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与改革的双翼驱动中国前行
2015-04-16
2015年改革必须百尺竿头,再进一步
西部大开发:在中央深改组第八次会议上,习近平发表了重要讲话。这个讲话分量很重,底气很足。可以说,习近平发表这个讲话,蕴藏着深刻的现实背景,饱含着深情的未来寄望。那么,学习习近平这个讲话,我们要把握哪几方面的要点?
许耀桐:我个人感觉要把握三个要点。
第一点:改革必须百尺竿头,再进一步。
中国的改革,从1978年算起,已经进行了37年之久,经过这么一个长阶段的改革,可以说有不少人心生烦闷,或厌恶改革,或想阻止改革、反对改革。所以,当下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怎么看待改革,改革还要不要再进行下去。习近平讲得很清楚,改革气可鼓、不可泄,我们还要坚定不移的高举改革的旗帜,还要走下去。当然,更早前,他讲过“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同样的,现在中央深改组第八次会议,发出这么一个很重要的信号,改革没有停步,一定要继续发展下去,步上新高度。
第二点,改革必须攻坚克难,勇往直前。
2014年,习近平称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我们大家也有一个说法,就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深改的开局之年或深改的元年,都是一回事。2015年呢,习近平称之为深改的关键之年。开局之年、元年之后,进入关键之年。何谓关键呢?我认为,就是说改革面临着更为艰巨、复杂的态势。在经济方面,大家很清楚,压力很大,正处在下行阶段,有的人称为“三期叠加”,就是经济增速的换挡期、结构调整的阵痛期,前期经济刺激政策的消化期,这叫“三期叠加”,可见经济方面我们改革的任务非常重。政治方面也是这样,政治上我们面临的问题,就说反腐败这方面吧,打了那么多老虎,拍了那么多苍蝇,现在不但要清除腐败的存量,更重要的是要把重点放在阻止新腐败的产生。不让腐败产生,这才是我们的根本目的。由此可见,就从刚才列举的经济和政治的方面,我们改革的任务非常重。
第三点,改革必须重在落实,力求成效。
2014年大家为什么都叫好啊,因为改革的成效很大。这就是我们平时说的一句大白话,叫做真抓实干。习近平的执政风格,讲究“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是一与九的比例,重头就是要抓落实。越落实,大家就越提得起劲来。过去说得不好听点,叫做“光打雷、不下雨”,“只听楼梯响,不见人落地”。久而久之,大家觉得改革无非就是停留在口水层面,说说而已。习近平带领我们改革,跟以前不一样了,部署了,就一定要抓落实。你看,我们在深改元年里面,国企高管薪酬改革,过去议论了多少年,可是改不了,现在说改就改了;还有中央八项规定,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定下来了,连续两年继续抓落实,也是有声有色,通报处理了几千人的违规事例;还有党政办公用房的规定、养老金并轨的问题,过去阻力都很大。现在雷厉风行,说了就做了。
从习近平在中央深改组第八次会议的讲话中,我感到,我们现在处在2014年和2015年交接时候,继往开来、不断前进。可以预期,2015年关键之年,全面深化改革一定会更加有声有色。
2015关键之年政治领域、党建领域会有哪些突破
西部大开发:2015是改革的关键之年,您认为在这个关键之年,我国在政治领域、党建领域会有哪些突破?
许耀桐:我认为,我们全面深化改革一定会围绕一些重点、难点来展开,一定要作出一些突破。否则的话,就不是关键之年。既然称之为关键之年,那就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不成功,便是失败。所以,改革要有所突破、有所进展,这样才名副其实的称得上是关键之年。
怎么预期今年的改革会有哪些突破和进展呢?我们来看一下,全面深化改革一共有七大领域,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国防和军队,还有党的建设。我认为在每一个领域都会选取一些改革的重点、难点去攻克、去突破,这样,才称得上今年是关键之年。
要问我个人,今年会有哪些突破?我也不可能对七个领域都作出回答。我个人有我的研究领域和重点,不可能对七个领域都谈。但是我可以谈谈政治领域、党建领域,这是我比较关注的,也是平常我研究比较多的,可以谈谈在这两个领域会有哪些突破。
在政治领域,我认为,第一,就是关于权力公开和制约的问题。2014年我们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比如,搞了权力清单制度,还有就是抓权力运行流程的公开。改革的力度比较大,影响也比较大。但是去年一年,基本上是中央部委选一些部门,31个省市区政府选一些部门,还有选一些地(市)、县(市)作试点。试点以后,我们感觉还是不错的。比如北京西城区,就在权力清单制度和权力运行流程方面改革得比较成功、到位的。今年,北京市委就决定,要在全市推开,搞权力清单制度和运行流程公开。那么可以期待,在这方面会有更大的突破、更新的进展。 第二,政治体制改革其中很重要的有一部分就是行政体制改革,或者说政府改革。2014年也做的不错。李克强总理最近讲,要按下改革的快进键,他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进一步调节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把更多的权力下放给市场、社会,也放给地方。行政体制改革这一块,还搞了购买公共服务、推行第三方评估等。
2014年行政体制改革当然也还有一些不足。我认为今年会在这几个已经突破、已经打开的局面上继续深化。包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有购买公共服务,简政放权,第三方评估并没有完全到位,都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相信我们今年也会在已经打开的局面上继续深化、多点开花,取得更大的成效。
第三,讲到行政体制改革,还有一个机构改革问题。我们推行大部制改革,这项工作也没有完。当然,今年不是换届之年,一般是每5年才搞一次机构改革。但是我想,大部制改革不能跟5年换届才衔接起来,应该继续推进,尤其是地方可以先行。再有一个,就是事业单位的改革。也可能会提速,总体来说,在2015年之前,要完成事业单位的分类,接下来的5年改革到位。但是,根据现在的发展趋势,事业单位改革呼声很高,承担行政任务的就回到政府,有的变为企业,还有一部分真正成为社会公益组织。这项工作非常重要,今年应该会有一些新的动作。
第四,在政治方面,很重要的一个就是政治生态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去年下半年针对我们党内出现一些大老虎的腐败问题,他讲到,党内绝对不允许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就是我们过去说的山头主义、宗派主义。从已经揭露出来的党内腐败,涉及到政治纪律的问题,这个非常严重。所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党内绝对不能搞团团伙伙。另外,他讲到,有个别人陷进去,其实他个人没有办法阻止,为什么呢?因为这是一个政治环境的问题。所以,他提出要从政治生态着手,要在党内形成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格局。我认为这个非常关键,如果没有这样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个人是难以幸免的,所以关键是要在我们党内净化政治空气。在这一方面,今年会更加注意,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
这是我对政治领域改革作的四点分析。党建方面我也稍微谈一下。
第一,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最近已经作为“四个全面”中的新内容,过去只讲“三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现在加上“全面从严治党”,形成“四个全面”。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我认为是抓住了根本问题。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全面建成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都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把党建设好后才能胜任前面的目标、任务。中国的问题,归结到底还是取决于我们党。
那么,党要胜任这样的任务,完成这样的目标,必须全面从严治党,怎么全面从严治党?我认为应该从严进行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先进性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我认为这几个方面,都必须加强,今年应该会做好这样的工作。
第二,就是继续反腐败问题。2014年,反腐败是最大的一个亮点,也提振了全党、全国人民的信心。去年,我认为主要是清除腐败的存量,打老虎有60多个,拍苍蝇有十多万,力度很大。但这仅仅从量的方面反腐败,如王岐山说的是治标问题,治标只是为治本赢得时间。反腐败在今年作为一个重点,我们可期待的就是王岐山提出来,习近平总书记加以肯定的。要使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也“不想腐”,做到这“三不”,这是从质的方面反腐败。现在“不敢腐”,基本上做到了,打击的力度这么大,谁都怕进局子。再腐败的话,就进去了,下场可悲了。不敢腐,初见成效。但是,反腐败更重要的是“不能腐”和“不想腐”,这个更见功力。我认为,今年要推进到这么一个新的阶段。在“不能腐”、“不想腐”上,会有一些新的举措,新的成效。
第三,就是干部队伍建设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本人也非常重视这个问题。最近他提出来,一个干部要有“四有”:“心中有党、有民、有责、有戒”。一个干部如果没有这“四有”,肯定不是一个合格干部,或者就是腐败分子。做到“四有”,是一个基本的规定,也是很高的要求。作为党员干部,首先要“心中有党”,这也不是很高的要求。但也不容易,就是什么时候都要出于公心、为党着想、为党分忧解难;“心中有民”,共产党是人民的公仆,这也是一个基本的要求,但是要做好也很不容易;“心中有责”,责任重于泰山,重于千斤;“心中有戒”,一个干部要过金钱关、美色关,要有所忌,要有底线。做到了“四有”,这样的干部才是合格的干部,才是我们党、我们人民、我们国家、我们社会需要的干部,在“四有”干部上,我想我们今年会有一些相应的配套措施,来加强这方面的建设。
现在有了这“四有”,就是一个新的干部标准,我们要善于去发现这样的干部、培养这样的干部、选拔这样的干部。过去,说得不好听一点,我们有“四唯”,“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按照这“四唯”不行。唯票,就看谁票多,那就谁上,这个太绝对了;唯分,考试,谁的分数高谁上,可能没有真正的、实际的工作能力,不好说;唯GDP,奔着做政绩,不顾生态、不顾科学发展,取得一些片面的经济增长;唯年龄,到了划定的年龄线,成为一个“天花板”,不给提拔了,影响积极性。这样一个衡量干部标准,“四唯”显得太绝对化,不行,应该要“四有”。当然,“四有”也要具体化、量化。总之,要去发现这样的干部、培养这样的干部、选拔这样的干部,党的建设才能够上一个新的台阶、出现新的亮点。
以改革促进法治、以法治引领改革
西部大开发:三中全会的主题是全面深化改革,然后紧接着四中全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这两次全会,为什么要这样安排?
许耀桐:这当然是有逻辑关系,我曾经写过文章,或者接受采访谈过,我说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架起了一座桥梁,它们互相连接,就是说我们的全面深化改革离不开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也离不开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这样的一个关系。其实,习近平总书记讲得很透彻了,他做了很形象的比喻,就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像鸟之两翼,车之双轮”。这就告诉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都是我们最重要的手段、工具,鸟要飞靠双翼,车要走靠双轮,双翼振动、双轮驱动都少不了。全面小康也好,国家治理也好,少了改革和法治,是不可能实现的。
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个问题简化一下就是改革跟法治的关系。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讲改革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讲法治嘛。改革跟法治的关系,如果我们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以改革促进法治、以法治引领改革”。这就是它们之间的关系,我做的是这么一个提炼,还可以展开说。刚才用一句话来概括,如果展开来,我想分两个方面来谈谈它们之间的关系。
先从改革这个角度来谈改革跟法治的关系。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我们国家要坚持而且还要加强党对法治的领导,要对依法治国进行党的领导,这就需要我们有一个很好的党的领导体制。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党的领导体制呢?要改革它,要改革,要完善。还有我们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当然也需要一个社会主义司法体制。这样一个司法体制的形成、完善,也需要改革。我们现在司法体制方面问题不少,在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里面,已经提出了我们要改革司法体制。首先要坚持的就是能够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还有我们要使地方各级的法院、检察院在人财物上有一个统一管理,摆脱过去的体制,还有要优化司法职权的配置问题,还有清除司法队伍里的腐败。《决定》讲得很清楚。对于司法领域的腐败也要零容忍,要清除害群之马,因为很多人看到,司法案子办成了“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老百姓说法官等司法人员是“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习近平总书记在一次讲话中也这样说了,他把群众的语言引进去了。司法体制现在问题不少,司法队伍里面有腐败现象,那么大家想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必须依靠改革,如果离开了改革,我们将一事无成,依法治国也是纸上谈兵。从这一点看,必须“以改革促进法治”,如果离开改革的话,法治没办法向前走,就要停下来。必须依靠改革作为推动法治的动力,改革本身就是动力。
再从法治这个方面看法治跟改革的关系。我们知道现在的改革,是进入到深改元年、开局之年,改革又推向了一个新阶段。为什么说它是新阶段呢?新阶段说明在2014年前,我们的改革属于过去的一个阶段。现在是新阶段,新阶段和过去的阶段区别在哪里?过去的改革是你想改你就改,班子的几个成员商量一下就改了,所以这种改革它不讲法律,简单地说,叫做违法式改革,为什么呢?一个是我们过去不重视法,本来法就比较少。1978年我们搞改革的时候没有多少法,那时就是有法,基本也用不上。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现在搞的是市场经济,在过去我们立的法都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立的,拿到市场经济条件下怎么适应呢。所以过去的改革,我们不考虑法,而且要搞违法式的改革。
我可以举两个非常明显的例子,一个就是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大包干改革,大包干改革在当时是违法的,因为当时我们规定要走社会主义集体道路,而大包干就是搞单干,明显地违反法律。但这个大包干非常好,它带动了后来真正立了一个新法,有了一个创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这样的违法式改革带来一个新法的建立。再举一个深圳的例子。深圳,邓小平公开要求深圳的同志们,要敢闯、敢试。什么叫敢闯、敢试?就是抛弃那些条条框框,包括法律在内,不要考虑太多,要解放思想,深圳有一个很响亮的口号,“杀出一条血路来”,深圳的情况大家都知道,成为全国改革的排头兵,也在市场经济的前沿地带干出了一番事业,形成了很多我们新的规矩、新的制度、新的法律。
刚才讲的这些是我们在改革的第一阶段做的,我们过去的改革可以叫做“先改革后立法”,这叫“破”字当头,这是过去的情况。现在不一样,我们之所以说改革进入新阶段,就是现在改革不一样了,不能我们班子几个人讨论一下这些需要改革的,今天讨论了明天就干。现在不行了,现在我们要改革的内容,必须看看你适合不适合法律,有没有法律依据,就是习近平提出来的“改革要于法有据”。如果没有法律依据,那不行,或者法律上找不到依据,你要先获得法律的授权,通过一定的程序,或者人大开会或者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授权了,才可以改,如果没有授权就不能改,这就大不一样了。我们今天的改革应该说是要“先有法后改革”,这叫“立”字当头,跟过去的“破”字当头大不一样。所以今天你当一个干部跟过去的书记带着一帮人讨论好改革方案就改了不一样,今天我们首先有改革方案、改革措施出来,还要依据法律的精神、法律的规定来看看吻合不吻合,改革一定要持有法律的“尚方宝剑”。在重大改革面前,习近平总书记一再要求“于法有据”,或者要有法律的授权。这个我们就可以说现在是“以法治引领改革”。当然了,我们现在讲的“以法治引领改革”,法治要发挥更大的作用,法治就不能拖改革的后腿。现在改革要于法有据,或者起码要有法律的授权,所以法律就显得非常重要,法律如果跟不上,确实会阻碍改革的发展,会拖我们改革的后腿。所以,《决定》讲得很清楚,我们这个法治要主动适应改革的需要。怎么主动呢,一个就是根据我们改革的需要,及时地制定一些法律。还有呢,现在立法权也做了一些改革,就是凡设区的市,就是地级市,都有地方立法权,这个非常明确了。当然全国有个别的没有设区的地级市,那很少了,可能只有两三个,绝大部分的地级市现在都有地方立法权,你看这就适应了基层的改革,地级市就可以做立法工作了。还有,在改革中我们先做试点,先行先试,如果比较成功了就要赶快把它上升到法律的层面,给改革以支持。
改革跟法治的关系,应该也是辩证的关系。有些干部没有考虑清楚,觉得讲改革就不能要法治,讲法治就不能要改革,好像两者是对立的,不是这么一回事。中央讲得很清楚,要妥善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回到刚才说的,我们要以改革来促进法治,法治也能引领改革,真正地使鸟靠两翼飞动起来,列车靠双轮向前驱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