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期刊参考文献著录符号
2015-04-04本刊编辑部
山西煤炭 2015年3期
科技期刊参考文献著录符号
著录符号:
本标准中的著录用座号为前置符。按著者-出版年制组织的参考文献表中的第一个著录项目,如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专利申请者或所有者前不使用任何标识符号。按顺序编码制组织的参考文献表中的各篇文献序号用方括号,如:[1]、[2]…。
使用下列规定的标识符号:
.用于题或项、析出文献题名项、其他责任者、析出文献其他责任者、连续出版物的“年卷期或其他标识”项、版本项、出版项、连续出版物中析出文献的出处项、获取和访问路径以及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前。每一条参考文献的结尾可用“.”号。
:用于其他题名信息、出版者、引文页码、析出文献的页码、专利号前。
,用于同一著作方式的责任者、“等”“译”字亲、出版年、期刊年卷期标识中的年和卷号前。
;同于同一责任者的合订题名以及期刊后续的年卷期标识与页码前。
//用于专著中析出文献的出处项前。
()用于期刊年卷期标识中的期号、报纸的版次、电子资源的更新或修改日期以及非公元纪年的出版年。
[]用于文献序号、文献类型标识、电子资源的引用日期以及自拟的信息。
/用于合期的期号间以及文献载体标识前。
-用于起讫序号和起讫页码间。
(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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