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笔记与民俗研究——以晚清史料笔记的记载为例
2015-04-09黎俊祥
黎俊祥
(池州学院 历史文化学系,安徽池州247000)
笔记,是一种以随笔记录为主的著作体裁,史料笔记即笔记中具有较高史料价值的一类。笔记作品内容丰富,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举凡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思想、诗词歌赋及各类人物无不涉及,对我们研究历史、文学史、学术史、思想史等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民俗史研究方面,笔记史料亦为重要类型之一。1992年出版的《中国民俗史籍举要》(见刘德仁:《中国民俗史籍举要》,四川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一书中,所列举的大量图书均可视为笔记。本文即以晚清史料笔记的记载为例,着重探讨史料笔记对民俗的记载及其特点,妥当与否,恳请方家指正。
一、史料笔记中对传统民俗的记载
对传统民俗的记载,在晚清史料笔记对民俗的记载中占据主导地位,涉及到民俗的各个方面。下面从婚俗、丧葬习俗等方面略举数例予以说明。
婚俗是民俗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笔记中常常涉及的内容。郭沛霖在《日知堂笔记》中记载了温州地区的“坐筵”之俗。所谓坐筵,即“新娶之家宠异其新妇,招亲戚本家邻里妇女之年少美好妆饰华丽者,至于大厅中列筵东西面坐,唯新妇一筵则南而坐。其东西面,每筵坐少女二人,富贵之家多至数十筵,翠羽明挡花团锦簇。厅事前设一木档,档外纵人聚观,口艳指称,一切不禁拥挤喧笑,有若观剧。”在坐筵中,男可向女献酒表示钦羡,女亦回敬酒一杯。以至于在坐筵中能得到他人敬酒,“不啻如登第得官之荣”,甚至“女家相攸,男家娶妇,媒人游扬其间,莫不以坐筵几次,某某曾经送酒为言。而为女父母者,亦莫不修饰其女,唯恐或后。”[1]郭沛霖.日知堂笔记[M].中华书局,2007.(P192)袁枚在《随园诗话》中记载了亲自参加坐筵的过程,可以印证。
广东地区在嫁女时,则有“叹成”之俗。“叹成”二字不详,起于何时亦不知,福格对此有详细记载:“其礼于将嫁之女,闭置帷中,亲戚来贺者,足才及堂,则帷中作女子哭声以谢之。若来者亦属女郎,则褰帷径入,亦作哭声答之。其词皆婉丽曼长,闻之如歌,与哀哭差似也。”“所赠之人,大率预为拟就章句,因人而施。且其哭不必皆出于嫁女之口,即姊妹仆妇婢子,均可于帷中助之。”[1]福格.听雨丛谈[M].中华书局,1984.(P163)这一习俗表达了所嫁之女对出嫁离开父母亲友的悲痛之情。
结婚闹新房,也是我国的传统婚俗。《虫鸣漫录》记载了北方结婚闹房之俗:“凡新婚者,却扇之夕,亲朋杂沓、呼笑渲阗,谓之闹房,各处皆然,而北方为尤盛。蒋绥珊言:中州某姓娶妇闹房时,有脱新人履以为笑谑者,揟家但付一笑。越半月,女归宁,告其母家,兄若弟大恚,邀集多人,立至脱履者之家,直入内室,凡妇女之履,无论老少,恶脱而掷诸街。”[2](清)采蘅子.虫鸣漫录[M].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笔记小说大观[Z].江苏古籍刻印社,1984.(P364)结婚闹房的风俗,当然不限于北方,在《光绪贵池县志》中记载“婚之夕,其姻党相率哄闹于闺中,谓之‘打喜’”[3]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汇编·华东卷[Z].书目文献出版社,1995.(P1039)。甘熙在《白下琐言》中则记载了两起因闹新房而引起的悲剧[4]甘熙.白下琐言[M].南京出版社,2007.(P64)。闹新房相传汉代已出现,它本有着驱邪避灾的寓意,但很早即被人视为陋俗恶习而予以抨击,汉末仲长统的《昌言》中就说:“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醴以趣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新族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之也。”[5](汉)仲长统.昌言[M].(清)马国翰辑.玉函山房辑佚书(卷66)[Z].长沙嫏瞏馆,1883.
丧葬习俗是传统民俗的突出体现,历代笔记中多有记载。如《虫鸣漫录》记载了山东葬俗奢靡之风:“山东诸事朴素,不事华饰,惟送丧极为奢靡,非特素封之家,必求其精,即贫窭者,亦竭力经营,必臻华美而后快,稍不汰侈,群笑其吝,责以不孝……。”[2](P358)丧葬奢靡之风不仅仅限于山东,而是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普遍存在。李光庭在《乡言解颐》中专列《丧祭》一则,对晚清京师及附近的丧祭风俗有所涉及,特别是对林亭的繁芜奢靡的丧葬习俗进行了批评,指出其有必不可从者三,有可减免者多项,认为“若徒悦他人之耳目,转无以安地下之亲心,非为人子者所当出也”[6]李光庭.乡言解颐[M].中华书局,1982.(P34-36)。李光庭对奢靡的丧葬之风的批评体现了当时先进知识分子对传统民俗的批判性思考。
丧葬习俗之一,即“哭”与“助哭”。福格在《听雨丛谈》中记载了满族、直隶省、广东省、北京丧礼中的“哭”俗。丧葬之时的“哭”俗既有普遍性,又有民族、地域性差异,“哭”也逐渐演变成为一种礼节而非真实情感的流露,“直以哭为弔礼,并不计涕之有无”[1](P161-162)。从福格的记载中,对此可以有一概括性了解。
古代的一些陋俗在笔记中也多有记载。俞樾在《右台仙馆笔记》中记载了焚死女婴的残酷一幕:“于空地积薪,置女婴其上,举火而焚之。始则呱呱啼,继则跃跃动,久之皮骨俱焦,不复成人形矣。乃缝以石而投之江,观者数百人,咸为叹息。问其故,则此家已生二女,皆溺死之。至是复生女,故不毙之水,而毙之火,冀其魂魄知惧,不敢复来也。磋乎!溺女已为敝俗,乃更以一炬了之。赤子何皋,惨棍王莽焚如之刑,为民牧者如何不为之厉禁也!”[7]俞樾.右台仙馆笔记[M].齐鲁书社,2004.(P62)中国传统的重男轻女的习俗延续至今,通过各种手段致女婴为死命的情况当然已不复存在,但遗弃女婴之事在部分地方时有发生。可见,恶风恶俗同优良传统一样,也具有很强的生命力。
王之春著《椒生随笔》中记载了宣化地区春季游览风俗,“宣化以每岁季春出郭外踏青,男女杂坐,席地饮酒,堕珥遗簪,日失不禁”,同时又有“晾脚会”,“无论贫富妇女,群坐于大门以外,……游人指视赞其纤小,则以为荣”,王之春评说,“此俗尤陋”[1]王之春.椒生随笔[M].岳麓书社,1983.(P8-9)。王韬的《瀛壖杂志》也记载了上海地区的一些游艺活动,如“斗鹌鹑”“菊花会”等[2]王韬.瀛壖杂志[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P15)。
史料笔记中对民俗的记载,有的是全国较为普遍的现象,有的则具有明显的区域性、民族性特征。
陈其元在《庸闲斋笔记》中细致地记载了婺州斗牛风俗。所谓斗牛,乃是牛之争斗。斗牛乃婺州乡间盛会,陈其元记载了举行时的盛况:“比日至之时,国中千万人往矣。斗场辟水田四、五亩,沿田塍皆搭台,或置桌凳,以待客及本村老幼妇女。卖饼饵者,卖瓜果者,装水烟者,薨薨缉缉然,猱杂于前后左右”[3]陈其元.庸闲斋笔记[M].中华书局,1989.(P103-104)。这一乡间娱乐风俗颇有特色。
梁溪坐观老人在《清代野记》中记载了满人吃肉大典,是研究满族生活风俗的重要资料。是文记载:“凡满洲贵家有大祭祀或喜庆,则设食肉之会,无论识与不识,若明其礼节者即可往,初不发简延请也”,肉约十斤至于铜盘,客人自带解手刀,随吃随割,肉皆白煮,不加盐酱,吃得越多,主人越喜,吃毕亦不道谢,不准拭口[4]梁溪坐观老人.清代野记[M].山西古籍出版社,1996.(P31)。在何刚德的笔记《春明梦录》中对此也有记载,与此大同小异[5]何刚德.春明梦录·客座偶谈[M].山西古籍出版社,1997.(P59-60)。据何刚德记载可知,在吃肉大典中,主人将客人视为神明的代表,因此客人坐食而主人却要站着,吃得越多主人越高兴,吃过却不能道谢。
震钧在《天咫偶闻》中摘录了《满洲婚祭礼合仪礼考》,这段文字讲述满族婚祭礼与合仪礼,是研究满族风俗的重要资料。
除此而外,笔记史料中包含着时令风俗、宗教、称谓、饮食、服饰、禁忌等诸多内容。
二、史料笔记中对近代民俗变迁的记载
近代以来,中国民俗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显示出强烈的时代特征。近代社会风俗的变化主要是受到内外两种因素的冲击:一是习俗东渐,西方的风俗习惯传入我国并影响着风俗的变迁;一是国内进步、新兴的社会势力进行了一系列改良风俗的呼吁与实践。当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俗的自然演化也在同步进行着。下面举服饰、饮食两个例子简述晚清史料笔记中对民俗变迁的记载。
首先,服饰的变化是民俗变化的显著体现之一。服饰的变化有着多种因素,如等级制度逐渐松弛、欧风美雨的冲击日益加剧、经济的发展及物质生产的丰富、社会风气的变化等。
在金安清著《水窗春呓》中有数则材料记载了晚清时期人们着装的变迁,有《方靴渐废》《衣服尚多》《服色亦慎》等则。据金安清记载:“下人服色不准用天青,即商贾亦然。后来呢羽中有所谓藏青者,介二者之间,仆隶皆僭用之。近则无不天青,了无等威之辨,人无有訾之者矣。”[6]金安清.水窗春呓[M].中华书局,1984.(P66-67)服饰的变化表明晚清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来森严的等级制度受到了猛烈的冲击,士农工商的阶层划分也不再严格。
在《国闻备乘》中,胡思敬记载:“妇人最好妆饰,其服色簪珥无一年不变,旧者辄废弃不用,糜费不知凡几。戊戌以前,男子礼服冠檐高而仰,各行省效之,尊为京式,后渐俯又斜而外向,今前宽而后窄,如一小艇矣。高靴愈变愈低,补褂渐缩渐小,袍褂紧小,结束如武装,稍一欠伸辄破裂。”在胡思敬看来这种“未敝而先弃之”的奢侈浪费之风,是中了“工商牟利之诡计”,是“风俗敝,人心变易无常”的体现[1]胡思敬.国闻备乘[M].中华书局,2007.(P105)。胡思敬的思想较为保守,但其关于服饰变化的记载,一方面展示了晚清社会风气逐渐奢靡,另一方面也说明晚清以来物质生产、商品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人们的服饰种类繁多,并开始形成潮流为人所趋。
王韬的《瀛壖杂志》在记载上海地区服饰穿着时指出:“近来风俗日趋华靡,衣服僭侈,上下无别,而沪为尤甚。洋泾浜负贩之子,猝有厚获,即御狐貉,炫耀过市,真所谓‘彼其之子,不称其服’也。厮养走卒,稍足自瞻,即作横乡曲。衙署隶役,不著黑衣,近直于缙绅交际,酒食游戏征逐,恬不为怪,此风不知何时可革。”[2]王韬.瀛壖杂志[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P10)王韬为封建旧礼制的逐渐崩溃而忧心忡忡,但这已是大势所趋,无法更改的了。
其次,饮食风俗的变化。同着装的变迁一样,近代以来,人们的饮食风俗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突出体现在饮食之风逐渐奢靡及餐饮样式更为丰富。
崇彝在《道咸以来朝野杂记》中记载:“饮馔一项,道光间风俗尚朴素,酒席无新花样。咸丰间,以各省用兵戡乱,京师士大夫家多戒繁华,且不暇讲求饮食之属。至同治中,发捻平后,人心乃定,宴会酒席中,食品多者至五十余种。”可见,晚清饮食从道咸时期的俭朴转变成了同光时期的奢靡。作者同时还详细具体的记录了当时的用餐之物:“盖开筵以二十品侑酒,计:四鲜果、四干果、四蜜饯果、八冷荤(或用四大拼盘,每盘二种),首荐以八宝果羹或蒸莲子(皆用大海碗),次之以蒸窝,又加之以鱼翅,中加烧烤者为最上等(即烧整猪、整鸭亢上)。或代以蒸鸭、整尾鲜鱼。总之,大体凡五簋,五碗炒菜亦八味(谓之小炒),中间以点心三道,皆每人一份,谓之各吃,一甜点心,二奶点心(多以厚奶皮,实于小碗中,自以蜜果拌之),三荤点心(如饺子、春卷等),最末以四大汤菜,四炒菜为殿,最后,冬日尚加以十锦火锅,亦云侈(奢侈)矣。”[3]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M].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P59)饮食品种的丰富由此可见一斑。
金安清在《水窗春呓》中有“零星颠倒”一则,记述了甲午战争之后饭桌之上兴起的“拼盘”以及食品的丰富:“宴客肴数,至多者二十四碟,八大八小,燕菜烧烤而已。甲午以后有所谓拼盘者,每碟至冷荤四种,四碟即十六种矣。而八大八小亦错综叠出,不似前此之呆板不灵。”[4]金安清.水窗春呓[M].中华书局,1984.(P67)拼盘的产生及食物品种的增多是同西方饮食习惯的传入紧密相关,同时亦可见社会风气的变迁。
同时,西方饮食文化也传入我国,包括西方食物、餐馆、用食礼仪等。池志激在《沪游梦影》中记载了西方饮食及餐馆传入上海并逐渐得到华人的认可:“番菜馆为外国人之大餐房,楼房器具都仿洋式,精致洁净,无过于斯。四马路海天春、一家春、一品春、杏林春皆是也。人各一肴,肴各一色,不相谋亦不相让,或一二人,或十数人,分曹据席,计客数不计席数,饮膳则有做茶、小食、大餐诸名色,中外名酒皆备。惟肴馔俱从火上烤熟,牛羊鸡鸭非酸辣即腥膻,岂风尚不同,嗜好亦异耶?向时华人鲜过问者,近则裙屐少年,巨腹大贾,往往携姬挈眷,异味争尝,亦沾染西俗之一端也。”[5]葛元煦,黄式权,池志徵.沪游杂记·淞南梦影录·沪游梦影[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P158)黄式权在《淞南梦影录》中描述了一家春、一品春等番菜馆的兴盛景象:“其装饰之华丽,伺应之周到,几欲驾苏馆、津馆而上之。饮膳则有做茶、小食、大餐诸名色。裙屐少年,往往异味争尝,津津乐道,余则掩鼻不遑矣。”[1]葛元煦,黄式权,池志徵.沪游杂记·淞南梦影录·沪游梦影[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P132)
通过以上数例笔记史料可以看出,近代饮食风俗的变化,尤其是西餐的逐渐流行是社会风气变迁、国人对西方文化的接纳,东西方饮食文化的融合交汇,同时也是当时社会上层崇洋、趋时乃至于攀比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笔记中丰富的民俗资料为我们研究提供了极大便利。
三、笔记史料记载民俗的特点
作为记载社会风俗的重要类型,在对民俗的记载上与其他类型史料相比较,笔记史料有一定特点和优势。
首先,笔记史料对民俗的记载更为丰富。
笔记提供的史料异常丰富,人物、事件、政治、军事、外交、典章制度、财政经济、风俗民情、诗词歌赋、城廓、建筑、天文、地理、园林等等在笔记中均有体现,虽然略显杂乱,但披沙拣金,仍有不可忽视的有价值的史料在内。今人对笔记记载内容的丰富性也有深刻认识。来新夏在《清人笔记的史料价值——〈清人笔记随录〉代序》一文中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四个方面说明清人笔记的史料价值(文见《天津社会科学》,1987年第1期)。冯尔康在《清史史料学》中从社会生产与经济资料,典章制度的资料,政事及吏治资料,人物传记资料,物质、文化生活与社会风气资料共五个方面论述了笔记的史料价值(见冯尔康:《清史史料学》第九章,沈阳出版社2004年版)。具体到民俗史料,笔记史料的记载也甚为丰富。从吃穿住用行到婚丧嫁娶,从娱乐、休闲到生产、技艺,乃至于精神信仰、观念、时令风俗等,笔记史料均有反映。以上已经列举了一些例子,这里为了说明问题,再举些例证。李光庭的《乡言解颐》所记大部分有关民俗,如《消寒十二事》记载了冬季人们的生活民俗如煖砚、手炉、脚婆、煤球、选炭、火锅等[2]李光庭.乡言解颐[M].中华书局,1982.(P60-64)。《新年十事》记载了新年期间应办的十件事:送历书、敬门神、贴春联、放爆竹、打扫卫生、贴年画、蒸馒头、包水饺、辞岁、贺年。这些民俗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其中大部分仍旧为今天所继承[2](P65-68)。富察敦崇的《燕京岁时记》对京师时令民俗的记载尤为详尽,记载了元旦、破五、人日、顺星、龙抬头、春分、端午、中秋、重阳等时令,并结合时令记载了京师地区的“风俗、物产、游览、技艺”等民俗[3](清)潘荣陛,富察敦崇.帝京岁时记·燕京岁时记[M].北京古籍出版社,1981.,不仅是研究京师民俗的重要资料,记载的很多风俗在一定区域内也具有普遍性。
其次,笔记史料对民俗的记载客观可靠。
王多闻指出:“笔记的价值在于它记录了许多真实的史料,不少是第一手材料”[3]。笔记史料记载的内容大多数是亲身经历或亲见亲闻,保留着较多的客观材料。当然,笔记史料根据内容的不同,在记载的真实性、客观性上也稍有差异。总体来说,笔记中对民俗风情的记载相对而言更为客观、可信度高。其一,笔记的撰写方式和特点使得记载更为客观。笔记的创作大多没有明确的意图,作者下笔之时较少顾忌与做作,既不必要刻意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态度,也不需要为了某种目的去隐藏历史真相。因此,笔记中就相对保留了较多的客观记载。其二,民俗这一记载内容也使记载的客观性得以保障。对民俗而言,作者在记载中只需如实地反映所记载的现象即可。有的作者稍加评论,即使是对一些陋俗的抨击,也不会牵扯时忌,更不会涉及个人利益,因而更无须虚构、歪曲与隐瞒。所以,和其对人物、历史事件的记载相比较,笔记对民俗资料的保留更为客观、可靠。
最后,笔记史料对民俗的记载更为细致、生动。
笔记史料在记载上的这一特点是同其文体密切相关的。笔记是私家记载,本无体例,就无须遵循一定的章法,既无章法之限,文字之多寡、记事之详略、语言的风格往往都在于作者之兴致。这就为笔记在细致生动性方面提供了客观条件。吕叔湘就说:“笔记作者不刻意为文,只是遇有所写,随笔写去,是‘质胜’之文,风格较为朴质而自然。”[1]王多闻.笔记杂谈[J].图书馆学刊,1980,(1).(P37-41)上文所举的多处例子都显示出笔记记载的细致生动性特征。如焚死女婴一幕,记载翔实,读者如同亲临;崇彝所记的晚清饮食之风的改变,将每种饮食类别记载在案;陈其元记载婺州斗牛之俗,娓娓道来,近于当时的场景再现。因为可以随意为文,故而笔记为我们保留了大量生动细致的民俗史料,进而使今人的研究可以更为形象、深入,为再现历史风俗提供了可能。
当然,笔记史料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最突出的就是记载比较零散、提供的资料不够完整、系统,资料搜集起来颇为困难、不便于利用,但其中蕴藏的丰富资料值得我们去挖掘探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