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照圆对《列女传》引《诗》问题的探析
——以《列女传补注》为例
2015-04-10于少飞
于少飞
(山东师范大学,山东济南 250014)
·女性文学研究·
王照圆对《列女传》引《诗》问题的探析
——以《列女传补注》为例
于少飞
(山东师范大学,山东济南 250014)
刘向《列女传》引《诗》问题一直为历代学者所关注。清代才女王照圆在《列女传补注》中亦对该问题进行了细致研究,具体表现在引《诗》归属、字词释义和引《诗》主题、作者与成书缘由等方面。王照圆对《列女传》引《诗》问题的研究虽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总体上看还是持之有据、言之成理的。
王照圆;《列女传补注》;刘向;《列女传》;引《诗》
西汉刘向所著《列女传》是中国历史上最早以记载女性故事为主的传记类作品,自行世以来,东汉班昭、马融、刘熙,三国虞贞节,南朝梁綦母邃等人皆为之作注。宋明时期,不少学者也对《列女传》进行了整理和刊刻。迄于清代,朴学大兴,校注《列女传》者可谓不乏其人①。王照圆作为清代山东著名的女经学家、文学家,博通经史,遵母林孺人之遗命,在前人基础上作《列女传补注》(以下简称《补注》)八卷,《叙录》一卷,《校正》一卷,以“补曹大家之注也”[1](P640)。由于前人之注皆已不存,所以《补注》对于学者们研究《列女传》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
《列女传》引《诗》问题一直是《诗经》学研究者关注的一个重点。《列女传》成书之时,《诗经》虽然已经成为“五经”之一,被列为官学,但较为权威性的解释并不多,今文三家诗又先后亡佚,所以后世学者在注释解读《诗经》时,常将《列女传》作为重要的参考文献。因此研究《补注》关于《列女传》引《诗》问题的讨论,对于学者研究《列女传》引《诗》问题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本文试从刘向师承与《鲁诗》渊源、诗句字词释义与四家诗以及《列女传》引《诗》主题、作者和成诗缘由3个方面来论析王照圆对《列女传》引《诗》问题的探讨。不当之处,恳请方家指正。
一、刘向师承与《鲁诗》渊源
《鲁诗》渊源甚古②。据《汉书·楚元王传》记载,楚元王刘交“少时尝与鲁穆生、白生、申公俱受《诗》于浮丘伯。伯者,孙卿门人也。”[2](P1921)《汉书·儒林传》中也有类似的记载:“申公,鲁人也,少与楚元王交俱事齐人浮丘伯受《诗》。”[2](P3608)而刘向乃楚元王刘交四世孙,故有刘向世传鲁学之说,继而以为《列女传》所引之诗皆为《鲁诗》。此种论断肇始于宋代王应麟,清代朱彝尊、臧庸本之,王照圆亦袭此说。王应麟《汉制考:〈汉艺文志〉考证》云:
(鲁说十八卷)出于浮丘伯,乃荀卿门人。荀卿,鲁学之原也。刘向为楚元王交之孙,交亦受诗于浮丘伯,刘向之学,鲁诗之流也。……楚元王交与鲁穆生、白生、申公俱受诗于浮丘伯,伯者,孙卿门人也。……向乃元王之孙,必本于鲁诗[3](P22)。
并辅以例子佐证。朱彝尊《经义考》云:
楚元王受诗于浮丘伯,刘向元王之孙,实为鲁诗。……《列女传》以《芣苢》为蔡人妻作,《汝坟》为周南大夫妻作,《行露》为申人女作,《柏舟》为卫宣夫人作,《燕燕》为定姜送妇作,《式微》为黎庄公夫人及其傅母作,《大车》为息夫人作,此皆本于鲁诗之序也[4](P327)。
并附有《汉楚王交诗传》[4](P329),亦引王应麟之说。臧庸《〈楚辞章句〉多鲁诗说》一文称“王叔师《楚辞章句》所引诗或与《韩》《毛》不同,而与《尔雅》及《列女传》有合者,盖鲁义也”[5](P114),也间接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这种观点试图从作者师承和《鲁诗》渊源上探寻《列女传》引《诗》的出处,有一定的理论依据,但笔者以为这仅能看作是一种写作倾向,即刘向在撰写《列女传》之时,所引诗句必定受其鲁学渊源影响。依此便下定论,未免有些牵强,无法令人信服。何况刘向撰写《列女传》之时,三家《诗》并未亡佚,所引《诗》句自是受到各家影响,也必定注入了他自身对四家诗的理解,可谓熔铸四家以成其作。
清代学者王端履《重论文斋笔录》云:
向为楚元王交之孙,交受诗于浮邱伯,刘向之学,鲁诗之流也。端履案此说实非。《新序》《说苑》《列女传》引诗证明之说,实多袭《韩诗外传》文,其不皆鲁诗,一证也;《汉书·儒林传》“鲁人申公受诗于浮邱伯,以诗经为训诂,以教亡传”,是《鲁诗》本无传,今《说苑》所引诗说多冠以“传曰”字,其非《鲁诗》,二证也;又《儒林传》向以故谏大夫通达待诏,受《榖梁》,而《新序》《说苑》中多杂引《公羊》《左氏》二传文,知所引诗亦当杂齐鲁韩三家之说,其不皆鲁诗,三证也[6](P586)。
王端履举三证以反驳王应麟之说,并认为“三家诗久亡,学者无从分别,幸《韩诗外传》尚存,得以寻间求索”[6](P586)。由上可见,《列女传》引《诗》问题众说纷纭,因三家诗亡佚较早而无法得到精确的论断。
王照圆“自少小之年母氏督入女学”,“授《毛诗》”(《葩经小记叙》)[1](P640),对于《毛诗》较为熟悉,因而在《补注》中多以《毛诗》中的诗句作为参照,与《毛诗》相异者即猜测为《鲁诗》,似乎有意将《毛诗》与《鲁诗》截然分开,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据史书记载,申公与毛公同出于荀卿之门,且相去不远,清代学者陶方琦认为二公“传受鲁读,各有师承。今文古文之学出于口授,不无区别,又疑近时《毛诗》亦非定本,历检唐人类书、字书、史传志注,所引《毛诗》与今本有异,安知今本不有三家诗杂糅其中?[7](P528)进而得出“鲁毛同谊”的观点。陶氏又言:
齐诗早亡,无可略谈,《韩诗》与《鲁诗》皆今文之学,《韩诗》多本于鲁,故文义相同。班氏言《鲁诗》为训诂,齐韩皆为之传,安知齐韩之诗非即本之《鲁诗》而为之传说欤?故今所存《韩诗》遗说与《鲁诗》多合,是其证也。[7](P528)
可见齐、鲁、韩三家诗文义多相合,渊源颇深,而尤以《鲁诗》传统更加源远流长。马瑞辰在《毛诗传笺通释》中专列《鲁诗无传辨》一文,他认为颜师古以“(鲁诗)无传”为“不为解说之传”,其说误也。并引用《汉书·楚元王传》和《太平御览》等书以及何休《公羊传》注、班固《白虎通义》《文选》李善注为“鲁诗有传之证”,肯定了《鲁诗》传统的源远流长。
马瑞辰《列女传补注序》以为“刘向所引《韩诗》实多,似不得谓其悉本《鲁诗》”[8](P6)。
马瑞辰以《列女传》中引《诗》多与《韩诗》同为据,认为“刘向本传并无世传授《鲁诗》之说,特后人以前证后之词”[8](P6)。笔者认为,晋唐以后,《韩诗》存《鲁诗》亡,故所引多《韩诗》,可能本于《鲁诗》而后人未可知。况正史确无刘向世传《鲁诗》的记载,马瑞辰所论言之有物。
就作者师承和诗学渊源上看,笔者赞同王端履、马瑞辰等人的观点。若依王应麟、朱彝尊之论,则王照圆将《列女传》中所引诗句,凡与《毛诗》相异者皆归为《鲁诗》,虽有一定道理,但并不准确。况且王照圆在注释中也多次以《韩诗外传》为参考,得出“当与《韩诗》同”[9](P248)的结论,也说明在王照圆看来,《鲁诗》与《韩诗》关系密切。
二、字词释义与四家诗
《补注》在对所引《诗》句进行注释时,凡与《毛诗》相异者,悉归为《鲁诗》,这一点在诗学渊源上不甚明显,在字词释义上则表现得尤为明了。
《毛诗》与齐鲁韩三家诗对《诗经》文义以及主题的解读虽然多有不同,但字词的注释并无太大区别。在引用诗句时,字词又多用通假字、古今字、形近字相互代替,学者们也常以此来辨别四家诗。王照圆十分看重这一点,常于注释中加以区别。例如她解释《母仪传·契母简狄》中“立子生商”一句云:“《毛诗》‘立’之上有‘帝’字。此盖《鲁诗》。”[9](P10)《贤明传·周南之妻》:“‘王室如毁’:毁,缺坏也。《毛诗》作‘燬’。此盖《鲁诗》也。言王室多难,如将毁缺,不坚完也。”[9](P65)等等。以下笔者将以《续传·陈国辩女》为例,综合其他学者的观点来分析王照圆《补注》中对所引诗句字词的解释是否合理。
《续传·陈国辩女》引《陈风·墓门》“墓门有梅,有鸮萃止。夫也不良,歌以訉止。訉予不顾,颠倒思予”赞美辩女“贞正而有辞”。照圆释“墓门有梅,有鸮萃止”云:
“梅”,当作“棘”。《楚辞注》云:“解居父聘乎吴,过陈之墓门,见妇人负其子,欲与之淫涘,妇人引《诗》刺之曰:‘墓门有棘,有鸮萃止。’言墓门有棘,虽无人,棘上犹有鸮,汝独不愧也。”据注及此《传》所言,盖皆《鲁诗》说也。本为一事,而师授各异,故传述不同耳。是“有梅”之“梅”,或俗本据《毛诗》妄改。《鲁诗》二章,俱作“有棘”,故云“棘上犹有鸮”,可知“梅”古本作“棘”矣[9](P333)。
陈奂《诗毛氏传疏》释“有梅”二字云:“王逸注载解居父事,妇人引‘墓门有棘,有鸮萃止’,三家诗与上章皆作‘棘’,《列女传·续篇》作‘梅’,是伪字也,《毛诗》作‘梅’。”[10](P160)陈奂认为《列女传》所引“墓门有梅”之“梅”有误,实为“棘”,盖后人依《毛诗》妄改,此说与照圆同。陈寿祺《鲁诗遗说考》案:
墓门有楳,“楳”当作“棘”。观叔师引诗“墓门有棘,有鸮萃止”,是《鲁诗》二章俱作“棘”,故云“棘上犹有鸮”。《列女传》作“楳”,或俗本据《毛诗》改之。马瑞辰云《玉篇》古文“某”作“槑”,“槑”“棘”形相似,盖伪作“槑”,因之《毛诗》作“梅”,又作“楳”耳[11](P148-149)。
以陈寿祺之见,《毛诗》作“墓门有梅”,“梅”又作“楳”,而古本《列女传》作“墓门有楳”,盖据《毛诗》改之。
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云:
“墓门有梅”,《传》“梅”,枏也。瑞辰按:前章言“棘”,后章言“梅”,二木美恶大小不相类,非诗取兴之恉。考《楚词·天问》曰:“何繁鸟萃棘,而负子肆情?”王逸注云:“晋大夫解居父聘吴,过陈之墓门,见妇人负其子,欲与之淫泆,肆其情欲,妇人则引《诗》刺之曰:‘墓门有棘,有鸮萃止’。故曰‘繁鸟萃棘’也。”其说盖本三家诗,是知二章“墓门有梅”三家诗原作“墓门有棘”,与首章同。又《列女传》引诗虽作“墓门有楳,有鸮萃止”,然据下文大夫曰:“其棘则有,其鸮安在?”则知上文引诗原作“墓门有棘”,故曰“其棘”。则有今本作“楳”者,特后人据《毛诗》改耳。《毛诗》作“梅”亦当为形近之讹。古梅杏之“梅”,作“某”,古文作“槑”。见《玉篇》。与“棘”形相近,盖“棘”讹作“槑”,因作“某”,又转写作“楳”与“梅”。毛公作《传》时已误,因随其文训之耳[12](P411-412)。
马瑞辰以为《墓门》诗一、二两章,前言“棘”,后言“梅”,文义无法相互照应,况“棘”“梅”二木“美恶大小不相类,非诗取兴之恉”,所以二章“墓门有梅”当同首章“墓门有棘”。又据《列女传》诗句下文大夫云“其棘则有,其鸮安在?”可知二章俱为“有棘”,而非“有梅”。从文字学角度分析,古“梅”亦作“楳”,又写作“槑”,与“棘”形近。马瑞辰以为将“棘”误作“梅”,乃一系列形近之误的结果,而《列女传》又为后人据《毛诗》妄改,殊不知《毛诗》作传之时,已误。
笔者认为,据《补注》中的解释可知在王照圆补注《列女传》所用的底本中,“墓门有楳”已作“墓门有梅”,且王照圆通过《鲁诗》二章俱为“有棘”所作的“‘有梅’之‘梅’,或俗本据《毛诗》妄改”的推断,更近事实。其解虽与以上三位学者不同,但正如她在注释中所说:“本为一事,而师授各异,故传述不同耳。”[9](P333)可谓至言。
三、引《诗》主题、作者与成书缘由
《诗经》自传世以来,四家诗各抒己见,从释词辨义到作者、主题,都自成体系。刘向《列女传》成书于西汉末年,彼时三家诗已经广泛流传,关于《诗经》的主题众说纷纭。保留在《列女传》中对《诗经》句子的理解,与《毛传》《郑笺》的注释既有相同之处,亦不乏相异之处。这一方面源于师承的不同,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刘向《列女传》所谓引《诗》,不是单纯转引《诗经》中的诗句,而是灌注了自身对诗句的理解和认识。更因其阶级立场的特殊性,所引诗句多以满足其维护封建礼教的主题为目的,时常偏离本义。例如《周南·芣苢》本是劳动妇女在采摘车前草时即兴而唱的短歌,但在《贞顺篇·蔡人之妻》中却被演绎成蔡人之妻恪守从一而终的封建妇道的誓言,实属牵强附会。《列女传》毕竟是一部文学作品,其故事情节虽有一定的历史依据,但其虚构性决定了它不可能与事实完全相符,这就造成了文学作品与历史事实的矛盾。况且刘向《列女传》在引《诗》形式上也有其特殊之处。如同是出自鲁学的《荀子》一书,与《列女传》在引《诗》的形式上多有契合,但《荀子》整体上引用诗句更长,多为四句甚至六句,而《列女传》却多为二句或四句,引用六句的只有两处③。同样引用一首诗,引用的诗句越少,越容易从原义中脱离出来,衍生出新的意义。这使得《列女传》在引用诗句以契合故事主题时,往往断章取义。
《补注》遵循“不遄愚蒙,略依先师之诂,用达作者之意”[9](P415)的原则,意在“凡所诠释,将以通其隐滞,取供讽”[9](P415),专注于释词辨义,对于故事主题,并未多言,即使涉及故事大意,也皆依刘向原意以圆其说。对《列女传》引《诗》断章取义的部分,王照圆也仅就诗论诗,以释义为主。例如“孟母三迁”的故事广为人知,《列女传》引诗句“彼姝者子,何以予之”以赞之。这句诗出自《诗经·鄘风·干旄》,《毛诗序》释其主题“美好善也”[13](P319)。笔者认为若以该诗主题与孟母的故事相较,则“好善”“告以善道”言之有理,即赞美孟母善以教化、善为人母之道。但引用“彼姝者子,何以予之”(直译为“那个美好的姑娘,拿什么礼物送给你呢?”)两句似乎并不妥当。可见刘向在引用这两句诗时,并非用其本义,而主要以整首诗的主题来附和故事主题。正如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云:
《列女传·邹孟轲母篇》略言孟母断织,孟子勤学不息,遂成名儒。君子谓孟母知为人母之道矣。诗曰:“彼姝者子,何以告之”,此之谓也。亦推演之词,其意取孟母能告子以善道,亦与贤者乐告善道合,知鲁说亦同[14](P468)。
王照圆对于此传引“彼姝者子,何以予之”来赞美孟母并没有作出解释,也许前人对此早有注释,照圆“阙而弗论”。
《补注》对刘向所引诗句的含义也并非完全不作解释。例如《母仪篇·汤妃有姺》中引诗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赞美“妃明而有序”,又言“贤女能为君子和好众妾”。王照圆注:“此盖《鲁诗》也,与《毛诗》异议,为郑《笺》所本。”陈奂《诗毛氏传疏》云:
《列女传·母仪篇》引诗作“逑”,读如《左传》怨耦曰逑,而释之云言贤女能为君子和好众妾。郑玄作《笺》云:“后妃善女,能为君子和好众妾之怨。《樛木》《笺》:后妃能和谐众妾不嫉妬其容貌。郑亦以淑女指后妃,唯以好仇为和好众妾,义本三家说耳。《正义》谓后妃思得淑女以配君子,失传笺之恉也[10](P7)。
陈奂以为诗中“淑女”即为“后妃”,后妃“善女”,无须外求贤女以配君子。郑玄此说与刘向《列女传》同。陈寿祺《鲁诗遗说考》案:
(言贤女能为君子和好众妾也)此义与《毛传》异,郑君《诗笺》云“善女能为君子和好众妾之怨者”说,即本鲁诗。……又案《列女传》为《鲁诗》当作“好仇”,《尔雅注》所引诗可证今本《列女传》作“好逑”乃后人转写妄据《毛诗》改字耳[11](P60)。
陈寿祺通过《尔雅注》证《列女传》“好逑”当为“好仇”,又肯定了《郑笺》多用鲁义,可推知《列女传》“君子好逑”本作“君子好仇”,其“贤女能为君子和好众妾”说盖取自《鲁诗》说。陈玉树《毛诗异文笺》案:
刘向《列女传·汤妃有姺传》引诗“君子好逑”说,云“贤女能为君子和好众妾”,此《笺》所本。夫君子宫中当无怨女,即有之,后妃有樛木逮下之德,自能和之,何须别求淑女[16](P172)?
也赞同《列女传》取义与《郑笺》同,盖取自《鲁诗》说。以上学者的论证多与照圆同。笔者以为,以《尔雅注》所引之诗可证今本《列女传》“好逑”本作“好仇”,况据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言,“《毛诗》古文多假借,‘仇’与‘求’双声,故经文及《传》《笺》皆借‘仇’为‘逑’,《释文》‘逑,本亦作仇’是也”[12](P32),可证陈寿祺之说属实。至于取义,世传郑玄先从张恭祖受《毛诗》,又从卢植问《鲁诗》,可谓兼通今文之学与鲁、韩之学,而《郑笺》所释“善女能为君子和好众妾之怨者”与《毛诗》异,以此推知本于《鲁诗》。王照圆所言甚是。
与主题相关的,还有所引诗文的作者和成诗缘由。《列女传》中的一些篇目,专门叙述了《诗经》中的一些篇目的成诗过程,但很多叙述细究起来,往往不能自圆其说,甚至与史实相违背。例如《仁智篇·许穆夫人》中载许穆夫人“驰驱而吊唁卫侯,因疾之而作”《载驱》,赞美其“慈惠而远识”,刻画了一个为解救国家奋不顾身的爱国女性形象。但《左传·闵公二年》载卫国灭亡后许穆夫人作《载驰》的经过却并非如此[16](P86)。《毛诗序》中也并没有关于许穆夫人为救国家挺身而出的描述[17](P320),可见《列女传》的叙述不仅添加了大量的细节描写,甚至改变了历史故事的本来面目。王照圆对于整个故事,以及《载驰》的成诗经过,没有作出任何评论,只是对《列女传》中许穆夫人的身世来由作了猜测[9](P101)。
但有些篇目,王照圆也给出了自己的判断。例如《母仪篇·齐女傅母》中引《卫风·硕人》诗,照圆注“以为傅母作,亦《鲁诗》说也”[9](P24)。《贞顺篇·卫宣夫人》中,照圆以为《邶风·柏舟》为卫宣夫人作,亦是出自《鲁诗》[9](P147)。但这些论断,照圆并未给出判断依据。马瑞辰对此提出反驳,引《韩诗》作参照,以为“其以《式微》为黎庄夫人作,《硕人》为庄姜傅母作,《大车》为息夫人作,经传无证,不能确指为《鲁诗》之学。”[12](P6)观点明确,论证严谨。虽然鲁义多与韩义同,但照圆未加考证而下定论,实乃其《补注》不足之处。
四、结语
王照圆《补注》在前人基础之上,“疏通文意,诠补旧说,而大旨了然”[18](P534),对《列女传》引《诗》问题多有论述。其以为刘向世传鲁学,便将《列女传》所引之诗悉归为《鲁诗》,在字词释义上,凡与《毛诗》相异者亦归于《鲁诗》,这种观点虽有不当之处,但王照圆的论述整体上言之有理,持之有据。在引《诗》主题、作者和成诗缘由上,尊重作者原意,专注于注释,但也存在证据不足妄下定论之处。综观以上所论,王照圆《补注》中对刘向《列女传》引《诗》问题的探讨,虽有不足,但能广泛征引旁人之说,贯通今古文诗学,足见其治学精神之严谨、知识之广博。
注释:
① 如梁端、王照圆、孙诒让、顾广圻、王绍兰、萧道管、陈汉章等人。
② 学术界多以荀子为《鲁诗》传授之源,还有学者认为《鲁诗》受《孔子诗论》影响颇深,如陈桐生《孔子诗论研究》、张强《孔子诗论与鲁诗考论》,也有学者认为《鲁诗》还深受《孟子》以史证诗方法影响,例如李华《孟子与汉代诗学》一文。
③ 即《母仪篇·魏芒慈母》中所引《曹风·鸤鸠》:“鸤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兮”;《仁智篇·许穆夫人》所引《鄘风·载驰》:“载驰载驰,归唁卫侯。驱马悠悠,言至于漕。大夫跋涉,我心则忧。既不我嘉,不能旋反”。
[1] 韩寓群.山东文献集成[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9.
[2] [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3] [宋]王应麟.汉制考:《汉艺文志》考证[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C].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
[4] [清]朱彝尊.经义考[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5] [清]臧庸.拜经日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6] [清]王端履.重论文斋笔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7] [清]陶方琦.汉孳室文钞[M].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
[8] [清]马瑞辰,陈金生.毛诗传笺通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9.
[9] [清]王照圆.列女传补注[M].虞思征,点校.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10] [清]陈奂.诗毛氏传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11] [清]陈寿祺.鲁诗遗说考[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12] [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9.
[13] [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A].景印《十三经注疏》[C].北京:中华书局,1980.
[14] [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M].续修四库全书[C].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15] [清]陈玉树.毛诗异文笺[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16] [汉]郑玄,笺,[唐]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A].景印《十三经注疏》[C].北京:中华书局,1980.
[17] [汉]郑玄,笺,[唐]孔颖达.毛诗正义[M].景印《十三经注疏》[C].北京:中华书局,1980.
[18] [清]臧庸.拜经堂文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The Discussion to the Quoted Verse in Biographies of the FamousWomen of WANG Zhaoyuan’s Comments
YU Shao-fei
(Shandong Normal University,Jinan 250014,China)
The question of the quoted verse in Biographies of the Famouswomen of Liu Xiang has always been concerned by scholars.Wang Zhaoyuan had also discussed this question in her comments on the Biographiesof the Famouswomen,mainly in verse attribution,words interpretation,the theme of the poetry and written reasons.By analysis,in the whole,Wang Zhaoyuan’s commentsmakes sense,although had many shortcomings.
Wang Zhaoyuan;commentson the Biographiesof the FamousWomen;Liu xiang;Biographiesof the FamousWomen;the quoted verse
I207
A
1008-6838(2015)05-0050-06
2015-06-30
于少飞(1990—),女,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区域文化与古代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