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精神卫生服务现状与对策研究
2015-04-13陈慧文孙乐成刘军安
陈慧文,孙乐成,刘军安
(1.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2.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疾控处,海南 海口 570203;3.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南 海口 570203)
海南省精神卫生服务现状与对策研究
陈慧文1,2,孙乐成3,刘军安1
(1.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2.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疾控处,海南 海口 570203;3.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南 海口 570203)
目的 分析海南省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完善精神卫生管理的对策,为海南省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采用文献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和专题访谈法。结果全省共有公立精神专科医院4家,民营精神专科医院2家,精神科床位1 236张,全省共有精神科医师138名,精神科护士351名,平均分别为1.55人/10万人,3.96人/10万人。病床使用率为84.76%。精神专科医院缺乏先进的诊疗设备和高层次人才。2013年全省4家公立精神专科医院获得的财政投入为5 920万元,精神卫生的财政支出占全省医疗卫生支出的0.99%,政府对精神卫生工作的财政投入偏低。综合医院精神卫生服务发展较为缓慢。全省仅有3家综合医疗机构开设精神科,开设精神科门诊的综合医院比例仅为2.01%。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率低。全省社区康复机构缺失,精神疾病患者的社区康复服务难以落实。结论以《精神卫生法》的贯彻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海南省精神卫生工作的财政保障机制,全面加强精神专科医院建设、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建设,完善精神疾病患者的社会救助制度,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和管理。
】精神卫生服务;现状分析;对策研究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竞争加剧,精神问题日益突出,精神障碍的患病率已从20世纪70年代的5.4‰上升为13.47‰;部分地区的调查表明,我国15岁及以上人群精神障碍总患病率高达17%[1]。海南省的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如何?是否能满足群众的需求?本研究旨在对海南省精神卫生服务现状做一全面调查,以了解全省精神卫生服务资源与服务能力现状,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和落实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合理配置精神卫生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对海南省精神病专科医院和综合医疗机构精神科门诊提供精神卫生服务现状做一全面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精神卫生人力资源现况、精神科门诊和住院部服务情况、精神科床位设置情况、医疗收入和政府财政投入情况、医疗设备配置情况等。本次调查的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实施调查时间为2014年3~7月。
1.2 方法 采用文献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和专题访谈法。通过查阅文献与专家咨询,确定调查研究项目,编制问卷调查表。由调查人员深入到被调查单位实地现场逐项核查并小组访谈精神卫生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调查汇总的数据采用Excel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调查结果
2.1 精神卫生服务机构概况 全省有4家公立精神专科医院,即海南省安宁医院、海南省平山医院、文昌市精神病医院和海南省西部精神卫生防治院(省农垦那大医院),有2家民营精神专科医院,即海南博德精神病医院和三亚安宁医院。全省设置精神科门诊(心理咨询门诊)的综合性医院有3家,分别为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和昌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调查还了解到,个别乡镇卫生院如万宁市长丰镇卫生院也设置了精神科。此外,还有农垦系统的19个农场医院也设置了精神科。但是,这些农场医院大部分没有精神科执业医师,个别农场医院有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大部分都是内科医生经过短期进修培训,未经过转岗注册便开始从事精神疾病患者的诊治工作,错诊、误诊、不规范用药等情况时有发生,管理亟待规范。
2.2 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情况 全省4家公立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共有职工794人,其中精神科执业医师138人(17.38%),护士351人(44.21%),医技40人(5.04%),行政后勤265人(33.38%)。全省平均有精神科医师1.55人/10万人,精神科护士3.96人/10万人,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49人/10万人和2.58人/10万人[2]。精神科医师中,正高职称6人(4.3%),副高职称33人(23.9%),中级职称35人(25.4%),初级职称43人(31.2%),无职称21人(15.2%)。学历方面,硕士及以上学历5人(3.6%),本科学历95人(68.8%),大专学历27人(19.6%),中专及以下学历11人(8.0%)。精神科护士中没有正高职称,副高职称6人(1.7%),中级职称96人(27.4%),初级职称148人(42.2%),无职称101人(28.8%);本科学历16人(4.6%),大专134人(38.2%),中专201人(57.3%)。全省精神科医师高级职称人员较少,且大部分在省级专科医院省安宁医院和省平山医院,精神科专业人才资源分配不均衡。全省护士的职称、学历普遍偏低,提示我们还需进一步加强学历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护士们的技能和学历层次。
2.3 床位配置情况 全省4家公立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定编床位1 066张,其中海南省安宁医院610张,海南省平山医院280张,文昌市精神病医院66张,海南省西部精神卫生防治院(省农垦那大医院)110张。2家民营精神专科医院140张,其中海南博德精神病医院床位60张,三亚安宁医院80张。综合性医院除昌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设30张床位外,其余均为精神科门诊。据此计算,海南省共有精神科床位1 236张,每万人平均精神科床位1.39张,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71张和全球水平的4.36张[3]。
2.4 精神卫生服务医疗指标情况 海南省4家公立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医疗服务指标情况见表1。全省精神卫生专科机构精神科门诊诊疗人次为138 783人次,省安宁医院门诊量较多。根据2011年海南省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海南省15岁以上人群精神障碍终身患病率为14.48%,精神障碍总的患病人数约102.69万人,则全省精神门诊诊疗人次占总的精神障碍人数的比例为13.52%。全年住院治疗人次为6 886人次,根据海南省精神卫生中心提供的数据,全省约6万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则治疗比例仅为11.48%。由此可见,还有约88.52%的精神障碍患者未得到及时的治疗或者心理干预,精神障碍患者的未治率高。全省除了海南省安宁医院和海南省平山医院以外,其他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均未开展心理干预服务。全省没有一家单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热线电话服务,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覆盖率低,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表1 海南省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医疗服务指标
2.5 设备配置情况 全省4家公立精神专科医院精神疾病治疗设备配置不齐全,大部分只配备了常规的设备如心电图机(9台)、脑电图机(7台),精神疾病治疗和康复设备如音乐治疗机、电针治疗仪只有省平山医院和省安宁医院分别配置了1台,生物反馈治疗仪、500mA X光机、黑白B超仪4家专科医院一共只有2台,移动式X光机一共只有3台,其他的康复设备如睡眠脑电分析系统、音频电疗机、超声治疗仪和体疗设备等4家专科医院均未配置。目前的设备配置远远不能满足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诊断和康复的需求。缺乏先进的诊疗设备,不仅制约着精神专科机构科研项目的开展,而且容易造成器质性精神障碍的误诊,影响精神疾病的早期诊断以及相关诊疗技术水平的提高。
2.6 政府财政投入情况 2013年全省4家公立精神专科医院总的医疗收入为10 473万元,获得的政府财政投入为5 920万元,其中人头经费为3 350万元(56.6%),基建建设投入为1 417万元(23.9%),工作经费324万元(5.5%),设备投入829万元(14.0%)。按照海南省2013年统计年鉴[4],地方财政用于医疗卫生的支出为598 637万元,则精神卫生的财政支出仅占全省医疗卫生支出的0.99%。全省财政补助收入为4家精神专科医院总收入的56.5%。据测算,各级政府对精神卫生机构工资福利的补助达到医院总收入的70%,医院才能维持正常运转[5]。在目前补偿水平下,精神卫生机构70%以上的支出需要靠自身创收来补偿。相关研究表明,我国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普遍面临严重的负债压力,日常运行面临着巨大的困难[6]。
3 访谈中反映存在的问题
3.1 社区康复机构缺失,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服务难以开展 目前,各级政府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对精神疾病的防控战略定位模糊不清,对各级精神疾病专科医院、精防机构、社区康复机构的职能未进行明确的定位和划分,缺少对精神疾病的预防和社区康复治疗的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仍然集中用于重性精神患者的治疗上,重治疗、轻预防、轻康复的倾向仍然十分突出。目前,海南省尚未成立一家精神疾病患者社区康复医院或康复基地,社区康复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由于社区康复机构的缺失,精神患者的诊疗与康复之间的链条严重脱节、断裂,致使精神患者的社区康复难以真正落实,精神患者常陷于住院-出院-再住院的恶性循环之中。
3.2 精神卫生服务人员流失现象严重,防治人员队伍不稳定 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流失现象严重,这与精神卫生专业的特殊性有密切的关系。社会不仅对精神疾病患者存在偏见和歧视,对于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同样报以异样的目光。与其他医学专业人员相比,精神科医务人员普遍感到社会认同度较低,缺少职业荣誉感和人格尊严。同时,由于财政补助不足、检查手段少、药品利润低、床位周转慢等因素,精神科医务人员的经济收入也明显偏低,仅相当于当地同级综合医院职工收入的1/2[7]。因此,受观念、风险、压力、待遇等多方面影响,绝大多数医学生不愿意从事精神卫生专业,后继人才培养和引进非常困难。已有的专业队伍也不稳定,人才流失现象严重。仅2013年,省安宁医院就有4名医护人员辞职,其他精神专科医院也有类似情况。
3.3 社会救助政策不完善,精神疾病患者医疗经济负担重 近年来,随着全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有了基本保障。但是精神疾病属于慢性疾病,治疗周期长,经济负担重,且常常因病失去工作能力和经济收入,因病致贫、因病致病现象突出。虽然新农合已经把重性精神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但由于患者住院周期长和一年内多次住院等原因,多数患者的实际补偿率低于70%,多数贫困家庭仍难以承担。由于多数精神疾病患者需要长期居家服药,而现行的医保政策主要以住院报销为主,造成不少患者付费购买了医保,却因为只能看门诊享受不到保险,受经济影响而不能坚持规范治疗,造成疾病复发率高。
4 讨论
2012年10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精神卫生法》,为加强精神疾病防治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当前的迫切任务是,根据《精神卫生法》尽快制定和完善精神卫生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保障精神疾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和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主要内容如下:
4.1 健全精神卫生工作的财政保障机制 精神卫生投入应遵循个人、社会和政府分担原则,建立起中央、省和市三级财政分担的精神卫生服务专项基金[8]。其中政府财政投入应该成为最主要的精神卫生筹资渠道,以体现政府保基本、保公平的职能。海南省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建立稳定的精神卫生工作投入机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各级财政对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投入,保障开展防治工作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开展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和宣传、人员培训、突发公共事件的心理危机干预、建立和维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信息网络运作等。
4.2 加强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建设 海南省精神卫生服务资源供给远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根据《海南省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琼卫计[2011]22号),结合我省实际,应重点加强海口、三亚、琼海、儋州、五指山等5个区域重点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形成以省安宁医院(省精神卫生中心)为核心,5个区域重点精神卫生专科机构为辐射,市县精防机构为依托的具有海南特色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全面带动和促进全省精神卫生事业协调、持续发展,构建5个精防中心辐射全省所有精神患者的治疗和康复服务、管理不留死角的防治模式。
4.3 加强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建设 WHO提出,精神卫生应该以社区为单位,在社区的基础上为所需要的人提供服务。自2003年以来,我国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得到了较快发展[9]。但是海南省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发展较为滞后,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服务基本一片空白。海南省共有19个农场医院开设了精神科,可以对这些农场医院给予政策扶持,支持农场医院改制为社区康复基地或康复服务中心(城乡农疗站、日间医院),统筹发展精神患者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等各项服务。同时,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也可以增加精神疾病康复职能。推广“病重治疗进医院、康复管理回社区”的服务理念,建立和完善医院治疗与社区康复衔接机制,加强医院对社区康复机构提供技术指导,保障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服务的连续性。
4.4 完善精神疾病患者社会救助机制 海南省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的治疗率低,致残率高,因病返贫、致贫现象尤为突出,患者回归社会难度较大,发展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可以减轻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属医疗经济负担,提高其精神卫生服务的可获得性。
(1)政府应对贫困家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享受医保报销后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予全额医疗救助,并对其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可参照肿瘤、血液透析等疾病及治疗建立大病救助基金,以资助那些贫困的精神病患者。
(2)建立精神病专科医院医疗欠费补偿机制。对特困的精神患者、“三无”精神患者的住院医疗欠费,政府要以“政府救险济金”和“医疗救济基金”等形式来承担,以减轻精神病专科医院的经济负担和自身发展压力,实现公益性的全覆盖。
(3)完善精神病患者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政策。降低或取消住院医保起付线,适当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将精神科门诊治疗费用、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减轻精神病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精神病的治疗率。此外,政府可以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筹集资金,鼓励单位、团体和个人资助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和支持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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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卫生部.中国卫生统计年鉴[M].北京: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 2011:25-101.
[3]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Mental Health Atlas 2011[R].Geneva: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11.
[4]海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海南统计年鉴》(2013) [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1-50.
[5]万 宇,于润吉.精神病院政府补偿机制的选择:以辽宁省为例[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09,2(2):53-55.
[6]陈云香,王书平,王 坤,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经费补偿现状研究[J].卫生经济研究,2012,5(11):38-40.
[7]黄红霞,梅遂章,孟慧芳,等.精神疾病危害与防治问题研究[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3,6(10):28-29.
[8]石 光,崔 泽,栗克清,等.中国精神卫生服务投放研究(三)[J].上海精神医学,2004,16(1):55-58.
[9]Liu J,Ma H,He YL,et al.Mental health system in China:history, recent service reform and future challenges[J].World Psychiatry, 2011,10(3):201-216.
10.3969/j.issn.1003-6350.2015.05.0272
R749
D
1003—6350(2015)05—0761—04
2014-10-13)
刘军安。E-mail:lja10_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