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龚育之的两段公案
2015-04-10孙君
孙 君
(绍兴市对口援疆指挥部,新疆 阿克苏8432000)
关于龚育之的两段公案
孙 君
(绍兴市对口援疆指挥部,新疆 阿克苏8432000)
龚育之生前曾参与中共中央众多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执笔、讨论修改。龚育之生前的两段公案,一是关于“两个凡是”的起草写作,由于当事者在公开场合选择集体沉默,不加申辩而莫衷一是;二是始终坚持胡耀邦同志“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评价,是否与其职务任免相关。两段公案虽然随着本人辞世终究没有留下第一手材料,却折射出龚育之的政治胸襟、党性原则和理论卓识,可以引发后人对加强党的民主政治建设的若干思考。
龚育之;胡耀邦;“两个凡是”;职务变迁
龚育之(1929-2007),湖南长沙人,著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长期从事中共党史研究与文献编辑。曾先后担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央党史研究室常务副主任等职。在龚育之逝世后的日子里,各界人士,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和党史学界对他的追思与怀念堪称绵绵不绝①如宋贵伦《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读龚育之同志有关观点随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7年05期;韩钢《龚育之与党史研究的三件大事》,《湘潮》2007年08期;柳建辉《“党的理论来自党的历史,又接受历史实践的检验”——龚育之同志对党校系统中共党史学科建设的指导和贡献》,《党史研究与教学》2008年01期;张静如、欧阳奇《论龚育之对中共历史研究的独特贡献》,《中共党史研究》2008年04期;石仲泉《读龚育之〈党史札记末编〉》,《上海党史与党建》2008年04期;李庆英《龚育之关注胡耀邦的研究和宣传》,《湘潮》2008年07期;欧阳奇《龚育之在中共历史研究中的治学特点浅析》,《理论月刊》2008年11期、欧阳奇《论龚育之对中共历史文献学的贡献》,《毛泽东思想研究》2009年03期;石仲泉《对中国共产党历史的独到研究——感悟龚育之的几个理论贡献》,《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0年01期,等等。2008年《学习时报》《中共党史研究》《科学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自然辩证法研究》《科研管理》和中央文献出版社联合开展龚育之学术思想研究征文活动。2009年12月,在龚育之同志诞辰80周年前后,由中央党校报刊社、中共党史学会、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举办龚育之学术思想研讨会。,对龚育之的品德、品格、品质十分推崇,对其文风、学风和学术贡献表示敬仰。有些文章则涉及龚育之一些鲜为人知的生活、学习和特殊工作经历,由于各种原因,也有语焉不详,甚至枘凿不合之处。本文试就龚育之生平中的两段经历,也可算是两段公案,在爬梳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稍作辨析,并简要阐述由此引发的思考。
龚育之与“两个凡是”写作
粉碎“四人帮”前后这段重要的历史转折时期,龚育之在中共中央核心部门从事文字工作。其中一段公案,即是被后人屡屡提及的敏感话题,关于“两个凡是”的写作。
据《龚育之生平简表》记载:
1975年 借调到国务院政治研究室,参加毛泽东选集材料组的工作。参与整理编辑《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的工作,参与修改整顿科技工作的重要文件《科学院工作汇报提纲》。
1976年10月 调到中央理论学习组。
1977年3月 中央理论学习组并入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办公室,任理论组负责人。同年,参与起草党的‘十一大'报告。[1]
关于这段历史,龚育之自己回忆说,到中办后,“李鑫告诉我,毛选第五卷的事,他们正在抓紧收尾,就不要我参加了。现在从教育部调我和郑必坚来,还有别的单位的几个同志来,是要写批判‘四人帮’的文章,也可能会有中央交办的其他事情。这些事,他同胡绳、吴冷西、熊复都参与,毛选第五卷编完后,他们就把精力全放到这边来。”(《忆往:读毛和编毛》)[2]
“两个凡是”源于“两报一刊”社论《学好文件抓住纲》①“两个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源于1977年2月7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和《解放军报》社论《学好文件抓住纲》。,具体写作,是李鑫牵的头。此时,龚育之正在其间工作是没有疑问的。
当然,在其间并不一定就与其事。
那么,龚育之究竟有否参与“两个凡是”的写作?
第一手的材料还没有找到,但间接说到此事的相关材料还是有的。中央文献研究室原室务委员、秘书长高勇,有过回忆:“1985年5月我甫一到任,中央文献研究室的老主任就约我谈话,向我介绍情况。当介绍到领导班子时,他对另两位副主任都褒扬有加,唯独对龚育之却是另弹别调,主要谈了对龚育之的‘两条意见’。第一条是说:龚育之参与起草过‘两个凡是’的文章。”接着,高勇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两个凡是’当然是错误的”,“但账不能记在参与起草的工作人员头上”。“龚育之只是起草人之一。他和其他起草人一起为中央起草了许多重要文件,多数也是正确的或基本正确的,不能把写得正确的都说成是别人的功劳,写错了的就算成起草人的错误,这样做是不公平的。”[1]
高勇这篇文情并茂的纪念文章,题为《好人永存》,也收在《走近龚育之》一书中。这里的“老主任”应是时任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的李琦②据中央文献研究室官网“大事纪略”,1982年“4月18日 中央任命李琦为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李的任期一直至1991年“6月23日 中央任命逄先知为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据龚育之自己回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汪东兴被免去毛泽东主席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职务,胡乔木接任主任。李琦来,接替李鑫为常务副主任。一九八〇年初,廖盖隆和我被任命为办公室副主任。一九八〇年五月,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办公室改为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2]以李琦的身份来说这番话,显然是了解情况的。从高勇的行文看,龚育之显然是“与其事”的。
有意思的是,本书同时还收录了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石仲泉的怀念文章《学者之范》,其中有这样一节,小标题是“从不去申辩自己不是‘两个凡是’的文件起草者”:“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前的一个时期,有的人批判‘十三大’报告时曾将老龚带上,说参与文件起草的,有过去是鼓吹‘两个凡是’的,现在又鼓吹‘两个一切’,是从‘两个凡是’到‘两个一切’。虽然没有直接点名,但暗示所指的对象就是龚育之。这给许多不明真相的同志造成一种印象:龚育之乃‘风派人物’也,对他的名声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老龚的确参与了‘十三大’报告起草,所谓‘两个一切’,是讲生产力标准,即‘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都是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因而是社会主义所要求的,或者是社会主义所允许的。一切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都是违反科学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所不允许的。’这本来没有什么错,但在那个时候却被当做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批判。在南方谈话发表后,对这‘两个一切’的批判之声才被压了下去。粉碎‘四人帮’后的中央主要领导人讲‘两个凡是’时,老龚也确实在那个班子里。他是否参与了‘两个凡是’的起草呢?过去尽管在一起工作,但没有机会也不便于问这个事。1998年我们集中在中直机关的苗圃,撰写和修改《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卷稿时,一天散步,谈起两年徘徊这段历史,我顺便问了这个事。他讲了‘两个凡是’起草的情况,说:起草这个讲话稿时他出差到大庆去了,是回来后才知道这个事的。文字的起草,他没有参与。我说,人家都说你是‘两个凡是’的炮制者,你怎么不解释呢?他说:不必了,我做解释,其他同志怎么办?不管参与不参与这个文件的起草,这都不能责怪做具体文字工作的同志,这样的批判还是‘文革’的那种思维定式。”“人家要说就让他去说吧!”[1]
综合各家之说,揆之情理,似有以下几端:一、龚育之是在这个写作班子里,且是干将,重头文章几乎都是参与的,因此很多人认为龚参与其事,乃是当然;二、“两个凡是”责任在领导,中央似乎一直没有追究过具体执笔人员,特别是一般的起草人员,或者有但并不公布,或只在很小范围宣布;三、那个班子中除龚育之外大都参与其事,只因此事并不值得炫耀,也就无人回忆其事,或者也有人持龚同样的想法而三缄其口;四、起草人员集体失声,龚如为撇清自己而出言申辩,会对当时参与且今日尚活跃于世者不利,或者龚觉得确实不必过于苛责做具体工作的同志,于是选择沉默。
当然,在中央核心部门起草文件材料是有组织纪律的,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当事者不能说、不便说也不敢说,因此,在没有找到直接的过硬的材料之前,谁也不能过早下结论。
如今汪东兴已年高,李鑫、胡绳、吴冷西、熊复等当事者曲为之讳,又先后离世。当年参与其事或虽不参与其事但了解情况且至今健在者,是否应该留下真实的回忆呢?①中央党校原副校长冯文彬的秘书陈文斌在2015年第1期《炎黄春秋》上《再说吴江“意外遭遇”》一文中,谈到吴江职级问题时,陈文斌说自己曾“给中央党校组织局负责人打了电话”,说“吴江是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老干部,又是思想理论界的知名学者,思想解放运动的先锋,改革开放的功臣,论资历、论水平、论贡献,那些远不如他的人,甚至参加写‘两个凡是'文章,反对农村改革的人早就提为部级了,而吴江至今还是个局级,太说不过去了。”陈既然和党校的组织部门说,那么举例子一般也是拿党校干部做例子,至少是拿在思想理论界学者型领导做例子,这里说的既“参加写‘两个凡是'文章”,又“早就提为部级了”的指的是谁呢?无论对人、对事还是对历史以及其他之种种,虽片言只语,都是弥足珍贵的。
譬如,龚的回忆中提到的郑必坚。
免去中宣部副部长是年龄原因吗?
《龚育之生平简表》记述龚育之1991年之事:“同年9月,免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职务。”龚育之出生于1929年12月26日,免职时,62周岁尚差3个月。对此,关心、熟悉和敬重龚育之的同志有表示关切、迷惑和意外的。李君如在怀念龚的《龚育之的思想境界》中回忆说:“1991年秋,我在上海听到龚育之同志不再担任中宣部副部长的消息。之后,全国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会在马鞍山召开研讨会时,我见到了龚育之同志。晚饭后,我们在长江边散步。当我向他表达上海朋友对他的关切时,他平和地对我说:‘多年来我都主张实行干部退休制。请代我向上海同志转达我的感谢,请大家对这件事不要再议论了。’”[3]果真是因为年龄到杠而退休吗?龚内心真是这么看和这么对待这件事吗?就此两端,试为之说。
关于年龄原因。据《龚育之生平简表》:“1994年3月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分管理论工作,兼任中央党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后更名为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主任、中央党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任中共中央党校教授、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博士生导师。”出任同样的副部级要职②石仲泉在《学者之范》中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强调提拔年轻干部时,老龚属于中央机关最早提拔的部级干部之一,但此后,他的工作岗位虽多有调动,但副部长职位始终未有变动”。又说龚二十七年在副部长位上。也就是说,当初免职并非副部年龄到杠,这时并非提拔使用,上了台阶可以放宽年龄。,担任众多的重要学术职务,而年龄却比免职时大了3岁。难道此时就不讲年龄杠子或者放宽年龄要求了,还是当时身体不佳而此时老当益壮了?
据《龚育之生平简表》,龚是1988年3月出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分管理论工作的副部长的。对此龚自己也有简单的叙说,“离开文献室,完全非我所愿。领导方面通过几个途径几次同我谈,要我到中宣部去,我几次表示不愿意,最后一次我还专门写信向一位中央领导陈情。没有得到答复,却来了正式的调令。作为共产党员,只有服从。”(《忆往:读毛和编毛》)[2]龚育之是文章大家,以他的身份,这样的表达看来并非静如止水,其间是否含有排遣不尽的缕缕苦涩、无奈甚至腹诽呢?
发表后产生较大影响的《在小平同志指导下编邓选》一文,是以上海《解放日报》记者狄建荣访谈郑必坚、逄先知、龚育之的形式,回忆《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编辑工作情况的长篇文章,系郑、逄、龚共同讨论、修改、补充而成,由龚育之执笔。在文中谈到编选时三人的任职时,郑必坚是中宣部常务副部长,逄先知是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龚育之的回答是“我赋闲”。一个“赋闲”同样表达了龚的自嘲和调侃。
对龚育之之所以发生先免后任的情况,同样缺少第一手的过硬的材料。感谢高勇,他在《好人永存》中提供了一种解释:“1989年胡耀邦逝世后,他认为在评价中应写上胡耀邦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当时中央一位领导人不赞成。但龚育之不是那种看上边脸色行事的人,他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在科学问题上,他不以谁的官位高、权力大为标准,坚守自己提出的‘科学是革命的力量,革命要根据科学’的人生信条,在一次追思胡耀邦的座谈会上,他仍然称胡耀邦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发言见诸报刊后,引起某些人的不满。不久,他就被免职了,据说真正的原因之一,就是在对胡耀邦的评价等问题上没有‘同中央保持一致’”。[1]
龚育之生前参加中央众多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执笔、讨论、修改,是公认的文胆。《龚育之生平简表》记载:“1997年 参与起草中共中央关于邓小平逝世的讣告、邓小平生平和邓小平追悼大会的悼词。”那么,龚育之是否也参加了1989年胡耀邦逝世的讣告、生平和追悼大会悼词的起草呢?他关于胡耀邦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的意见是不是在起草讨论中发表的呢?如龚真如高勇所言提出并坚持胡耀邦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那么事实上胡耀邦的公开悼词中只称“马克思主义者”,而没有称“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显然是龚的意见没有被采纳。胡耀邦追悼会后,龚是否保留自己的意见呢,或是否真的没有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定稿悼词的精神上来呢?
1989年4月20日,为纪念“五四”运动70周年,首都百余著名的自然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家聚会,畅谈在现代化建设中,如何继承发扬科学与民主精神。钱三强主持座谈会,与会人士缅怀胡耀邦的民主科学精神,全体起立为他逝世默哀。《人民日报》记者孔晓宁对此作了专题报道:
中国科协常委、中宣部副部长龚育之作了题为“悼念耀邦同志,发扬五四精神”的发言。他指出,胡耀邦作为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不仅对科学事业十分重视,对于科学精神更为重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胡耀邦参与领导的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把科学精神和反对盲从迷信用于对待马克思主义者本身。真理标准讨论恢复了马克思主义本来面目,胡耀邦在这方面所做的重大贡献是不可磨灭的。①1989年4月21日在中国科协纪念五四座谈会上,科学家谈发扬科学民主精神,称胡耀邦是伟大的改革家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
显然,龚育之不仅认为胡耀邦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而且道出了之所以这样认为的原因,即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对于发展马克思主义是有“重大贡献”的。
石仲泉在论述龚育之的理论贡献时,特别提到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研究。2006年6月中旬,在北京召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论坛上,龚育之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党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三大理论创新,之前,又有三大拨乱反正,即“从两个凡是,到实事求是”“从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封闭半封闭、僵化半僵化,到全面改革对外开放”。[4]在这三大理论创新中,胡耀邦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至少在“三大拨乱反正”中,胡耀邦是重要的领导者、组织者、参与者、推动者和宣传者,厥功甚伟!这样的历史地位和巨大功勋,说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也是名至实归的。龚育之自有卓识。
2007年2月27日,龚育之又抱病参加胡耀邦女儿满妹《思念依然无尽——回忆父亲胡耀邦》一书研讨会,并在会上发言指出,应该为胡耀邦出版一套选集,出版一部传记,出版一部年谱,出版一个画册,制作一个电视片等“五大件”,以示我们党对已逝的领导人表示怀念、表示要继承发扬和学习其精神。
就此而言,龚育之确实认为胡耀邦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而且是基于胡对发展马克思主义或者说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作出重大贡献而作出的评判。虽然龚育之的意见没有成为官方的评价,但龚确实坚持了自己的评判和认识。而且龚提出这一观点,完全是真诚的、发自内心的,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理论研究首屈一指的专家,也自感这样的提法是站得住脚,经得起历史检验的。
至于是否如高勇在《好人永存》所言,因此而被免除中宣部副部长职务,以及后来又为何被重新起用,光凭笔者有限的搜求,还原真相的材料,只能暂付阙如。②高勇认为龚育之对胡耀邦的评价与“中央一位领导人”意见不一,而龚竟然还在公开场合表达己见,以至“引起某些人的不满”而罢官,那么后来重新出任重要职务,显然是改变了“某些人”的看法。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一切,应与“中央一位领导人”大有关系。而在“不满”到满意之间,龚育之立了什么新功呢?最重要的工作即是参与编选《邓小平文选》。据龚《在小平同志指导下编邓选》,小平对三位编选者郑必坚、龚育之、逄先知的工作十分满意,编成后不仅邀请三位到家里合影,而且“在合影前,为郑必坚、逄先知、龚育之题词,肯定他们在编辑《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所做的工作。”
“两个公案”引发的思考
龚育之学养丰富、知识渊博,是我党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前后重要转折时期的亲历者和重要见证人,为新时期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党史研究和党的文献编辑做出了重要贡献。笔者曾撰文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得益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现代化建设中指导地位的确立,得益于党内对特色理论的普遍认同。在重要的历史关头,遵循规律,坚持真理比探索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寻找真理更难。[5]剔除其他功利因素,遵循规律、坚持真理之所以难,还有一个个人思想认识、主观意见和中央保持一致的问题。简言之,重要文稿起草、思想理论研究,等等,特别是党史研究都无法回避如何坚持党性原则问题。
作为党史大家,龚育之对党史工作者必须秉持党性原则有过完整的表述。他认为党性是有丰富内容的,对党性原则也应全面理解。遵守党的决议,遵守民主集中制是党性的极重要的方面,但这不是党性的惟一要求。实事求是是“一个党性坚强的党员的起码态度”。对党史的研究,不同情况与场合,纪律要求也有所不同。个人著述、内部讨论,不同意见探讨的自由度,与公开发表不同。党员在重大政治和理论问题上,在完成中央交办任务上,必须遵循、执行党的决定决议,不能公开宣传和党的意见相抵触的观点;在学术研究和探讨中,要允许自由讨论,百家争鸣,这也符合党的政治生活准则。站在党的立场,就是要做到“三个遵循”:遵循党的基本理论、遵循党的决议、遵循历史事实,作为党的理论工作者就是要把这三者统一起来。[6]事实上,实现三者的有机统一,理论上是讲得通的,在文本上也是可以统一的,即使在某个历史事件、某个党史人物、某个文件决议、某个基本理论上,存在三者之间这样那样的不统一、不协调甚至相互冲突,随着时间的推进,真理终究会越辩越明,真相终究会大白于天下,功过自有后人评说,新的实现三者在当时认识层面相统一的“历史决议”也终究可以作出的,但或大或小的损失和影响也已经造成,甚至难以挽回。面对这样的历史性责任,一方面,作为执政党,作为领导层,特别是主要领导人,必须慎之又慎、集思广益、科学决策;另一方面,作为党员,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能够在这些重大问题上建议建言的重要领导干部,也应该摒弃个人得失,本着为党的事业全心全意的精神,立足事实,遵循规律、坚持真理,积极进言、放胆陈情,这应该也是坚持党性原则的重要方面。
当然,像龚育之这样担任或曾经担任重要领导职务,而且在思想界、理论界、学术界,在党内外、境内外,有广泛、深远和重要影响的人物,纯粹以个人或者独立知识分子的身份来发表意见和看法,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建议,在现实社会,有一定难度,龚向往这一点,也深知这一点,更以此要求于自己,组织上同样也以此要求于他,这是没有疑义的。体制,体制中人,体制与体制中人的关系,在龚育之身上表现出一定的典型性。
“两个凡是”的出台,引起的思想认识上的混乱,造成两年徘徊,给全党全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参与写作的同志,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认识,有可能和作出错误决策的领导层是完全一致的,甚至本身就是出谋划策的“智囊”,但也可能有不一致的地方,个别同志某些意识或者怀有真理的颗粒,甚至已有正确的、清醒的认识。在酝酿讨论、执笔写作过程中,在党性原则和个人自觉上又该如何处理。是贯彻领导意图、组织意志、上级决定,还是不顾一己之私利,大胆提出不同意见甚至犯颜进言。进言者的个人命运或许因此而逆转,但党史上并不乏这样的谔谔之士,铮铮风骨。
龚育之的两段公案都涉及如何坚持党性原则的问题,却又表现出绝然不同的两面。当然,个人不写自有人写,但个人不说未必就有人说;以言获罪确实个人受挫,但相比于陈情成功,有利于正确决策,从而有功于党和国家的建设大业,这一选择无疑是更有价值和意义。我们不能苛求从事具体文字工作的同志,在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的铁律之下,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己见,至少在法治社会,在党内民主政治建设积极推进并且取得显著成绩,公民社会兴起的自媒体时代,尤其应该作这样的倡导。
鉴于龚育之本人以及其他领导人、执行人、知情人的保留和慎默,两段公案随着龚本人的辞世,在没有看到第一手材料之前,历史场景也就无法还原,但从中折射出了龚育之作为一个党的理论工作者、重要领导干部的政治胸襟、党性原则和理论卓识。至于由此引发的关于党的民主政治建设和党员如何加强党性锻炼、正确处理组织决定与个人意见之间的关系的讨论和思考,却是一个未尽的话题。
[1]《走近龚育之》编辑组.走近龚育之[M].北京:北京出版社,2010.
[2]龚育之.龚育之自述[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
[3]《怀念龚育之》编辑组.怀念龚育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53.
[4]石仲泉.对中国共产党历史的独到研究——感悟龚育之的几个理论贡献[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0(1).
[5]孙君.理论认同:实现党内和谐的基石[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8(4):9-14.
[6]龚育之.理论·党性·方法——关于建国以来党史研究的几个问题[J].特区理论与实践,1999(7).
On Two Cases of Gong Yuzhi
Sun Jun
(Shaoxing Headquarters of Xinjiang Support,Akesu,Xinjiang 8432000)
Having participated in the drafting,discussion and revision ofmany important documents of the CPCCentral Committee in his lifetime,Gong Yuzhiwas involved in two cases.One is the drafting of the"two whatever's",which is unable to decide whether or not it is rightbecause those people concerned chose a unanimous silence instead of defending;the other iswhether his persistence in evaluating Comrade Hu Yaobang as a"greatMarxist"led to his appointment and removal of the post.Although the first-hand materials regarding the two caseswere not leftwhen he passed away,they reflected Gong Yuzhi's politicalmind,his party spirit principle and theoretical sagacity,prompting some reflections on enhancing the Party's democratic and political construction.
Gong Yuzhi;Hu Yaobang;"two whatever's";change of post
D631.19
A
1008-293X(2015)03-0047-06
10.16169/j.issn.1008-293x.s.2015.03.10
(责任编辑 张玲玲)
2015-04-10
孙 君(1968-),男,浙江绍兴人,绍兴市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指挥部指挥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