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流域水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通过国家资质认定复查现场评审
2015-04-05
由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5名评审员会同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名评审员和2位技术专家组成的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于2015年1月27~29日对淮河流域水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简称“中心”)进行了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
评审组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SL309-2013)的要求,对2012年复查评审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验证;审查了《质量手册》等管理体系文件;考察了设施和环境条件;检查了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调阅了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查阅了近年来出具的检测报告以及与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评审组抽取具有代表性的77个参数(占申请参数的17.9%)进行现场操作考核,考核结果全部合格;抽取了23人(占检测人员总数的20.5%)进行理论考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评审组对“中心”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内审员、质量监督员、档案管理员等32名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及11名授权签字人进行了座谈考核。
评审组认为:“中心”组织机构健全,有保证第三方公正性的措施,可以承担第三方公证检测工作。“中心”管理体系完善,内部审核、管理评审、质量监督均按计划进行,影响检测成果质量的诸因素均处于受控状态;检测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所需检测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配备齐全;各类设施和环境条件能满足检测工作要求;检测标准方法齐全;授权签字人具备规定的资格和能力;检测报告符合规定。经评审组审核,确认“中心‘具备按照《土工试验方法GB/T50123-1999》等462个标准、规范开展建筑材料及产品、混凝土结构工程、岩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水利工程测量与监测、水工、河工模型试验共七类37项检测项目431个参数检测的能力。同意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报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