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社团兼职干部当从严
2015-04-09叶祝颐
党员生活 2015年2期
叶祝颐
日前,陕西对在419家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的966名副处级以上党政机关干部进行了清理规范,除极少数重新任命和双重管理体制外,共有887人退出社团领导职务。
学会、协会本是民间社团,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学会、协会并非纯民间社团。它们“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政府形象。
其实,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扮演“二政府角色”权力寻租、乱收会费,并不是一地独有的现象。中央政府部门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审计署原审计长李金华曾举例说,一个中央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就有100多个,既有儿子部门、孙子部门,还有重孙子、重重孙子部门,三五个人就成立个部门,挂个牌就收费。可谓一针见血。
过于泛滥、缺乏監管的社团组织,不仅耗费了社会资源,给基层带来负担,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伤害了政府公信,还是形式主义、腐败挥霍的“温床”。对此,政府部门理应思考如何履行监管职责,管好自己的“子孙”,不让这些“子孙”伤害政府的羽毛。
陕西省清理副处级以上社团领导,逐步让社团与政府脱钩,在规范社团管理方面开了一个好头。但是“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相关规定关键在执行。不仅副处级以上干部要请出社团,所有在职公务员都不能到社团兼职,离退休公务员到社团兼职也要从严控制,所有“挟政府招牌以令乱收费”的社团都应该得到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