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监督锻造廉洁高效检察队伍
2015-04-09彭生民
彭生民
强化法律监督锻造廉洁高效检察队伍
彭生民
一、牢记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
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检察工作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将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贯穿于法律监督工作的全过程。要带着浓厚的感情去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听民声、察民情、顺民意,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谋划工作。坚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支持不支持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确保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始终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切实将执法为民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尤其要关注细节,切实树立服务意识,在与公众打交道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注意保持敬畏、热情与自省的心态,自觉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二、强化法律监督,营造风清气正法治环境
要始终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和提升公信力的基石,坚持业务立检,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按程序办事,凭证据说话,特别是要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侵害群众利益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性经济犯罪等各
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尽可能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好转,切实关注民生民利,妥善查办涉及教育、住房、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等民生领域案件以及扶贫开发、退耕还林、征地拆迁、移民补偿等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抗诉、纠正违法等手段,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真正形成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不断提升接待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三、厘清“两个责任”,锻造廉洁高效检察队伍
检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首先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完善院党组、检察长、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和纪检监察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权责对等的责任体系。
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就应当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职责、推动职责、落实职责,切实保障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党组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职能履行、队伍管理、检察改革等通盘考虑,统筹推进,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决防止将落实主体责任仅仅停留在讲个话、表个态上。其他班子成员要坚决克服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的思想;纠正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错误认识,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既抓好分管工作的推进,又抓好纪律规定在分管部门的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对部门业务和队伍状况更为熟悉的优势,在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上下功夫,推动从源头上预防自身腐败。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院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着遵守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约束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以自身清廉带动队伍、带好队伍。
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监督责任,就应当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职责、执纪职责、问责职责,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找准位、做到位,切实保障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性和公信力。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综合分析,及时向党组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将主要精力集中到执法执纪监督和违纪案件查办上,确保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主体责任是监督责任得以落实的基础和重要保障。院党组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职,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重大事项,帮助排除执纪问责中遇到的阻力和问题,为纪检监察部门执法执纪撑腰壮胆,通过落实“两个责任”努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品质优良的检察队伍。
(彭生民,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