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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武术从业者群体研究

2015-04-09唐芒果蔡仲林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武士巫师阶层

唐芒果, 蔡仲林

(1.南京体育学院 休闲体育系,江苏 南京210014;2.湖北大学 体育学院,湖北 武汉430062)

先秦时期的武术从业者群体是历史上最具传奇色彩的一个特殊群体,其兴衰折射出该时期武术演变的曲折历程。先秦时期是“指秦代以前的历史时期”[1],它涵盖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春秋战国时期。该时期武术从业者群体的沉浮及其社会活动特点体现武术的发展特征。从业者是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某种行业的人员[2]。武术从业者就是指从事与武术相关的职业或者行业的人员。先秦时期的武术从业者群体的活动与军事战争、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该群体成员的生存方式伴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而变化。本文以先秦时期的历史发展为研究背景,基于社会学的视角对巫师、射师和武士等群体进行分析,旨在探求先秦时期武术发展的主要特征。

1 巫师与巫师群体

1.1 巫师的巫术与“舞、武、医”共生巫师是人类最早的知识分子和脑力劳动者,也是人类社会各种生产经验和文化知识的传播者。巫师是“各种行使巫术者的泛称”[3]。在原始社会,巫师的主要职能是主持祭神与祭祖的仪式、预知未来人与事的动向、祈福神灵保佑生产丰收以及驱赶作祟致病的妖邪等。他们是记录、保存和传播文化知识的重要人群,该群体在人类文明初期充当着重要的社会角色。巫师群体隐含了体力、脑力以及社会管理等阶层的社会分层意蕴,在社会中承担着文化传播和政治管理的重要职能[4]。最初的巫师往往由族长兼任,负责巫术和祭祀等活动,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出现了专业从事巫术活动的巫师群体,他们在占卜、祭祀、医病、送葬等巫术活动中开展一系列的职业活动[5]。

巫师的施巫活动是原始文化艺术的鲜活形式之一,也是民族文化中风俗、舞蹈、武术、医术等形成的初期萌芽和源头活水。巫师善于运用高超的肢体语言表达感情和传播文化。巫师施巫术时运用歌舞、画符、咒语等方式与神沟通,他们借助肢体语言、视听觉等综合手段表达感情和思想。在现存的一些原始岩画中可以考察到类似场面的描写,他们把巫术与原始乐舞融为一体,为生产劳动和军事战争服务。不同巫术的目的和仪式也不尽相同,其乐舞形式也各不一样,有的表达图腾崇拜,有的表达祈盼丰收,也有的表达消灾避祸,不同巫术活动折射了社会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

舞蹈是原始社会重要的文化活动,也是重要的肢体语言形式。“巫”是“舞”的形式内容,“舞”是“巫”表达的重要手段。巫术通过带有暗指的舞蹈动作,进行神秘的人神对话与沟通,巫与舞密不可分,巫者必擅舞,“舞”与“巫”同源是既定的事实[6]。原始的巫风、图腾与武术有着天然的关系,有研究表明,“巫”“舞”与“武”是一组同源词。《释名·释言语》中有“武,舞也,征伐动行如物鼓舞也”[7]。这些从侧面论证了原始社会“巫、舞、武”不分。

还有研究表明,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存在着“巫、医”不分的现象,“医巫同源”是我国医学发展史上的重要文化现象[8]。上古时代的巫与医关系密切,巫觋不仅占筮祈祷、对话鬼神,而且采药治病、消除病痛。《说文解字》中有:“医治疾工也,古者巫彭初作医。”巫医的诊断包括禁咒术、祝祭、祝由、禹步、祓除、傩舞、桃茢等项活动,在巫、医不分的历史阶段,巫师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5]。总之,原始社会“巫、舞、武、医”之间是一种共生关系,它们之间无法截然分开,其巫术活动是一种综合性的社会活动,夹杂了武技在内的各种文化元素。巫术活动是民族文化中舞蹈、武术、医术等方面的文化渊源。

1.2 巫师群体祭祀活动的兴衰先秦时期的生产劳动与军事战争是武术形成与发展的土壤,而其间的巫风武影是武术形成与演化的可能性条件。原始社会的武术主要作为一种生存技能和生产手段的形式而存在,随着生产实践的不断深入,人类逐步认识到某些诸如狩猎和格斗的规律与法则,然后研习、模仿与传习等,从而开始了最初级和最模糊的习武活动。原始社会中的乐舞是一种巫、舞、武等内容交织在一起的文化现象,巫师通过肢体动作表达思想、感情和意向。巫师的肢体动作具有舞蹈表演的“娱乐性”,也具有战时格斗的“对抗性”和“技击性”,这时“武舞”的萌芽形态已逐步从狩猎与生产活动中脱离出来,不仅成为战时格斗的技能,也成为娱人娱神的重要手段。

“巫向君王的发展,商王成为巫之长”[5]。当时一般的巫师要成为大巫应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要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其次要有上至君王下至民众的信任,最后还要有甘愿冒险的勇气,这样小巫才有可能成为具有特权的大巫。西周初期巫师开始以史官的职业身份出现,存在巫师与史官不分的现象。当时的史官是知识的拥有者、民俗的记录者和祭祀的组织者三者综合统一体,即出现了巫师与史官2种职业活动合为一体的现象。由此,巫师群体开始形成,其群体的祭祀权力开始垄断,并走向集团化发展。巫师群体的祭祀活动在演变与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一个与“武”紧密相关的独特文化现象。他们在古代战争和军事行动的祭祀活动中,或在祈求国泰民安、消灾纳吉的祭祀活动中,运用身体活动演绎出各种“战斗”与“技击”意向,借助各种祭祀手段传播与“武”相关的文化内容,客观上成为“武”文化传播者的化身。后来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巫师群体逐渐远离政治中心,巫师群体的社会地位开始走下坡路[5]。

春秋战国时期的巫师群体不再居于社会主导地位,该群体已开始走向衰落。这个时期社会依然重视祭祀,当时的祭司就像巫师一样负责主持祭祀仪式,而祭司与巫师对待神灵的态度大相径庭:祭司对待神灵充满敬畏,他们厌恶并打击巫师;巫师群体的地位出现较大落差,甚至出现了“吉凶由人”这样否定巫术的思想观念。春秋战国时期的巫师群体已开始退出政治权力的中心,当然巫师群体的社会活动并未完全消声匿迹,其巫术活动依然扎根于社会的深层文化土壤里[5]。综上,先秦时期巫师群体的巫术活动带有古代战争与军事行动的印迹,并与武术活动紧密相关。他们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在当时的政治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巫师自西周后逐渐演化为一种掌管祭祀典礼等工作的职业。先秦时期的巫师群体在文化、教育、宗教、军事乃至武术萌芽时期的发展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巫师群体的社会活动特点定义了武术从业者职业活动的文化向度,为后世的武术发展起到“文化源头”的作用。

2 射师与射师群体

2.1 射师及其群体的形成《山海经》和《淮南子》中羿射九日的神话故事是目前有关古代射箭的最早记载,说明远古时代就出现了射箭。射箭是“古代狩猎和战争的手段”[9]。西周时期,射箭被作为“六艺”之一,春秋战国时期射箭是重要的军事武艺之一。射术受到当时社会的普遍重视,善射的武士也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这些催发了人们对射艺的钻研和总结。春秋战国时出现了弩射、弋射和弹射。弩射是在专用机械上进行的弓射,有弩机、瞄准器和扳机;弋射与弹射主要应用于捕射鸟兽。自战国时代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起,骑射逐渐成为战争的主要形式之一,受到统治阶级的高度重视,具有高超骑射技艺的专业人员亦受到高度重视[10]。

射礼是“古代通过习射比武来选拔贤士等的典礼”[11]。周代时射箭已成为男子的必行之事,并且这种习射之礼盛行于天子诸侯与乡大夫之间。周代射礼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政治、道德和教育3个方面,社会尚武习射的浓厚风气,使射礼不仅表现为一种武备活动,更主要地表现为一种制度化的教育手段[12]。“射师”在远古时期就已出现,他们专门传授射艺,后来射师被列为官职[13]。射师是“官名,主射的官”[14]“春秋时期军事职官名称”[15]。社会上出现了学习射箭的学校“射宫”,专门传授射艺为谋生手段的职业人群随之出现,有的被纳入统治阶级管理系列,成为官方职业。在春秋战国之后的历史时期里,射师职业一直留存很久。

2.2 射师群体社会地位的提升西周的射礼主要有军事性训练、宗教性仪式和娱乐性活动3类性质不同的活动。射礼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射箭比赛,射箭比赛的形式、过程和结果均能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故专门传授与训练射箭技艺的射师群体的出现成为必然。射师一方面可以从军事技能的角度训练射术,另一方面可以从祭祀仪式的角度指导射箭技艺,还可以从集体娱乐的角度传授射箭技巧,3种不同导向的射箭技艺,其性质不能一概而论[16]。西周的射师群体所处的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类似于当今竞技体育发展的“举国体制”。当时与射礼相关的官职岗位有“射人”“司射”“大射正”“小射正”“摈者”“小臣”“小臣正”“小臣师”“服不氏”“量人”“隶仆”“工人士”“梓人”等,其中,“射人”的最高地位者是下大夫,属夏官司马,掌管射礼。“射人”除担任管理人员的角色以外,还充当教练员(射师部分职责)、裁判员和导演的角色[17]。

西周的射师群体活动因带有技艺表演和文化传播特质而被社会赋予了道德人格教化的功能,该群体客观上成为展示礼仪风范和道德之美的形象代言人。他们通过规范自己的行动,加强自我控制与约束,运用射箭传达礼仪以及谦恭不争,并进行道德人格教育。以上表明:西周时期射师群体主要归属于官方管理的范畴,射师群体以射礼为主要职业活动内容,不排除游走于社会不同层面的各类活动;西周时期射师以祭祀礼仪知识为必备的从业条件,以射箭技艺为必需的技能条件;西周时期的射师群体具有很高的社会和职业地位。

2.3 射师群体社会角色的式微春秋时期的射师群体开始走向衰落,既熟知礼制文化,又擅长射箭技艺的专业人士越来越少。当时“武射”在武士、将士和诸侯中非常流行,包括主皮之射、贯革之射和穿札之射。武射注重射箭的力度、穿透的厚度和精准度,能射穿7层恺甲甲片的射艺令人称道。当时的射礼活动已形成了礼射偏重礼仪,而武射偏重杀敌的分野局面。春秋时期,平民可以自由学习有关射礼的各项礼仪,已非贵族阶层的专属礼仪。当时官学里有射师,私学里也有射师。另外,伴随着礼崩乐坏局面的加深,射礼活动的娱乐性开始显现[18]。

战国时期是社会大变革的时代,旧的政治解体,周礼崩溃。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到了战国时期射师从事的射礼活动又得以恢复与发展,其群体活动已趋于大众化和世俗化。战国时期,列国之间长期处于军事抗衡的状态,一些诸侯国为了笼络人心,效仿旧时的周王朝,举行乡射礼选拔武士,并注重军事训练以及奖励将士军功,曾经衰落的射礼活动,在列国之间得以重新恢复和发展,以传授射艺为主的民间私学得到快速发展,涌现出众多的射师,甚或出现了一些诸如甘蝇、飞和纪昌等著名的射师[18]。

由上可以推知:首先,原始社会至夏商周时期,射师及其群体是由狩猎生产技能的传授者到战场射术武艺的训练者演变而来的,把射箭作为谋生手段的射师群体在历史上理应是存在的。射礼的出现,是武技由“术”入“礼”的体现[19]。其次,西周时期,射师群体活动不仅带有军事的烙印,而且被灌注了深厚的人文内涵。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射师群体成为周礼制度下的社会高位人群,他们在射艺表演中传播射礼文化,扮演着道德、人格教育者的社会角色。西周时期射师群体的社会活动特点为后世武术从业者群体规定了职业发展的道德向度。此外,春秋时期射师群体的职业活动空间由官方转入民间,他们的道德教化功能日趋淡化,而其射艺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尤其是精通武射的射师令人尊崇,射师传授的对象范围扩大,射师群体活动的性质趋于社会化和娱乐化。最后,战国时期射师群体的活动内容趋于大众化和世俗化,射师群体的社会角色日渐式微。

3 武士与武士群体

先秦时期分有贵族、平民和奴隶3个阶级,贵族分为天子、诸侯、大夫和士4个等级,士为最低等级的贵族,贵族在秦汉以后演变为平民。有辞书将士解释为“商、西周、春秋时贵族阶层最低等级及其成员”[11]。有的解释为“官名”,特指舜时和夏代的一种官职[20]。春秋时期的士一般有俸禄或者食田,有的参加农业生产,地位处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是最低等级的贵族。当时的士主要是指武士,有“戎士”“甲士”“勇士”和“射御之士”等称谓。春秋时期只有贵族才能正式参加战斗,最低等级的参战人员也是一个士,“战士”的称谓由此而来[21]。春秋时的战争是“车战”,也只有贵族成员才有资格充当甲士,因为只有贵族成员才具有装备马车出征的经济能力[22]。贵族战士在战车上打仗,平民和奴隶在陆地上参与战斗,或承担后勤保障类工作。

3.1 “士”阶层的形成与文武分途“士”阶层是先秦时期统治阶级的中坚力量,武士是其中的重要力量。春秋战国时期是历史上社会变革的典型时代,中国从青铜器时代步入铁器时代,社会生产力得到较大发展,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等行业有了长足发展。该时期思想活跃,诞生了职业分工的思想——管仲的“四民分业定居论”,其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23]。管仲提出将人们按职业分为“士、农、工、商”四大类,根据不同类别划分居住区。“四民分业定居论”的提出有多重社会原因,其中,春秋时期战争频仍,武士人数大量增加,武士成为国家的一个重要社会阶层和一种社会中坚力量。随着经济发展与繁荣、士阶层的分化和流动,有的改变了职业,有的弃士经商,这样的变动影响了士阶层的稳定和战斗力的凝聚,对政权巩固产生了不利影响[24]。

管仲提出的“士、农、工、商”均具有各自的划分标准。其中,“士”既要符合当时的道德标准,又要能够学习军事,勇猛作战,视死如归。无诚信的文士和武士不能做官。可以看出,管仲标榜武士的尚武精神,提倡武士不仅应该注重个人荣誉,而且还应把忠君爱国视为最高精神追求。在政治导向上,将武士群体列为具有国家意识的特殊人群。管仲首次把士、农、工、商列为平等地位,除一小部分“工”为奴隶身份以外,大多数农、工、商为自由民身份,他们的社会地位能与“士”并列。管仲打破了旧的等级观念,并改变了士贵商贱的偏见,并提出从农民中选拔来补充“士”阶层,要求平时为民,战时为兵,此举具有非常特殊的社会意义。从军事的角度分析,四民分业定居有利于军事训练和战斗,加强了齐国的军事力量[24]。

春秋之前的士阶层是军队的代名词。武士“泛指习武之勇士”[12]。战国前奴隶制国家军事装备的武士均属于士阶层,当时士阶层所接受的教育主要是军事训练,包括六艺中的“礼、乐、射、御”等军事科目。与平民相比较,春秋之前士阶层的经济条件优越,他们大都拥有“谷禄”,有的还有“禄田”。他们在国家等级序列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如西周时期的士阶层功绩卓著。当时的战争以车战为主,战士多为武士充任,战争的胜负均与武士的军事武艺和奋勇拼杀直接相关。武士群体为西周的建立与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先秦时期武士的价值观理应是周礼伦理的产物,是国家意识的派生。武士群体以国家为重,带有尚武的精神内涵,他们的价值取向往往与国家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春秋后期,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社会关系经济结构、宗族礼法制度变动,士阶层发生变化,其中的一部分“文士”从武士中派生出来,一部分新的士从平民阶层中涌现,士阶层的地位发生变化。从武士队伍中分化出来的文士知识渊博,富有才华。造成文武分途的原因很多:春秋后期,战事扩大,宗法等级制度愈发不能维续,从等级制度与序列中游离出来的武士阶层面对新的职业选择,如政客、食客和文士等;另外,春秋后期的作战方式发生变化,步兵逐步取代了车兵,武士的社会地位明显下降,致使许多武士转而习文,力图改变过去单靠武技维生而社会地位一落千丈的局面;此外,当时统治者有重文倾向,助长了士人从文的社会风气。再后来不受宗法制约的新士涌现,士阶层的成分更加庞杂,有政客、文士,也有屠夫、勇士、隐士、侠士等。

随着战争的加剧,封建地主为了扩大辖地,他们需要有大批文士建立官僚集团。“学而优则仕”成为文士们求官领禄的信条,如孔子及其弟子冉有和子路等,凭自身才学而获得一官半职。再如提出“四民分业定居论”的管仲并非贵族出身,家庭贫困,没有受过当时“六艺”的正统教育,但他凭借卓越的才能,倾力辅佐齐桓公而能称霸诸侯,成为春秋时期士的杰出代表人物之一。同时,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争霸图强,其公室和私门争相养士,士阶层的地位逐渐提升,社会上的“游学之风”和“养士之风”盛行,成为“百家争鸣”出现的前奏[25]。武士阶层中派生出来的文士(如孔子)往往游学于列国,宣扬自己的思想。春秋战国时期的士不同于其他社会成员,他们中有一部分人具有坚定执著的志向,不以追求生活安逸为人生目标,抱负远大。士阶层中的主张虽各有千秋,但他们都有着强烈的参政意识。还有一些士能够严于律己,终生追求理想人生,如儒士崇仁尚义,注重超越物质享受的精神追求,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再如墨家“赴火蹈刃,死不还踵”的道义精神[26]。

3.2 春秋战国时期武士群体的职业分化春秋战国时期的文武之士开始分野,武士规模缩小,文士队伍扩大,士阶层发生明显分化。随着作战方式的改变和步战的兴起,剑的兵制及其运用得到统治阶级的重视,剑术水平成为军队战斗力的重要衡量标志。社会上击剑之风盛行,涌现出一批以击剑为职业“剑士”。剑士群体中有的成为侠客,也有的成为门客。战国时赫赫有名的“四君子”——楚春申君黄歇、魏信陵君魏无忌、赵平原君赵胜和齐孟尝君田文,他们的门客达千人,这些门客中不乏职业剑士[27]。其中赵平原君的兄长赵惠文王门下的职业剑士达三千人之多,这在《庄子·说剑篇》中有记载:“昔赵文王喜剑,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人,日夜相出于前,死伤者岁百余人,好之不厌。”剑是当时战场上的主要兵制,尚未成为私人佩戴为主的防身武器。这些从侧面反映出当时的职业剑士一方面充当着统治阶级的政治工具和武装力量,另一方面充当着统治阶级的娱乐工具,把战场杀敌的武艺演变为供人消遣的谋生技能。这些剑士“是以武技谋生和寻求进身之机的没落武士”[28],他们实际上就是民间的自由武术从业者群体。

尚武精神是贯穿于先秦时期武士群体的主体精神,武士是先秦时期武术从业者群体中尚武精神的化身。同时,该时期武士群体的社会活动特点为后世武术从业者提供职业活动的侠义向度。先秦时期武士群体的产生与出现,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动因。随着社会的变革,武士群体逐渐失去以“以武为本”的社会生存基础,他们在经历了各种社会舞台的变迁之后,在社会流于文弱的历史大潮中逐渐走向没落。

4 结束语

先秦时期武术从业者群体活动是武术发展的源头,武术与宗教、政治和军事等交叉兼容、相互渗透是该时期武术发展的突出特征。“巫师、射师、武士”等群体特征定义了历史上武术从业者群体的基本素质,他们在宗教、政治、军事和教育等领域扮演着重要的社会角色。其中,在原始社会“巫、舞、武、医”不分的文化背景下,巫师是“武”文化传播者的化身,也是后世武术从业者群体出现的文化源头;两周时期射师的职业活动具有道德教化功能,其群体的活动性质已超越武技范畴,他们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在社会上扮演着重要的政治、教育和军事角色;在“四民分业定居论”的社会背景下,“士”阶层开始文武分野,武士规模缩小,文士队伍扩大。先秦时期的武士是尚武精神的化身,也是具有国家意识的特殊社会群体。武士群体在国家意志的体现中充当着重要角色,在社会变革中走向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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