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视角下福建省九龙江水污染的治理路径探析
2015-04-05林谋
林谋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福建厦门 361000)
协作视角下福建省九龙江水污染的治理路径探析
林谋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福建厦门 361000)
近年来,福建省九龙江水污染凸显了流域管理内多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这就必然要求政府立足实情,构建一个强有力的区域内多方主体的协作机制。这不仅需要依靠政府间的合作积极推动区域跨界水污染的治理,而且需要公民、企业和媒体等社会主体参与其中。本文以协作治理为视角,通过分析九龙江水污染治理的瓶颈和各方主体的利益需求,提出了跨界水污染治理的对策和建议。
协作视角;九龙江水污染;治理路径
九龙江是福建省第二大河。在福建省南部,由干流北溪和支流西溪、南溪汇合,过漳州在厦门港对岸注入台湾海峡。九龙江北溪发源于龙岩市梅花山自然保护区腹地,1980年建成北溪引水工程,工程每年向厦门经济特区和漳州部分地区输送的生产生活用水,对两市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更是厦门经济特区飞速发展的命脉。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九龙江北溪水环境质量受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等影响,水质急剧恶化。但由于跨界水污染问题具有较强的负外部性,多年来九龙江的治理都难以收到成效。
1 水污染治理的协作理念
河流水污染具有极大的负外部性,由于河水的流动性,河流通常流经多个区域,流域内一处的污染物会迅速蔓延到流域的其他区域。造成流域内污染问题的因素是多元的,既存在地方政府治理模式和机制的问题,也涉及水流附近的居民、生产企业的污染排放问题。因此,九龙江水污染的治理若单纯依靠流域内政府主体,难以解决整个流域的污染问题,只有整个流域范围内的多元主体协同合作,使政府、企业、公民和媒体充分发挥治理主体的作用,共同治理水污染问题,才能有效地避免跨界水污染的治理陷入“公地悲剧”。
2 九龙江水污染治理的瓶颈
2.1 九龙江水污染治理未实现协作治理
近年来,我国政府日益意识到解决跨界水污染问题协作的重要性,流域内各地政府之间的协作状况不断改善,但从“协作治理”的要求来看,目前我国对于水污染尚未实现所谓的“协作治理”。由于政府未能明晰社会各主体对于九龙江水污染问题的治理地位,忽视了公民、企业、媒体的作用,在监管无法面面俱到的情况下,影响了水污染治理的效果。
2.2 “利益驱使”制约了协作治理状况
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自律”不足,虽有排污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但在日常生产中为节约成本,将污染物直接排入河中。此外,九龙江北溪段由于密集分布的小型水电站需要蓄水发电,造成九龙江多数支流处于“静止状态”,水域的自净能力受到严重限制。
2.3 居民生活污染难以杜绝
居民的生活污染同样影响了九龙江水质治理,而这一因素往往被忽略。通过走访和实地考察,笔者发现地处九龙江支流的农村常常把垃圾堆积在河边,一些村民说,现在水电站将水蓄积起来,沿岸堆积并不影响水质。然而每年夏季汛期或台风来临时,由于雨水较多,水电站都无需蓄积水,基本放闸,这样便把沿岸的垃圾冲走,造成流域内河水污染。另外,从村民的生活方式上看,生活废水往往直接排放在村里的沟道中,废水则通过沟道直接流到到九龙江的支流中去。
3 九龙江水污染问题的治理路径
3.1 地方政府明确自身治理主体角色
面对九龙江跨界水污染,厦门、漳州和龙岩三市没有一个地区可以置身事外,各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协同合作,制定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九龙江水质状况适时作出规划调整。另外,各地政府在治理过程中,应明确自身职能职责,控制各自辖区内的污染源,通过资金和技术的投入,加强监管力度,依法取缔不符合排放标准的生产企业。
3.2 政府应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水污染治理
九龙江流域内的社会公众,因其生产生活缘故,与九龙江有着密切的关系,能够时时了解九龙江的最新状况,弥补政府无法时刻监管的缺陷;同时,社会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能够减少生活废水废物对九龙江水的污染。为此,政府应将社会公众纳入到九龙江治理中来,发挥公众的作用。可采取以下方法:
a.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政府应鼓励公众关心身边的环境问题,通过设立平台方便公众反映意见。如设立环境投诉电话,听取公众对于企业污染行为的举报,公开涉污企业名录,举行水环境政策听证等。
b.加强公民环保意识。前面提到,一些当地村民环保意识薄弱,随意处理生活垃圾,将污染物直接排放到九龙江流域内,日积月累对流域的水质产生巨大影响。为此,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村等应组织人员向居民宣传环保知识,通过会议、入户讲解使当地居民能够配合九龙江流域的治理,减少污染物。
3.3 明确企业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企业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流域水污染的制造者,也是水污染治理必不可少的重要参与者。政府除采取行政手段进行监管外,还应探索多种政策手段的综合运用,促进企业与政府协作治污。
a.提升企业的环境管理能力。九龙江流域内,养殖场、建材厂、碎石场、水产育苗场、水电站等企业为数众多,都对九龙江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这些符合生产标准而未被责令搬迁或拆除的企业应当明确自身环保责任,加强“自律”,提升企业生产的环境管理能力,有效处理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杜绝直接排放到河水中。另外,针对九龙江流域的特殊性,密集分布的水电企业应合理建坝蓄水,按照水利部门标准,保证河水的流动性,提高河水的自净能力。
b.推进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是保证社会有效监督的前提,九龙江流域内的生产企业应当通过网络媒体及时公布和更新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排放指数,说明对污染物的处理方式,例如,公布企业每个月或季度的产生的污染物数量,采取何种技术或设施进行处理,是否符合排放标准等。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平台,使政府、媒体、公民能够及时了解企业的排放状况,同时实践中又能够监督企业是否符合生产标准。
3.4 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在政府监管缺失、公众环保意识不强、企业“自律”不足的情况下,环保领域更加需要无孔不入的新闻媒体发挥作用。如今,新闻媒体形式多样,覆盖面广,能够通过新闻报道,引起社会普遍关注,起到舆论监督作用,进而促使政府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管。
此外,新闻媒体具有受众面广的特点,通过各种媒体形式,如新闻、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各界宣传保护九龙江水质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各界对九龙江流域的关注度,增强保护九龙江水质的意识。
4 结语
九龙江水质问题并非仅靠政府一方就能妥善解决,应在协作治理视角下,更加重视政府以外的多元参与主体,如:公民、企业和媒体等。社会各主体在保护九龙江流域水质上拥有各自的优势,因此在协作治理的过程中,应将公民、企业、媒体或社会其他主体纳入到跨界水污染的治理中来,积极发挥各自的优势,并且通过协作机制使各方能够在其中起到有利作用,有效改善流域内的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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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f Fujian Jiulong River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Method Under Collaborative Perspective
LIN Mou
(School of Public Affairs,Xiamen University,Xiamen361000,China)
Fujian Jiulong River water pollution highlights the contradiction among related parties of diverse interests within river basin management in recent years.Therefore,the government must construct a powerful multi-party main body cooperation mechanism in the region according to its own actual condition.Regional transboundary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should be actively driven by collaboration among governments.Citizens,enterprises,media and social main bodies should participate in the process.In the paper,bottleneck of Jiulong River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and interest demands of all main bodies are analyze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llaborative control.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of transboundary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are proposed.
collaborative perspective;Jiulong River water pollution;control approach
X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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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6-0131(2015)01-007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