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术失范的原因及对策探析
2015-04-10姜瑾
姜 瑾
(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近年来,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高校学术失范现象时有发生。杜撰参考文献、一稿多投、无偿占有、剽窃、搭便车等现象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而是社会、学校与学者自身等多重因素交叉作用的结果。因此,解决大学学术失范问题需要多管齐下,要强化学术道德,端正学术风气,优化学术环境,规范学术行为。
一、学术失范的相关概念
(一)学术
要研究学术失范,就要首先弄清楚什么是学术。近代学者对学术的理解有两种主要观点:一种观点将学术理解为“专门的系统学问”,认为“学”指的是专门的理论基础,“术”指的是系统的应用理论;另一种观点将学术理解为探究学问、发展学问的研究过程。[1]我们今日所谈的“学术”这一概念,实际上是从西方引进的,在西方传统中,学术是由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在具备专业条件的环境中进行非实用性的探索。[2]
(二)失范
失范,是由于社会规范失调而产生的一种社会反常的状态,是指无规范状态或违反规范的行为。失范一词最初是由法国社会学家杜尔克姆所使用的。杜尔克姆认为,失范是一种社会病态,在失范的状态下,“个人的物欲和情欲取代了社会,变成了行为目标,从而最终使社会的健康状况急剧恶化,道德秩序遭到了破坏。行为规范失去了效力,整个社会突出了病态的征兆。”[3]杜尔克姆主要着眼于宏观的社会层面,将社会失范理解为社会缺乏集体意识和道德规范。默顿对杜尔克姆的失范概念进行了修正和发挥,他认为,失范现象的根源在于社会文化目标与制度手段之间的张力结构。
(三)学术失范
学术失范是在特定的学术制度环境下,学术人在从事学术研究中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目标而违背学术共同体所公认的学术规范的行为与结果。学术失范主要表现为:杜撰参考文献,一稿多投,无偿占有,剽窃,搭便车,关系操作及引文不规范以及伪造调查、实验数据等。学术失范行为是对学术研究工作的亵渎,虽然这些行为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是这种现象败坏了大学学术风气,损害了高校声誉;浪费了有限的学术资源,阻碍了学术进步和创新;动摇了科学研究的根基,阻碍了科技进步。
二、大学学术失范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学术失范现象已引起了社会、政府以及高校的关注,各级各部门也采取了一些手段进行遏制,但是学术失范现象仍然存在。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要找出其根本原因,从根源解决问题。
(一)社会环境的影响
1.市场经济的负作用
市场经济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强调个体意识,这对人们的价值观产生了强烈冲击。在市场经济中,利益分配规则不明确,有时遵守规则往往无利可图,而不遵守规则的行为却获取超额非正常收益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学术失范行为的发生。学术研究的原始价值是追求真理,但在市场经济负面影响下,科学研究不再是单纯地为了追求真理,而被掺杂了太多的利益因素驱动,沦落成了个人追逐利益的技能和手段。
2.行政权力对学术独立的侵蚀
大学是独立思想的中心,是追求真理目标的理性思考的地方,在这里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不能拥有超越真理的权威。但是,如今行政权力插足学术事务,成为学术管理的掌舵人。由于行政部门对学术价值通常没有正确的把握,对学术价值的判定基本是按照权力意志的形式进行,按照行政管理的一般方法制定一些目标。因此,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已经严重阻碍学术的自由发展,行政化的行政权力破坏了学术民主、自由、平等的精神。最为明显的例子就是在进行学术评价时,仅仅依靠发表论文数量的多少来衡量学者的成就,这种量化的方法使得高校教师在学术研究的过程中追求数量而不求质量,急功近利的心态逐渐形成,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之风席卷高校领域。
(二)学术道德教育的缺失
在我国,从小学到中学,我国的青少年教育都比较注重学生的专业知识学习,对于道德教育严重匮乏。进入到大学后,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也并没有弥补这一缺陷,在对高校学生进行教育时,仅重视学生的学术科研能力培养,却忽视学术道德教育。对此,一位学者曾发出感叹:“我们在教育中,从小中大学到研究生,哪个环节对学生进行了科学道德教育、知识产权教育,有谁告诉过学生和科研人员在科研中应注意的道德问题是什么?又有谁向学生分析过科研作伪行为,并告诉他们应当如何做一个诚实的科学家?”[4]《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也缺少有关学术规范、学风建设方面的内容。其直接后果就是导致科研工作者缺乏对科学精神、科学规范、科研道德的了解,致使一部分人学术道德素质低下,违反学术规范。
(三)学术制度供给不足
我国的学者都是在体制内生存的,现有的学术制度左右着学者的生存法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高校的教育活动或是学术科研活动,都不可能在与世隔绝的“象牙塔”内开展。在学术活动中,从课题的立项、审批,到科研经费的筹集、研究成果的发表,每一个环节都受学术制度的影响和制约。首先,从学术评价体制来看,过于简单的以数量论英雄,很多高校都详细规定了职称评定的硬性条件。量化的学术评价体系催生了大量的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抄袭剽窃和自我复制,平庸之作大量出现,很多文章就是学术垃圾。其次,学术监督、惩罚制度的缺位。大学学术监督机制的不健全是滋生学术造假的重要因素。没有相关的法令约束,没有严格的惩戒措施,没有实际执行效力的约束机制,从而使得领导们高呼的“学术造假零容忍”仅停留在话语层面。[5]有些学者被发现存在学术造假问题,校方仅仅给与一些口头批评,没有其他任何大的损失,使得学术失范者有恃无恐。
(四)学者自律意识的缺乏
在市场经济初期,多元的价值观和市场意识的泛化导致不少人为了追求名利而无视道德准则。在学术领域,部分学者无视学术道德,缺乏基本的学术自律意识,导致学术失范的行为时有发生。甚至一些教师一开始就学术动机不纯,不是为了学术而学术,而是为了利益而学术,把学术研究当作攫取利益的一种手段,抱着这样一种功利化的错误态度进行学术研究,极易造成学术失范。
三、整治大学学术失范的对策
学术研究和科研建设是推动学术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欺诈性、重复性的学术研究以及各种学术失范行为如果不能及时得以纠正和整治,将会给大学的学术研究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解决大学学术失范问题,可从以下方面着力:
(一)加强大学学术权力
由于行政权力挤压了学术权力的空间,导致学术权力未能在学术活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所以要加强学术权力,树立学术的地位和尊严,在学术管理活动中给学者以应有的地位和权威。要加强学术权力,首先,要制定学术规范,维护学术秩序。学术规范,是指从事学术活动的行为规范,是学术共同体成员必须遵循的准则。要加强学术权力,建立健全各种学术机构,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形成学术权力管理学术行为的运行程序和机制,惩戒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其次,保障学术自由。大学是“求是”之地,要以自由、自治为其活动方式;以追真、求善为其价值理想。要通过加强大学学术权力,为学者从事学术活动提供比较自由的学术空间,为大学的学术繁荣和学科建设奠定基础。再次,要以学术权力配置学术资源。大学学术权力的主体是学者,只有他们参与学术管理,指掌学术资源,才能真正实现学者治校。大学学术组织要通过制度、规则的设计控制、调配资源,使有限的大学学术资源得以最有效利用,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二)完善学术法律制度建设
在我国现有的学术领域中,人们对学术的规范都寄希望于学者的自律而不是法律的约束。但面对如今学术界的各种学术失范行为,仅靠学者的自身道德规范,难以维护学术活动的有序进行。因此,必须完善学术法律制度,通过法律规范学术。要完善学术法律制度,一方面,要学术立法。学术立法的首要责任是制定学术共同体公认的学术标准和规范。主要是指学术界依据学术发展的需要,对学术项目申请、学术研究、学术评审、成果发表等学术环节中应当遵守的普遍原则和规范做出清晰的说明。另一方面,要培养人们的学术法律意识。只有培养起人们的学术法律意识,才能使他们对法律没有疏远,有的只是由于这种意识和情感所引起的归属感和依恋感;也才能激发人们对学术法律的敬重与信任,学术法律才能获得真正、普遍的感召力。
(三)建立公正的学术评价体系
打破以数量为标准的评价体系,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已成为高校科学工作者的共识。以质量为导向,可以使科研学术工作者不再疲命于追逐学术成果数量,进而能够静下心来潜心钻研,把创新科研成果作为研究的目标。要建立公正的学术评价体系,首先,评价体系的建立要体现出层次性。学术的专业性和知识的复杂性使得学术共同体具有层级性,在这个团体中,层级的不同决定了拥有的资源和权力不同,所以学术评价体系要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其次,评价标准要趋向理性化。科研成果的质量高低应该从学术价值、社会效应等方面进行评价,学术价值通过学术作品的原创性来体现。原创性代表了学术作品的创新,包括对原有的基础理论的进一步丰富和充实,它对应用技术的开发也具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学术科研成果的社会效应往往是检验学术价值的唯一标准,学术成果的获得是漫长而艰苦的攀爬过程,许多学者一生中都未必有一件称得上有学术贡献的成果,单纯依靠数量确定学者的学术成是不合理的,真正有价值的学术成果必须具有社会效应和学术价值,经得起考验。
(四)加强学术道德教育
学术道德教育属于大学德育的范畴,实施学术道德教育的任务理应由大学来承担。要进行良好的学术道德教育,一方面要开设学术道德教育的课程,“课程是教育的‘心脏’,是教育思想、观念和宗旨转变为具体教育实践的中介”[6]。通过学术道德课程的开设,使学生通过课堂教育了解学术道德规范,明确学术道德行为,减少学术失范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加强道德教育,要提高教师个人素质。教师自身的道德品质和学术态度在学术规范中起着关键性作用,教师要以身示范。加强教师的思想品德教育,提高教师的道德品质,是防治学术失范的思想基础。要在教师群体内形成一种优秀的道德文化氛围,引导教师正确的学术行为,发挥榜样的模范带头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曾说:学术失范行为“不仅很容易败坏学风、文风,使学术道德沦丧殆尽,而且不利于学术人才的健康成长;还会损害整体的学术声誉特别是不利于建树中国良好的国际学术形象;对科教兴国战略也将造成一定的威胁和损害,也不利于逐步恢复与建设良好的学术氛围。”[7]学术失范行为严重破坏了大学学术风气,阻碍了中国学术事业的进步和创新。学术失范并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学术界的问题,遏制学术失范问题需要国家、社会、高校以及学者自身的共同努力。
[1]江新华.学术何以失范——大学学术道德失范的制度分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2]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秘书处.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论坛[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49.
[3]渠敬东.缺席与断裂[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33.
[4]王峰.科学不端行为及其成因剖析[J].科学学研究,2002,(2).
[5]董云川,张琪仁.学术失范的教育伦理归因[J].人学(学术版),2011,(12):17.
[6]李泽或.大学生素质教育的特点及其实施之我见[J].高等教育研究,1998,(5).
[7]曹建文.学术研究:从“失范”到“规范”[N].光明日报,2004-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