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交驾驶员董丹、张宇被授予“济南市道德模范”称号
2015-04-12赵东云
人民交通 2015年10期
■文/满 倩 赵东云
8月3日上午,济南市召开董丹、李风军、张宇先进事迹报告暨命名表彰大会。会上,济南市文明委决定授予董丹、李风军、张宇3位同志“济南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7月12日17时许,济南市公交总公司六分公司一队K52路公交车执行营运任务时,突遇劫匪劫持车辆。危急时刻,公交车驾驶员董丹(女)经过与歹徒斗智斗勇,成功疏散乘客,在济南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民警李风军配合下,与及时赶到的另一辆K52 路公交车驾驶员张宇一起将劫匪制服,成功化解了一起恶性事件,保护了全车乘客的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董丹、李风军、张宇3位同志面对持刀歹徒,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弘扬了社会正义,传递了正能量。
市公交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刘波介绍,济南公交近年来多次邀请武警专家深入公交场站,组织驾驶员学习擒拿格斗培训,为驾驶员提供心理素质和能力上的支撑,“济南公交驾驶员董丹和张宇在危急时刻能够冷静处理、智斗歹徒,与平日注重加强员工的培训,特别注重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培训有密切关系。”
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局长梁振黎介绍,济南公安公交分局近年来已先后举办了90批次培训班,开展了130场次反恐演练,全市1万余名公交车乘务管理员和驾驶员对应急处突常识的知会率达到了100%。公交车驾驶员董丹面对歹徒沉稳不慌乱,就凸显了她已具备很好的应对突发事件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