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之管见
2015-04-09徐琳
◇徐琳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之管见
◇徐琳
行政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有的历史性产物,其内部管理仍不成熟规范,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从分析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入手,剖析存在的原因,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从而有效地清除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障碍,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在实际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对策
10.13999/j.cnki.scyj.2015.02.026
行政事业单位是政府依法行政的主体,是实施国家治理的重要力量,承担着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其资金来源于财政,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统一纳入到会计核算中心集中进行,这大大提高了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内部控制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为此,2012年11月财政部制订下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内控规范》),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内控规范》的颁布施行,必将极大地改进和健全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其内部控制管理科学合理、规范有序、风险可控。同时,由于《内控规范》目标明确、内容新颖、要求严格,与原有操作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涉及惯性思维与既得利益,在试行阶段必然会产生种种阻力,使《内控规范》不能很好落实,达不到预期效果。
一、《内控规范》执行中产生的问题
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是一个长期形成的产物,且由于其法律地位、职能和服务范围各不相同、错综复杂,难以简单归类,故在工作过程中形成了一定的格局,与《内控规范》存在很大的冲突与矛盾,主要表现如下:
1.岗位设置不够合理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有限,人员紧张,岗位安排不尽合理,许多单位存在一人多岗、不相容岗位兼职现象。记账人员、保管人员、经济业务决策人员及经办人员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出纳兼复核、采购兼保管等现象,管理漏洞致使职务重叠或越权行事,为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提供了机会。
2.固定资产管理薄弱
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以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对资产的使用管理仍缺乏相关的内部控制,重购轻管现象比较普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没有正确地进行固定资产核算;②资产报废未及时办理报批手续,造成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虚增;③资产管理责任未落实到人,内控制度不健全;④缺乏成本意识和绩效意识;⑤资产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执行未到位,监管力度不够;⑥资产的清查和盘点、处置审批未制度化、经常化。
3.预算控制比较薄弱
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推进,预算控制得到了一定程度加强,但仍较薄弱,主要表现为:一是预算编制还较粗糙。二是预算刚性不够。预算的计划性、科学性不强,预算调整追加较为频繁,资金使用缺乏预见性,削弱了预算的约束控制力。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薄弱的主要原因
上述问题的存在有其主客观原因,除原来缺乏具体操作规定、强调各自为政外,在主观方面则有以下原因:
1.内控意识淡薄,缺乏基本保障
许多行政事业单位重事业发展、轻内部管理,甚至缺乏对内部控制知识的基本了解。有的将精力放在对外管理,而忽视对内管理;有的领导甚至认为,现在财务方面有同级财政结算中心把关,单位有报账员,内部控制就不重要,有的则认为是财务部门的事,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实行的“一支笔”制度流于形式。
2.内控人员素质不高
《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而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除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须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而实际中由于专业人才缺乏、编制限制,单位的财务工作往往由不具备基础会计知识的办公室人员兼任,其财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匮乏,业务素质较低,对违法违纪的行为缺乏辨别和拒绝能力,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不强,效果较差。
3.内控体系缺乏,制度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
财政部制订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主要针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迄今为止也没有一套有针对性的内部控制制度。有些行政事业单位用一般财经规章制度代替内控制度,一些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办法仅就其开支范围、标准加以限制,单位资金安全性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单位对一些问题的处理仅凭经验、惯例办理,随意性较大,业务流程控制过于简单;有的单位有章不循、违章不究。
4.沟通衔接脱节,影响财务管理及时有效实施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后,各单位只设报账会计,由会计核算中心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由于会计主体单位与核算部门不一致,双方沟通衔接不够,极易形成账物分离的资产管理现状,即核算中心管账不管物、核算单位管物不管账,账物不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单位财务管理的有效实施。
三、贯彻落实《内控规范》应采取的对策
《内控规范》的施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提供了依据和便利,降低了廉政风险,但制度性安排因存在上述问题,在实践中应加以高度重视,强化理念,加强领导,建章立制,注重监督,才能保障新制度真正产生成效。
1.增强内部控制意识,强化领导的内控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涉及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内外监督等各项经济活动,需要单位内部各有关部门和岗位加强沟通、相互协调,形成联动机制。内控规范的实施要靠各单位全员参与,但关键是单位负责人的思想和行动直接决定工作的成败。事实上,根据《内控规范》第六条规定,单位负责人是单位财务与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但要真正确立起单位负责人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还必须强化其在内部控制方面的培训学习,增强内控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实现从“要我内控”到“我要内控”的理念转变,从而在单位内部营造起良好的内部控制氛围,确保内部控制工作顺利推进。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内部控制人员素质
内部控制是由人来进行并受人的因素影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成败关键在于内部控制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综合素质,只有具有爱岗敬业的品质和有效的工作能力,才能保证内部控制得到有效实施。新制度的推行也对财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要求专业技术性、政策性、法制性强,并且还需要有一定从业资格和职业道德水准。要强化内部控制人员的素质,首先要为职工提供合理报酬,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及科学的绩效考评;其次,要建立对不合格职工的严格淘汰机制,彻底打破心存舞弊意图的潜在违规者的侥幸心理,阻止其不法动机;再次,单位应完善培训措施,通过培训使内控人员了解应遵循的工作职责、行为要求及业务流程,以保证员工更好履行职责;最后,要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招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
3.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先决条件,且须以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资产安全使用有效、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为目标。而要建立合理的内控体系,应具有清晰的职位层次顺序、通畅的意见沟通渠道、有效的协调与合作体系。在建立内部控制体系时,须遵循以下原则,防止权限混同、权责不清:一是全面性原则,评价范围应覆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活动的全过程及所有的系统、部门和岗位,即内控制度必须全方位、全流程、全渠道,不能存在残缺与遗漏。二是广泛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一定要能够约束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相互牵制,相互约束。三是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四是信息反馈与完善原则。内部控制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五是经济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4.增强会计基础工作,强化内部会计控制
(1)加强预算内部控制管理
加强预算管理主要体现在编制与执行环节,编制预算要“准”,即部门编制预算要在实施综合财政预算的基础上,努力做到“零基预算”和“细化预算”,特别是在编制预算时,一要全员参与,确保财务部门获取预算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不漏预算死角。二要将部门预算与单位内部的责任预算有机结合,遵循“零基预算”原则,合理安排支出项目。按照预算单位和部门的职责、任务目标等,区分轻重缓急,精确测算项目的支出需求。部门预算执行时要“刚”,即在执行环节应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相应部门,推进岗位预算执行责任制和跟踪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防止随意调整用途、追加预算以及超预算、扩大预算范围等。
(2)加强资产内部控制管理
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提高固定资产运营效率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建立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三是规范固定资产使用、调拨、处置等操作程序;四是加强固定资产报废管理;五是严格按时进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盘点制度;六是制订具有执行力的固定资产监督制度。从购置、验收入库、入账、使用、保养维护到处置销账全过程各环节均受到应有监督,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以物控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从而实现合理配置。
(3)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
政府采购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遏制采购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腐败现象,重塑廉洁风尚,必须做到如下:一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管理;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环节管理;三是加强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四是加强采购规模和范围管理;五是加强采购人员管理;六是要加强采购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七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八是建立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
5.构建信息网络,积极有效监督
《内控规范》的规定虽然详尽,但仅有规定和制度远远不够,必须拓展信息源,提高监督管理。将一些工作环节和廉政风险点设置成电脑操作流程,实行全程监控,防止公权私用、权利滥用。通过不定期地进行审计,有效发现管理漏洞,及时予以堵塞。对于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理清职能部门和权力界限,制订新的规定予以拾漏补缺。同时,对于有可能产生问题的管理领域,提高阳光管理的“光照度”,在内外部网络上接受公众监督,以便群策群力,及时发现问题,防止权力真空。
随着《内控规范》的不断施行,在实践中还会遇到新问题,需要相关单位因地制宜、灵活应对,不断总结提高,才能保证《内控规范》有效执行,对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上轨道、上台阶起到更大作用。
(作者单位: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