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做法与成效
2015-04-06侯国忠刘广伟平阴县水务局山东平阴250400
许 娜,侯国忠,刘广伟(平阴县水务局,山东 平阴 250400)
平阴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做法与成效
许娜,侯国忠,刘广伟
(平阴县水务局,山东 平阴 250400)
【摘要】近年来,平阴县通过完善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能力、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做到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人为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对平阴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总结和分析,为类似地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提供借鉴。
【关键词】平阴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平阴县位于济南市西南部,总面积827km2,辖8个镇 (办事处),346个行政村,总人口37万,据2010年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土壤侵蚀遥感调查结果,全县共有水土流失面积120.08km2,占总土地面积的14.52%,是山东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近年来,平阴县坚持把监督执法作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措施来抓,特别是自2012年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以来,县水务局按照《山东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第二批)实施方案》的标准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加大监督监察力度,在规范性文件制订、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水保方案审批、水保设施验收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水土保持依法执政水平得到较大提高,达到了水土保持“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的要求,于2014-07顺利通过了国家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县省级验收。
1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主要做法
1.1完善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
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根据水土保持新形势新要求,对原《平阴县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联合县发改委、环保局等单位制定了《平阴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规定》《平阴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定》、联合财政局、物价局等单位制定了《平阴县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出台了《平阴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规定》,明确了监督检查的对象、程序、频次、方式、内容、整改及跟踪落实要求,并公布了监督电话。
1.2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能力
1)水保机构设置与人员组织培训。平阴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由17个政府部门组成。平阴县还建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与水土保持办公室合署办公。现县水务局专职、兼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全部统一服装,实行持证上岗。同时为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及时更新补充法律法规知识。
2)完善办公场所、执法装备,落实了办公经费。县水务局水保办配有办公室、档案室,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为做到与监察大队联合执法,配有水政监察车、照相机、摄像机、手持GPS等执法设备。同时,在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中列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并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有力保障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1.3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1)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为方便生产建设项目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县水务局制作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办理手续明白纸》,对办理流程、办理需要提供的资料进行了细化说明,规范了水土保持方案的受理、审查、送达程序,并对审批时限进行了承诺。在已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中未发生逾期审批、越权审批、“人情审批”和“吃拿卡要”等现象,未出现较严重技术性错误。
2)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根据《平阴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规定》,对本级及以上审批的每个水土保持方案跟踪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现已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100%。
3)规范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征收程序、标准、方式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无“以收代管”行为。特别是2014年县政府将水土保持补偿费纳入“以药控税”集中征缴范围以来,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数额得到大幅提高,全年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30余万元,专项用于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
1.4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科学、有序、优质、高效运行,制定出台了《水土保持案件查处制度》《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档案管理制度》《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公示公告制度》《水土保持年度工作及重大水土流失案件报告制度》等七项制度,确保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和管理工作有章可查、有据可依。
2 存在的问题
2.1水土保持意识不够强
尽管《水土保持法》已施行多年,但仍有个别领导和建设单位对开展水土保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缺乏必要的认识,致使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在某些建设项目中得不到全面贯彻执行。
2.2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缺乏群众参与性
群众参与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是由于缺乏群众参与机会、参与保障的有效机制,导致抱有参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执情的群众不能有效参与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2.3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和配合
水土保持方案滞后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各相关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和配合。按照有关规定,没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环保部门不予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土地部门不予办理土地手续,发展改革部门不予批准立项申请,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难以执行到位。
2.4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行为不规范
由于种种原因,很多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既要从事水土保持日常管理及方案审查工作,又要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不规范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严肃性与公正性,也造成重审批轻监督现象的存在。
3 主要完善措施
3.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意识
在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中,坚持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放在工作的首位,紧紧围绕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制作电视宣传片、发表宣传文章、刷写宣传标语等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土保持工作任务和建设成果。
3.2健全信访制度,增强群众信任度
设立投诉举报监督电话,鼓励公众举报各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做到及时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增强群众信任度。
3.3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工作
主动加强同发改、环保、国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从源头入手,抓住生产建设项目立项和验收的关键环节,争取把水保方案作为生产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推进生产建设项目行政许可联合审查及联合监督执法。
3.4规范执法行为,增强热情服务意识
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中,将审批权与执法权分离,使每项审批的项目有人跟踪问效,做到“审批与监督”并重,杜绝行政不作为和滥作为现象。同时大力转变执法观念和工作作风,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深入基层、主动监督、热情服务”活动,以热情的态度,微笑接待每一个工作对象,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责任编辑张玉燕)
【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6159(2015)-05-0062-02
作者简介:许娜(1979—),女,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