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共和国诚信纳税的基石——武汉铁路局
2015-04-09郭娜
武汉铁路局由原武汉、襄阳铁路分局于2005年3月组建而成。实行路局直管站段体制,管辖湖北省全境和豫南地区部分国营铁路。管辖线路连接湖北、河南、湖南、陕西、江西、安徽6省。长期以来武汉铁路局自觉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强化税务基础管理,严格守法经营,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不断增强,多次被评为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
一、健全制度,提供诚信纳税的保障
铁路运输属于生产网络型、劳动密集型行业,铁路总公司对铁路局实行“铁路总公司——铁路局——基层站段”三级管理,财务核算上实行“收支两条线”方式,同时铁路运输企业税务管理环节多、管理难度大。为此,武汉铁路局要求各基层单位设置税务管理岗位,并配备称职的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工作制度和标准,明确责任和义务,同时将基层单位税务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考核,以激励基层单位涉税工作的规范开展。
二、学习宣传,营造诚信纳税环境
随着铁路运输企业全面接受市场考验,“封闭运行”传统运营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市场需求,也不适应现代物流发展的趋势。为了紧跟铁路运输管理机制改革的步伐,武汉铁路局注重强化对税收政策的学习,每年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精心组织税法学习课程,邀请税务部门专家讲授税收法律法规政策,采取面对面双向交流,解答财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碰到的税务难点、疑点问题。充分利用铁路内部办公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对职工关心的税收政策问题进行宣传和报道。每两年举办一次税法知识练功比武,在全局财务系统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提高了财务人员依法合规处理税务业务的能力。积极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地方税法知识竞赛,在2011年度、2012年武汉市地税局组织的税法知识竞赛中,取得了武汉市企业组个人第7名,荣获“先进纳税人”和“先进个人”称号。
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公司财务人员的纳税意识和能力都得到增强。如过去基层单位认为变卖废旧固定资产不用交税,学完税法相关规定后,财务人员认识到少交税了,立即回单位进行了相关税务处理。2012年,为提高内部退岗休养职工生活标准一次性补发了一年多工资。由于退养老职工工资收入平时比较低,不超过税法规定的减除标准,计算后不交个人所得税,但是补发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超过了标准,要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增加了老职工的经济负担,他们很不情愿。经过耐心宣传政策,化解了矛盾,获得了老职工的理解。过去铁路运输缴纳营业税,“营改增”以后,需要就地预缴增值税,还要区别于属地增值税业务。只有通过学习,才能更准确的履行纳税义务。
三、规范行为,担当依法诚信纳税的责任
作为特大型国有企业,铁路的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扶,依法规范、诚信纳税是铁路局的责任。虽然铁路运输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执行统一纳税或汇缴政策,对地方经济贡献较少,但是铁路局一贯重视对地方经济发展应尽的义务。2012年向武汉市缴纳税费1.3亿元,2013年缴纳税费1.7亿元。2014年铁路运输业纳入“营改增”后,铁路局运输主营业务将为湖北省新增1.5亿元增值税。
被评为“A级纳税人”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武汉铁路局决心以此为动力,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依法诚信纳税,正确处理税企关系,树立铁路良好形象、促进铁路健康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