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加强新时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对策
2015-04-06刘子玉孟祥任潍坊市水利局山东潍坊261061
刘子玉,孟祥任(潍坊市水利局,山东 潍坊 261061)
潍坊市加强新时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对策
刘子玉,孟祥任
(潍坊市水利局,山东 潍坊 261061)
【摘要】详细论述了潍坊市在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潍坊过程中所实施的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综合治理三方面具体措施,对同类型区的水土保持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关键词】潍坊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近年来,潍坊市紧紧围绕十八大关于生态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以建设生态潍坊为目标,采取搞活宣传教育、规范监督管理、推进综合治理等措施,有力促进了全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1 水土保持工作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根据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2012年)结果,潍坊市全市水土流失面积2876km2,占土地总面积的17.82%,其中轻度水土流失面积1747.4km2,中度水土流失面积677.43km2,强度水土流失面积311.48km2,极强度水土流失面积114.68km2,剧烈水土流失面积24.96km2。2000年到2012年,全市共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108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50km2,中强度水力侵蚀面积有了大幅度减少,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取得了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与新时期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和治水新思路的要求相比,仍还存在着宣传不到位、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治理思路老化、重治理轻预防等诸多问题。
2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主要对策
2.1搞活宣传教育,营造水土保持深厚氛围
为提高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增强水土保持法制观念,潍坊市水利局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宣传活动为牵引,多渠道宣传、多角度切入、多活动结合,深入持久地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在全市营造了关心、重视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1)多渠道宣传,拓展宣传广度。灵活采取大众媒体和自媒体相结合,固定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载体开展宣传活动。潍坊电视台滚动播放水土保持宣传字幕;《潍坊日报》刊登水土保持公益宣传口号;潍坊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图解、河流治理风景图等图文信息;利用市水文局发布雨情系统、微信、飞信等平台,播发宣传口号;在县(市、区)主干道上悬挂横幅标语;每个县(市、区)设置流动宣传站制作宣传专题展板,发放宣传画、宣传资料,做到电视有报道、报刊有文字、网络有声像、手机有短信、道路有横幅、现场有展板,营造了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2)多角度切入,挖掘宣传深度。在大规模、高密度、广范围搞好全社会水土保持舆论宣传的同时,通过电子邮箱向本级发改、环保、国土、林业、农业等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发送上级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形成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结合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增强了企业依法保水、护土的责任意识;深入本地中小学开展宣讲赠书活动,普及水土保持知识,培育水土保持意识。通过进机关、进项目、进校园宣传,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推动了全市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工作。
3)多活动结合,加大宣传力度。上半年与“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相结合,下半年与《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实施纪念活动相结合,把水土保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活动方案,同步展开、穿插组织。持续掀起水土保持宣传热潮,全市“关心水保、支持水保、重视水保、参与水保”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2.2规范监督管理,强化水土保持能力建设
潍坊市以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验收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全市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被水利部批准为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的7个市(区),2014年全部通过省级初验和淮委复验。
1)建章立制打基础。近年来,潍坊市先后出台、修订59个水土保持配套规范性文件,其中市级出台4个,县级出台54个,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的水土保持意识,为水保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法规支撑。在全省率先恢复成立了水土保持委员会,公布了17个成员单位职责,形成了全市抓水土保持的整体合力。规范工作制度,水保档案实行“户口制”,内容包括项目请示书、方案报批稿和批文、监督检查表、收费票据、验收鉴定书等资料,建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数据库,做到每个项目有据可查、每个环节有证可依,极大提高了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正规化水平。
2)活动牵引促发展。注重大项活动的牵引作用,以参加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活动为抓手,不断提高辖区各县(市、区)水土保持能力建设水平。加强工作统筹,成立“潍坊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局网站开辟专栏,坚持每月至少调度一次,及时传达省厅新精神、总结交流各县(市、区)水保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经验;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要求参加第一批全国水保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县、区搞好“回头看”、没有参加第一批、第二批全国水保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县、区也积极开展建设活动,有效促进了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整体发展。细化标准条件,认真对照《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综合评价指标(县级)》的4大类23项标准,细化活动实施方案、计划,明确完成时限、落实目标、实物展示种类、第一责任人等内容,确保了活动抓到细处、工作落到实处。典型示范带动,确定青州市和昌邑市为先行试点单位,组织试点建设观摩会,全市水保科室负责人参加,从而辐射带动各县(市、区)的水土保持能力建设再上新台阶。
3)创新方式求深化。部门联动机制化,以潍坊市水土保持委员会为基础,充分利用文件、电话、邮件等多种通信方式,加强与省厅水保处、县(市、区)水利局、市发改、环保等部门密切联系,打造立体化、动态化、机制化的沟通网络,形成了工作合力。跟踪检查常态化,建立市级以上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电子档案,坚持每季度调度一次,并对每次调度情况进行记录,及时掌握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缴费、验收等情况。市级水利局对辖区内市级以上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每年督查1次,县级水利局对辖区内县级以上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每年督查2次,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时时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良好氛围。执法方式多样化,坚持上门送法和联合执法相结合,加大对生产建设单位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2013年至2014年,全市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228次,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141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643.82万元。
2.3推进综合治理,改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工作方针,以综合工程建设为依托,大力开展生态修复与保护,不断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推动水系生态建设。
1)理清治理思路。以潍坊市建设南部生态山区和“开发两河”战略布局为契机,确立了以大流域为骨干、小流域为单元的治理理念,以南部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北部风沙区综合治理为重点的工作思路,全力做好水土保持的顶层设计工作。上游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全面开展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整治,实施以乔、灌、草相结合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增加河道蓄水,加强水资源综合调控,抗旱防涝保收,防治面源污染,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中游开展河道整治,建设拦河闸坝、生态保护带,使沿河沿库植被和水生物得到恢复,做到水清、岸绿,形成水景观优美、水循环正常、水生态良好、水安全保证、水文化丰富的水生态环境,建成河道景区、生态公园,促进人水生态和谐。下游构建湿地生态防护体系,加大沿库沿海防护林建设力度,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水资源。2013~2014年,全市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383km2,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340km2的治理任务。
2)注重综合效益。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原则,按照“治理一条流域、修复一片生态、培育一种产业、拉动一线经济、致富一方百姓”的要求,结合当地自然地理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需求等特点,科学规划设计,合理配置措施,提升了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工程建设质量。2012—2014年,共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17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5.02km2,总投资5382.52万元。如临朐县沂蒙山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已治理完成14条小流域,建成了一大批特色产业基地,综合效益十分显著。目前,潍坊市已建成国家级水利风景区14处,省级水利风景区18处。
3)严格建设管理。为推进规范化管理,市局印发 《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要做到 “十个坚持”》通知,大力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公示制等制度,促进项目依法依规实施,提高了水土流失治理质量和水平。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建前设计指导、建中监督检查和建后管理维护力度,充分发挥专家审查、市局督查、财务审计、群众参与作用,建立多元化建设管理机制,确保了水保工程建成一处,见效益一处。
(责任编辑赵其芬)
【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6159(2015)-05-0023-02
作者简介:刘子玉(1963—),男,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