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自选动作”三大亮点
2015-04-09
党员生活 2015年2期
“机构改革”成为百姓耳熟能详的词汇,这次改革有什么“亮点”?武汉市编办负责人称,这一次改革力度可谓空前。
党政群机关后勤“只出不进”
在2009年改革的基础上,武汉市将继续在全市党政群机关全面深化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党政群机关不核定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核减原核定的后勤服务工作用人额度。原后勤服务事业编制人员采取“老人老办法”,只出不进,通过自然减员、内部转岗、提前离岗等办法逐步消化解决。
同时,将加快推进党政群机关公务用车等领域的改革。
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原则,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政府规模。
各区(开发区)、各部门要在财政供养编制总额内制定控编减编计划方案,市级部门行政编制要在3至5年内精简4%。
严格控制事业编制使用范围,党政机关不得使用事业编制。加强领导职数管理,减少领导职数。对现有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进行彻底核查,解决“吃空饷”、混编混岗、在编不在岗及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等问题。
“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
提及此次机构改革与过去最大的区别,武汉市编办有关负责人评价,最大的不同是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就是把该放的放到位,把该管的管好,这一变化从此轮改革的文件名称上即可见一斑。
此次改革制订了“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如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等机构,实行统一市场监管,再如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整合各类医保管理的职责等,均体现了这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