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2015-04-15程功林

九江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5年1期
关键词:劳动密集型厂房隐患

摘要: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如何提升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火灾防控能力是摆在当下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面前的主要课题,本文围绕××市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展开讨论并探讨解决对策。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9545(2015)01-0037-(03)

收稿日期: 2014-12-28

通讯作者:程功林,526087275@ qq. com。

瑞昌市系江西省计划单列市,是江西省重点工业县市之一,地处长江中下游南岸,北襟长江“黄金水道”,东连我国对外开放港口城市九江。特有的区位经济发展优势和市政府的招商引资的力度加大,相当数量的中小型工业园区在我市各个乡镇、街道等地相继建成,工业园区内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相继建成投产,成为我市经济飞速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前段时间全国开展的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市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了检查调查,就辖区劳动密集企业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及对策探讨如下。

1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定义

劳动密集型企业是指生产需要大量的劳动力 [2],也就是说产品成本中活劳动量消耗占比重较大,而对技术和设备依赖程度较低的产业。由于资金投入少,从事劳动生产的工人多,技术操作要求不高,资金回笼周期短的特点,成为我市各基层乡镇、街道招商引资的首选。但是,许多单位只注重项目引进,缺乏对企业消防安全规划的同步考虑和消防基础设施的投入,许多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2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存在的主要隐患问题

2. 1消防规划不合理

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厂房毗连严重,各厂建筑之间及厂内各车间缺少必要的防火间距,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连片燃烧的状况。同时,各企业厂房建筑周边未设置必要的消防车道,容易造成火灾发生后消防车无法快速到达火灾现场,增加了火灾扑救、人员物资疏散的难度 [3]。园区很多企业为了赶工期、早投产,在厂房建筑施工中大量采用钢材、钢屋架及泡沫夹芯板,而钢材等建筑构件未经过防火阻燃处理 [4],耐火等级未能达到要求,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火势蔓延快,极易造成大面积坍塌甚至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工业园区未编制园区总体消防规划 [4],导致园区内各劳动密集型企业各自为建,企业厂房建筑消防规划不合理。

2. 2建筑结构存在先天性消防隐患

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片面要求企业尽快建设厂房、尽快投入生产。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政府各分管领导挂点企业,直接对企业进行“保姆式”帮扶。在当地政府的干预下,绝大多数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未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到规划、城建、消防部门办理行政许可的前提下,擅自施工建筑,造成厂房建筑在消防车道、室内外消防水源、防火间距、消防安全设施、消防疏散设施及小型消防器材等方面存在先天性消防隐患。还有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属于严重的“三合一”场所,它集生产、储存、办公及员工住宿为一体,厂房内不同用途的区域未用防火墙进行严格的分隔,也未设置各自单独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而是各功能区域部分的人员疏散都是共用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宽度不足,采用的是敞开式楼梯,未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和疏散诱导设施,根本不具备人员疏散。很多企业厂房由民宅改建而成,主要的建筑构件为砖木、竹木及钢结构为主,耐火等级低,极易造成火场坍塌。也有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内存有大量的易燃可燃材料,火灾荷载大,火势燃烧猛烈。泡沫塑料、服装、鞋业、印刷等劳动密集型厂房生产工艺流程中原材料使用了化学纤维、双氧水、橡胶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一旦发生火灾,散发出大量的浓烟和有毒气体,易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

2. 3消防设施严重不足

工业园区未进行消防规划,园区内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跟不上其内部企业发展的步伐。企业内部消防基础薄弱,尤其是室内外消防栓的建设严重匮乏,消防用水严重缺少 [4],仅依靠消防车供水远远满足不了火灾扑救的用水量,消防车往返运水则会延误战机,让小火酿成大灾。园区消防给水管网管径过细、水压过低,无法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 [4]。另一方面,进入工业园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的设计、施工未经消防机构审核或审核不合格,厂房内未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室内外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小型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选择型号不符合要求 [4],比如本应配置气体灭火器的偏偏配置了固体灭火器,以致初起火灾得不到有效控制,易酿成大灾。

2. 4安全管理不到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多数劳动密集型企业未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未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违章操作电焊、气焊、普遍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的现象 [3];许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不确定、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工作措施不到位,消防安全工作失控漏管;企业内特种工种人员未持消防培训合格证上岗,消防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电气线路像蛛丝网乱拉乱接,配电箱直接安装在厂房内的易燃可燃材料上,闸刀裸露,未配置电器或设置防爆区域的现象随处可见,未制订应急措施,极易因小火无法控制从而酿成大灾 [3];有些企业为了提高厂房内场地的使用率,擅自变更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甚至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上搭建耐火等级的临时建筑作为仓库或生产车间使用,改变了厂区内消防安全格局,留下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许多企业法人只重视生产、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了安全才是企业的生命线、是企业最大的利润;企业法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未认清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不顾消防安全,只顾眼前小利,斤斤计较消防安全成本的投入,不能摆正企业自身发展同消防安全之间的关系;许多企业法人在自身严重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和意识同时,忽略了对企业员工的消防知识、简单消防技能的培训,导致相当一部分员工消防法律意识淡薄、消防知识一无所知 [4];不重视企业内部的火灾预防和消防安全管理,根本就不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以及引导疏散逃生等能力,企业的火灾防控能力差,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风险就大大增加。

3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

针对瑞昌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不良状况,消防部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担纲履职,充分发挥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要解决好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隐患问题,当地政府必须统一领导,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法监管,行业系统密切配合,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疏堵结合、综合整治,对该行业的消防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各工业园区主管部门必须负政府主体责任,消防、安监等部门对各劳动密集型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督促整改,并建立火灾隐患整改跟踪问责制,将各企业的火灾隐患整改具体落实到职能部门每个人身上,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3.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政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的有关规定和公安部下发的有关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中政府的主导地位,站在政府的层面,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工作的领导,政府各职能部门与政府、企业与监管部门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政府要建立年度消防考核机制,将企业的消防监管工作纳入职能部门年终考评,并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真正将我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抓好抓实。各企业也要按照公安部63号的要求建章立制,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组织,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适合本企业实际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层层落实责任,甚至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3]。

3. 2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建立消防联席机制并保持长效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做到提前介入,严把企业的立项、选址、规划、设计等关口,杜绝源头上的火灾隐患形成。建设规划、消防等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对企业的厂房、仓库等建筑进行行政许可;工商管理部门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性质变更情况进行监管,对擅自变更的,在本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通知公安消防部门;辖区公安派出所要配合劳动部门,做好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简单消防技能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3. 3加大日常消防检查力度,消除火灾隐患

公安派出所和消防部门应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职责划分,对所属企业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消防大排查,不留消防检查死角,督促企业整改火灾隐患,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下发相关法律文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火灾隐患,对企业在整改火灾隐患存在客观上的困难时,要实地指导企业,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切实帮助企业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但一时无法整改的或者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实行消防强制措施,进行停产停业,并向社会公布,减少重特大火灾发生的机率。

3. 4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定期运行灭火演练

对企业的员工培训,关键是提高员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培训教育的能力,普及员工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基本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对企业的特种工种人员电工、焊工及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等进行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企业应通过公安消防部门、辖区派出所及劳动就业部门等对新上岗的员工进行岗前消防知识培训,培训的形式可以通过一些有影响、很普遍的火灾案例进行宣传教育;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过程中使用原材料、生产成品等实际组建义务消防队伍,配备消防器材,定期运行灭火演练方案,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员工的消防综合素质,提升企业整体抵御火灾的能力。

3. 5开展消防隐患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要亲力亲为开展消防隐患自查工作,重点自查的有以下内容:建筑消防设施以及室内外消防给水的运行情况、安全疏散设施、火灾应急照明系统运行情况、小型灭火器材的型号、数量灭火级别配置及有效情况,员工集体宿舍的电气线路乱拉乱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电焊气焊、使用明火是否建立监护机制,仓库消防安全状况以及危险化危品的防爆情况。对企业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并实行全天候巡查制度,一旦发现隐患,应落实责任人、专项资金及时进行整改。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自觉履行消防职责,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工作格局。

伴随着工业园区的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数量空前增加,给社会和经济带来了活力,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能忽视企业的消防安全,更不能人为地制造隐患 [3]。“消防隐患猛于虎”,只有全力构筑火灾防控体系,才能更好地推动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向前发展。

猜你喜欢

劳动密集型厂房隐患
隐患随手拍
隐患随手拍
互联网安全隐患知多少?
隐患随手拍
劳动密集型产业不能丢
碎片化培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探索与实践
工业厂房给排水与消防系统创新设计分析
某大型钢结构厂房桁架制作
让老厂房变文创新地标
旧厂房改造之庭院微气候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