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引黄灌区水量调度现状分析及用水管理
2015-04-07司雪琴
司雪琴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水务局,宁夏固原756000)
宁夏引黄灌区水量调度现状分析及用水管理
司雪琴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水务局,宁夏固原756000)
通过水量调度现状分析,宁夏引黄灌区加强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水量调度体系,在水量分配,调度方案,调度模式上实行用水统一管理,使宁夏自1998年黄河流域实行年度水量调度以来,各行业年均耗用黄河水逐年下降,连续5年未超国家分配耗水指标。
引黄灌区;水量调度;用水管理
D OI:10.3969/j.i s s n.1008_1305.2015.06.008
1 灌区概况和现状
宁夏引黄灌区位于自治区中北部,南起中卫市沙坡头,东邻鄂尔多斯台地,西倚贺兰山,北至石嘴山。灌区呈南高北低和西高东低走向,南北长320km,东西宽40km,面积8600km2,现状灌溉面积771万亩,其中自流灌区560万亩,扬水灌区211万亩。以黄河青铜峡为界,以上为沙坡头灌区,灌溉面积106万亩,以下为青铜峡灌区,灌溉面积470万亩。扬水灌区是在引黄灌区的外围清水河、苦水河两侧及毛乌素沙漠周边新建的固海扬水、盐环定扬水、红寺堡扬水和固海扩灌扬水等大中型扬水工程组成。
宁夏引黄灌区是我国古老大型灌区之一,是全国第四大灌区,也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素有“天下黄河富宁夏”、“塞上江南”之美称。灌区为内陆沙漠性气候,自流灌区平均海拨高度在1100~1200m,扬水灌区在1200~1600m,灌区土壤肥沃,光热资源丰富,特别适宜发展灌溉农业。农业灌溉主要靠国家分配的40亿m3黄河来水,是一个典型的黄河水灌溉区,没有黄河就没有引黄灌区。1958年宁夏自治区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引黄灌区进行了大规模的扩建改造,全灌区内现有干渠25条,总长2290km,干渠总引水能力750m3/秒;排水干沟34条,总长1000km,排水面积600万亩,排水能力650m3/s。近几年灌区平均引黄水量63亿m3,耗水量34亿m3,2012年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45,2015年目标0.48。
2 灌区管理模式
2.1 管理组织及职责
引黄灌区灌溉用水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即干渠、支干渠以上供水管理由各大干渠管理处或市县负责;干渠、支干渠上的直开渠口以下灌溉用水,由受益市、县、乡、村成立农民用水协会负责。
自治区水资源管理局负责全区灌溉管理工作,统一调配水量,制定并组织实施灌区灌溉发展规划和用水计划,负责灌区节水、测水、量水等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协调灌区灌溉用水矛盾。
各渠道管理处负责本渠系灌溉供水服务工作,统一调配本渠系水量。
各市县水务部门负责本市县所辖区域的灌溉管理工作,从2004年开始深化灌溉管理体制和运行管理机制改革,在乡村组建农民用水协会,实行“水管单位+协会+农户”的灌溉管理模式,取得了明显效果,实现了节水、增效,减负的目的,提高了灌溉管理水平,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2.2 灌区灌溉用水情况
黄河纵贯灌区南北,流程397km,年均境水量325亿m3,是灌区灌溉依靠的主要水源。灌区年引水量达65亿m3,年耗水量达33亿m3。
2.3 灌溉管理模式
灌溉引、用水量实行“双指标”控制。正常情况下,按计划供不够水由供水单位负责;供够水量仍灌不上地的,由用水单位负责。无特殊原因不容许超计划、超指标引水。
灌区积极推行节约用水,发展节水灌溉,推广节水型农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节水灌溉主要推广水资源合理应用技术、水利工程节水技术、农业节水技术和水管理技术。
实行水务公开制度。水管单位每月定期向用水单位和用水户公布水量帐和水费帐,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4 水量调配原则
水量调度灌区水量调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水权集中,专职调配”原则。当上一级水源供水能满足或超过需要时,按计划分配。当上一级水源供水不能满足需要时,根据配水计划按比例分配。当黄河来水小于灌区需水的80%,且持续时间在3天以上时,各大干渠实行大小水轮灌的方式编组轮灌。当旱情严重,来水无法满足需要时,采取以沟补渠、以井补渠等一切有效措施,缓解供水不足的矛盾。
同一渠系内部间水量调配,遵循“上送下接,先交后用,交够再用,不许超用”的制度。主汛期以防汛为主,沿山渠道保持在中水位以下运行。灌溉服从防汛,防汛兼顾灌溉。各级调度部门应用先进的调度技术手段,建成运转灵活、指挥高效的调度系统。
3 宁夏引黄灌区计划用水管理
3.1 严格执行《黄河水量调度条例》
1998年12月,国家计委和水利部联合颁布实施了《黄河可供水量年度分配及干流水量调度方案》和《黄河水量调度管理办法》两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黄河水量分配原则和具体实施办法,将各省区黄河正常年份可供水量在年内按月分配,并授权黄河水利委员会对黄河水量进行统一调度。
2006年8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黄河水量调度条例》。《条例》结合黄河的实际情况,将黄委、各省区水量调度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制度法律化、规范化,使之成为黄河流域管理机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水工程管理单位共同遵守的规则,是从国家层面出台的关于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标志黄河水量调度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更有利于水量调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现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终极目标。
自1998年黄河实行水量统一调度以来,我区各行业年均耗用黄河水逐年下降,2012~2013调度年耗水量35.4亿m3,已连续5年未超国家分配耗水指标。灌区引黄水量逐年下降,由1999年的87.8亿m3减少到2013年的62.9亿m3,少引水24.9亿m3,减幅达27%。
3.2 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3.2.1 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
2007年,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将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建立节水型社会。
3.2.2 宁夏黄河水资源县级初始水权分配方案
2009年,出台《宁夏黄河水资源县级初始水权分配方案》,建立了覆盖自治区、市、县三级的水权分配体系,实现了全区水资源总量控制的刚性约束。
3.2.3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2009年,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直接从河流、水库、湖泊、渠道、沟道、地下取用水,或加大取水规模、改变取水用途的规划和建设项目,必须首先进行水资源论证。
3.2.4 黄河宁夏段水量调度管理办法
2009年,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黄河宁夏段水量调度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自治区境内的各类农业、工业、城市、生态取水口,均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灌溉管理机构负责水量分配、实施调度和监督检查。
3.2.5 宁夏引(扬)黄灌区节约用水奖励办法
2009年,出台《宁夏引(扬)黄灌区节约用水奖励办法》,每年对节约用水成绩突出的水管单位和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测量水设施、自动化设备的引进和基层水管人员的业务培训。
3.2.6 宁夏引黄灌区排水沟道管理办法(试行)
目前已形成送审稿,待厅长会议研究决定,提交自治区人大,以自治区政府层面出台。《办法》将从排水够到规划建设、整治、开发利用、排污泄水、管理保护等相关活动进行规范。
3.3 逐步完善水量调度体系
3.3.1 水量分配
灌区用水实行“以供定需,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办法。水利厅每年制定《引黄灌区年度水量调度预案》,把黄河水利委员会分配给宁夏的引水指标分配到各大干渠,用水指标分配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再会同渠道管理单位,把水量进一步分配到各支渠和农民用水协会,确保上下游均衡受益。
3.3.2 调度方案
在渠道行水期,水资源管理局根据水利厅年初制定的水量调度预案,结合黄河来水、灌区气象、用水需求等信息,逐旬编制《引黄水量调度方案》,实施精细化管理。通过缩短灌溉周期,细化用水单元,提升水量调度的灵敏性和执行力。
3.3.3 调度模式
多水源联合调度模式。依托渠道、湖泊、水库、机井等水利工程,实施井渠结合灌溉、库渠联合运用,既解决了关键时期、关键地段的灌溉难问题,又降低了地下水位、减轻了土壤盐渍化问题。
统一调度模式。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量统一调度要求,在做好各大干渠水量调度的基础上,加强对全区水资源的统一调度管理,把沿黄工农业各类取水口和清水河、泾河等重要支流以及山区库井灌区取用水基本纳入统一调度管理范围,建立取用水报备制度,对沿黄小型取水口取水量逐月进行登记,不断规范取用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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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雪琴(1973年—),女,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