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羌族服饰与羌绣保护现状及对策分析
2015-04-10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四川成都610213
詹 颖 姜 旭(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四川 成都 610213)
羌族又称尔玛,是中国西部的一个历史悠久的古老民族,现在主要聚居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汶川县、茂县、理县和绵阳市的北川县、平武县等地。羌族民风纯朴,手工工艺独具特色。羌族服饰与羌绣作为其民族文化的符号载体,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审美价值,其中羌绣已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羌族祖辈传承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俗也受到现代汉族社会的影响,从而导致某些文化变异和消失。汶川5·12地震以后,羌族文化更是遭到极大破坏,村落损毁严重、部分传承人遇难、珍贵档案和资料被毁,这也使得羌族文化的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羌族服饰和羌绣是羌族文化的一部分,对羌族服饰和羌绣的保护实质上同整个羌族文化的保护是同步的。为了加深对其传承情况的了解以便更好地研究和保护非遗文化,笔者多次进入阿坝州的汶川、茂县和理县等羌族聚居地进行田野调查。在调查过程中,不仅感受到羌族文化在民族融合、时代变迁的过程中所承受的冲击和影响,也体会到流淌在羌民族血脉中的特有气质和根深蒂固的传统。总的看来,羌族服饰和羌绣在现代羌族生活中依然具有较深的传承基础,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审美的变迁,已处于日渐式微的变化之中,需要一定程度上借助外力来加强保护力度了。
一、羌族服饰与羌绣在日常生活中的保护现状及分析
(一)羌族服饰
在大部分交通便利、经济发达的平坝河谷地区,传统的羌族服饰目前已渐渐退出日常着装。这在男性身上体现犹为明显,由于大部分男性日常都着汉装,从衣着已经很难判断其民族属性。相对而言,女性日常着羌服者更多,但主要集中于中老年女性,在调研中笔者多次听到中老年羌族妇女提到,传统服饰不便于干活,在生活中她们也愿意多着汉装。离汉族地区较近的县城和村寨中,年轻女性和小孩也大多着汉装。在交通不便、相对闭塞的高山村寨,传统服饰的传承情况则更好。但我们在理县蒲溪乡的调研中,也发现了男性常着汉装的情况。
据笔者分析,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现实功利的需要。由于在羌族地区,大多数家庭中由男子承担养家的重任。男性除了下地务农,大多会选择外出打工,传统的长衫服饰在劳作和工作中有诸多不便。故羌族男性日常更愿意着汉装。一些常年务农或进城工作的女性也多着汉装。
第二,服装成本的考虑。由于制作传统服饰耗时较长,价格很昂贵(在蒲溪乡,制作全套手工麻布的男性服饰价格在2000元以上;茂县的全手工绣花的女性羌服价格也在2000元以上),而市场上销售的普通汉装因批量生产而价格低廉,成为越来越多羌族人日常服饰之选。所以在现代羌族家庭中,传统服饰已演变成非常珍贵的节日礼服,他们往往只有在重大节日或活动时才舍得穿。
第三,女性角色的变迁。在羌族传统中,女性要承担全家人的服装制作。由于时代的发展,更多女性要从事家务之外的工作,制作服饰的时间越来越少,而款式新潮的汉装既不费时又节约成本,许多羌族女性故此不愿再花费精力为家人做衣服,而采取直接购买的方式。久而久之,能制作传统羌族服饰的传承人也越来越少,日常穿羌服的人自然也越来越少了。
第四,时代审美的影响。年轻一代的羌族青年由于接受了汉化的教育、更多接触外面的世界,大多认为羌族传统服装不如汉装时尚。这在经济更发达的县城和周边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
(二)羌绣
羌绣在阿坝地区的传承情况总体较好,有着广泛的基础。在民间服饰和居家装饰上几乎随处可见羌绣,旅游商品也以羌绣为主。即使部分羌民身着汉装,也往往穿着色彩艳丽的绣花鞋、云云鞋,男女皆同。究其原因,主要在于:
第一,羌绣艺术的独特表现性。羌绣原是羌族服饰中的一种装饰技法,但其技艺特点决定了它可以独立于羌族服装之外、制作于其他材料之上,呈现独特的美学价值,甚至可以作为单独的装饰品而出现(如绣片经装裱后挂在居室作为装饰)。简言之,羌族服装的形式决定了其传承对象只能是本民族,而羌绣则可以适应新的社会需求、被更广泛的对象接受,这使得羌绣更易传承。
第二,羌绣技法的推广力度。由于羌绣是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在震后重建的过程中,阿坝州各级政府和以“壹基金”为代表的公益组织在各地展开了羌绣帮扶计划,大力推广羌绣的同时帮助农村妇女在家完成就业,培训了大批能制作羌绣产品的绣娘,因此其民间传承情况远好于羌服。
第三,羌绣制作的便利性。较之于羌服,羌绣制作更加方便。羌族女性自古以来就擅长挑花织绣,随身携带针线盒和布料,无论田间地头,只要有闲暇便可以进行。其基本技法也比较易学。
第四,羌绣产品的商业价值。羌绣的基本技法和纹样较为程式化,更具备生产性保护的条件,使羌绣在商业推广上获得更多支持和关注。在保留传统技法、传统纹样的基础上,可以将羌绣与现代生活结合而进行再设计再生产,让羌绣进入服装、家居饰品、箱包、旅游产品等广泛领域,既推广和传播了羌族文化、又能实现商业价值。
二、羌族服饰和羌绣的制作材料与技法的保护现状及分析
(一)羌族服饰
在羌族地区,虽然各村寨的服饰各有特点,但总体而言其服饰大致的形式相同,在面料使用上则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传统的羌族服饰多以自产的火麻经加工后纺线织成,俗称“麻布衫”,或以牛羊毛吊线后织成,俗称“毪衫”,亦有布衫,以青色为多。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新的面料的出现,各地区羌族服饰的面料也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化。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这主要与地域差异有密切的关系。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县城地区,羌服常使用化纤或真丝等光泽感强的面料。在茂县和理县的部分偏僻乡村,由于交通不便等原因,当地村民仍然喜欢使用自己制作的羌族粗麻布作为服装面料,因而较为完整地保留了粗麻布制作工艺。
我们在茂县地区详细记录了这种传统羌族粗布制作工艺的全过程。麻布的主要制作材料为棉、麻与羊毛。其过程为:首先将麻剥下后搓匀成线,用沸水将紫灰(当地称为子母灰)与麻线一起煮。待一定时间后将麻线捞起搓紧、理好。再将理好的线放在一个大约60厘米的手动织布机上进行织花。受工具尺寸和人力所限,麻布幅宽仅为50厘米左右,在制作羌服时要将麻布进行拼接后才能裁剪。由于传统粗布制作时间长、工艺复杂、产量不高,随着外来文化的冲击,这种质感粗糙的面料已经不符合当地羌族的审美需求,所以这种技艺也面临失传的危机。目前在茂县地区用于制作羌服和羌绣的面料与绣线多为化纤成分,结婚或重大节日穿着的服饰常使用丝绸等光泽感强且手感光滑的面料,这与当地较为流行的扎花工艺的风格非常契合,代表了目前羌族经济发达地区的审美取向。
在工艺上,传统羌服制作也有了少量改进。近年来由于外来文化的影响,羌服制作也融入了现代立体裁剪的思想,如传统的长袍大襟也采用了省道和装袖的制作方法,使其看起来更加修饰身材。
(二)羌绣
传统羌绣主要作为羌服的点缀装饰,因而根据羌服面料的变化,绣娘会使用不同的绣线以求与面料的质感和美感相统一。
在传统的麻布羌服上,多使用粗棉线或毛线制作羌绣,绣出的花样具有与麻布相和谐的粗犷与质朴的特征。由于手工粗布面料织纹相对较松,使传统的挑绣工艺得到很好的传承。
在汶川县的羌锋村和萝卜寨,羌族男女所束的围腰上,均有精美的架花绣。这类围腰由细麻布或细棉布制成,织纹较细,需用彩色细棉线来绣花,对工艺要求较高。绣成之后针脚细密平整、色彩艳丽和谐,呈现较为精致的风格。目前大部分羌族围腰仍然采用这类面料和线材进行制作。
随着汉族地区十字绣的流行(大部分羌绣传承人认为汉区的十字绣是从羌族架花绣演变而来的),一种涤纶面料的十字绣底布也进入羌族地区市场。由于这种底布织纹较粗,便于数纱且价格便宜,羌族女性逐渐放弃了细棉布而改用此布制作羌绣产品。为了适应面料的变化,羌绣的线材改为更粗的彩色腈纶膨体线。这类羌绣以架花和扎花为主,色彩艳丽,针脚粗大,但制作效率高,便于大型绣品的创作。其成品多用于家居装饰,如墙画、沙发巾、桌布等。
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县城及周边地区,羌服常使用化纤或真丝等光泽感强的面料。与之相应,羌绣采用的线材也变为更具光泽感的化纤线或丝线。在一些新开发的羌绣产品中,出现了以丝线绣于真皮包上的表现方式,这对绣工的技法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羌绣技法保护方面,由于各地区政府和民间组织、传承人的共同努力,目前在羌族地区有多种形式的技法培训班和传习所对羌绣技法进行推广和传承。传统的羌绣有二十多种技法,随着信息传播渠道拓宽、文化交流日益频繁,部分羌绣传承人也学习了其他绣种的针法,增强了羌绣的艺术表现力。
总之,随着时代的发展,在羌绣的技法和材料上都出现了新的变化。这也说明,非遗的传承是一种活态传承,传统技艺并非亘古不变,它本身也随同时代的发展而进行着自身的调整以适应当下的需求。
三、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政府部门在非遗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提出,非遗保护工作的原则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明确指出了非遗保护必须以政府作为主导力量,具体的主导部门则为各级文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各级文化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管理责任,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报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代表性项目的开发与利用等方面应该履行的职责也给予了具体的规定。
在调研中笔者了解到,在羌族服饰和羌绣的保护过程中,政府的确起到了主导作用。作为国家级非遗项目的羌绣目前在四川阿坝地区已受到地方政府和当地羌族民众的重视。地方政府通过对各级非遗传承人的认定,每年拨付一定资金支助传承人,确定了非遗传承人在文化传承过程中的重要地位,提高了其自觉的保护意识。政府定期开办非遗技艺培训班,对传承人和普通民众进行培训,提高其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使传承人不仅成为技能高手,还成长为懂得传授技艺和阐释内涵的真正的文化传承者。政府还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将从事非遗产品创意设计和开发项目的企业引入当地,使当地的传承人和村民都能参与产品的生产和开发,调动了其积极性,也有力地助推了羌绣的传承和推广。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重申报、轻保护”的问题仍然需要得到更进一步的解决。相关部门往往更为重视非遗项目与经济发展之间具有显性联系的项目,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相当部分的遗产项目与经济无直接关联,这类项目则较少受到重视,如传统祭祀仪式、人生礼仪、民间传说故事、神话史诗等。就羌族服饰与羌绣的保护而言,政府相关部门对羌绣的保护和支持力度明显大于羌族服饰,而羌族传统服饰中的粗麻制作更是面临失传的危机。其实这些非遗保护项目之间是直接相关的。如何推动羌族民众的文化自觉,培养年轻的新一代传承人主动承担起传承本民族服饰的责任,尤其是如何拯救濒临失传的传统技艺,是政府在非遗保护中需要更加深入开展的工作。
另外,如何有序、合理地对羌绣进行生产性保护,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也是政府需要关注的。5·12地震之后国家非常重视羌族文化的保护,加大了资金和技术、人力的投入,加之近年来国际国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日趋重视,羌族拥有丰富的非遗资源而获得了更多层面的关注,使得羌学也成为显学。这些支持举措对震后羌区的生产恢复、家园重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这种短期内一拥而上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也与初衷背道而驰,在个别地区表现为一种急功近利。强势文化的入侵、过度的商业开发等甚至破坏了羌文化的原真性,违背了非遗保护的基本原则和目的。非遗保护的工作指导方针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1]这就要求政府既要引导羌族民众充分利用手中掌握的羌绣技能自主创业,改善生活水平,又要避免因追求物质利益最大化导致羌绣产业过度市场化,失去其本真性。
(二)民(家)族传承为主、院校传承、社会传承为辅,共同推进羌族服饰和羌绣的保护
在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服饰是民族身份识别的重要标识,羌族服饰和羌绣是羌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其制作技艺的传承也是羌族文化得以延续的重要方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羌绣及羌族服饰在内的羌族文化,实质上就是保护中华文化的多样性。而这不仅取决于本民族的文化意识和文化认同,也要依靠国家、社会的力量。因此,非遗的传承与保护也必定是整个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
有学者认为,民族服饰的演变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主动权掌握在服饰传承人主体自己手中,如跟随时代审美的变化而有选择地使用布料、纹样和款式,对原有的服饰进行改进;另一种演变方式是其传承主体自动放弃了主动权,如与汉民族文化长期持续互动,民族服饰的传承主体主动放弃了自己的传统化服饰。[2]根据前文分析,羌族服饰在羌族地区传承情况的演变在以上两方面均有体现,但更偏重于第二种演变方式。而第二种演变方式更多地体现出经济因素的决定力量,即由于汉羌两地生产力水平的差异,生产力水平较低的羌族地区会自觉趋同于生产力水平高的汉族地区,这是一种客观现实之下传承主体的被动选择。这种选择也体现在同一民族内部,这也是为什么在羌族地区有更多人去传承羌绣的原因之一。只有在当地生产力不断发展、民族自信得以加强的条件下,这种情况才可能得到逆转。因而,发展羌族地区的生产力是保护羌族服饰和羌绣的前提。而在此基础上,传承主体的自觉传承则是重点。在调查过程中,笔者深切地感受到以羌绣传承人为代表的羌族人民对于自身民族文化的自豪感和认同感,尤其是各级传承人多具有将羌族服饰及刺绣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的使命感。但仅靠少量传承人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文化自觉是要所有的民族成员对本民族文化有“自知之明”,即明白它的来历、形成的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趋向。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3]综上所述,只有在羌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文化自觉共同的作用下,羌族服饰和羌绣的保护才会变成一种自然和自主的行为。
另一方面,作为全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非遗的传承、保护不仅仅是某一民族或某一传承人的使命,也是社会各层面需要共同承担的责任。院校传承和社会传承作为非遗传承的补充方式,已越来越多地得到民众的支持和认同,这是当前社会对非遗认知度增加的结果,更是非遗传承逐步走向社会、走向大众的一个体现。
在当下非遗研究的热潮中,对于如何进行院校传承和社会传承并没有统一认识。笔者认为,在具体操作的层面,院校传承应该包括:借助院校的人才优势,推动非遗文化的挖掘和研究,并将成果应用于非遗的传承和保护,如院校中的教师和学者以课题、项目等形式展开非遗文化的研究和成果转化等;以通识教育的形式对广大学生进行非遗文化的普及和推广,如开设介绍非遗文化、民族民间工艺美术等相关课程;以专业技能教育的形式培养非遗传承人,弥补民族(家庭)传承中出现的传承人断层的遗憾,如开设大师工作室,将非遗传承人引进校园,与院校共同培养新的传承人;培养通晓非遗文化又具有创新设计能力的人才,开发非遗相关产品,使非遗的文化因子以新的形式传承下去,如师生共同开展非遗创意产品的设计、生产和商业推广等。
社会传承则主要包括:以大众媒体为传播媒介,以影像、图片展览、社区活动等方式向社会大众宣传和推广非遗文化;以政府、公益组织、民间团体等主体发起非遗保护的宣传活动;开办各种非遗传习所和非遗体验中心,让普通大众近距离接触非遗文化等。
总之,通过民(家)族传承为主、院校传承和社会传承为辅的立体传承方式,将能更为有效地把非遗保护落到实处,真正使文化的种子在全社会中生根发芽,非遗的传承就能更加有效。
(三)原真性保护与生产性保护并举,以传承求发展,以发展促保护
本真性、整体性、可解读性、可持续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根据以上原则,对待不同类别的非遗项目,保护的手段和方式是有区别的。
原真性保护实质上是一种民族自发和自觉传承文化的非遗保护方式。例如,羌族服饰和羌绣至今为止依然存在于羌族人日常生活中。由于需求的存在,它必然会在本民族内以传统的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下去。尽管其中的部分技艺或者表现形式会适应时代的变迁而有所变化,但这也正是非遗活态流变性特征的体现。原真性保护也是非遗保护最基本和最提倡的方式。
近年来,生产性保护的热潮兴起,但在某些生产性保护过程中却出现因过度产业化导致不良后果等问题。到底何谓生产性保护?文化部在2012年初出台了《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明确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目前,这一保护方式主要是在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药物炮制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实施。
这个解释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纲领性文件的核心概念。笔者认为,根据上述“意见”,如何实施生产性保护,要把握几个前提:一是由于外来文化的冲击或者时代变化等原因,以民族内部自觉传承为动力的原真性保护已经不足以保证这种文化的可持续性了,需要借助外力的推动;二是该非遗本身具备从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条件;三是该非遗技艺是可以有效传承的,既保留原有技艺的精髓又能通过培训的方式让更多人参与生产;四是生产性保护可以产生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发展,这会提升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反过来推动其原真性保护。
以羌绣为例,前文已述及,羌绣的物质表现形式使其具备从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条件,其技艺本身也具有易传承性。尽管在当下羌绣依然有现实生活的需求,但越来越多的年轻羌族女性不愿再花时间和精力来学习和制作,来自羌民族内部的文化自觉并不足以阻挡羌族服饰和羌绣传承日渐式微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生产性保护正可以作为一种补充,成为一种有效的、有力的保护方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流变性的基本特性,决定了我们的保护是为了发展。没有保护,难以发展;而没有发展弘扬,保护也就失去了重要意义。”[4]生产性保护正是促进非遗发展的重要路径。我们已经看到,在震后重建的过程中,通过生产性保护的尝试,羌绣技艺保护的成果已经显现。近年来,不仅羌族地区的本土企业在这方面有所突破(如茂县李兴秀的四川羌寨绣庄有限责任公司、汶川杨华珍的藏羌绣苑等),获得了极高的社会认同和商业利润,还有以“一针一线”为代表的外埠企业也以羌绣作为主要元素开发产品,获得了成功。这些案例均说明,羌绣不仅在本民族地区有广泛的传承基础,也具有极大的商业价值,有条件进行更大范围的推广,使其在传统与变革的时代得以继续传承下去。同时,相关企业通过组织绣娘对设计产品进行集体生产和加工,获取更多报酬,这也将吸引更多羌族女性自觉加入羌绣技艺传承的队伍中来。羌族服饰和羌绣技艺正是通过生产性保护来促进和带动其传承和发展的。“传统可能完全以一种非传统的方式而受到保护,而且这种非传统的方式可能就是它的未来。”[5]
但是,在当下的消费社会中,任何以商业逐利为目的的“泛产业化”的开发也会导致文化异化的后果。在调查中笔者发现,羌绣的生产性保护也存在诸多问题。由于羌族没有文字、偏远山区的教育条件较差、羌族文化研究的不足等原因,更多的羌族民众对自己本民族文化缺乏足够认识和深度了解,很难设计生产出既具有羌族文化特色又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文化产品,大部分形式单一、款式陈旧、缺乏创新,这导致羌绣产业的发展后继乏力。在羌族旅游开发地区,羌族元素旅游商品乏善可陈,各地均销售千篇一律的批发商品,部分商品做工粗糙、设计拙劣、有些根本与羌族文化无关、甚至影响游客对羌族文化的正确认识和理解。这既不利于羌族文化的传播,久而久之也让游客失去兴趣,导致旅游产业的损失。
事实上,生产性保护绝不是简单的产业化,只有在充分挖掘、研究羌族文化的基础上,将羌族服饰和羌绣元素以合理、适度的方式进行创新设计,使羌绣产品既保持其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又能适应消费者的需求,这样才能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传统与复古风潮流行的2014年,羌族传统刺绣工艺国家级传承人杨华珍与国际化妆品牌植村秀合作而推出了羌绣纹样的包装设计,[6]她提取羌绣的特定纹样符号移植于新的材料和介质上,既体现了羌绣的内涵和特征,又扩大和延伸羌绣的表现空间,以民族元素成功跻身国际时尚界,这就是很好的案例,这也对当下非遗保护和创意设计人才的培养具有启发意义。
四、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保护羌族服饰与羌绣过程中,应加强政府部门在非遗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民(家)族传承为主、院校传承、社会传承为辅的原则。同时,原真性保护与生产性保护并举是重要和必要的方式。一方面通过民族内部自觉培养具有高超技艺和独特风格的传承人,使羌绣能代代植根于羌族地区,获得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另一方面将文化资源转化为符合现代审美需求的文化商品,吸引更多的社会关注并产生经济效益,这又必将反过来促进羌绣的传承和保护。在以上各方共进的条件下,必将良性推动羌族服饰和羌绣的传承和发展。
[1]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2] 安丽哲.符号·性别·遗产——苗族服饰的艺术人类学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228-229.
[3] 费孝通.我为什么主张“文化自觉”[N].北京日报,2003-8-25.
[4]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19.
[5] (英)安东尼·吉斯登.周云红译.失控的世界——全球化如何重塑我们的生活[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42.
[6] 程文雯.羌绣跨入设计界[EB/OL].四川在线, http://sichuan.scol.com.cn/ggxw/content/2014-12/26/content_9946297.ht,201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