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关系学”的怪圈
2015-04-13萧银
萧银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之战正在神州大地上轰轰烈烈进行,诸多落马高官往往都难逃一个显而易见的铁律——“裙带”腐败。近日,人民日报专门刊文《管好亲朋严防擅权干政》,对此敲响警钟。
中国古代早已看到“裙带关系”在政治上的严重危害。《尚书·咸有一德》即言:“任官惟贤才,左右惟其人。”墨子也说:“故古者圣王甚尊尚贤而任使能,不党父兄,不偏贵富,不嬖颜色。”然而,在权力面前,人性的弱点也没有那么容易克服。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中就曾指出:“在这个使用干部的问题上,我们民族历史中从来就有两个对立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贤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亲的路线。”若论人之本性,自然希望自身乃至亲族利益的最大化,但为国家与社会之发展服务,只能选择“任人唯贤”的道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
制度约束的雏形
从西周开始,宗族就成为中国的基本社会形态,而宗族的组成单元就是血缘亲属。在制度上下功夫,是从根本上避免官场“裙带关系”“近亲繁殖”的思路。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回避制度的国家。回避制度,顾名思义,即官员任用时需要回避某些方面——主要是回避亲族,防止官员形成盘根错节的小团体势力,侵害国家利益。这一制度滥觞于汉朝。汉武帝时期,朝廷便基本形成了“刺史不用本州人,郡国守相不用本郡人,县令不用本县人”的任官共识,但尚未形成正式制度。到了东汉桓帝时期,国家便正式出台“三护法”,其中明确规定:“婚姻之家”和“两州之士”不得“对相监临”,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地方官员不能在姻亲之家所在地任职,两个地方的长官要回避籍贯上的对应关系(即A地的官员是B地人,则B地就不能用A地人)。据史书记载,东汉官员史弼本来应当担任山阳(在今陕西商洛)的地方长官,但因其妻为山阳人,岳家都在山阳,违反了回避原则,于是史弼被调任到平原(在今山东德州)当官。
随着时代演进,回避制度也越来越严格。唐代,已规定地方州县长官一律不得在本籍及临近州县任职。宋代,地方官员的回避不仅限于本州、本县,还曾一度扩大到路(宋代行政单位,相当于现在的省)一级区域;官员不仅要回避在籍贯所在地当官,还要回避在田产所在地当官。到了明清时期,一般都规定不得在本省为官,官员上任,往往千里迢迢,为的就是不让官员与本地亲朋相互包庇照顾。古代除了地方籍贯的限制,在某些特定机构,亲属之间也必须相互回避,如监察部门就不允许亲属共同为官,防止人情干扰公务现象的
发生。
而冲击“任人唯亲”的另一项制度更是家喻户晓,那就是科举取士。科举制度出现以前,选拔官吏都是采取推荐方式,如汉朝的察举、魏晋的九品中正等,这种选拔方式的结果便是著名的“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门阀社会产生,全家当官现象数不胜数。科举制度创立后,更多的人得到了上升机会,很大程度上遏制了裙带关系的滋生,成为保障政权巩固、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这种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的制度,其精髓也一直被传承至今。
人情利益:贪腐的催化剂
然而,制度虽然严格,面对权力与利益的诱惑,人若不能做到自我克制,终究还是跳不出熟人共同贪腐的陷阱。正如学者吴钩在《隐权力》一书中提出的,“权力的流通需要借助关系网络的隐秘通道,私人关系网络可以轻而易举地嵌入正式权力管道”。历朝历代,这一现象始终屡禁不止,在历史上教训深刻。
当然,要说“任人唯亲”,最大的带头者就是最高统治者皇帝本人。常言道“高处不胜寒”,皇帝的地位意味着他接触与信赖的首先只能是自己的身边人(以亲属与宦官最为典型),一旦皇帝不够贤明或权威,这些身边人自然趁虚而入,攫取权力,为所欲为。西汉、东汉末年,外戚与宦官交替专权,政治黑暗腐败,最终导致了整个王朝的灭亡,极致时期,甚至出现了外戚家族中不满周岁的婴儿也被加封侯爵的现象。唐玄宗时期,皇帝宠爱杨贵妃,杨贵妃的母亲、姐姐皆封国夫人,叔、堂兄皆为卿,亲戚杨国忠更是把持朝廷大权,卖官鬻爵,无恶不作,成为“安史之乱”的导火索,直接造成了唐朝的由盛
转衰。
即使是公认比较贤明的皇帝,也难免有为亲信打小算盘的时候。宋仁宗宠爱张贵妃,爱屋及乌,让妃子的伯父张尧佐加官进爵,身兼要职,引起众多大臣不满,纷纷弹劾。清官包拯甚至和皇帝当面据理力争,态度激动,唾沫星子都溅到了皇帝脸上,总算说服了皇帝。宋仁宗退朝回宫,张贵妃还不知好歹地凑上来继续为伯父请求升官,皇帝当即大怒:“你就知道给你伯父要官要官,你不知道其他大臣都批评我以致把口水溅我脸上了吗?!”无论如何,这总算还是个正面例子。
除了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由于和官员关系密切,“不是亲人胜似亲人”,利益上也往往绑定一体,共同腐败。东汉末年大宦官张让权势熏天,一名小官员孟佗自知高攀不上,于是挖空心思,结交了张让府中的管家和奴仆,通过管家和奴仆最终与张让搭上关系,坐上了凉州刺史的高位。而清代“绍兴师爷”之所以出名,也正是因为师爷作为地方长官的幕僚,作为官员的身边人,能够影响官员的决定,要打通官员的门路,首先就要打通师爷的门路。这些史实,与当下贪腐中的“秘书现象”“司机现象”,何其相似。
破除“裙带”之害的关键
有黑暗,就有光明;有贪腐,就有正气。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而言,清正廉洁的政治原则才是主流,才是文明进步的方向。从古至今,正直清廉之士对“裙带关系”“熟人政治”的自觉抵制,也始终在历史长河中熠熠发光。
前不久,福建出土了清代名将施琅岳父王贵良的墓志铭,其中记载:王贵良一家虽然有施琅这样一位大靠山,却从未因此得到利益好处,施琅的三个小舅子既没有功名,也没有特殊的待遇,甚至王贵良夫妇去世时,后人连坟地都买不起,最后还是施琅出钱购买坟地并帮助安葬。由此可见,身居高位的施琅律己甚严,绝不徇私。
周恩来同志的夫人邓颖超,自己也是贡献巨大的老革命家,但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却始终不同意让邓颖超出任政府要职,多次说:“我在总理任上一天,你就不能在政府工作,否则你做的事和我做的事就说不清了。”直到20世纪80年代,周恩来已逝世多年,邓颖超才担任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她也对自己的侄女说:“如果你伯伯还在世,是一定不同意我任这个职务的。”一家清廉自律,令人
景仰。
“裙带关系”的真正危害,并不在关系本身,而是攀附于关系之上的腐败;“任人唯亲”的问题,也并不是因为“亲”,而是由于“亲”不等于“贤”。
春秋时期,晋国贤臣祁奚年迈将要退休,君主向他征询合适的继任人选,祁奚先是推荐了与自己关系不睦的解狐,表示“举贤不避仇”;不久后解狐病逝,祁奚又推荐了自己的儿子祁午,表示“举贤不
避亲”。
东汉安帝时期,由于皇帝年幼,太后邓绥主持朝政。她虽然任用了自家亲戚为官,但对亲属严格要求,曾下诏给亲族所在的地方官,让他们对邓氏亲族和宾客严格管理,不得纵容包庇,如若犯罪,则严惩不贷,同时,将邓氏子孙召进京师,教授经书,太后亲自监督考试,旨在教育亲族遵纪守法以免招致杀身之祸。终邓太后一生,邓氏家族小心谨慎,太后的兄长邓骘任职大将军,生活节俭,选贤任能,得到朝野上下一致称赞。
三国时胡质、胡威父子均是著名清官,宋代范仲淹、范纯仁父子都是一代名臣……可见,只要家风端正,教育得法,就能自觉摈弃“裙带关系”,从小家到大家,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孔子曾说:“君子群而不党,小人党而不群。”人生活在社会上,不可能脱离人际关系而孤立存在。亲朋好友,是人际关系的基本构成细胞。只不过,若将人际关系绑缚上了不正当的利益,形成贪腐小圈子,那就使人际关系受到了污染。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唯有依靠制度与道德的双重约束,正确处理人际关系,让腐败分子无法立足,腐败现象难以滋生,才是治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