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交警:23天抓拍549起驾车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
2015-04-12李茂康
人民交通 2015年10期
■文/李茂康
8月17日起,湖北省郧西县对驾车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电子监控自动抓拍取证。截至9月10日,抓拍取证已过23天,据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统计,全县电子眼抓拍驾车不系安全带违法共有549起。
随着郧西城区陆续增设更新升级电子监控设备,自动抓拍各类交通违法。从8月17日开始,县公安交警部门的电子眼开始对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不系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记2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驾驶不系安全带的,处以50元罚款,不扣分。
据市公安交管部门统计,从8月17日至9月7日,全市公安交管违法录入系统抓拍的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共有1052起,其中城区343起,县市709起。在十堰城区,负责东片区交通管理的交管局直属一大队录入量最多,达到111起;在县市大队中郧西大队最多,达到449起。
随着对驾车不系安全带处罚力度的加大,如今在郧西街头发现,和未开罚之前相比,司机驾车不系安全带的现象少了很多。很多司机也坦言,其实开车系安全带不仅是遵守法律,更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
经调查发现,自从郧西城区对驾车不系安全带开罚以来,绝大多数的哥、的姐只要一上车,第一件事就是系上安全带,在郧西抓拍的549起违法行为中,的士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