响而日益剥落本在的天然装饰,蜕变为人化自然。在马克思的语境中,此处的“人化自然”并非单一的线性模式,而是有“人化”程度之别,按照此程度的由浅至深可以分为三种人化状态:其一是自然界原本就存在着,只是人类经过劳动实践的改造加工,使之发生物理性质的外在形变,然后满足人们需要的物质存在;其二是自然界本来就存在着,只是人的劳动实践对它施加了种种影响,使它发生了内在的化学性质的质变,然后契合了人们的需求。其三是自然界原本不存在,只是人类直接或间接地利用自然界提供的物质原料通过工业生产制造出来。通过审察这三种状态的“人化自然”,显而易见,马克思意在突显物质生产实践的重要性以及“人化自然”对于人类存在发展的价值意义。他所言指的“现实的自然”即是“人化自然”,也就是在人类社会历史的形成发展过程中生成的自然界。离开了以人类的劳动为中介的人类与自然的实践关系,任何自然的存在也就会失去以人类的劳动实践为判断标尺的存在价值。正如马克思所告诉我们,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 [7]23。物质资料生产既是一切人类历史活动的基本条件,也是人和动物区别的鲜明标志。特别是随着人类社会历史更演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人类物质资料生产活动的持续深入,原初形态的自然就不可避免地烙印下人的足迹,成为与人切身利益密切关联的自然,亦即“人化自然”。

(二)实践:人与自然对立统一的现实媒介

众所周知,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命题,它是融贯于马克思主义发展历程的一条主线。所以,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自不待言,马克思认为实践,尤其是物质生活资料生产的实践是人与自然对立统一的现实基础。正如我们所熟知,全部人类历史的首要前提是有生命的个体存在。那么个体何以存在?无疑,个体的存在需要物质生产资料的获取与满足。而物质生产资料又蕴储于自然界中。归根究底,个体生命乃至人类历史的存在均须臾离不开自然界。所以,个体之人为了生存和繁衍后代就必须依赖于其所处的自然界,并对其进行社会劳动实践的自我占有性改造,以从中获取必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来解决吃、穿、住等诸多基本问题。由此可见,自然为个体生命的新陈代谢提供了客观的空间场域和物质前提,而个体人的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劳动实践就是通联人和自然的媒介桥梁,是实现自然为人类社会提供物质、能量和信息的能动纽带。如若脱离开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劳动实践,即如马克思所言,“任何一个民族……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 [8]289。这一方面可以映射客观自然之于人类存在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另一方面更是有力彰显了人类改造自然的劳动实践在联结人与自然中的不可替代性。所以,在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时,决然不可以脱离开人类改造自然的社会劳动实践,唯有以此“实践”为先决前提和现实媒介才可以通透科学理解二者关系的逻辑理路。特别是在当下阶段,我们正处于一个地球人口激增爆炸的危急时代,在此境遇下,获取物质资料生产的社会劳动实践不仅可以成为构筑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有机力量,还有可能成为致使人与自然之间生态平衡链断裂的祸首元凶。概而言之,人与自然既是对立的劲敌,也是和谐统一的命运共同体,它们和谐统一的基础便是物质生活资料生产的社会劳动实践。

三、《形态》中马克思自然概念的现实意义:对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借鉴

马克思的自然概念唯物辩证地揭示了天然自然和人化自然的分化形成以及人与自然在实践基础上的对立统一性。其中蕴涵着的丰富深刻的生态哲学思想对于我们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科学对待人类改造自然的社会实践,建构和谐统一的人与自然关系,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益的方法论启示。

(一)摒弃“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惯性,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观

长期以来,在人和自然的价值关系认知中始终存在着一种思维惯性,即具有意识能动性的人类较自然拥有绝对性的优先地位,人是绝对主体,而自然是绝对客体。这种主张严重混乱了人与自然的应然逻辑关系。使人类处于一种具有内在优越性的潜在危机之中。的确,不可否认,人是万物之灵长,作为一种有目的性、有计划性的理性存在,人总是通过对自然的能动索取来确证和表征人类的价值主体身份。但实际上,人又是由自然中生成,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不管人的力量有多强大,也无论人对自然的能动认知发展到何种程度,人类永远不可能超然置身于自然界之外。正如黑格尔所言,“需要和才能使人能够不断地发现各种控制和利用自然的方法……以此来保护和保持自己。然而实际上自然就其普遍性来讲是不能以这种方式被控制的,它也不会屈从于人的目的。” [9]111当下时代人类不断改造自然实践的附属产物,譬如近年全国各地出现的雾霾天气以及巢湖蓝藻猛烈爆发等生态环境事件就在抗击式地控诉人类:作为自然界重要成员的人类才是生态环境危机日益加剧的罪魁祸首。但解蔽“恶魔”的面纱,人类其实也是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所以,作为“主体”的现代人就必须具备生态理性的主体担当。坚决摒弃“人类中心主义”的惯性思维,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但是需要着重强调的是,摒弃“人类中心主义”既不代表否定人的主体地位,也不意味着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而是要求“主体”之人既不以冠冕自欺的“主人”身份对自然进行“奴隶”式地统治;也不以列强式的“征服者”的姿态对大自然界进行肆意掠夺。人与其所置身的自然环境的关系绝不应该是征服、统治、占有和支配的对立关系,而理应是适应、依存、共处和协调的和谐关系。因此,人类必须调整已经固化的传统思维理念,彻底改变把自然作为敌手的强盗逻辑,充分发挥作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去自主自觉地厘清人与自然的关系,遵循自然规律,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基本准则去审视和规约人类不合理地施之于自然的行为。唯有如此,才可以维护并保持地球自然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才可以促进人与自然关系的良性运行,进而大力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实现中华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永续发展。

(二)立足人类实践充分认识自然作为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物质载体的重要性

由于人类生存发展所必需的物质资料均要从自然中获取,毋庸讳言,自然是人类生存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先决性前提。自然虽是与人类社会相对抗的夙敌,但也是人类需要结识的伙伴。因为它是人类生存发展所必须依托的场域空间和物质载体。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农业文明时代,人们为了生存繁衍就已对自然进行改造,但是由于生产工具的落后,生产力水平较为低下,人们对自然的改造实践多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人们的命运仍旧和其所处的自然密切关联。可以说,人们靠天(自然)吃饭的无奈在当时历史境遇下不可避免。纵然如此,但是为了生存和发展,改造自然、征服自然、支配自然乃至统治自然就成为世代人们梦寐以求的理想夙愿。随着历史的更迭,近代资本主义大工业时代的来临打破了天(自然)的威严,美好的理想夙愿由此演变为黑暗的现实灾难。我们不可否认,大工业时代的强势来袭的确带动了生产力的极大提高,促进了经济的迅猛发展。但是这些均以牺牲自然为沉重代价。自然在机器大工业的肆虐横行下,遭到严重摧残。自然资源被过分采掘,与自然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系统也被严重扰乱。就如马克思所言,“关于这种惊人的经济变化必然带来一些现象……所有已经或正在经历这种过程的国家,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情况。地力损耗——如在美国;森林消失——如在英国和法国” [10]628。而当下阶段,我们人类亦为这种快速发展的实践欠付下自然破坏的“债款”。诸如:“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生物多样性锐减”以及“酸雨跨区域蔓延”等诸多生态环境问题接踵涌现。凡此种种问题的产生积聚就足以说明,在历史文明不断演替的过程中,人类为了生存发展对大自然进行改造,原本是值得肯定的合理性实践。但是,如若没有节制地过分索取和掠夺,一旦突破自然所能负重的底线。就势必会印证一百多年前恩格斯的告诫:“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了报复。” [11]998非但如此,更为严重时,我们还可能会彻底丧失自然这个仅有的让我们可以依存的物质根基。所以,我们必须要对过往、当下更甚未来的实践活动进行郑重审思,以充分认识到自然作为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物质载体的极端重要性。于目前,自然仍是人类生息繁衍的唯一地理空间,是我们赖以托付的生命家园。保护大自然,就是保护我们的共有家园;保护大自然,就是在保障我们人类生存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

(三)坚持以科学发展理念指导和引领当下人类的社会实践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要生存,社会要发展,就一刻也离不开对自然的改造实践。正是此改造实践使自然进行了“天然自然”和“人化自然”的人为历史性分野。起初,这种分化实践是人类求生存的本能使然,为了生存所需的物质资料,就必然要对大自然进行改造实践。随着历史进程的推演,劳动生产工具不断改善,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物资资料存量也不断增加。在此历史条件下,这种分化自然的实践就被赋予了新质内涵。此时的实践不再是简单地为了谋求生存,而是为了满足更高层次的自我发展需求。抑或言之,是一种发展理念的力量在背后支撑着人类在解决生存问题后依然在改造、分化自然的道路上愈行愈远。这恰印和了英国著名思想家培根的那句名言,“思想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即人类的一切行为实践都是在思想观念的牵导下进行的。众所周知,只有科学的思想理念才可以引领正确的人类实践。而错误的思维观念只能使人们的实践误入歧途的深渊。由此,科学的思想理念的重要性也就可见一般。而此论域中的发展理念亦是如此。当下阶段我们党和国家正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所以就亟需科学的发展理念作为实践的价值向导。所谓科学的发展理念,就是指内蕴生态因子的理性发展观。其核心要义是在维护人与自然关系和谐的前提下寻求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即在兼顾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妥善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走绿色生态化的经济发展道路,最终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局面。要而言之,当下阶段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最根本的途径就是要以科学的发展理念导引和规约人类改造自然的社会实践。如此,人类改造自然的实践才可以在嵌合生态理性的轨道上正常实现。具体就要做到:一是坚决摒弃一切为了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任意攫取自然资源,严重破坏人类赖以共存的自然生态环境的错误发展观。树建起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为价值关怀的生态理念参照;二是彻底祛除唯GDP主义至上的扭曲政绩观,筑稳以绿色生态环保为主导的政绩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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