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粮食行业的反腐倡廉工作
2015-04-10苏霞
□苏霞
(扬州市粮食收储中心江苏扬州212200)
如何做好粮食行业的反腐倡廉工作
□苏霞
(扬州市粮食收储中心江苏扬州212200)
党的十八大以来,扬州市粮食行业把反腐倡廉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调研,我们深刻挖掘了系统内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并提出了一系列对策,旨在逐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机制,为地方粮食安全提供保障。
粮食企业;反腐倡廉
本文DOI编码:10.16675/j.cnki.cn14-1065/f.2015.06.076
党的十八大以来,扬州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以服务全市粮食经济发展大局为宗旨,围绕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水平三大中心,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深入推进粮食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粮食系统的改革发展和地方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近期,纪检组通过深入企业内部的调研,发现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逐步加以解决。
1 存在的主要的问题
1.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乏力
尽管每年年初粮食行政主管部门都要大张旗鼓地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动用大会,层层递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但有些基层粮食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还仅仅流于形式,具体操作流程不能完全落实到位,责任没有具体落实到人,廉政建设的口号多,具体措施少。
1.2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缺失,管理制度不全面
近年来,系统内部一贯强调的依法行政、规范内部管理、建章立制以及有效监督等机制在部分单位缺乏足够的认识,一些企业仍用老框框、老经验、老办法行事。
1.3对重大事项决策、议事程序不是完全规范
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得不够好,部分企业领导的民主意识不强,有时把党的事业、单位的荣誉等同于“家长”的权力。
1.4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管理有忙乱现象
有时候不到位,有时候抢位越位。政企分开虽然已经实行多年,但主管部门的一些职能科室真正为企业服务的意识还比较淡薄。
2 解决问题的意见
2.1加强教育
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增强落实责任制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2.2健全制度、照章办事
要严格按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规范》,从理论、内容、程序等方面规范国有粮食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模式。
2.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办事规则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本着对党、单位、同志们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章守纪,特别是重大问题决策时,应广泛征求意见,减少决策失误。
2.4主管部门要加强服务意识,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扬州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大都相对弱小,资产规模、技术含量、人员素质等方面与大型粮食央企之间还存在着相当的距离。主管部门的各职能科室要从立足自身提出相应的指导措施,从而逐步减小差距。
3 今后工作的侧重点
3.1抓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抓廉政就要警钟长鸣,不断给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灌输廉政理念,做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营造学廉、思廉、保廉、促廉的廉洁氛围.在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教育管理中明确其监察对象的身份,一手抓经济工作,一手抓廉政建设。
3.2抓责任落实,坚持定期廉政检查
主管部门年中、年底要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落实“责任状”的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强化“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时时敲响反腐倡廉的警钟。共同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的监督和预防,确保粮食系统安全运转。
3.3抓作风整治,建立想干事干实事的团队
粮食系统工作作风的好坏直接影响广大农民的利益和广大市民的食粮安全,牵涉安全稳定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要高度重视两季收购,建立开秤指导价,统一收购软件,组织收购执法检查。
3.4抓制度完善,防止粮食专项资金的“体外循环”
粮食购销企业的大额收购资金具有专用性、封闭性和循环性的特征,要完善大额收购资金的贷、用管理机制。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下属收购企业的仓容、粮源、购销能力和信用状况进行统筹分配,对其全部经营活动、资金管理和国有资产收益等状况进行全程管理监控,预防下属企业占用、挪用国家专项收购资金进行其他经营或投资活动,损害国有资产收益的违纪违规活动。
1004-7026(2015)06-0125-01中国图书分类号:F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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