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皇家陵园的植树造林
2015-04-15李园
李 园
(中央民族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北京 100081)
明代皇家陵园的植树造林
李园
(中央民族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北京 100081)
[摘要]上古时代的墓葬“不封不树”。春秋时期,坟丘式墓葬开始出现,在坟墓周围进行植树的活动随之兴起。王朝时代,在皇家陵寝周围进行的植树造林活动更是与政治挂上了钩,承载多重政治和社会意义。文章试对明代皇家陵园植树活动的规划、种植、种类、养护管理进行研究,指出明代皇家陵园的植树造林活动除具有传统风水意义外,明十三陵还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在边疆防御上担负了重要角色。
[关键词]明代;皇家陵园;植树造林
古代社会的先民们认为人死后是有灵魂存在的,与生前一样,依旧在另一个世界过着起居饮食生活,因此产生了“事死如事生”的丧葬观念。皇帝是古代社会权力的最高代表,他们希望能永远握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王朝统治也可以绵延万代。帝王们笃信葬身之地的选择关系着江山安危和子孙命运,因此,皇陵的建造维护又与政治理念挂上钩,与王朝统治的兴衰荣辱联系在一起。上古时代的墓葬“不封不树”。春秋时期,坟丘式墓葬开始出现,在坟墓周围进行植树的活动随之兴起。杨宽先生认为历代统治者均把修建规模宏大的陵墓和用来祭祀、朝拜的建筑作为推崇皇权、加强统治的一种手段,包括陵寝守护在内的陵寝制度变得日益重要,陵园植树及其养护也因此变成古代陵寝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160本文拟就明代皇家陵园的植树活动的规制、种植、种类、养护管理及其意义,作一粗浅的研究。
一、陵区植树的规划者
历代帝王都十分重视自己的身后之事,在陵墓的修建与维护方面不惜代价,一意追求尽善尽美,明朝的皇帝自然也不例外。洪武元年(1368),称帝不久的朱元璋即在家乡凤阳,依照帝陵规制对自己父母的坟墓进行改建,“积土厚封,势若冈阜,树以名木,列以石人石兽,以备山陵之制”[2]54。朱元璋将其命名为英陵,后改称皇陵。洪武八年(1375)十月,再次对皇陵进行大规模地改建,历时四年完工。洪武十一年(1378)四月,朱元璋下令建造皇陵的祭殿,并在陵园范围内种植了数百株松柏。不久,朱元璋又追封上四代祖先为皇帝,在今江苏盱眙修建了衣冠冢,即明祖陵。洪武十八年(1385),懿文皇太子朱标代朱元璋拜谒祖陵时,也在陵园内种植了七万余株松柏树。
“圣天子孝先天下,首重山陵。”*(清)布兰泰:《昌瑞山万年统志》,中国国家图书馆藏缩微胶片。明朝皇帝主张以“孝”治天下,天子为天下万民的表率,自然更应恪守孝道,因此他们在对帝陵的修建与维护上可谓是毕恭毕敬、不遗余力。葱郁茂密的树木与红墙黄瓦的陵寝建筑相得益彰,更能突显出一种庄重而肃穆的氛围。同时,在帝王眼中,四季常青的树木能更好地保存王气,似乎也在预示着江山永固、万代流传。
《大明会典》中记载:“凡陵工兴建,敕武职大臣一员、工部堂上官一员总督工程;礼部堂上官,总拟规制;兵部堂上官一员,总督官军。科道官各一员监视。仍于各卫门选取才干官一员,协同工部堂上官兼理工程。又请敕内官监官二三员,提督工程”[3]。胡汉生在其所著《明十三陵》一书中提到明代皇帝陵的兴建主要由武职勋臣(公、侯、伯)、工部堂上官(尚书或侍郎)、礼部堂上官(尚书或侍郎)、兵部堂上官(尚书或侍郎)、科道官以及受皇帝信任的内官监太监负责。陵区树木种植项目是皇帝陵兴建工程中的一部分,陵区树木种植的组织规划也当由这些陵工监理大臣们负责。
陵区内的植树造林是件关乎礼制和政治的大事。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即有“天子坟树以松,诸侯坟树以柏,大夫坟树以栾,士坟树以槐,庶人无坟,树以杨柳”[1]159的规定。天顺八年(1464)六月,安葬明英宗的裕陵工程竣工,礼部官员在呈送嗣皇帝明宪宗的汇报奏疏中,不仅提到了裕陵方城、明楼、祾恩殿等建筑的修建情况,还专门提到在裕陵陵垣内“栽培松树二千六百八十四株”[4]。这则史料表明,在陵垣内植树是与修建方城、明楼、祾恩殿等陵寝礼制建筑同等重要的事情,是帝陵兴建工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项目。
二、陵区树木的种植者
无论是当时陵区的规划设计,还是日后的守陵看护,树木种植和养育都是必不可少的内容。在陵区确定之后,树木种植就被提到了议事日程。
1.军士
朝廷兴建皇家陵寝等大型工程,通常会征调、役使大量人力。在大批工程修建人员中,军士是最常见的征调对象[5]。洪熙元年(1425)六月,为营建成祖长陵,明宣宗先后调集平江伯陈瑄所部运粮军5万人[6]、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辖下军士1万人[7],以及南京海船厂附近江北府卫旗军工匠11.8万人赴陵所助役[8]。同年十二月,行在工部奏称“长陵殿宇未完,人力不足”,又从陈瑄的运粮军中借1万人以协助陵工建设[9]。从明代天寿山每增一皇陵,则增一守陵卫看,陵区的建设和看守均有世袭官军的参与,植树这样的活动亦有军兵参与其中。
2.民夫
在营建明仁宗献陵时,明宣宗曾下诏从河南、山东、山西、(南)直隶凤阳、(北直隶)大名等府州征募民夫5万人助役[10]。数万乃至十数万军士、民夫在朝廷官员的指挥下完成皇帝陵寝营建工程中的各项程序,自然也负责在陵区内种植树木。
3.罪犯
《大明律》中明确规定某些罪行可用钱赎。永乐年间,因迁都北京,宣府、大同地区的军事防御空前加强,军队数量激增,军粮运输量也随之增加,为此,明成祖命令都察院、刑部、大理寺等部门的官员制定了“运粮赎罪条例”。条例中规定“死罪六十石,流罪四十石,徒罪三年三十五石,二年半三十石,二年二十五石,一年半二十石,一年十五石,杖罪十石,笞罪五石,俱于北京官仓给粮自备车牛运赴怀来输纳。无力运粮者,发天寿山种树,死罪终身,徒罪年限有差,杖罪每等种树五百株,笞罪一百株,从之”[11]。这则史料出自《明太宗实录》永乐十一年(1413)五月庚辰条,此时,朱棣已经选定天寿山作为自己日后的长眠之地,并着手开展了陵寝的修建事宜。在天寿山皇家陵区内种树,就是为皇陵修建服务,这在明成祖和大臣看来,罪犯们不仅可以出力,也可以赎其罪,于是按照罪犯所犯之罪的级别详细制定了种树赎罪的等级。
三、陵区植树的要求
战国时代即有墓地种树多少的等级制。秦国时,《商君书·境内》即有规定“小夫死,以上至大夫,其官级一等,其墓树,级一树”[1]159,就是规定用种树的多少来标志坟墓的等级。因风水和礼制需要,皇家陵园内的树木种植要求更为严格。关内清代帝陵的建设仿照明代帝陵,帝陵的神道两侧及祾恩殿前“均封以树,十株或九株为行,各行之间,或间二丈,或间三丈”[12],排列成整齐雄壮的仪仗队,这些树被称为“仪树”。仪树的种植强调树种一致、左右对称、株距行距相等。仪树主要选择四季常青、树龄长寿的松柏树。整齐划一、苍翠挺拔的树木仿佛训练有素的皇家卫队一样,日夜守护着它们的主人。生机勃勃的树木与静谧肃穆的空间环境相互配合,在帝王和朝臣看来,能更好地保存王气,有利于王朝统治的长远稳固。
在各皇帝陵的明楼、宝城、宝顶和陵垣内外也要依据地势栽种数以千计的树木,称为“海树”[13]。海树的种植相对自由灵活,讲究树种多样、参差错落、远近疏密、前后掩映。漫山遍野、葱郁茂密的树木与红墙黄瓦的陵寝建筑形成强烈的色彩对比,不仅烘托出皇家建筑的气势恢宏,也营造出一种神秘幽静的气氛。
据说,在崇祯季年,“有言孝陵朽木甚多,恐致火灾。有旨搜孝陵树木,内官因之斩伐无忌,数百年乔木,尽罹斧斤。孝陵杉板,沿街贱售矣。而百姓遂有‘皇帝伐卖祖宗坟树’之语,不详莫大焉”[14]。这里从一个侧面表达了陵区树木被赋予的内涵。清朝的林牧在《阳宅会心集·种树说》一篇中道:“盖树之位吉者,伐则除吉,位凶者,动亦召凶”。在皇帝陵垣区种植树木又与王朝兴衰紧密联系在一起,绝不可等闲视之。
四、陵区树木的种类
陵区植树首重礼仪典制,故风水之林木所占比重较大。同时,考虑到陵区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和守陵人的需要,也会种植一些经济树种,此亦不违背陵寝之礼仪规章。
(一)风水林
风水学中把“土高水深,郁草茂林”的生态环境看作是理想的葬地环境,强调以树木植被来资荫护[15]。北宋李思聪说“树木荣盛,可征山有气至”*《直隶遵化州志》卷2《陵寝》,国家图书馆藏缩微胶片。,欣欣向荣的树木可使葬地显得富有生机,弥补风水缺漏,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因此,历代皇室对陵寝风水林的培植可谓不遗余力。西汉文帝的霸陵即“不起山陵,稠种柏树”,以此来完善陵区风水。
元至正四年(1344)春,江淮大旱,蝗灾、瘟疫接踵而至,明太祖朱元璋的父母就在这场天灾中丧生。由于家贫,朱元璋和二哥只得将父母草草安葬。朱元璋自称吴王后,回想起父母安葬时的情景,认为“礼有未备”,打算改葬。有人对他说:“改葬,恐泄山川灵气。”[16]朱元璋听后,决定作罢,于是“始积土厚封,势若冈阜,树以名木,列以石人石兽,以备山陵之制”[2]54。朱元璋父母的葬地原系地主施舍,不太可能完全符合风水学上的要求,朱元璋命人通过培土、植树等措施使之改善,以期符合风水要求和帝陵规制。
北京天寿山陵区的风水林规模浩大。顾炎武在《昌平山水记》中记载“自大红门以内,苍松翠柏无虑数十万株”[17]5。另外,陵区内还有专供诸陵绿化用的苗圃,天寿山陵区内就“有松园,方广数里,皆松桧,无一杂木,以备陵树缺移栽也”*隆庆《昌平州志》卷1《地理志》,国家图书馆藏缩微胶片。。皇家陵寝种植风水林的目的在于利用四季常青的树木渲染强化庄严肃穆的山陵气氛,保护王气,以期维护王朝统治的长久安定。
风水林种植树木的种类,主要有松、黄柏、桧、楸、杉、白杨、冬青等树。
(二)经济林
为就近采集祭祀时上供所需的时令鲜果,天寿山陵区内栽种了许多果树。除思陵外,文献中明确记载“十二陵各有果园”[17]12,果园也是陵寝建设时必不可少的礼制性建筑。谈迁在《北游录》一书中记载:“各陵并有园,树桃梨等殷荐,以寺人领之”[18]。天寿山守备太监每年要向皇室进贡数百斤核桃、榛子、栗子等土产山货。由此可见,天寿山陵区中种植了相当规模的果木林,主要有核桃、榛、栗、枣、桃、柿、杏、梨、频婆*根据张帆在《频婆果考-中国苹果栽培史一斑》(《国学研究》第1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一文中的考证:频婆又称苹婆、平波、平坡,频婆果就是苹果。树等。经济林的种植也不排除解决守陵人日常生活之需。
(三)其他树木
除了风水林、经济林外,明代皇帝的陵园内还栽种了为数不少的观赏树木以及来自域外的树种。为丰富陵寝环境景观的空间层次,避免陵区建筑单调重复而使人产生压抑感,同时也使陵区景致显得错落有致,丰富多彩,天寿山陵区内栽种了多种观赏树木。例如,昭陵(明穆宗陵)附近就种植了数百株海棠树,花开时节,满山遍野的姹紫嫣红,十分绚丽[19]。陵区内观赏树木主要有柳、槐、枫、椿、檀、黄栌、海棠树等。
清朝初年,洪承畴在金陵登上观象台后,发现明孝陵一带“树木甚茂、气象郁葱”,他“恐有再兴之事,下令尽伐其树,树皆历二三百年,多海外异种奇香,至是皆尽,人家炊爨悉用之,香气满于街衢者一两月”[20]。从这则材料看,明孝陵一带种植着大量来自海外的树木,这些树木焚烧时的香气持久浓烈。这些域外的树木,或许是明初海外朝贡时进献的,也或许是郑和下西洋时带回的。
五、陵区树木的养护与管理
明朝皇家陵寝自皇陵之后,即有官、军、兵、民守卫。随着陵区范围的不断扩大,守卫养护群体也在不断增加。陵寝制度在不断完备的同时,与陵区守卫有关的树木养护管理制度也不断完善。
(一) 养护管理措施
明朝政府视皇家陵区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禁地,历任皇帝均高度重视陵区树木的养护与管理。皇帝屡屡发布圣旨禁止毁坏、砍伐陵区树木的行为,《大明会典》中有这样的记载:
凡盗园陵内树木者、皆杖一百、徒三年。若盗他人坟茔内树木者、杖八十。若计赃重于本罪者、各加盗罪一等。凡凤阳皇陵、泗州祖陵、南京孝陵、天寿山列圣陵寝、承天府显陵,山前山后,各有禁限。若有盗砍树株者,验实真正桩楂,比照盗大祀神御物斩罪,奏请定夺。为从者,发边卫充军。取土取石、开窑烧造、放火烧山者,俱照前拟断。其孝陵神烈山铺舍以外,去墙二十里,敢有开山取石、安插坟墓、筑凿台池者,枷号一个月,发边卫充军。若于凤阳皇城内外耕种牧放、安歇作践者,问罪、枷号一个月发落。各该巡守人役、拾柴打草、不在禁限。但有科敛银两馈送、不行用心巡视、及守备留守等官、不行严加约束、以致下人恣肆作弊者、各从重究治。天寿山仍照旧例、锦衣卫轮差的当官校、往来巡视。若差去官校、卖放作弊、及托此妄拏平人骗害者、一体治罪。[21]
由这段的记载看来,自明英宗之后,几乎历任明朝皇帝都就维护皇家陵区内的树木一事而发布圣旨,并制定了相关法律,并且对偷盗砍伐陵寝内树木的处罚也是越来越重。
明英宗于正统二年(1437)下旨:
天寿山,祖宗陵寝所在,敢有剪伐树木者,治以重罪,家属发边远充军。仍令锦衣卫官校巡视。工部偕同钦天监官环山立界,界外听民樵采。官校巡视者,毋徇私受贿以纵盗,毋假威生事以害民,违者,亦罪不宥。[22]
英宗皇帝命令最受信任的亲兵——锦衣卫官兵来负责天寿山陵区的安全巡视工作,并命工部与钦天监环山树立界石,明确禁山范围。在禁山区域内,严禁百姓上山樵采树木。
到了成化十五年(1479),明宪宗将英宗谕旨的适用范围扩大,并加重了处罚力度,规定:
凤阳皇陵、皇城并泗州祖陵所在,应禁山场地土,巡山官军务要用心巡视,不许诸色人等伐木、取土石、开窑烧造、烧山,及于皇城内外耕种牧放作践。有犯者,正犯处死,家口俱发边远充军。巡山官军,有科敛银两馈送不行用心巡视,及守备、留守等官贪图贿赂不严加约束,以致下人恣肆作弊不能禁治者,一体治罪。[23]517
孝宗之后的明武宗少年登基,性情骄躁,处事鲁莽少周全,涉及祖宗陵寝之事自然不敢怠慢,就管理维护天寿山陵区树木一事,他直截了当地说道:“砍伐山陵树木者处以极刑!”[24]简简单单一句话,没有更多的点缀修饰,却使人触目惊心、战战兢兢,武宗的率真和皇家陵区(包括树木)的至高地位也由此可见一斑。
武宗之后的明世宗出自外藩,即位之后,他拼命鼓吹自己在皇位继承上的合法性和正统性,对于维护皇家陵寝和封建纲常礼节更是毫不含糊。他先于嘉靖八年九月下诏:“(昌平州)陵寝所在山场树木俱宜爱护培养,如有奸人盗伐,务查究典守者之罪”[25]。而后,于嘉靖十二年(1533)颁布圣旨:
令锦衣卫选差百户一员,督令原差校尉于纯德山严加巡视,有偷砍树木作践等项,应提问、应参奏者,照例举行。其差委官校与军卫有司,俱无统属,不许滥理词讼、嘱托公事及卖放犯人、生事扰害。故违者,听抚按官究实,照例施行。[23]517
纯德山原名松林山,是世宗生父兴献王朱祐杬的葬身之地。世宗即位后,为树立自身权威,通过“大礼议”将生父追尊为恭睿献皇帝,纯德山兴献王墓随之升格为帝陵,称为显陵。世宗对显陵进行了大规模地改扩建,并种植了大量树木,“二十年间种植之美,蓄养之蕃,神葩异木,被麓连冈”[26],使显陵在规制上并不逊于任何先代帝陵。显陵树木的养护管理也比照明朝其他帝陵进行。
明世宗又于嘉靖二十七年(1548)下诏:
令于天寿山前后龙脉相关处所大书禁地界石,有违禁偷砍树木者,照例问拟斩绞等罪。若止是潜行拾柴拔草,比照家属事例问发辽东地方充军。巡山官军妄拏平人、扰告居民者,事发一体治罪。[23]517
嘉靖皇帝再度明确了禁山的范围,同时遵照旧有成规,对偷砍树木者的处罚做出了更为具体的批示。
当然,守护陵区树木的重任并不能单靠几条法律条文就能高枕无忧,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破坏陵区植被者,以及有养护之责的官员的军民,若责任属实,也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换言之,明代对陵区植被的管理不仅是理论、制度层面,还是在司法、实践层面都是极为严肃、认真的。
宣德七年(1432)九月,发生了长陵卫指挥佥事秦英等因盗伐陵区内树木而伏法被诛一事。秦英曾与百户李忠等共守天寿山陵区,但他们监守自盗,“每月召近山军民五十余家,令各纳布一疋,听入山伐树鬻卖,累受布至三百疋”。事发之后,相关法律部门拟定判处其死罪。卷宗和判决结果送至御前后,一向宽以待下的明宣宗勃然大怒道:“图小利,而纵伐山陵树,岂比常犯?”[27],下令将他们公开问斩、枭首以徇。
尽管皇帝对皇家陵区内的植树造林给予了高度关注,雷雨、大风、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树木损毁仍是不可避免的。以南京明孝陵为例,文献中有这样的记载:“天顺二年(1458)二月,暴风拔孝陵松树。成化十五年(1479)八月辛卯,大风拔孝陵木。弘治元年(1488)五月丙子,南京震坏洪武门兽吻,又坏孝陵御道树。弘治六年(1493)十二月壬戌,南京雷雨拔孝陵树。弘治十五年(1502)六、七月,南京大风雨,孝陵神宫监及懿文陵树木、桥梁、墙垣多摧拔者。正德元年(1506)六月丙子,南京暴风雨雷震孝陵白土岗树。正德十二年(1517)十一月癸巳,南京大风雪毁孝陵殿前树及围墙内外松柏”[28]。每当自然灾害损毁陵区树木后,有关官员就要将损毁情况上报,然后组织补栽工作,以保证陵区内永远绿荫如盖。
(二)养护管理机构和人员
十年树木,陵区树木日常养育非常重要。明廷设置常规制度予以养护,在中央有神宫监统领,在军事系列有守陵卫所,并延续历代帝陵守护惯例,配备有相应的陵户。
1.神宫监
为更好地守护皇家陵寝,自明太祖孝陵起,每座明代帝陵均设有神宫监,以宦官掌之。神宫监设有太监,左、右少监,左、右监承,典簿各一人,长随、奉御等无定数,职掌陵寝内的祭祀、洒扫、栽植、饲养等活动,并管理被发配来陵区种菜的宦官等人。神宫监衙门设在陵下,或左或右,一般建有数十间房屋,重门厅室齐备,永、昭、定、庆四陵的神宫监竟至三百余间。
孝陵神宫监直属于南京守备太监。孝陵神宫监设有一员掌印太监,可迁转升职于别的衙门,不属于司礼监职官系统,是天子三千里外亲臣,备受皇帝器重。孝陵神宫监太监管辖本陵的佥书、掌司及谪种菜净、军人等。
天寿山各帝陵的神宫监归天寿山守备太监管理。天寿山守备太监,系司礼监的外差,掌关防一颗,辖十二陵掌印、佥书、工部厂掌司等官。每年清明,天寿山守备亲自率领各陵掌印进京,奏添土木并向皇帝进贡松花、黄连、茶叶、核桃、榛子、栗子等土产鲜果。天寿山守备太监的品秩很高,在司礼监文书房的监官之上,握有钦赐关防和敕谕,俨然钦差大臣*此处内容据《酌中志》记载总结。天寿山守备太监专职守护陵寝,明廷还设置了天寿山守备,天寿山守备是天寿山陵区的最高军事指挥官,职责是协同天寿山守备太监一同保守陵寝,以署都指挥体统行事。。
然而担任守陵职责的宦官们往往监守自盗,贪图小利,时不时盗伐陵园内的树木。这种事情一经察觉,即便是再受倚重,皇帝也绝不宽宥,即命将首犯斩首,例如明英宗就曾因“景陵神宫监右少监阮菊擅伐陵树百余株私用”,而将其斩首。[29]明穆宗因“南京(孝陵)神宫监太监王成采以盗伐孝陵树木”而将其处斩。[30]
2.守陵诸卫
洪武二年(1369),明太祖朱元璋将其父母的陵寝名改为皇陵,并立皇陵卫以守护。
洪武三十一年(1398),太祖入葬孝陵,建孝陵卫,领五千户所。
永乐元年(1403),明成祖朱棣改北平府为顺天府,预备迁都。永乐七年(1409),明成祖命人在顺天府周围卜寿陵,并将身后葬地命名为天寿山。永乐二十二年(1424),明仁宗将成祖寿陵定名为长陵,建长陵卫,领五千户所。
洪熙元年(1425),建献陵,建献陵卫,领五千户所。
宣德十年(1435),建景陵,建景陵卫,领五千户所。
天顺八年(1464),建裕陵,建裕陵卫,领五千户所。
成化二十三年(1487),建茂陵,建茂陵卫,领五千户所。
弘治十八年(1505),建泰陵,建泰陵卫,领五千户所。
正德十六年(1521),建康陵,建康陵卫,领五千户所。
嘉靖四年(1525),改建显陵,改安陆卫为显陵卫。
嘉靖四十五年(1566),世宗入葬永陵,建永陵卫,领五千户所。
隆庆六年(1572)建昭陵,建昭陵卫,领五千户所 。
陵卫的官军虽属军职系列,但平时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陵区的日常巡逻、陵寝维护及树木养护工作。朝廷严禁陵卫将士“盗伐园陵树”,虽有禁令,盗伐陵区树木的事还是时有发生。成化十六年(1480),明宪宗对景陵(明宣宗陵)卫军盗伐陵树一事的处理意见发下圣旨:“景陵卫军有盗伐陵树者,命即昌平县枷项一月,毕发戍边卫。仍命都察院申明旧例,揭榜禁约”[31]。
3.陵户
为了看管陵园,依照时令节气为墓主荐飨,朝廷会在陵寝所在地附近的州县专门划拨一批农户从事陵寝的洒扫、维护工作,这些农户就是陵户。作为专职、世代看守帝王陵者的人户,陵户的历史很久远。历朝历代也是普遍设置陵户。
明代皇家陵园的陵户由所属祠祭署管辖,明祖陵和明皇陵的陵户由凤阳祠祭署管辖。万历《明会典》中记载:“明祖陵陵户314,(凤阳)明皇陵陵户3342”[32]134。夏玉润在《朱元璋与凤阳》一书中说道:皇陵陵户起先只有20户。洪武十一年(1378),明太祖朱元璋将皇陵陵户户数扩大为3342。祖陵陵户起初也只有20户,以后逐渐增加至314户。盱眙明祖陵和凤阳明皇陵陵户的职责就是供办祭品、直宿洒扫,这些陵户粮差全免。[33]南京明孝陵的陵户情况不见记载。北京天寿山陵区的陵户由天寿山祠祭署管辖,以人数计算,昭陵最多,为45人,其余各陵均为40人。陵户由顺天府各州县的农户佥充,而以昌平为最多。*隆庆《昌平州志》卷1《地理志》,国家图书馆藏缩微胶片。天寿山陵区的陵户负责看守陵园、参加陵务劳作,但不参加祭祀活动,因而只能享受优免部分差役的待遇。
明政府在洪武三年(1370)十一月设置户籍,推行户帖制度。洪武十三年(1380),全国实行黄册制度。黄册记载了各户的乡贯、丁口、姓名、年岁、事产(包括土地、房屋和耕畜)等情况,每10年编造一次。明代的户籍分为民户、军户、匠户三大类,每一大类可细分为若干小类。如民户包括儒户、医户、阴阳户;军户包括校尉、力士、弓铺兵;匠户包括厨役、裁缝、马船等;另外有灶户、僧户、陵户、坟户、茶户、盐户等。各类人户都须在黄册上注明,不得脱籍,役皆永充。
陵区的安全巡视工作主要由守陵诸卫及其所属军户承担。而陵户主要从事相对简单轻巧的工作,诸如管理陵寝锁钥、日常上供等。
(三)陵区养护者的待遇
陵区看护者身份不同,待遇各异。早在永乐八年(1410),行在工部尚书吴中言称:“营建山陵合用工匠民夫请于山东、山西、河南、北京及浙江布政、直隶府州县,征用北京旁近卫所,亦宜量拨军士从之,仍命有司月给粮赏”[34]。这是对参与建设人员的报酬。
永乐二十二年(1424),令天寿山种树人户免杂泛差役[32]134,已是针对陵区植树作为的专项规定,这一规定也符合明代差役之制的基本理念。
宣德元年(1426)清明节,明宣宗亲到天寿山拜谒长陵、献陵。《明实录》记载了此次出行:
车驾至天寿山。上遥望二陵,松柏郁茂,因呜咽流涕。是日,诣陵行谒祭礼,不胜哀恸,左右亦皆感泣。上谒献陵毕,御帐殿召成山侯王通、工部尚书黄福等,谕之曰:“今山陵将讫工,卿等勤劳,简在朕心,其督工官宜升赏以答其劳,尔次第以闻,务协公论。工匠军民久违父母、妻子,亦宜赏赉,散遣宁家。于是通等次第应赏官及工匠军民具奏。上阅之,亲定升赏例揭榜示之,人皆欢悦。[35]
这是针对修造及看护陵寝的诸色人等予以的奖赏。此后,凡服役于陵区内的诸色人等,均有相应的报酬或差役的免除。据万历《明会典》记载:
成化二年(1466),令宛平、昌平二县坟户免杂泛差役。
弘治十五年(1502),令陵户、海户、坟户、庙户、坛户、园户、瓜户、果户、米户、藕户、窑户、羊户,每户俱量留二、三丁供役,其余丁多者,悉查出当差。如有投充影射者、发边远充军。
正德五年(1510)议准:陵户、坟户杂泛差役,除正身外,准免二丁,其余人丁,一体当差。
嘉靖九年(1530)令查各陵坟园户及佃户。原额应该若干户。照所属州县地方繁简、遇编审均徭、分别等第、另佥更换。替下人户、听当别差。其那移户、并定国公、惠安伯佃户以免本身余丁退出、与民一体当差。[32]134
从以上诸史料不难发现,国家或免除陵区日常看护者的赋役差役,有的还可以领取国家的俸禄。当然,受制于明代后期社会经济大背景以及政治、军事政策的影响,护陵人员的生活待遇也会受到影响。
六、皇家陵区植树活动的意义
(一)风水意义
古人建宅筑坟十分注重选址的地理形态,并由此而衍生出一系列理论,即风水术。不仅民间百姓十分重视风水,皇室贵族则更为推崇。元末明初,形势宗风水术逐渐成为主流,形势宗风水术注重葬地的地理形态,强调“龙”、“穴”、“砂”、“水”的相配关系。“龙”即龙脉,指葬地后面的山脉;“穴”指放置被葬人棺椁的位置;“砂”指除龙之外的其他山脉;“水”指流动的河流或溪流。按照风水术的要求,不论阳宅还是阴宅都最好是负阴抱阳,处在群山环抱中。葬地后面的山脉不仅要高大巍峨,还要重重叠叠、有层次感。葬地周围也要有相对低矮的山脉或丘陵,起到环护作用。穴所在地要开阔且土质好,还要有弯曲潺潺、清澈明净的水流,以及茂盛的植被。*中国古代的风水学深奥且复杂,因篇幅所限,此处不做赘述,详情请参考胡汉生著《明代帝陵风水说》一书,北京燕山出版社,2008年。
明代的皇家陵园大都是依照形势宗风水术的要求进行选址的。因此,在陵区内进行规模浩大的植树活动,一方面可以寄托对先祖的崇敬与哀思,另一方面可以借助树木的荫护来完善陵区景观,保护龙脉,满足统治者江山永固、绵延万代的心理要求。
(二)经济意义
明廷设立了神宫监、陵卫、陵户等来维护、守护皇家陵寝。守陵是项枯燥、且清贫的任务。明代守陵太监、陵卫军士盗伐陵园树木的案件时有发生,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守陵人员的生活窘迫。皇家陵区系属禁地,普通民众不得涉足,更遑论耕作养殖了,守陵诸人在陵区附近种上些果树,既可美化环境,又可适当改善生活,可谓一举两得。
(三)防御意义
明朝的皇家陵区主要有江苏盱眙明祖陵、安徽凤阳明皇陵、江苏南京明孝陵、北京天寿山明十三陵和湖北钟祥明显陵。其中天寿山皇家陵区坐落于京师北部的要冲之地——昌平州,东通黄花镇,西通居庸关,北距长城不过六七十里,又恰处居庸关与古北口两大军事要塞之南,军事防御地位尤为突出。明人蒋一葵对其重要地位有这样的评论:“昌镇居庸关、黄花镇、镇边城、慕田峪、灰岭口俱系冲地,虽宣、蓟为之屏蔽,紫荆藉以身援,然外而扼控要害,内而拥护京陵,干系至重”[36]。
明中央在天寿山陵区周围沿山设险,修筑了可资派军防守的十口城垣、敌台、拦马墙等军事防御工事。还在山势低矮的陵区之南,修筑了可以屯驻重兵的昌平、巩华二城,以屏为陵区。由此看来,天寿山陵区十口二城、地堡式的防御体系已绝不仅仅是为了“制内”,而是带有明显的“御外”性质。也就是说,它是特殊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种具备大规模作战条件的“边塞”式陵区防御体系。
天寿山陵区共有十三座皇帝陵,除崇祯皇帝思陵外,其余十二陵各有陵卫,每卫各领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主率领军士防护陵寝。其公署皆在州城中。嘉靖二十九年(1550),以四千人立永安营,三千人立巩华营,“无事在州教场操演,有警赴各隘口把截”。 天寿山陵区守军曾成功狙击来犯的蒙古骑兵,陵区的树木也成功地发挥了掩护作用,史载:“嘉靖中,俺答之犯,我兵伏林中,竟不得逞而去”。[17]17
王朝时代,皇家陵寝的修建是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工程,涉及礼制、风水、政治等诸多方面。植树原本是满足人类基本生活要求的活动,在与王朝统治的兴衰荣辱扯上关系后,便变得尤为重要,成为古代陵寝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明代皇家陵区内的植树活动,在担负着礼制要求的同时,因其所处特殊的地理位置,又担当起了国防防御的作用,这也成就了明代皇家陵寝植树活动的特色所在。
[参考文献]
[1] 杨宽.中国古代陵寝制度史研究[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2](明)郎瑛.《七修类稿》卷7《皇陵碑》,《续修四库全书》第1123册,子部·杂家类[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3] 万历《明会典》卷203《工部二十三》[M].北京:中华书局,1989:1020.
[4] 《明宪宗实录》卷6,天顺八年六月壬寅[M].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158.
[5] 彭勇.京军与明代京城的宫殿庙宇建筑[J].故宫博物院院刊,2008,(3).
[6] 《明宣宗实录》卷2,洪熙元年六月丙辰[M].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42.
[7] 《明宣宗实录》卷2,洪熙元年六月乙丑[M].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56.
[8] 《明宣宗实录》卷2,洪熙元年六月丁卯[M].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66.
[9] 《明宣宗实录》卷12,洪熙元年十二月乙酉[M].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333.
[10] 《明宣宗实录》卷4,洪熙元年七月庚寅[M].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109.
[11] 《明太宗实录》卷140,永乐十一年五月庚辰[M].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1679.
[12]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943,《续修四库全书》第811册,史部·政书类[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386-389.
[13] 晏子有.清东西陵[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0:279.
[14] 刘献廷.广阳杂记:卷1[M].北京:中华书局,1957:41.
[15] 胡汉生.明代帝陵风水说[M].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8:16.
[16] 《明太祖实录》卷20,丙午年四月丁卯[M].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283.
[17] 顾炎武.昌平山水记:卷上[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0:5.
[18] 谈迁.北游录[M].北京:中华书局,1960:247.
[19] 缪荃孙,刘万源.光绪昌平州志[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9:404.
[20] 戴名世.《忧庵集》第32条,《戴名世遗文集》,王树民等编校[M].北京:中华书局,2002:95.
[21] 万历《明会典》卷168《律例九·刑律一》[M].北京:中华书局,1989:859.
[22] 《明英宗实录》卷29,正统二年四月丙子[M].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581-582.
[23] 万历《明会典》卷90《礼部四十八·陵坟等祀》[M].北京:中华书局,1989:517.
[24] 《明武宗实录》卷25,正德二年四月丙戌[M].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672.
[25] 《明世宗实录》卷105,嘉靖八年九月丙辰[M].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2495.
[26] (明)顾璘等修《兴都志》,转引自胡汉生.明代帝陵风水说[M].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8:192.
[27] 《明宣宗实录》卷95,宣德七年九月辛巳[M].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2159.
[28] 张廷玉.《明史》卷30《志第六·五行三》[M].北京:中华书局,1974:489-490.
[29] 《明英宗实录》卷124,正统九年十二月丙辰[M].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2475.
[30] 《明穆宗实录》卷40,隆庆三年十二月甲子[M].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1001.
[31] 《明宪宗实录》卷201,成化十六年三月己丑[M].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3526.
[32] 万历《明会典》卷20《户口二·赋役》[M].北京:中华书局,1989:134.
[33] 夏玉润.朱元璋与凤阳[M].合肥:黄山书社,2003:440.
[34] 《明太宗实录》卷101,永乐八年二月己酉[M].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1317.
[35] 《明宣宗实录》卷14,宣德元年二月丙戌[M].台湾中研院史语所,1962:387-388.
[36] 蒋一葵.长安客话[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0:140.
(责任编辑:闫卫平)
Tree Planting Activities in Royal Mausoleum of Ming Dynasty
LI Yuan
(Scho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81, China)
Abstract:In ancient times, the tomb was neither closed nor have trees planted around it. Till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with the advent of the mound type tombs, the activities of planting trees around tombs began to rise. In Wang Dynasty, the forestation activities in royal mausoleum began to be tied together with politics, carrying multiplex political and social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tries to study the tree planting activities in royal mausoleum of Ming Dynasty, intending to sort out the planning, planting, 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and so on. The tree planting activities in royal mausoleum not only offers meaningful Fengshui, but also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national defense under the particular historical conditions.
Key words:Ming Dynasty; Royal Mausoleum; Tree planting Activities
[中图分类号]K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973(2015)02-0057-08
[作者简介]李园(1986-),女,山东泰安人,中国古代史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明代社会经济。
[收稿日期]201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