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工程签证管理探讨
2015-04-08邓小龙
邓小龙
(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苏省 21000)
燃气工程签证管理探讨
邓小龙
(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苏省 21000)
本文从探讨新时期燃气工程管理的重要意义出发,详细阐述了燃气工程签证管理的重要性和重要地位。接着笔者又深入分析了燃气工程签证管理的问题所在并提出了解决策略。
燃气工程;签证;管理
城市燃气管网工程是属干线型工程的,且大多处于市区内,影响控制因素有很多,如地上及地下障碍物、交叉作业、施工作业点多且分散、工期短、质量要求高等客观因素,给整个燃气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带来不确定性,免不了有忽略的部分或估算不准的工程量,需通过现场签证,最终以价格的形式体现在工程结算中。因此,现场加强签证控制管理力度能从一定程度上降低工程造价。
下面就燃气工程建设中发生的签证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
一、有关燃气工程签证
燃气工程建设中,经常导致工程签证的原因是由于复杂的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外部环境及历史遗留问题,造成工程量和施工难度的增加,导致施工方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引起的现场签证,常见内容如下:
1、 工程变更引起的签证
2、工程造价及政府政策因素引起的签证
3、 零星签证,如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风雨、冰雹等)或不可预见(如地下水位、流沙等)因素引起,进行补偿性质的签证等
二、燃气工程现场签证中存在的问题
1、签证人员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对定额和有关造价规定缺乏了解,对定额的各项费用项目的概念不清楚,造成定额中已包含的内容不应该签证的项目而盲目签证。此外,对于招投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未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将清单项目中或合同中已综合考虑不得签证的工作内容进行签证。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只对质量、进度和安全负责,而忽略对施工项目成本的考虑,只知道按实发生签证,未能做到按合理、经济角度来进行签证。
3)、有些监理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监督管理不到位,没有做好施工现场的完整的相关记录,当发生签证纠纷时,缺乏有说服力的依据。
2、签证不及时、不规范
时间是签证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准确度的基础。有些施工单位遇到签证事件,不及时办理签证,结算时搞突击,进行大量事件集中签证,此时监理已经回忆不起较早签证事件实际情况而无法准确核查签证,造成签证不准 ,结算时引起纠纷。另外,签证不规范,签证内容只是定性化,没有定量化,结算时缺乏具体数据,无法结算。
3、签证管理制度不完善,签证权限不明确
目前,现场签证较普遍的方式是由施工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监理后定后予以签认。但由于燃气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往往只是其普通工程管理人员,其权限有一定限制,会出现签证被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上级领导否决的情况,造成竣工结算时扯皮,甚至出现打官司的局面。
4、缺乏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参与
目前,全国采取的是计量(监理)与评价(决算)分离的工程监管模式,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主要依赖项目负责人及监理进行现场签证管理,缺乏较为专业造价人员参与过程管理,决算审核时工程量的计算依据主要就是施工图和监理签证,这为施工环节(尤其是隐蔽工程)偷工减料提供了可能。
三、加强燃气工程签证管理的建议
本人长期从事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工作,从中体会到要把现场签证价款合理地控制好,首先必须增强现场签证管理意识;其次为配合好签证管理办法的实施应采取如下措施:
1、提高现场签证人员的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清正廉洁,反对采取不正当的手段牟取私利。
业务素质提高方面,应加强现场签证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一些基本的预算定额、间接费定额知识,做到既熟悉现场实际情况,又熟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现场签证范围,把握好签证内容。
2、增强及时办理签证,规范签证的意识。签证应随发生、随解决、随签证,不得拖延;个别特殊情况不能停止施工等待办理签证,须经过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商议后,可遵照“随做随签,一项一签,一事一单”原则,进行事后补签,并提出建议,将“先变更,后算帐”改为“先算帐,后变更”。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控制现场签证应注重的几个方面现场签证的类型包括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工程工期及工程隐蔽等几种,无论哪一种其最终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发生现场签证价款,影响整个工程造价。
工程签证必须遵循“三个统一,一个基本原则”即:(1)统一的签证表格;(2)统一的工程量计算原则;(3)统一签证描述表达方式。基本原则:实际发生工程量不代表就按实际工程量来签证计价,一定要是符合合理、经济、安全等原则施工方式发生的工程量才予以签证计价 。
3、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场签证制度及其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履行管理职能时,就可以由一个部门行使权力,其他部门配合,建立起符合完整的签证体系。明确规范领导、施工技术、预结算等相关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只有责任权利明确了,才能规范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在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行为,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明确签证的权限。在合同中应约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签证权限,对超过规定限额的签证应由建设单位更高级的领导来确认。
对于签证的权限应注意以下问题:
4、建设单位的燃气工程建设管理队伍必须要配备专业的造价控制管理人员,达到对现场签证进行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审查的效果。现场签证项目更要及时而且全面,要做到一事一签,达到及时处理,防止遗漏的目的。现场签证内容需要明确真实,实测实量,准确有效,要素齐全。对于较重要的建设项目管理,应由造价工程师参与到整个过程中,包括立项、签订合同、现场管理、工程款支付、工程预结算、财务决算等,而不只是局限于预、结算编制审核这个程序,应使工程造价控制在整个项目建设中步步得到实施,且监督实施到位。
四、总结
总之,对现场签证有效的控制管理看似简单,其实也不简单,整个控制过程也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集管理、技术、质量、施工、经济、法规等知识技能相结合的工作,必须建立一套燃气工程签证管理长效机制,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理,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燃气工程建设节约大量的建设资金。
TU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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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6344(2015)09-0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