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3则
2015-04-08
简报3则
徐永模:打造混凝土预制构件与预制建筑的现代产业形态
6月26日,由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预制混凝土构件分会、北京预制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主办,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建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办的第五届中国(国际)预制混凝土技术论坛在厦门正式召开。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会长徐永模在会上发表讲话,他表示中国预制混凝土论坛是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预制混凝土构件分会坚持不懈打造的服务预制混凝土行业技术创新发展的品牌活动。论坛的技术创新特色鲜明,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在行业内外的影响越来越大,对我国预制建筑工程发展的促进作用也越来越大。他相信本次论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将取得新发展,再上新台阶。借此机会,他对预制混凝土构件行业的发展提出三点期望。
1、借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势,创新商业模式,推动预制混凝土构件产业创新发展。
自上世纪 80 年代之后,预制混凝土构件产业发展进入低谷,预制建筑工程几乎全面退出房屋建筑工程。今天,在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指导下,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推动下,建筑业开始真正进入工业化和工厂化时代,建筑构件产业的发展也进入了这一新的时代。但是,在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不同建筑技术的竞争,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和预制建筑产业的技术发展,以及对预制混凝土产业的经济结构形态都提出了与过去不大相同的要求。例如,建筑设计的个性化、建筑开发商的多元化,都对工厂化和规模化的产业经济发展模式和企业的研发能力提出了挑战。因此,和现浇混凝土建筑施工相比,企业家们必须找到一条适应这种市场需求的也是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竞争力的发展之路。例如,海尔目前的“职工的创客化+制造的平台化”模式,形成了企业内部“大众创业创新”的机制,既能快速响应市场个性化需求,又能实现企业规模化制造效益的商业模式。
2、融合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BIM 技术、3D 打印技术、智能制造技术等现代制造和建造技术,创新形成高效、经济、高品质、高性能、多功能的预制建筑构件的制造和施工技术。
企业要努力突破建筑异型构件的 3D 制模技术,大幅降低模具制造成本,实现建筑个性化造型构件的经济制造;要通过互联网技术与社会上各个设计研发单位形成研发、设计和产品开发技术联盟,形成围绕企业需要的社会化创客设计体系,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要采用先进的智能制造技术,像加工机械零件一样制造构件,像组装汽车一样建造房屋,打造混凝土预制构件与预制建筑的现代产业形态。
3、对接资本市场,加速先进技术的市场推广和企业的集团化发展。
以集中的技术研发中心+分散的制造单元,形成高水平的研发设计与具有地产地销地服的物流和服务优势。从北京预制建筑工程研究院的发展实践来看,这是一个值得推广的发展模式。当前预制混凝土制品行业的产业结构分散,企业规模小,实力弱,创新力和竞争力不足,在市场竞争中难以发展。因此,我们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向拥有技术优势的企业靠拢,通过联合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形成企业集团,快速做大做强。
来源:中国商品混凝土网
多地加快推进碳排放市场建设
在节能减排的大趋势之下,多地在碳排放交易方面也在稳步推进。根据规划,我国将在 2016 年启动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2019 年以后碳交易市场将承担温室气体减排核心的作用。预计到 2020 年,每年碳排放许可市场价值将达到 600亿~4000 亿元。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体系还亟待完善。
推进碳排放市场建设
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本月初与山西环境能源交易所签订协议,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将山西环境能源交易所纳入旗下。这是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完善交易功能的战略性举措,也被视为山西省碳排放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关键一步。目前,山西省的碳排放系数全国最高,为全国平均水平的 1.8倍。为此,山西将节能环保、新能源作为重要的发展领域,探索开展碳排放交易,争取国家将山西纳入碳排放交易试点,推动成立碳排放交易机构被列为重点转型综改事项。
目前,山西并不在碳排放交易试点之列。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为落实“十二五”规划关于逐步建立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要求,同意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部分试点省市近期动作频频。
今年 5 月,《2015 年广东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要点》发布。在该文件中,广东提出探索建立基于碳普惠制的省内自愿减排核证机制,推进自愿减排交易与配额交易市场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这一文件中亮点频现,其中包括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和分解机制、适时扩大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启动碳排放管理和交易省级立法工作、推进粤深碳交易市场的互联互通等。广东还提出,加强与国内外碳交易市场的交流合作,主动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工作。
《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抵消信用管理规定(暂行)》本月初发布。至此,全国七个碳交易试点地区全部出台了 CCER(中国经核证减排量)限制条件。与其他试点地区不同,深圳并没有对项目减排量产生时间做出限制。限制条件主要是针对项目类型和项目地区。从项目类型来看,可以用于深圳碳市场的项目类型包括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项目类型中的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农村户用沼气和生物质发电项目;清洁交通减排项目;海洋固碳减排项目;林业碳汇项目;农业减排项目五大类。针对不同的项目类型,深圳对项目地区做出了不同的限制。具体来说,林业碳汇项目、农业减排项目则不受项目地区限制。
交易持续活跃
根据北京环境交易所公布的数据,2015年6月5日,北京市碳排放配额线上成交量 49442 吨,成交额 229.35 万元,成交均价 46.39 元/吨;协议转让成交量 6 万吨,累计成交量430.04 万吨,成交额突破 2 亿元。
上海碳排放交易市场近几月也持续活跃。根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5月8日,上海碳市场配额成交总量已实现 311.54 万吨,成交金额 1.08 亿元,其中,仅 2015 年内实现的成交量已超过 100 万吨。2014 年配额的交易量达到 157.89 万吨,已超过 2013 年配额成为上海碳市场成交最为活跃的交易品种。6月1日,上海市碳交易试点2014 年度配额清缴工作正式启动,两成试点企业首日即完成履约清缴,清缴量超过 47%。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上海市碳交易试点企业应于 6月1日至 30日期间,依据经审定的年度碳排放量,通过登记系统足额提交配额,履行清缴义务。
CCER 交易方面近期也比较活跃。2015年5月28日,上海电力吴泾热电厂通过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交易平台完成了 10 万吨可在上海碳交易试点履约用的 CCER 协议转让。吴泾热电厂成为首个在上海碳市场中购买可用于上海履约用途 CCER 的控排企业。截至 5月28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CCER 累计交易量 110.39 万吨。
从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获悉,2015年6月4日,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通过定价转让系统完成湖北首单 CCER 在线交易。本次交易的卖方为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买方为一家专业碳资产管理公司。本次交易标志着湖北碳市场CCER在线交易正式启动,预计后续将迎来湖北 CCER 密集交易期。
体系建设亟待完善
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具体解释和规定了配额管理、排放交易、核查与配额清缴、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划,中国将在 2016 年启动碳排放权交易的全国统一市场,预期 2019 年以后,碳交易市场将承担温室气体减排的核心作用。
根据规划,全国碳市场建设大致可以分为 3 个阶段。其中,2014 年至 2016 年为前期准备阶段,这一阶段是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关键时期,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检验标准等。2016 年至 2019 年是全国碳交易市场的正式启动阶段,这一阶段将全面启动涉及所有碳市场要素的工作。2019 年以后,将启动碳市场的“高速运转模式”,使碳市场承担温室气体减排的核心作用。
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当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业内人士指出,碳交易制度是一项复杂的政策体系,国外碳市场从酝酿到最终出台经过了数年计划和试验,而我国碳试点自2011 年底开始部署到 2013 年市场启动,在缺乏基础的前提下准备不够充分,大部分试点启动均较为仓促。目前各试点均存在信息不透明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纳入企业排放数据、配额总量的确定、配额分配方案、交易数据等信息的不透明,其原因在于企业、地方政府和交易所均不愿意把相关数据公布于众,使得市场政策性明显,同时也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交易效率。
欧盟碳排放贸易计划 2005 年正式启动,并成为全球最大、最活跃的碳市场,推动了低碳投资和低碳技术的开发应用。该计划在第一期和第二期实施的过程中也暴露出来许多问题,以致碳排放权价格连续下跌。基于这些问题,欧盟委员会对碳排放交易体系第三期的制度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包括将排放控制总量设定权力统一到欧盟委员会层面、扩大覆盖气体及行业、增加拍卖比例、限制抵消比例等。这对于我国碳排放权市场的发展具有借鉴作用。
来源:中国证券报
环保部或定新规严惩污染监测数据造假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现象屡见不鲜,使得投入巨大的监测网络形同虚设。为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环保部组织编写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 7月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工作人员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处分、撤职或者开除等处分。党政领导干部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由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移送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除承担连带责任外,还将禁止该机构和涉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参与政府采购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
来源:中国建材商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